林氏商业银行的小额贷款比较适合但杜予的电影拍摄,而且周瘦绢认为林子轩从美国留学归来,更加容易接受电影这种艺术形式。
林子轩的确对电影感兴趣,来到这个时代,他还特意到戏院看过电影。
可惜经过后世3d大片的熏陶后,再看这种画面粗糙的黑白默片,除了怀旧外,他没有任何的感想,而这个时代的人还看的津津有味。
他倒是想把后世的电影剽窃几部过来,捞取钱财。
可电影技术限制太大,默片时代需要演员更多的用肢体和表情进行表演,那些依靠台词的剧本根本不适合这个时代。
而且还是黑白电影,这真是个悲哀的时代。
不过今天和但杜予的一番交谈后,他被但杜予的一腔热情打动了。
这家伙自学成才,就靠着看过一些外国电影,竟然被他摸索出了一整套拍摄电影的方式,或许因为他是学绘画的,对电影构图和画面有着深刻的认识。
面对这样的电影人,或许应该给中国电影一个机会。
第二十一章 上海滩的明珠()
但杜予准备拍摄的电影叫做《海誓》。
故事情节大抵如下。
摩登少女福珠与青年穷画家周选青相恋,私订终生,订婚后互相盟誓:如有负约,当蹈海而死!
福珠的表兄非常富有,爱慕福珠美貌,穷追不舍。
终于在钱财的引诱下,福珠忘记了自己的盟誓,决定嫁给表兄。
正当他们在教堂举行婚礼之际,福珠忽然天良发现,幡然醒悟,念及前誓,逃离教堂,奔归画家周选青。
可是周选青余怒未消,斥责福珠负义变心,拒绝了福珠。
羞愧不已的福珠,狂奔到海边,决意践誓投海自尽。
周选青见福珠情真,及时赶到,救福珠脱险,两人尽释前嫌,终成佳偶。
这是多么俗套和狗血的剧情啊!
林子轩望着但杜予一脸郑重的模样,实在是不忍心出言打击,《海誓》明显是对这个时代外国电影刻意的模仿。
而且但杜予给林子轩的只是一个故事梗概,什么电影剧本,分镜头统统没有,整部电影都在他的脑子里,他想怎么拍就怎么拍。
也难怪,但杜予是依靠自己摸索,根本没学习过电影拍摄,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这时候中国电影的整体水平就是这样,外国的电影公司会成熟一点。
“杜予兄,你有没有到美国学习电影拍摄的想法?”林子轩提议道,“在美国洛杉矶的好莱坞,有很多大型的电影公司。”
“我自然想去,奈何家中牵绊太多。”但杜予无奈道。
但杜予需要养家糊口,能够拍摄自己喜爱的电影已经知足了,对于远渡重洋,到一个陌生的国家学习拍摄电影,他根本没奢求过。
林子轩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想把录音技术弄过来,他对默片实在是无爱。
他不知道的是,在1923年第一部同步有声电影才在纽约公映,真正意义上的有声电影是1928年拍摄的《纽约之光》。
有声电影在30年代迅速发展起来,默片时代就此终结。
林子轩最终决定投钱给但杜予,不过不是借贷,而是投资。
如果是借贷的话,无论但杜予的电影是赚是赔,都要把钱还给林子轩,如果是投资,那就是林子轩自负盈亏。
但杜予很高兴,这样林子轩和他是共担风险。
这是他的第一部长片,连他都不知道能不能拍出来,拍出来之后有没有人看,他已经抱着孤注一掷的想法了,没想到林子轩给了他支持。
最终商议,两人各出一半的资金,上映后除去成本外五五分成。
为此,但杜予请林子轩吃饭,还把《海誓》的女主角拉出来作陪。
《海誓》的女主角叫做殷明竹,刚满十七岁,身材欣长,容颜美丽,是邮电局的职员,这是她第一次参演电影。
不过这个女孩可不是默默无闻之辈。
