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醴没赶上这顿饭,热菜是别想了,大佬们恨不得连冬瓜带盘子一块啃,连汤汁都没给剩下,牛肉丝还是剩下点的。王醴从督军衙门回来已是下午,正好中午没怎么吃,萧启又还在,也许是出于厨子天生不能听人说饿,在厨房和孟约琢磨绘本菜色的萧启捎带手给王醴做了碗鸡汤泡饭,佐以拌入调味汁的鸡丝,吃得王醴是里里外外都妥帖。
“师兄,鸡汤泡饭吃完什么感觉?”孟约拿着小本问王醴。
这会儿刚吃完,正回味着的王醴琢磨片刻说:“说不出哪里好吃,只觉第一口吃下去都是家滋味,仿佛是你给我做的一般,虽然明知不是。”
孟约不由失笑:“我做的哪有这么好吃,就我那三脚猫手艺,再修炼一百年也赶不上。”
王醴却摇头:“不是这意思,是……”
萧启和孟约都一脸期待看王醴,一个是手拿小本等着反馈好入戏,一个是看王醴会怎么形容这碗鸡汤饭。
王醴:“吃下去的味道描绘出的画面,是我和年年在一起时的情形,让人五脏六腑妥帖,灵魂安稳,精神亦饱足。”
提着笔,孟约沉吟片刻,在纸下写了这样一行字能让人感觉到幸福的鸡汤饭。
“回头画进绘本里,可以就叫‘幸福鸡汤饭’。”
孟约:我觉得我连广告词都想好了在悠长回味里,慢慢品咂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在画新绘本的同时,孟约源源不断地收到来自各地的戏迷票友来信,大家有致一同地发表对张以达结局的不满:“哈哈,到现在还有人盼着我能改结局呢,他们太甜了,那怎么可能,都已经刊印的故事结局,是不可能更改的。而且,故事就是因为念念不忘,才会成为永恒传唱的篇章呐。”
王醴一边帮孟约整理食谱,一边道:“桌案上让你回的信你写好回信了没有?”
孟约:……
这真没有,别人是托稿大王,她是拖回信大王。自己编故事大可随心所欲,对粉丝就不能这样了,总得温柔一点,符合人设一点,涨粉固然重要,维粉也很重要嘛。具体的,可以参看萧启,人家就维得一手好粉。
“师兄帮我回。”
“旁的事我能帮你,唯这件事,年年得自己做。”
“阿又哭了呢。”
“我去哄他,你好好在这给戏迷票友写回信。”
孟约幽怨地看着王醴那无事一身轻的样子,叹口气,乖乖把推到一边的粉丝来信捞过来,其实看是早看过了,剩下的都是没想好要怎么回的。因来信越来越多,她的书信助理都加到了四个人,在基数增加的前提下,需要她回复的书信也跟着增加:“我当初为什么要画绘本,为什么要搞得全天下都爱看我的戏?”
思来想去,都是作的:“都怪我手欠。”
看太多小说影视剧外加段子,编起故事来,那叫一个溜哦,光是现代那些套路那些梗,就够她玩挺久了。也正是因为这样,她编的故事总格外能让人耳目一新,谁叫她占着现代文娱赛高的便宜呢。这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的,想占便宜的人,往往会被便宜给埋了,好比她现在这样。
阿十分好哄,刚刚应该是睡着了醒来,想捞个人抱一抱他,哄一哄他。他也好哄,哄两下就成,过后就不要紧了,任谁抱去都乖乖不哭。没多会儿,王醴哄好阿过来,回书房一看,孟约居然在那跟四只狗玩得不亦乐乎,桌上要复的来信一封也没少。
“要不,我们出去走走?”
孟约顿时来了精神,一扫刚才要复信时的萎靡不振:“真的,我们去哪儿。”
瞧这俩眼放光的样儿,王醴不由摇头:“闻说涡阳有红叶林,秋日里日落日出皆美,左右今日爹在家中无事,将阿托付给爹,我们去涡阳躲一日闲。”
虽然说,离开阿略有点不舍的感觉,但想想能放松个一天半天,不用听魔音穿脑,孟约还向往的:“好啊,我们不住客店,带账篷去,不要叫别人,就我和师兄。”
“自然。”
孟约见王醴答应,开开心心地吩咐门外的侍女赶紧准备野外宿营的一应物什,她还特地跑去得意洋洋地告诉阿“爹妈要丢下你一个人出门去玩啦”。
接到消息过来的孟老爷:“年年,别把阿招哭,哭坏了你留家里哄,让王重崖一个人去!”
