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牌农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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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牌农女- 第1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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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酒消愁,那是懦夫行为。喝酒只能一时痛快,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而且喝酒容易误事,许多不该说的话不该做的事,都是酒后头脑不清,说出来做出来的。

    等你满十八岁了可以在交际应酬的时候喝点儿酒,但是不能动不动就喝得酩酊大醉,人事不省。

    你记住了吗?”

    “我记住了,姐姐。”虎头赶忙点头,“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

    叶知秋见他态度诚恳,火气消了三分,语气缓和下来,“那你说说,为什么不能光用银子解决事情?”

    虎头支吾了半晌,也没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只好虚心请教,“姐姐,为什么?”

    “钱财是身外之物,这世上有很多东西是用银子买不来的。比如亲情,爱情,友情,才华,智慧,人格,等等。如果碰上一个不爱钱的人,你拿钱解决问题就会适得其反。

    如果碰上爱钱的人,就比如那个林短斤,你给他十两,他就想要二十两;你给他二十两,他又想要一百两;你给他一百两,他还想一千两。

    这种人不知道适可而止,你给他银子,只会让他越来越贪心。今天拿银子打发,明天还拿银子打发,有多少银子都填不满一个小人的胃口。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今后要把你母亲放在什么位置?要怎么办才妥当?这些问题,你有没有认真想过?”

    虎头摇了摇头,“没想过。”

    “那好,你从现在开始想。我给你七天的时间,你可以一边观察你母亲和她现在的家人,一边考虑该怎么做。”叶知秋不想多说,挥了挥手,“你出去吧。”

    虎头前脚出门,后脚就有巡护队的人来报,“知秋姐,外面来了一个人,指名要见你。”

    “什么人?”叶知秋随口问道。

    “那人坐在车里,我没见着。车夫的给了我一样东西,说知秋姐看完就知道了。”小伙子将一个锦袋递了过来。

    叶知秋用手捏了捏,里面装着一个圆圆硬硬的东西,拉开袋口取出来一看,是一枚玉佩。边缘雕刻成竹节,中间是喜鹊登梅的图案,黄玉材质,澄净通透。

    这玉佩她认识,正是凤康随身戴着的那一枚。

    当初她当街拦马借钱,他就是用这枚玉佩抵了十两银子借给她。他们好了之后,他还曾戏称玉佩是他们的媒人,是以她印象十分深刻,绝对不会认错。

    他的随身之物出现在这里,那岂不是说他……

    “人呢?”她急声问道。

    “在村口。”

    “快把人请进来……不,还是我去吧。”

    小伙子一愣的工夫,她已奔出门去。跨上停在大门外的马,往村口疾驰而来。转过一片棚舍,就见一辆高帷马车停在路边,车旁立着一个车夫打扮的年轻男子,不苟言笑,目光沉肃,分明是侍卫改装而成。

    她心绪激荡,心脏抑制不住怦怦直跳。来到近前,勒马停住,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车门,“是谁找我?”

    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微微地颤抖着。

    车帘动了动,缓缓掀开,露出一截绣着暗金纹路的水红宽袖,随后是一截皓白如雪的手腕,纤细修长的手,一只穿着高底绣花鞋的小脚,同样纹路的裙摆,弯腰低头,现出一张蒙着白纱的女子容颜。

    头梳元宝髻,插着一根蝶恋花的步摇。光洁饱满的额头,娥眉淡扫,眼睫长翘。瞳仁乍看是黑色的,细细一看,竟是深蓝色的,好似两汪秋日的湖水。

    个头高挑,体态窈窕。耳上戴了一对金镶玉的耳坠,连同步摇的垂珠,随着身体的动作簌簌而动,说不出的明艳动人。

    扶着车夫手臂下了马车,脚步姗姗地走了过来。

    叶知秋没有看见第二人出来,才失落地收回目光,从马背上跳了下来。

    女子在两丈外停住脚步,眼波带笑地看着她,“你就是叶姐姐吧?”

