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丐帮创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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丐帮创业史-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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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儿,就到无双城了,我跟你打个赌,那笔赎金到不了这里,魏先生就会下令劫钱!而且,咱们兄弟齐心,还能联手把那几个最先发现苏巴的人赶走,抓了苏巴,赏银咱们自家兄弟分,每人少说能分一万呢!”

    如此局势下,谁不追,谁就是呆子。

第九十四章 撩人者苏巴

    在这些人眼里,苏巴就是那个一百万。

    而在苏巴看来,他们又何尝不是帮主许给他的五千两?

    一瞅见响尾街上的一百多号人都骚动了起来,苏巴一提气,立马施展轻功,能奔多远,奔多远。

    最先追赶苏巴的人,也就是最早发现苏巴的人,他们当然是拾柴帮的人喽。

    假模假样地吆喝了一阵子,像模像样地追着苏巴抓了一阵子,就让苏巴给跑掉了。

    而匆匆赶上来的刑天门子弟见状,便破口大骂了起来,煮熟的鸭子还没啃上一口就自个儿飞了,搁谁谁不气?

    那几个人不生气也不还嘴,就按照洪琪的计划来,跟刑天门的人说道:“跑不远,放心吧!那小子背上挨了好几刀,还被我们追着像丧家犬一样地跑了好几条街,估计没什么气力了,就是不晓得,会不会半路上断了气!”

    接着,苏巴很配合地又晃了出来,还一个趔趄,假摔了一腿子,看起来,真的受伤不轻。

    刑天门的人一见,大喜过望:“追呀!一百万他摔倒了!……”

    这帮人已被“一百万”蒙蔽了双眼,不顾一切地朝着苏巴逃命的方向追去,而最初发现苏巴的人也就是拾柴帮的兄弟们,假装功力低微、已耗尽大半,无力与刑天门这个一流帮派争抢苏巴,停下了追赶的脚步,顺理成章地接收了这条响尾街。

    没过多久,就等来了洪琪他们,还有那七十万两赎金。

    常耕杰的话一说完,整条街上唯一一个刑天门的人——管平侠就傻了眼。

    他一双牛眼睛瞪着常耕杰,嘴巴一张一合,听不清楚在说些什么,似是在说:“什么是……包围?”

    “刑天门里怎么有你这么憨的人,你是罔城来的吧?”常耕杰差点被这人逗乐了,清了清嗓子,道:“我们的人现在要把银子取走了,你不会有什么意见吧?”

    “有意见!”仁义忠勇的管勇士想也不想,脱口而出。

    “不是吧?”拾柴帮的兄弟们齐声惊呼,包括洪琪在内。

    管平侠这才惊醒,他方才都说了些什么,忙道:“……才怪……”

    常耕杰终于大笑了起来,这可真是个活宝,可惜了眼光不好,投靠了刑问天那种人,注定是没有出头之日的。

    “看在你还是个老实人的份儿,我打算……不杀你,来人,把他打晕!”

    管平侠还没来的及出声反对,后脑壳儿就遭了重锤一击,晃了几晃,晕倒在地。

    从响尾街到无双城,可退,可进,直走是最近的路,退出去的话,就要绕上一段路程。

    这么做,是为了提防刑天门的人追到这里的时候,从他嘴里问出他们撤离的正确方向。

    “阿七,你不走吗?”二人在说悄悄话,没外人听着,常耕杰就直接喊出了他的乳名。

    “来不及了,你们先走,我留下来给他们指路,指条错路。”

    刑天门的人很快就会追到这里来,若洪琪在这儿,他们会下意识地从他口中套取绑匪离开的方向,若他不在,他们一定会去问附近铺子里的人,那样一来,说不定就真的问出了正确方向。

    “放心好了,他们不会为难一个看起来毫无攻击性的傻公子。”

    其实,洪琪的心里也怕的要命,但,作为拾柴帮的帮主,他必须这么做。

    “千万记着,这个箱子,叫一个身手好又机灵的兄弟带上,单独走另一条路。”

    这个箱子,承载了拾柴帮的未来和江字世家的希望,一定……不能出事!

