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游荡在街上的流浪汉一样。
白酒子一直有一双似乎能看破人情绪的眼睛,谌仲面色上的异样,他自然是瞧在眼中。
“你是怪我对你隐瞒了身份?”白酒子笑了笑,打破了这夜晚的寂静
谌仲一愣,笑道:“你有没有问过我的身世?”
白酒子摇头道:“没有。”
谌仲道:“我也没有说过,不是吗?”
白酒子点头。
谌仲继续道:“你不说,肯定有你的理由。”
白酒子一面走一面仰头瞧向那悬挂于空的半轮明月,淡淡的道:“我的确有我的理由。”
“他们口中的那位简先生,你可知是谁?”
白酒子过了半响,朝着谌仲问道。
谌仲隐约的推测到了一些内情,那位简先生,也就是白酒子的三师兄,也许就是那个三年前背着巨鼎刺杀墨翎王的人,最后被俘关押入天字狱的那人。
谌仲并未说话,他在等白酒子继续讲下去,关乎那个人的事情,三年前曾经轰动大明帝国,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也没有人知道山上下来的人为什么偏偏会去刺杀堂堂的墨翎王。
白酒子长长的叹了口气,说道:“那是我的三师兄,蜀山百子中的第三子,自从发生那件事以后,势族和蜀山之间的关系就变的异常敏感,不过到现在为止,我依旧不清楚,为何当时三师兄执意冒着生命危险要杀墨翎王,不光是我,便是连师尊,都搞不清楚。”
说到这里,白酒子眼眶含泪,月光下那晶莹的泪珠挂在他明亮的眸子下,显的异常哀凉,过了长久,白酒子淡淡的道:“但我相信,三师兄一定有他的理由,即使他不说,我也知道,因为我三师兄他从不做没有理由的事,何况,势族和我蜀山向来平和相处,得罪了势族对我蜀山来说,也并非什么好事。”
谌仲也是叹了口气,叹道:“非做不可的事,一定有非做不可的理由。”
白酒子叹道:“阿仲,你说的很对,三师兄不说出他的理由,也一定有他不能说的理由,我相信他一定有苦衷的,就像你说的那样,相信一个人并不需要理由,只要你信任他就好了。”
谌仲忽然想到了什么,说道:“你真要帮助寒门去取胆锤?”
白酒子恢复了他那纯真的笑容,道:“蜀山百子说过的话,就会算数。”
谌仲皱眉道:“也许事情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那第五冶子从哪里发现的胆锤?要去哪里帮他们拿回?而且,我想寒门中也是有着大修行者,为什么他们偏偏需要你们蜀山的人去帮忙?我想绝不是那胆锤只有你们蜀山天罡浩然气才能拿的动那么简单。”
白酒子听罢,指着自己的小脑袋笑道:“你当我看不出么?我虽然个子不高,脑子却不笨。”
谌仲讶然道:“那你为何还答应他们?”
白酒子解释道:“其一,寒门绝不会做对我不利的事,这对他们并没有什么好处,其二,就算他们有所企图,我想我也并不会惧怕什么。”
白酒子继续淡淡的说道:“其三的话,我的确很想见三师兄一面,三年了,我的确有点想他。”
谌仲并没有多说,在他看来,白酒子他们师兄弟之间的感情,绝不是他这个外人所能体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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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宸城内万花楼,倚窗问月几多愁?
谌仲有着他的心事,白酒子也有着他的心事。
而两个有心事的人,最好的方法并非相互倾诉,而是喝酒。
酒能解千愁,醉后更能忘记许多不愿想起的事。
所以他们又回到了万花楼,当然,白酒子是纯粹为了喝酒,而谌仲,却是为了和南歌子的约定。
虽然手握着几万两的银票,但谌仲依旧想暂时寻找一个栖身之所,南歌子盛情邀请他来万花楼做一名抚琴师,他既然已经应允,就不会反悔,他向来如此,说出的话答应的事,便不会反悔。
万花楼烛光摇曳,月光透过薄窗铺到临窗的酒桌上。
桌上的一个白衫少年和一个白发孩童举杯觥筹,他们的话并不多,酒却是不间断的往肚中猛灌。
谌仲不省酒力,几杯下肚,便醉熏熏的趴在桌角昏睡过去。
白酒子向来不会醉,所以他很清醒,他眯缝着双眼瞧着醉倒在酒桌上的谌仲,喃喃道:“你这家伙和我萍水相逢,在不知道我身份背景的情况下,竟然会为了我挺身和八通钱庄的人作对,你要知道,钱老板的背景可不单单是八通钱庄的钱老板,他可是寒门的人,寒门的当代门主尾勺於惑号称当世第一高手,持乙敛神剑七十年未曾一败,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呀。”
白酒子摇头苦笑,继续瞧着谌仲叹息道:“你先天虚体,八脉阻塞,灵识不能贯通,所以不能修行,不然的话,就凭你对我的信任,我便想要帮你一帮,可惜可惜,你要知道,信任一个人,可是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最大的财富。”
他擎着酒杯对着明月,继续叹道:“也许只有明楼才能救你,可是那毕竟是明楼,天下能有几人能入明楼?”
