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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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凶- 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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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经能够察觉到一阵阵麻木感顺着伤口进入了我的肌肤里!

    就在这时候,小红一把从床上跳了起来,张开嘴,整个脑袋变得青面獠牙狰狞恐怖,紫眼赤发,吐了一口绿气。

    说也奇怪,她这一口气喷出,那些刚刚要爬上床的蛇,纷纷变成了霜打的茄子,一个个垂头丧气的蔫了下去,变得跟死蛇一样。

    小红口中不停,又喷了一口气。

    那些还在地上游走的蛇,纷纷软软跌到了地上。

    跟着,她又扑到我的身上,对着我喷出一口气,将缠绕到我身上的蛇全部喷落。

    我身上已经被蛇咬了两三口,还好因为体质特殊,只是有短暂的眩晕感,很快就恢复过来。

    看着房间里一地的蛇,我心中暗暗心惊:要是今天小红不在,我一个人肯定应付不过来。

    隔行如隔山,这蛊术果然防不胜防,怪不得被传的神乎其神,闻之色变。

    远处的笛声忽然就停了。

    看样子,就是这种奇怪的笛声,在操纵这些蛇。

    我走到窗户边,发现窗户关闭的严严实实,说也奇怪,这种条件下,那些蛇是怎么进来到房间的?

    打开窗户,抬头看去,只见茫茫的一片夜色里,什么也看不清。

    我没有飞檐走壁的功夫,自然也没办法从窗户这里出去,只能重新关上窗户,守着了。

    还好,白小舞一直在安安静静的睡觉,我们与蛇之间的战斗很细微,并没有影响到她。

    小红从我的身上跳下去,抓起地上的蛇,一口就咬下去。

    就听到“噗嗤”的声音,蛇的脑袋就被她咬断,咀嚼两下,吞入了腹中。

    这蛇头一断,蛇身被她随手抛弃在一边,在地上蠕动两下,居然就莫名其妙的消失了,就跟当初见到的那只蜈蚣一样!

    小红就那么坐在地上,随手抓起地上的蛇,吃的很是开心。

    好吧。

    我本来是想要把她当好孩子养的,培养她吃熟食,以免徒增她身上的戾气,同时利用�竞刑峁┮跗����盟�晌�臀乙谎�幕钍�?br /》

    可现在看来,她的道路,似乎冥冥之中就已经注定,我根本没办法改变。

    但愿她不会因此迷失,变得嗜血好杀,如果到了那个时候,或许连我,都无法控制她了。

    【养尸秘术】里明确记载,僵尸与养尸人之间,是单纯的饲主关系,所以只要饲养的血食到位,养尸人可以饲养比本身更强的僵尸;相反,而僵尸与赶尸人之间,则是驱使及奴役关系,靠着法力镇压降服,只能控制本事不如自己的僵尸。

    当然了,事无绝对,养尸人的血食不到位,低级僵尸也可能反主;同样的,如果赶尸人碰巧遇到了一只身受重伤的高级僵尸,也能够利用符咒降服,为己所用。

    我跟小红之间的关系,不是饲主关系,也不是奴役关系,而是有那么一点像父女关系,以及参杂着朋友关系。

    我想着,揉了揉她的脑袋。

    小红嘴里嚼着蛇头,看了我一眼,呜呜两声。

    一夜里,再也没有发生其他的变故。

    中间倒是小舞因为小红吃蛇的声音太大,醒了一次,还好因为视线关系,看不到地上的蛇和小红,要不然她非得吓死不可。

    第二天一早,我就带着她俩离开了宾馆。

    吃了一晚上的东西,小红的体型居然略微长大了一些,看起来有些像三岁左右的孩子了。

    根据【养尸秘术】的记载,养尸,就是要喂以血食,才能迅速成长,这也是电视里为什么要把僵尸刻画成喜欢咬人脖子吸血的原因。

    小舞倒是察觉到小红有些不对,我告诉她,天气有些冷,我给小红多套了两件衣服,她也就信以为真,没有说什么了。

    然后就是买票到县城,又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随后才在县城里找到一辆客运面包车,前往大雪山乡。

    道路有些崎岖,小舞的脸色愈发的苍白,看来经过一天多的颠簸,她的身体有些吃不消了。

    “我们不到天黑应该就能到。”我安慰她:“你再坚持一下。”

