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主沉浮命浮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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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沉浮命浮萍- 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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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尔吧,梨白会对着镜子自恋的感叹:怎么就长得这么俊呢?

    各自梳洗完毕,一碗早面每回梨白三两下就给狼吞虎咽的搞定,然后风急火燎的先跑去占块地练功。那粗鲁的举止白瞎了一副谪仙的皮囊,十四已然是见怪不怪,雷打不动的一如既往般淡定泰然,只不过每天这个时候她心底真的很愁。

    十四尤为不爱吃面!

    所以每一天早餐,她面碗里的面条,十之有九会进到附近的那小馋熊的口里,还是偶有一回十四无意间才发现,自己偷偷倒掉的那一碗面被一只黑棕色的小狗啃了,仔细,才发现那竟不是土狗,而是一只胖弄弄地小熊。

    是以,很长一段时间,十四几乎是习惯了空腹早晨的。

    中午时候,梨白总会兴致盎然地下厨捣鼓,弄些个五颜六色怎么看怎么像黑暗料理的药膳陪她一起吃。

    那味道超级难吃。

    但一般到了那时候,十四就很饿了,也就没多挑剔,基本都吃下个七分饱。

    梨白这时候吃东西就斯文了,俨然一副能够格与他皮囊齐驱的超脱尘世的淡然像,吃的那叫一个精细儒雅,小口小口的,明显是他自己也嫌弃这东西太难吃!

    到了晚饭的时候,就没那么多讲究,少侠喜欢串肉烤来吃,碍于天天吃烤肉对身体不好,容易上火,所以,三天烤一次肉,两天卤煮烩凭他自制了。

    简而言之,早晨一晚素面,素的除了能吃出猪油味,剩下的就是盐了,偶尔掳几根山毛野菜搭搭色,也亏得那只小馋熊爱吃。中午一顿药膳大杂烩,五颜六色的黑暗料理,除了胆识魄力逼人的十四,没人啃得下去几嘴的。晚上那会就是肉,可劲补,吃的最多最凶的,非少年梨白莫属。

    偶然洗个澡什么的,老十四喜欢蹲树头顶着太阳暴晒那一头湿漉漉的秀发,小梨白喜欢找块阴凉的风水宝地可劲抖,抖他那一乌的水珠子,直到彻底抖干了水份。

    换以前,这事其实十四也爱干,拿毛巾擦擦抖抖,就着阴凉弄干它,如今她不愿意与臭美的梨白同流合污,只能走霸气的路线,蹲树头暴晒去了。闹得每一回她去晒头发,梨白非得抓着她在她脸上湖个厚厚一层防晒透气的药渣,才肯罢休。

    喔,忘了说,梨白这孩子不知是不是怕她会半夜里跑路,每天半夜,梨白都会来拍一次门,十四不信还有人能天天梦游做同样的动作了,再说五年前她认识梨白那会子,怎么没见梨白有梦游的潜质?

    这一次两次还好,经过第三回这么搞,十四索性不上门栓,将门开着一个角,恶作剧的在上面支了半盆水,半夜里让这小子再拍!

    那一回,一盆水倒是倒扣下来了,奈何人梦游也梦游的有基本战力水平,轻飘飘一闪,滴水不沾身,乘着月光,那动作飘逸的,可帅可帅了。

    从此,梨白从半夜拾柴火的梦游行为,被一盆点滴不沾身的凉水给治好了,再没拍过那扇木门,只十四知道,每天到了同一个点,门外都会有个人静静站在门外,半饷才离开。

    梦游?

    她宁可觉得是梨白怕她半夜跑路,所以才每天每夜来侦查一番更令人信服。

    日子就这么一晃眼,到了约定的日子。

    这一天也不知是不是梨白吃错了什么药,早餐那一碗面条难得正儿八经换了丰盛的,一桌子看起来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更让十四觉得更像是践行宴,才搞的这般隆重。

    她捡了几口,味道出奇的不错,不知是不是这些日子被那黑暗料理给折磨久了,竟觉得这一桌子菜吃的简直美味极了。硬生生吃了个九成饱,略胀。

    事实上她还真想错了,梨白的厨艺其实不错,只不过他弄点正常的菜式,那味道还是值得夸颂的,并非是因为吃了太久难吃的东西,有反差比,所以产生的错觉。

    一桌子菜,梨白的筷子从始至终都没动过,看她吃完,笑了笑。

    “有事说事,别笑。”

    他这副皮囊吧,不笑还好,一旦笑起来,那杀伤力连她的十四都无法直视,不得不说,那位传说中甸京的梁琴郡主眼光是极好的,一眼就瞄中了一颗清尘脱俗的仙家苗子,还没见过那假皮囊下面的真容就能干出掳情郎的事了,要真瞅见这尊天香,还不得闪瞎了眼珠子?