一片乌云遮住半片月色,皎洁的月光霎时被遮盖了。
白酒子将所有的银票都塞入谌仲的怀中,随后淡淡的说道:“钱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有,总比没有强的多,我的身份已然败露,你要知道,自从我三师兄出了那件事后,蜀山的人便不能轻易的到景宸城内,势族的人如果追查下来,一定会连累到你的,我们有缘再见吧。”
说着白酒子抱着一坛好酒便扬长而去。
第24章 万花楼的打工生涯()
喝醉酒的人通常都会睡的很沉很死,如果没有天塌地陷的大事,醉酒的人也通常很难醒过来。
万花楼当然没有发生任何惊天动地的大事,相反,整个夜晚,都异常的宁静安详,醉酒的豪客忘记了吵闹,落魄潦倒借酒消愁的文士也是忘记了举杯明志。
这个夜晚,万花楼显得格外的安宁。
靠近窗边的酒桌上昏睡的那白衫少年,将头埋在干净的袖间,月光偶尔拨开乌云照在他那乌黑的发丝上,月色朦朦胧胧,这样的月色总会显得特别的温暖。
谌仲一觉睡到天亮,他就这样趴在那酒桌上被月光抚摸了整个晚上。
景宸城秋意盎然,凉风将数片落叶吹入窗内,落到那酣睡少年的头发和背脊上。
谌仲终于是醒了过来,头有些涨,有些晕也有些紧,他晃了晃头,试图清醒一些。
喝醉酒虽然能够忘记很多事,但酒后的头痛欲裂会让你记起更多的事。
他记起昨晚和白酒子的开怀畅饮,他三杯下肚,便嘴的不省人事。
白酒子呢?他去了哪里?
空荡的万花楼倍显寥落,谌仲朝着怀中的那几万两银票叹了口气,随即叹道:“银子太多,也的确是一件麻烦的事。”
没钱麻烦,有钱也会麻烦,没钱的绞尽脑汁想要去赚钱,而有钱的却要费尽心思去如何保护自己的钱财或是如何花掉手中的钱财。
人生的确无处不充满着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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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是花瓷杯,杯内淡褐色的茶水浑而不浊。
这样的茶,的确是一杯很好的醒酒茶,就算醉的再厉害,这样的一杯茶喝下去,也会清醒过来。
握杯的手,手指纤细修长,隐约从粉色的纱袖口内探出,能够有这样一双手的女人,就算再不堪,也一定是一位美女。
都说南歌子有着举世无双的容貌,却并没有人见过他的容貌。
但仅凭这双手,已经没有人打算去怀疑些什么了。
若非不是惊世的美女,怎会有这样一双值得无限回味的倾城之手呢?
“喝了吧,也许会好一点。”
她的声音犹如天籁,虽声不大,却透露着让人无法拒绝的意味。
南歌子姑娘递过来的茶,的确没有几个人能够拒绝的。
谌仲自然也不能够拒绝,接过花瓷杯,一饮而尽。
茶苦而不涩,水温而不烫,这是一杯上好的醒酒茶,谌仲喝入肚中,便觉得异常的清爽,就像是晴空被人淋了一桶冰水,瞬间觉得彻底清醒了。
谌仲瞧向面纱遮掩下的南歌子,笑道:“多谢。”
南歌子坐到他对面的椅子上,道:“谢什么?”