    声音甜美,像是清晨鸣唱的黄鹂。

    身形和声音都很陌生,叶知秋很确定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女子,不知道她凭什么口称姐姐,叫得这么亲热?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她,“你是哪位?”

    “我的名字叫莎娜。”女子眼中笑意浓浓,“是康哥的朋友。”

    叶知秋心头一跳,“康哥是谁?”

    莎娜看了看被她紧紧捏在手里的锦袋,“康哥就是玉佩的主人。”

    叶知秋的心绪轰然而乱,极力克制着自己的表情和声调,“他人呢?”

    “康哥有急事先回京城了。”莎娜边说边向前走了几步,轻轻地拉住她的手,“是他让我来找叶姐姐的。”

    ——rs

第264章 可疑之处

    “知秋姐姐,我听说康九爷回国了,还给你送来一个娇滴滴大美人,是真的吗?”阿福进门连气都没喘匀,就嚷嚷着问。

    叶知秋见她脸色通红,满头大汗,起身倒了一杯凉茶递给她,“先喝口水。”

    阿福接过来一饮而尽,用袖子擦了一下嘴,又急着打听,“是真的吗?”

    “现在不是季末查账的时候吗?你怎么回来了?”叶知秋不答反问。

    “查账是小事,玉禾领着人就做了。康九爷回来可是大事,我一听到消息就从临阳府赶回来了。”她越不说,阿福越心痒,拉住她的胳膊晃了两下,“知秋姐姐,你别打岔。快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啊?”

    叶知秋若有若无地弯了一下唇角,“送来一个大美人是真的,娇滴滴就谈不上了。”

    阿福愣了,“什么意思?”

    “你见了就知道了。”叶知秋这话刚说完,就听门外传来一阵急促而轻快的脚步声,紧接着门被砰地一声推开了,闯进一个花花绿绿的身影,“叶姐姐,你看,我掏的鸟蛋。”

    阿福只觉刮来一阵彩色的风,定睛看时,眼前就多了一个年轻女子。个子高高的,皮肤很白,五官小巧精致,不施脂粉,能看到鼻梁上散布着几颗淡淡的雀斑。

    头发用金色发带很随意地扎在头顶,腮边垂着两绺散发;上身穿了一件短衫,半截衣襟是红色的,半截是黄色的;下面穿了一条灯笼裤,一条裤腿是紫色的,另一条裤腿是绿色的;腰间系了一条麻布半裙,是蓝色的;脚上穿了一双褐色的羊皮短靴,露出半截橘红色的袜子。

    手里捧着一个中号饭碗般大小的鸟窝,里面静静地躺着四颗青灰色带斑点的鸟蛋。

    阿福忍了又忍,终于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知秋姐姐,这是谁啊?她家不会是开染坊的吧?”

    她活了十七年,还从来没有在同一个人身上看到过这么多的颜色。完全不讲搭配,处处与众不同。真是绚丽夺目,耀得人眼睛都疼了。

    “我叫莎娜,是康哥的朋友。我家不是开染坊的,是靠捕鱼为生的渔民。我爹爹是群岛上最优秀的渔民,我娘亲是群岛上最善良的女人。”不等叶知秋开口,莎娜就竹筒倒豆子,把自己的身份来历说了个七七八八。

    阿福瞠目结舌,“她……就是康九爷送来的……大美人?!”

    的确不丑,说是美人也不足为过。可浑身上下都弥漫着粗野之气,哪里娇滴滴了?这形象跟消息里描述的半点不符。到底出什么事了?

    她这种反应,莎娜这几天见得太多了,很清楚她为什么这么吃惊,不厌其烦地解释道:“你被我刚来时候的样子骗到了吧?其实那不是我平常的样子,康哥说中原的女子都是那个样子的。我想给叶姐姐留个好印象,就找人帮我打扮了一下。

    你们中原的女子真辛苦,要穿那么多的衣服,身上头上还要戴那么多的东西,半天我就装不下去了。还好叶姐姐是个好人,不介意我换回原来的样子。”

    阿福了然地点了点头,又问。“你和康九爷是怎么认识的?”