孟约:“他还小呢,知道什么呀,我也就一说嘛。”
孟老爷觉得奇怪,抱了阿去问王醴:“怎么忽然要出去?”
“再过两日要去开封,许要十天半月才能回来,年年天天闷在画室里,我怕她闷坏自个儿,先带她出去散散心。”
“为何事去开封?”
“督察院下来人到开封查往来账目,这回倒不是针对我,而是针对旁人,我这是遭池鱼之殃。爹放心,亳州的账目查好几遍了,断不会有什么差池。”
孟老爷一听,再联系一下“十天半个月”这说法,便知道这趟王醴去开封事必定不小,不过确实像王醴说的那样,亳州的账跟老农犁地一样,来回犁两遍了都,还能翻出什么花样来:“便是如此,也要谨慎些。”
“是。”
同孟老爷说完,王醴便也同孟约说了,孟约一听不免吐槽:“就河南事儿多,怎么别的地儿不查,老往这里。”
“或许和改制有关。”
孟约:哦,记起来了,这才是宣庆立宪的开端,之前宣庆帝只想着改制,而不是彻底甩包袱。
这会儿远离南京,也不知是好还是不好!
第三五三章 静夜深深,四野无人
宪政真正开始后,南京即是暗流汹涌的漩涡,也是机遇遍地的中央,孟约这时候唯一奇怪的是,为什么叶慎章还在南京。不过按照惯例,官员外放不满三年以上,是不可能回到中央的,任是你后台再强悍也不可能。叶慎章才来多久,根本就没熬够回中枢的资历。
所以,孟约一边收拾行装,准备去野外宿营,一边替抚长离的《三蘸》剧情操碎了心:“这要是叶慎章没成首辅,会不会整个世界都崩塌掉?”
啧,早知道,当初她是不是连学哲学都比学美术史好,毕竟学哲学,辩证起这些问题来,就更驾轻就熟嘛,不像她现在越往细里想,越心里怕得要命。
王醴好好地等着孟约一道去涡阳看红叶,没曾想,还没收拾停当,孟约就一脸郁闷地走将过来:“年年这是怎么了?”
怕时间来不及,让大家幸福快乐地生活在故事之外。
“师兄,如果有下辈子,你要来找我哦。”被师兄宠过,还能看得上谁,必然没别人。
王醴:这悲春伤秋的劲儿,真要了老命哦。
“年年是想也别想逃脱,这辈是我,下辈子还是我,下下辈子定仍然是我……若是你愿意啊,生生世世都是我。”
孟约也是一时一时的,侍女来说全准备好了,可以启程,孟约就立马原地复活。王醴看了,只能笑着摇头,小甜甜是永远愁不过盏茶工夫的。
涡阳的红叶离谯郡颇近,两人收拾好行装,刚好能赶上黄昏日落,王醴一边搭帐篷,一边和帮着递东西的孟约谈天说地。也不知道怎么谈起的,就说起人生理想来了,孟约问王醴:“师兄,你一生中最大的追求是什么,我指个人志向上的。”
孟约太懂了,如果不加后边半句,王醴必然要指着她说是一生最大的追求,这人现在甜言蜜语起来完全不按套路来的。
如果孟约不加,王醴真能想也不想就答,但孟约一加,王醴手上搭帐篷的动作都慢了下来。王醴对于孟约的问题,从不敷衍,总是认真思索,认真作答:“大约是想让大明更好一点罢,至少百年之后得见先贤,能不愧一面。”
说罢,王醴又反过来问孟约。
孟约:“过好自己的人生之余,行力所能及的好事,就像萧启说的,人活一世,总得留点什么。”
“那年年就不需要操心那么多了,你的本子便已是好言好事,你想留的,没准千百年后帝王功业都成一坯黄土,年年的本子却依然历久弥新。”说这话时,王醴想着的是《太祖秘史》里太祖的那句话阴谋家只能玩百年,艺术家却能活万世。
孟约片刻后自己就转过弯来,她就一人一身,过好自己的才是第一要务,天要塌下来,那也等天塌下来再说,她这样又怕麻烦,又简单惯了的人,这样才符合画风。
夕阳渐沉,原野被涂成一片赤红,举步其间,仿是行入了诗歌里,飘飘坠叶,经霜似锦,更有菊丛含蕾未放却幽幽播散一缕冷香。田野的原处还有晚开的桂花,清甜的香气沁人心脾,更有芦花随风摇曳,一摇一曳间银色的绒花亦身披重彩伴幽凉夜色愈飘愈远。
“咦,忽然觉得第二个本子就可以从眼前这个场景开始,师兄你说可不可以。”
“太祖这回托生成一个什么人?”