    大雪山乡民族文化很浓厚,整个乡里包含了好几个民族,真正的汉族反而少见,而且进出自有一条路,所以我们这辆车上,除了我和小舞小红外,基本上都是穿着民族服饰的人,就连交谈也不用汉语。

    而大雪山乡名字带着“大雪山”三个字,顾名思义,所处的地理位置是高海拔低气温的,常年积雪不化,所以才叫大雪山乡,倒是本地的一大特色之一。

    据说当地还打算将其开发成旅游景点的,只不过遭到本地人的反对,因为那里的人普遍民风剽悍,所以相关部门也不敢强来,就搁下了这个计划。

    这一路前行,就见到随着山路逐渐进入山里后,两旁已经能够见到积雪开始蔓延。

    在我的旁边,一个老头儿正在用傣家话跟另一个年轻人谈话,谈话的内容引起了我的注意:“伢子,今早出来的时候,村子里好像来了个采参人,等回去的时候,把家里的那两块兽皮卖给他。”

    采参人?

    如果我记得没错,当初在十万大山的时候,所谓的阴阳门和杂门,以及赶尸门的那人,都是自称采参人的!

    我甚至怀疑,大多数的采参人,怕应该都是这些所谓各种门里面的人,普通人,根本没办法在山里生存。

    大雪山里肯定也有人参,而且品质还不错。

    可这个节骨眼上,有采参人出现在邻近的村庄,难道是杂门的那群家伙?

    这些家伙,真的有必要这样兴师动众么?

    我想着,抬头的一瞬间,忽然见到了一只鹰。

    一只猫头鹰。

121。第121章 雪猫

    猫头鹰就停在路边的一棵大树上,周身雪白,要不是它的那只眼睛闪了一下红芒,我还真就没发现它。

    看样子,这就是杂门的手段,我已经时刻处在了他们的监视下。

    要是给我一杆猎枪,我一定一枪崩了这破鸟。

    我想着,花家寨可是有几个猎户的家里还有那种长筒猎枪的,等我回到花家寨,就借一杆枪来,把这鸟先打下来再说。

    今天正好碰到“街子天”——也就是所谓的集市日子,乡里赶集的人比较多,来来往往的,再加上背靠大雪山,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有卖。

    白小舞从小在省城里长大,还是第一次见到乡里人赶集,觉得新鲜的很,东张西望的很是开心。

    我在集市上随便买了个背包,将行李什么的一股脑都塞到了背包里背着。

    依照我的估计,杂门的人可能会在我们前往花家寨的路上对我动手。

    等我到了马拉车的点,一问,果然,今天的车,都不去花家寨。

    “为什么?”我皱起眉头,好奇的问。

    “我们也不知道原因。”一个汉子敲着手里的旱烟杆子,一边吞云吐雾一边回答:“只知道有几匹马拉车过去,可走到一半儿路,马就死活不肯往前走了。你知道,寨子里有寨子里的规矩,可能那条路上犯了什么冲,牲口不愿意去。”

    原来是这样。

    动物的感知可比人类要强太多,而且天生的警觉性很强,可以提前预知到很多危险。一条路要是牛马都不愿意走,那赶车人也肯定不会走的。

    难道是杂门那群家伙搞的鬼?

    既然这样,那只能步行了。

    等到了半路,说不定会遇到寨子里的熟人,有骑个摩托车什么的,可以把我们顺带带过去。

    想了想,我又在集市上买了壶白酒,一个打火机,一疙瘩大蒜,以及一些雄黄和一些糯米,又去乡里的铁匠铺,找铁匠帮我把开山刀给开了刃,这才出发。

    这里各色民族的人都有,个个身上都挎着点兵器什么的,我给刀开刃也不奇怪。倒不是民风剽悍,而是森林太过茂密,难说就遇到点危险什么的,有把武器心里踏实些。

    这次,要是杂门的人再搞蛇来,也不至于那么被动。

    我把东西往身上一跨,告诉白小舞:“小舞,如果你走不动了,就提前说,别强撑着。”

    白小舞应了一声。

    前往花家寨的,是一条崎岖山路。我速度不敢太快,担心白小舞的身体受不了,而且还要警惕四周的动静,一个小时平均也就走个一公里多的路程。

    到花家寨有七公里,估计要走到晚上才行。

    大约走到三公里左右,天色开始慢慢变黑,小红也哇哇叫着,提醒我注意。

    我这才发觉,周围的环境似乎慢慢变了。

    本来还可以听到一些鸟叫声,这时候,却变成了一片静寂,好像那些鸟,忽然间就消失了。

    “呱……呱!”