    “吃饱了咱们去比武吧?”不知是不是错觉,梨白的语气似乎有种讨好的意味。

    十四眼帘子一抬,果不其然,这货还在笑,且笑得一脸讨好,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对劲。

    她没多想,也没细看,反正这些日子什么活都给梨白那小子包揽了,洗碗收拾也轮不到自己,她乐得自在,起身先一步离开这盖于主屋旁的小厨房,留下一句:“我先过去等,你吃好再来。”

    没等多久,梨白就来赴约了。

    按照江湖的规矩,两人互相一礼,才展开了身法,一来一去,观两人面色,少年笑得春风得意,而女人却眉头紧锁。

    打着打着,女人很快便落于下乘,败下阵来!

    “你在菜里动了手脚!”这傻小子成精了!

    梨白当仁不让:“大姐昨夜不也在弟弟的肉串里头下了点料么?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说的真是太有道理了,咱姐弟想到一块去了。”

    这一样吗

    她给他弄的撑死是一两天内抑制半数内力的东西。

    而他给她弄的,若她没感觉错的话,只怕是从医圣白初月那头搞到的天香散,那玩意可是可以长时间把一个武林高手给弄成个软脚蟹的高级货,内力正一层层迅速流散,被药为的封存在各个穴窍之间,那流散的速度快的让她连手中的铁棍都快拎不动,能打得过他才有鬼!

    修长的手将她武器一劫,反手便将她扣在自己面前,一边得意的宣布他赢了的消息,一边还抱怨她的武器重量都快赶上两个胖子的总合。

    “闫如玉啊!事实摆在眼前,既然我赢了,你得为我做一件事。”这得瑟劲,若不是十四内功散了挣脱不开,真想兜头给他一棒!

    她转回头,狠狠的刨他一眼,没好气的接道:“什么事情?”

    “不管你是要报仇也好,为祸武林也罢,你的江湖,带上我一个,纵然有朝一日天下与你为敌,那也得捎带上我。生一起生,死,一起死。”他却笑了,笑得眸如星璀,明明笑颜灿灿,奈何左眼下那颗如点墨般的泪痣,在这笑意下竟摇曳出一股莫名悲凉的味道,一时间,恍若换了个人,真正的谪仙下凡。

    十四一时间懵了,不是为了他说的话,而是那刺痛心扉的笑意,明明同样的表情,为何这一瞬感觉差别那么的大?

    她认识他!

    她肯定认识他!

    可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他是谁?

第102章 坏心的鬼婆婆(墙角挖的早,黄昏也认了)【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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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手头上那份新呈交上来的门客资料,是越看越荒唐。

    原主门下两百余门客,可用之人加起来竟只有寥寥十五人,连二百余的零头都不足,剩下那二百一十一个真是什么奇葩什么来。

    比如说其共有六十二名收录理由仅仅是女生男相,内里属三人最受重用,颇得羡王好评,原因无它,那三人惯会拍马屁,又长得美艳,与她三人站一块,羡王觉得更能承托出她那稀有的“女人味”。说白了,原主她过去是有多无聊从中可窥一般。

    十四反正是理解不了原主的,养这么一堆闲人放着不是吃饱了撑的,即便是花**它也有它的存在价值,而这六十余人又为何而存在?论说羡王再长得有‘男’气,拍马也赶不上本书里倾国倾城举世无双的绝世皇女小十一,何况小十一还是本书的女主!

    完全不知道原主到底是怀着怎样神奇的脑回路?

    人家女主发展到后头,后宫美男三千,综合能力各有千秋,有武力值、智慧值、技能值等等,总之应有尽有。然,她羡王到底奇葩,发展到后面却是门客‘美女’好几百,还一个赛一个的没本事。

    后面人背后诟病这原主好女色,到底有点冤枉这熊孩子了,了解剧情的十四清楚,这原主情之所钟倒是个专一的,从始至终只一根筋认准了柳听雨,即使是这样,也更改不了她神奇的脑回路,尽干下一件又一件荒唐事,无一件可取,也无怪人柳听雨死活看不上她。

    此时管事已被她派了出去,十四想了想,便随口招来了外面的奴才,打算责令下去,将皇城外羡王府里面养着的那二百余闲人先散去,虽说她不缺那点养闲人的钱,但上位者能物尽其用才是道理。

    谁知外头来的却是与她刚成婚没多久的小夫郎。

    今日他着一身银白滚边的暗红袍子,有些瑰色的图样若隐若现,仔细,原是似玫瑰的月季花样,只是大叶色深,不看仔细了就以为是小朵的玫瑰。

    端端正正行了个礼,他轻柔地说道:“不知王爷今日可得半日空闲?”