“干嘛又要写太祖,不要啦。”
“你不是答应戏迷票友,这回的主角仍是太祖,还是说你只是说着敷衍一下他们的。”
“当然不是,那一稿不是推翻了嘛,现在我不想写太祖了,总写太祖,太祖的棺材板都要压不住好么。”这回是个因为八字轻,被当年女孩养大的可爱男孩子呢。孟约觉得,穿成女人,太祖还会认命,穿成个可爱的男孩子却是个女装少年,太祖一定会费尽所有心思,先穿回男装再说的。
唔,这样想想好像也挺有意思,而且她又想到了一个有趣的梗。
“太祖生前十分爱看戏,想必你就是本本都以太祖为主角,太祖的棺材板也不会压不住。”
“你说的哦,到时候就是压不住了,也把你顶在前面扛太祖的滔天怒火。”
“行行行,我扛我扛。”王醴也是个太祖粉,不过粉得很不明显。
入夜时分,两人将就淹吃点带来的东西,便就着火堆看漫天星辰,两人相拥依偎着,通红的火光在他们的脸涂下一层暖融的光泽。
起先两人是真打算好好看星星的,可孟约不经意看王醴一眼,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自己早前画的那张饥渴闺中少|妇什么的,不由有些脸发烫,心跳加速。她人就在王醴怀抱里,王醴岂会错过她的细微变化,王醴低头看着孟约直笑,在跳动的火光映衬下,仿佛像是什么都看透似的。
孟约:忽然觉得师兄好讨厌哦。
“静夜深深,四野无人,如此良夜,岂能空负,年年,来……”
孟约轻咬一下唇,笑得心神荡漾,伸手便更紧地偎入王醴怀中,并抬头索取亲吻。
“等等……”
“这时候了还等什么。”王醴要退开,孟约不依地凑上去,半丝也不想分开。
“好像有人声。”
孟约:“不是你说静深深,四野无人嘛。”
王醴揉一把孟约红通通的脸,道:“方才委实没人,这会儿人也还远,不过有打斗声,我得去看看。”
孟约觉得自己现在跟本来该有糖吃,却刚舔一口就被自家狗叼走舔满口水的小孩儿一样,心中的忧郁可想而知:“行吧,你去吧,谁让我家师兄是一府官长呢。”
王醴也不放心孟约就这么待在这里,干脆喊孟约一起过去,瞧着夜深风凉,取了件带帽子的披风给孟约。穿好披风的孟约则在思量着,这会儿有没有什么重要剧情,但因为这时候除了男女主分分合合爱爱恨恨,主要剧情就开启宪政,暗流汹涌都在朝堂上呢,于其他方面着墨不多,就是着墨也多半是写南京那块地方的人和事。
走了一路,孟约也没琢磨出什么来,想着大概和剧情可能搭不上干系。
然而,事实总是要吓人一大跳呢!
第三五四章 一定是上辈子欠她的
深秋的风已带寒意,何况夜正稠,陈维昌衣着单薄,在深夜不辩方向的林木间穿梭,身上汗如雨下,一半是累的,一半是吓的。每当停下,秋风便会如刀子一般沿着汗珠滚落的地方侵入五脏六腑,他已经将近两天没合眼,一路奔逃,自然也没能好好吃点东西,最多就是野地里的野果,酸且涩,根本无法充饥。
陈维昌脚如灌铅,偶尔扶着树木撞粗气,却不敢多作停留。他也不知道自己什么运气,自从离了永州,就再没太平过,奔逃至谷地时,还被各个方向追来的黑衣人呈合围之势包围,阻断了所有可能脱身的路线。陈维昌一路上丢了无数有碍行动的东西,甚至把随身的配枪扔在了一个农家小院旁的树洞里,但他还带着长剑,虽然他也曾无数次想把碍事的长剑丢下,但野地里开路少不得一件趁手的利刃,何况他还在逃亡路途中,自然不能将趁手的利刃丢弃。
六名黑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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