第九十五章 人证

    常耕杰带着一帮兄弟撤了,心底却永远地埋下了对洪琪的敬服。

    大队人马一走,洪琪就瘫坐在了地上,他嘴里念叨着: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如来来帮忙,耶稣也加入,上帝你不忙,快来凑个数儿……

    念叨了一会儿,就不怕了,看看晕倒在一旁的管师父,忽然生出了一个保命的好法子。

    于是,马上倒地装晕,由于他是真的累了,装的还挺像那么一回事儿。

    邢山虎、魏岳等人赶到响尾街的时候,看到这番“盛况”,也差一点晕过去。

    人呢?都去了哪里……,这里明明应该有上百个邢家子弟在的。

    还有箱子,跟箱子里的银子,也都不见了!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

    他们先浇醒了负责看管银子押运的管平侠,又来摇晃洪琪的小脑袋。

    洪琪担心他们摇不醒他的话,就会像对待他的管师父那样,一盆冷水浇过来,于是,赶紧装作大梦初醒的样子,伸了伸懒腰,动了动腿脚。

    当问到守在这里的人竟然擅离职守,跑去追一个突然冒出来的苏巴时,邢山虎猛地一掌拍向路边石狮子,好在半路停了手,他跟石狮子都没受伤,而魏岳那双极媚的狐狸眼睛,变的可怕极了,像要喷出火来。

    又询问了常耕杰等人的行踪无果后,魏狐狸便放弃了管平侠这个废物。

    正要吩咐手下去附近铺子里问询时,洪琪开口了,他指着一个岔口,道:“他们好像是从那个地方走出去的。”

    “你不是晕了吗?”孟狐狸瞪着洪琪,问:“你怎么会知道?”

    “可能他们见我也没什么用处,就……就没放心上,象征性地在我脑袋上敲了一棍子,我没……没给敲晕,就是……就是头痛的很。”洪琪说的有点结巴,他这不是装的,是因为他真的蛮担心,这魏狐狸会不会看穿了他的小伎俩?

    “你不会也是他们的人吧?说!”魏狐狸还没发话,反倒是虎头虎脑的邢山虎先急了。

    我是你们选中的人好吧!洪琪内心os,这头笨虎,怎么突然精明了起来?

    其实,邢山虎方才那一掌没拍出去,心中怒火无处撒,想到负责看守响尾街的这帮人回去以后,少不得要被他父亲重罚,怜悯之心一起,责骂的话也就说不出口了,于是,就想找个外人发泄一通。

    很不巧,此时此地,他能够得着的不姓刑的人,就只有洪琪一个。

    洪琪张了张嘴巴,说不出话来,半晌才道:“说……说什么?”

    其实,他早就做好心理准备了,谎话一出口,注定了要遭人质疑。

    但,他不怕,因为他很清楚,晓得他底细的卓云舟等人,要么被第一时间送去了医馆,要么被留在茶舍里就地治疗,魏狐狸急着追回银子,自然不会带上拖油**。

    卓云舟他们喉咙被喂了药,全身几处穴道亦被点,一时半会儿,也动弹不得。

    不幸的是,也只有他们,才能揭开绑匪的真面目,供刑天门日后报复。

    他们是这起绑票案最重要的人证,邢山虎等人,必定会想尽办法,保住他们的性命。

    以上推断,都是洪琪跟自个儿打的一个赌,很幸运,他赌赢了。

    卓云舟他们没来,他的身份暂时还是安全的,只要他装的下去。

第九十六章 白仙子

    “算了,他不过是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儿,投胎投的好,就是太废柴。若他真跟绑匪是一伙儿的,绝对不会安排他来提银子,你又不是没瞅见,方才他推箱子那副苦哈哈的可怜样儿,换作是你,你会在如此紧迫的情况下,让这么一个身子骨还没长全的小孩子,在路上瞎磨蹭吗?”开口的是魏狐狸。

    听到“身子骨还没长全的小孩子”这几个字的时候,洪琪真的想怒了。

    但一想到,这里能阻止邢山虎的人,也只有魏狐狸了,于是,继续作乖伏小。

    “魏先生,白仙子说了,他们走的是那条路!”有人提着个鸟笼凑了上来。

    白仙子?谁是白仙子,听这名字,是个大美人咯?