谌仲道:“你的茶。”
南歌子莞尔一笑,道:“要收费的。”
谌仲愣了一愣,然后从怀中拿出银票,朝着南歌子晃了晃,笑道:“我虽然是个暴发户,但绝不是个吝啬鬼。”
南歌子笑道:“吝啬鬼通常都不会将这么多的银票放在身上,他们通常都会藏到自认为最安全的地方。”
谌仲笑道:“其实他们却疏忽了,能有什么地方是比自己身上更安全的呢?”
然后他顿了顿,问道:“我那朋友呢?”
南歌子静静的说道:“走了。”
谌仲继续问道:“走了?”
南歌子道:“昨晚便走了,他看你喝醉睡了,也就没忍心吵醒你。”
谌仲苦笑,笑的的确有些苦涩,白酒子以为他真的醉了,但却不知道,他虽然醉了,但头脑却是清醒的,那些话,他自然听到了,不光听到,而且听的是一清二楚,每一个字都听的清清楚楚。
南歌子见谌仲表情苦涩,继续说道:“他虽然走了,但一定会回来。”
谌仲道:“你早就知道他是什么人?”
南歌子一愣,道:“我的确知道他是山上下来的人。”
谌仲道:“那么你昨晚就知道他是山上下来的人,钱老板将我们引到僻静的地方,也不会有任何的事了?”
南歌子笑道:“钱老板虽然别有用心,但他却不是一个能够为了钱,而不要命的人。”
谌仲笑道:“他的确不是一个为了钱能够不要命的人,毕竟钱没了可以赚,命没了的话,那就什么都没了。”
南歌子莞尔一笑,虽然隔着面纱瞧不见她的笑容,但光听那悦耳的笑声,便能猜出面纱下那笑容该有多么的香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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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花楼是个风尘场所,却也是景宸城内唯一的烟花之地。
既然是烟花之地,那边应该有花。
万花楼内的花的确不少,花有很多种,有带刺的玫瑰,有傲人的牡丹,有磬人的百合,但这些花在万花楼内,却不是植物,而是女人。
用花来形容女人再合适不过,因为花有姹紫嫣红,有千娇百媚,有婉约柔嫩,而这些风姿百态,不正是女人的缩写?
花有重开日,人无在少年,少女的心思都是懵动的,万花楼的姑娘也不例外,流落风尘的他们,对男人的理解更为的深刻了一些,毕竟他们接触最多的,还是男人。
所以当南歌子将谌仲领到姑娘们的面前时,万花楼的那些姑娘纷纷开始对着白衫少年议论开来。
“这就是那日为歌姐姐抚琴的少年?好清秀的小伙子呀。”
“他的脸也太苍白了一些吧,难道是得了什么病?”
“他的眼睛真好看,我要是有这么一双清澈的眼睛就好了。”
十几位貌美如花的姑娘围着白衫少年笑意盈盈的议论着。
谌仲有些尴尬,换做任何一个男人被一群正值花季的少女饱含异样的目光注视着,都会觉得尴尬。
凉音是一位小姑娘,她只有十六岁,但却已经是万花楼内琴抚得最好的姑娘。
她梳着两个马尾辫,穿着一身淡蓝色的轻纱,就像是蓝精灵一样眨着那双可爱至极的眼睛盯着谌仲。
她的怀中抱着一把蓝玉良琴,这真是一把好琴,也只有这样的良琴才能配的上她的那份娇小可爱的神态。
她眨了眨眼,对着谌仲道:“你的琴抚的很好?”
谌仲被如此可爱的小姑娘盯着看,实在是有些不好意思,尴尬道:“一般般。”
凉音嫣然一笑,道:“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一般般是什么意思?”
谌仲笑道:“一般般就是比不好的好,比好的不好。”
凉音笑了,他觉得这少年当真可爱,如果让一个女孩子觉的一个比他大的男孩可爱,那一定是这个男孩的荣幸。
凉音将手中的蓝玉琴举到谌仲面前,笑道:“你觉的我的琴怎么样?”
谌仲细细的瞧去,弦丝如蝉丝透明纤细,琴身如海天湛蓝,这的确是一把好琴,他笑道:“这是一把好琴。”
凉音满意的笑道:“蓝玉当然是一把好琴,蓝玉是我的命。”
谌仲道:“琴在人在?”
凉音嗯的点点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