    这少年肤若凝脂,唇红齿白,都说唇薄心凉薄,偏就那薄薄的唇下住了情深不寿的性子。

    十四本来是皱着眉头的,处理了几天原主留下的烂摊子,少眠的心情多少不好,只是见来人是那个颇有大家闺秀风范低眉顺眼的小王妃,便放开了紧皱的眉头,尽可能缓和了面色,刚要开口招呼小王妃,却听他这么问,不禁沉思。

    她想了想,自婚以来已经七日,除了新婚那一日她不胜酒力醉倒在了新房,就一直在忙于适应这皇女业务,的确是把这个正夫给抛之脑后了。

    本来她是不得空闲不假,虽说女皇体恤她新婚,这几日不叫她上朝,但这些日子她总算理顺了皇女业务,眼前还有一件急于办理的大事,本是打算今日赶着早朝,找个借口亲自请旨南下,先女主一步杜绝了即将爆发水难得事件,至少可以先一步人为控制,等暴雨来时不至于灾情严重到一发不可收拾的程度。

    并不是她要阻挡女主前进的道路,事实上十四这么做仅仅是为了给自己上一份保险,她不能放任女主立下过多功劳,最终握有兵权。

    这是一条至关重要的主线,过不了多久,即将迎来的重大的水灾,而女主会因此名利双收,不仅仅立下显着功劳,更会赢得一个未来大将之才的忠心,此人在后面炮灰女皇、羡王做出了卓越贡献,既然不能被提前炮灰,熟知剧情的她必然要去挽回局面。

    按照她的想法,这一趟去阻水灾重难,就变相等于断了女主收买人心的剧情收益,她从未打算滥杀无辜,在她看来,只要那个人没有受惠于十一皇女,那份愚忠便不会落在女主头上,目的就能达到。

    见羡王久久不语,少年长长的睫毛垂下,掩去里头那一双隐有雾水的大眼,片刻之后才将那份酸楚咽下,再抬眸时一双大眼依旧熠熠生辉,好似无忧无虑。

    明知那头发呆的人看不见此时的自己,却还是笑着,让一张精致的小脸呈现出他最美的模样,轻声轻气地道:“王爷既无空闲,那海棠便不打搅王爷,也不用吩咐下人给王爷收拾细软了。”

    只是那语气里隐隐露出些许期待,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也是,毕竟这孩子年纪小,他自以为藏得好,到底别人只一看,多少都能捕捉到痕迹。

    被这一声软软糯糯的声音拉回思绪的十四这才想起一件事!

    七日回门啊!

    这女尊国男子出嫁后的第七天,是要随妻主回自己娘家的,少不了要在家里住上几日,若是单单自己回门的不是没有,只这样就谁都能看出来这出嫁的男子是个不受宠的了。

    论说妻主不愿意在丈母娘住不是不行,多有人在,只不过形式上多少都是要走一走的,送和接必然少不了。若是连基本的形式都不走了,日后这新夫还不得被人嘲笑?

    十四恍然大悟想起了这么一档子事,便是再没时间,瞧着面前那糯糯软软的小少年给她行了个礼准备失望离去,她道:“你收拾收拾,我随你回去住几天。”

    海棠一怔,那双大眼再次抬起来,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随即才反应过来,顿时,里头那一双清澈的大眼瞬时光彩夺目,小脸上的笑意止都止不住,连说话都显得有几分跳脱般的慌乱,磕磕巴巴的应下,按耐着那股子不敢相信的喜悦,还不忘了良好的教养,规规矩矩的向她行了个礼,这才退出了门后。

    璞一出了门,便犹如乘风的鸢,小碎步都忘了踩,一路更似步履飞快,就差蹦蹦跳跳的去给他的妻主收拾细软去了!

    而书房这头,小王妃走后没不久,十四便唤来奴才,交代下遣散王府里二百门客之事,并且大笔一挥提供了多份新职务,让那二百闲人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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