    “你这小子,果然有问题!”邢山虎大怒,抬手就想朝洪琪脸上招呼。

    洪琪瞬间闭上了眼睛,等了半天,也没等来清脆的响,跟火辣辣的疼。

    手刚抬到半空,邢山虎就已经后悔了,他还是个束发少年,哪里来的这般心计跟胆量?万一冤枉了他呢……

    “不对,”魏狐狸作沉思状,道:“布下这个连环局的人,以他的头脑,一定想的到咱们还有这一招儿,他们肯定会叫人把箱子、银子分开带走。”

    他猜对了,不过,箱子的问题布局的人根本没想到,是江半仙提醒他的。

    布局的人是洪琪,作为一个打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人,他自然不会晓得“千里追魂香”这种东西。

    就算在这个时代,追魂香也是个稀罕物,不是一般人能用的起的。

    操作时不仅要有香,还要有能识香的鸟儿,也就是传说中的不死鸟。

    这不死鸟通体雪白,生在极热之地,不小被俗人逮着,却是不好养活。

    但神奇的是,它虽短寿易折,若是环境允许,能平安活过十年,长成了大鸟,便又能恢复幼体,从头活过。

    因而这鸟有一个独特的名字,叫不死鸟,《青叶手札》上如是记载。

    想必,那人口中的“白仙子”,就是笼子里这只雪球一般的俊鸟儿吧。

    “咱们应该相信他的话吗?”邢山虎的掌握成了拳,弹出一根手指来,指着洪琪。

    显然,魏狐狸已经信了洪琪,为什么头脑简单的邢山虎反而不信呢?

    难道,这世上真有一种东西,叫第六感?

    然后,魏岳为了安他家虎少爷的心,问了洪琪是哪家的公子,家在住哪儿。

    洪琪按照计划,把他戴在脖子上的“家传玉佩”翻了出来,给魏狐狸过目。

    魏狐狸一瞧,竟是玄门礼司——梁安道府上的公子,便暂时放了心,不再盘问他。

    转过身去,对着邢山虎,说出了他的安排:“咱们兵分两路,一路跟着白仙子,去寻那个箱子,虎少爷你来带队;另一路跟我走,从那个岔口追出去。至于这位公子,阿泽,你去备份厚礼,亲自送梁公子回府。”

    看来,魏狐狸并没有完全相信他,还是派了人看着他。

    一来装好心,说是送他回家,若他真是梁安道的公子,大家就当误会一场,赔罪了事。

    二来也是为了确定一下,他是否在撒谎,梁府上是否真有这么一位花痴公子。

    临走前,邢山虎深深地望了他一眼,想要把他的样子记在脑子里。

    看样子,这位虎少爷还是不太放心。

    可惜呢,他做不了主,也下不了手。

第九十七章 美人恩

    “兄弟们,干了!”

    地宫里一片喜气洋洋,欢声隆隆,这是拾柴帮开帮立派以来的第一场“硬仗”。

    他们胜了,还是以智取胜,没有一个兄弟受伤流血,完胜!

    地宫已不是先前的那个地宫了,地宫想消失?很简单,挖来别处的土,填平了就成。

    新地宫跟旧地宫是同一时间开工的,做这些苦差事的人,当然是污衣派的自家兄弟。

    他们自嘲武功低微,不能跟人拼命,否则容易丢了命,但苦力活儿、跑腿活儿还是能干的,只要能稍稍的给帮里做点贡献,他们就心满意足了。

    因为他们的帮主说了,这次挑战刑天门,大获全胜,功劳也有他们的一半。

    在江湖人眼里,乞丐佬就等同于废人,有手有脚,就是没什么用处。

    他们从前懒,脏,废,

    在周遭人歧视的目光里

    ,如蝼蚁般苟活着。

    他们从前没有理想,得过且过,活一天,是一天。

    那是因为,从没有帮派愿意接纳他们这样的人,更加没有哪个老大肯许他们光明前途。

    自从加入了拾柴帮,拜在七帮主他老人家门下,这一切,都变了!

    没错,在李三吱那张三寸不烂之舌的描绘下,他们已然把洪琪想象成了一个跟江半仙年纪差不多的老人家,有大智慧,大理想,当然也少不了极大的野心。

    他们对拾柴帮的一切满意极了,除了一件事——

    他们敬爱的帮主居然没有出现在庆功宴上,他……病了!

    洪琪被人从绫江水里捞出来的时候,已奄奄一息。

    朦胧中,听见有人在耳边说:

    “我叫阿鬼,你记住了,是我阿鬼救了你!”

    “以后呢,若江湖再见,你可一定要找机会报答我,否则,就是知恩不报的小人!”

    “咦?身上一个铜板儿都没有,值钱的东西还不少咧!”

    “脖子上这块儿玉佩,还有脑袋上这几颗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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