    这个声音,很熟悉,是那只猫头鹰的声音,我在十万大山的时候,听过好几次!

    这是一处山沟,周围白雪茫茫,满是荆棘丛和灌木丛,一直延伸到山顶。

    我将开山刀抽出来,握到了手里,摸了摸小红的脑袋,告诉白小舞:“你帮我看着小红,我看看周围的环境。”

    有小红在,小舞的安全应该没问题。

    等我提着刀,在四周扫了一圈后,就见前方的雪地里发现了异常!

    只见在雪地中,浅浅的脚印出现在上面,薄薄的一层,远远看去,犹如一朵巨大的梅花!

    这是……猫的脚印?

    可要是根据脚印的大小来看,这只猫,起码有小牛大小!

    难道是老虎?

    据说,在大雪山里,老虎和野猪、野熊都有,偶尔还传出过伤人的事件。

    我正想着,就见到前方的荆棘丛一阵晃动,紧跟着,一道白影猛地扑了出来,对着我迎头就扑!

    果然是只浑身雪白的大猫!

    这东西两只利爪闪着寒光,一旦被它挠上,我估计立马就要肠传肚烂!

    而最奇怪的地方,却是它的眼睛——它的一只眼睛,泛着红幽幽的光,一如刚才我见到的那只猫头鹰!

    这只大猫,是杂门养的。

    大猫的动作很快,我根本躲避不及,只能硬着头皮,身体猛地往地上一靠,然后就伸出手里的刀,往上一举。

    这刚开刃的刀,锋利异常,只要这畜生敢来,绝对给它肚皮上来条大口子。

    可这只大猫的身手敏捷的很,腰身在空中生生一扭,居然就那么扭转了方向,然后一爪子就拍下来!我连忙一翻身,已经躲避不及,被它在我后背挠了一下!

    后背上传来火辣辣的疼痛,如果再慢上那么一秒钟,我的脖子就会被它拍中!

    我出了一身的冷汗,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站起来,二话不说,直接把右手放到了左手的手背上,轻轻一擦。

    一股力量立刻涌遍我的全身,我瞬间睁开饕餮之眼,撑开已经青筋暴涨的左手,直接就向这只大猫的脑袋上抓去!

    我本来不打算用饕餮之眼的,毕竟这东西后遗症很严重,再说了,一天只能用一次,谁知道后面还有没有其他的危险。

    只是现在不用,感觉我最多撑两个照面,就会死在这只大猫的爪子下。

    猫科动物动作敏捷,果然天生就是为了战斗而生,以人类的力量,除非练了金钟罩铁布衫一类的外门功夫,或者类似阴阳门的柔劲,否则单凭一些武术招式靠着肉身对抗,跟送死没区别。

    我饕餮之眼一激发,这大猫眼中红芒一闪,也是个识货的主儿,居然往后退了两步,一把跃开,根本不与我正面交锋。

    我握着开山刀,追了它两步,都被它跳开。

    “吼!”

    大猫的眼里居然颇为人性化的闪过一丝戏谑的表情,似乎在说,看你撑到什么时候?

    把我气得!

    我又追了几步,没办法,猫的动作太灵敏,即使饕餮之眼的力量全部展开,也摸不到它身上一根毛。

    大猫眼里的戏虐表情越来越浓了。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团红影忽然一跃而起,在树上一点,堪堪从后方落到大猫的身边,一把就抓住了大猫的尾巴!

    居然是小红!

122。第122章 红宝石

    小红的身手一直很灵敏。

    上次在水库下面的时候,罔象的速度也很快,还不是被小红一把被揪住,扯断了一只胳膊。

    准确的说,大猫的速度应该要稍微比小红快点,只可惜,大猫老是想着“调…戏”我,就被小红趁着机会,一把抓住了尾巴。

    基本上所有猫科动物的尾巴,其根部都连接着脊椎的末梢神经,是最为敏感的部位,受伤后甚至会出现身体失去平衡的现象。

    所以小红这一抓住大猫的尾巴,大猫立即发出一声怒吼,扭头就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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