她出身名门,是江苏吴江殷家人,祖父是举人,父亲是秀才,擅长丹青。
殷明竹自幼受到父亲熏陶,在绘画上颇有天赋,她在学校时性子活泼,敢于抛头露面,发表意见,和大家闺秀不同。
不过在她13岁的时候父亲早逝,幸好家资颇丰,她和母亲搬到上海居住。
在上海中西英文女校学习时,她展露出了多才多艺,聪颖自信的一面,有“首席校花”的名声。
踏入社会后,更是凭着爽朗的性格,一口流利的英语,使她在交际场上优游自如。
但凡出现殷明竹身影的舞场、歌厅、咖啡厅等场所,必定人头济济,众星捧月似的围着她转悠。
报刊上竞相刊登她的照片,当封面作广告,一些文人还赋诗赞美。
这让她名动十里洋场,成为上海滩人人谈论的对象。
林子轩自然听说过殷明竹,不过他对上海滩的交际圈子兴趣不大,有时间不如把《射雕英雄传》的稿子赶出来呢。
相对于其他公子哥,他的确是宅了一些。
殷明竹衣装新潮,发型时髦,穿着打扮都紧跟时代潮流。
若是在后世,就是个时尚达人。
她能说会道,善于调节气氛,听说林子轩从美国归来,还和他聊起了美国的时尚话题。
这是一个性格外向的女孩子。
作为电影的女主角,林子轩非常满意,有了殷明竹的加入,就算片子再烂,恐怕也会有人进戏院观看。
在此之前,中国电影中极少有女演员出现,出现女性角色也是由男人反串演出,这是由于当时的社会风气造成的。
但杜予大胆的使用殷明竹,成为女主角,为后来的女演员开辟了一条出路。
看着笑靥如花的殷明竹,想着《海誓》的故事情节,林子轩有种改剧本的冲动。
有这么漂亮的女主角,却要去演那么俗套的剧情……
他随口问起殷明竹对《海誓》这部戏的看法,殷明竹觉得还不错,情节很新颖。
听到夸赞,但杜予脸上露出得意的神色,这可是他想了很久的故事。
林子轩高估了这个时代人们对娱乐消遣的认知程度,在古装戏大行其道的时候,像《海誓》这样模仿国外电影的情节的确很有新意。
不过他看着但杜予自得的神情,还是想给他泼盆冷水,让他能有所追求。
于是,他在饭局上给两人讲了一个《上海假日》的故事。
在故事里,南洋的一个国家的公主来到上海访问,受到上海各界的欢迎,许多新闻记者都想拿到公主的独家报道。
公主受够了整日被安排的生活,在夜里偷偷溜出了饭店,遇到了一个新闻记者。
这位新闻记者认出了公主,不过为了独家报道,他并没有揭穿公主的身份,而是和一个摄影师朋友合伙,带着公主在上海四处游览,并偷偷拍下了公主的照片。
公主毫无所觉,在上海度过了一天快乐的假期。
通过这一天的接触,新闻记者发觉公主性格单纯善良,两个人产生了情愫,他不再想用公主来获得独家新闻了。
最后他把那些照片归还给了公主,留作纪念。
两个人因为身份的差距不能在一起,只在上海留下了一段美好的回忆。
但杜予和殷明竹两人听得愣住了,不得不承认,和这个故事比起来,《海誓》实在是太俗套了。
第二十二章 出名要趁早()
林子轩讲述的正是五十年代由奥黛丽赫本主演的《罗马假日》。
这无疑是一部经典的电影,赫本因此成为奥斯卡最佳女主角,成为公主的代名词。
当你想到公主的时候,脑海里就不由得浮现出赫本的形象。
整个故事并不复杂,时间跨度很小,可却让人回味悠长。
这是一个如童话般的故事,一天的时间,一段快乐又忧伤的时光,一场注定没有结果的爱情,刹那也是永恒。
在片尾的新闻发布会上,两人最后一次见面。
碍于身份,他们相见却不能相认,咫尺却成天涯,只能通过凝望对方时专注、深情的眼神,以及一语双关的言语来表达自己的复杂心情与满腔爱意。
当有记者询问公主最爱的城市时,公主如此回答。
“最爱的,是罗马,当然是罗马!”
只此一句,已胜过千言万语。
故事讲完,殷明竹的眼睛明亮起来,聪颖的她意识到这是一个好故事,比《海誓》那种大团圆结局的故事好上一千倍。
她一定要演这个公主的角色,她要抓住这个机会,或许她会因此风靡整个上海滩。
不过,她知道这不是由她决定的,而是饭桌上的另外两个男人。
一个导演,一个投资人。
她心里急切不已,可又不得不暂且忍耐,不能直接对但杜予说你原来的那个故事糟透了,咱们来拍摄这个新故事吧。
但杜予非常不甘心的承认自己的故事的确没那么好,他搞技术在行,剧本就马马虎虎了。
面对殷明竹热切的目光,但杜予颇为为难。
《海誓》是他的心血,他为此准备了好久,不忍心放弃。
可《上海假日》更为出色,任何东西都怕比较,和《上海假日》相比,他也觉得《海誓》没什么出彩的地方,以前认为很有新意的情节,如今看来都有模仿的痕迹。
《上海假日》如此完美,他想想能拍出这样的影片,心里就有些激动发抖。
“若是拍摄《上海假日》,资金怕是不够。”但杜予犯难道。
“林公子会投资的,对吧?”殷明竹殷切的问道。
“那是自然。”林子轩答应道。
能够把心目中的经典电影拍摄出来,林子轩也很兴奋,唯一的遗憾就是这是默片,女主角也不是奥黛丽赫本,此时的赫本还没出生呢。
三人达成一致,改变拍摄计划。
接下来,他们热切的讨论着这部新电影。
林子轩负责解说情节,但杜予设想着怎么进行拍摄更为划算,殷明竹准备给自己的公主角色设计新造型。
她了解时尚,公主的穿着,佩戴的首饰,走路的步态等等,既要展现公主高贵典雅的风采,也要有平民亲和的一面。
她爱死这个角色了。
大家兴尽而散。
林子轩回到林宅,和家人打过招呼,回到自己房间,准备把《上海假日》的剧本写出来。
这时候有人敲门,他打开房门,是他的妹妹林晓玲。
林晓玲刚刚十六岁,还在上中学,兄妹之间的关系尚可。
林子轩因为怕被人发现自己穿越者的身份,基本上不会和家人闲话家常,因为那样容易造成记忆困扰。
如果家里人都在兴奋的谈论过去的某件事情,只有他一个人茫然无措,这可不是好现象。
一次两次说自己记不清还情有可原,次数多了难免会出问题。
所以,他对这个妹妹也只是表面的亲切,不敢过分亲近。
“哥,这个人说的是你么?”林晓玲拿着一本杂志,求证道。
林子轩接过杂志,是北京大学的《新潮》诗歌增刊,上面刊载的正是他写的诗作。
他从冯程程的信里知道了这件事,并没有太过专注,据说在北平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想不到都传到上海来了。
《新潮》杂志有对作者的简单介绍。
林子轩,沪上人氏,曾留学美利坚哥伦比亚大学,受国外诗歌影响,为新诗代表诗人。
“是啊,这个人就是我。”林子轩平静的说道。
“啊!”林晓玲惊呼起来。
她心中激动不已,没想到在学校里疯传的新诗诗人竟然是自己的哥哥。
自从哥哥从国外回来后,她明显觉得哥哥和她不那么亲近了,两人聊天的时候也闪烁其词,经常顾左右而言他。
她想想毕竟两年不见,也没太在意,等时间长了,关系自然会好起来的,可如今半年过去了,情况还是没有好转。
哥哥在银行工作之后,两人就更疏远了。
哥哥甚至提出要搬出去住,幸好被母亲阻止了。
这次发觉哥哥还会写诗,而且还写的那么好,林晓玲一下子觉得两人的距离拉近了,有了共同的话题。
“哥,你出名了。”惊呼过后,林晓玲崇拜的说道。
没错,林子轩的确是出名了,至少在文坛上是这样。
经过一个多月的发酵,新诗的浪潮逐渐兴起,许多文人都加入到创作白话文新诗的行列,林子轩的诗作成了被学习和模仿的对象。
特别是在学校里,更是引发了风潮。
他的诗作被朗诵,被传播,被解析,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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