    “康哥的船队走到群岛附近碰上了海盗,我爹爹帮他把海盗打跑了,受了很重的伤,没多久就去侍奉海神了。”说到这里,莎娜神色有了一瞬的黯然,很快又恢复了常态。“我爹爹临走的时候,和康哥一起喝了鱼血酒,让他好好照顾我。

    按照我们群岛的规矩,喝了鱼血酒,就是一家人。我要嫁给康哥做妻子的……”

    “什么?”阿福脸色大变,腾地一下站了起来,“你要嫁给康九爷?”

    莎娜嘻嘻地笑了起来,“我本来是要嫁给康哥的,可康哥说他不是群岛的人,不能遵守群岛的规矩。还说他已经有想娶的人了,不能娶我,只能跟我做朋友。”

    “原来是这样啊。”阿福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后来呢?”

    “后来我就跟康哥一起出海了,我们去了好多奇奇怪怪的地方。不过每次康哥去谈生意都不肯带我,让别人陪我玩……”

    “你等等。”阿福出声打断她,“你是说,你跟康九爷一起出……去番国谈生意?那你们认识多久了?”

    莎娜想了一下,“快四年了。”

    四年,岂不是比知秋姐姐和康九爷在一起的时间都长?孤男寡女,又有过成亲的意向,在一起这么长时间,这关系实在有些微妙。

    阿福心下嘀咕着,眼睛不自觉地瞟向叶知秋,却见她神色平淡,没什么反应。也是,这些事情她应该早就问过莎娜了,就算心里不舒服,也不会在人前表现出来。

    按下担忧的情绪,继续问道:“你爹为什么要把你托付给康九爷?你不是还有娘吗?”

    “我娘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侍奉海神了,我爹爹只有我一个女儿。他很疼我的,不管我要什么做什么,他都会顺着我。”莎娜神色间颇有些骄傲的意味。

    阿福存心要探她的底,问了很多事情。她毫不设防,有问必答。听她话里话外的意思,她并不知道凤康的真实身份,只当他是去番国做生意的商人。

    回到华楚国之后,他走水路直接回京。她则在一个小港口登陆,改走旱路,由侍卫护送来到清阳府。至于他为什么急着回京,她也不清楚。

    等她离开,阿福往叶知秋跟前凑了凑,“知秋姐姐,康九爷什么意思啊?他要是不想让莎娜知道他是皇子,随便找个地方安置就是了,为什么偏偏要把她送到你这儿来给你添堵呢?”

    这个问题叶知秋认真想过,以她的推断,凤康这么做无非有两个原因,“一是为了保护莎娜,安置在别的地方他不放心,带回京城又怕被人暗害,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她秘密地送到我这里来。

    二是怕我误会,与其把莎娜藏在别的地方。显得心里有鬼,不如把人送到我跟前,表明他和莎娜之间清清白白,光明磊落。

    当然。这个推断的前提,是莎娜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知秋姐姐,你太小心了吧?”听她怀疑莎娜,阿福忍不住笑了,“那个莎娜一看就是个没什么心眼儿的人,她能编出这么圆的谎话?”

    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人不可貌相,小心一点儿总是没错的。”

    莎娜口中的群岛应该是南楚国所属的岛国,南楚国是华楚国南方的邻居,绝大多数疆域都处在温热带和热带。华楚国南方的人都有一定的口音。南楚国的属国又怎会没有自己方言?

    而莎娜却说的一口标准的中原话。

    她跟凤康在一起待了四年,也许是跟他学会的,但也不会一点儿口音都不带。人都是恋家的,肯伯特做了将近二十年的游商,家乡口音依然很重。更何况是一个把自己家乡挂在嘴边儿的小姑娘?

    即使她是一个语言天才,可以在几年内完全克服方言和口音,然而诸如生活习惯和饮食偏好,总有某些方面摆脱不了家乡的印记。可她除了衣着打扮上奇怪了一些,丝毫看不出是渔家的女儿。

    还有她下车时的言行举止,分明受过良好的教育,不是一个野丫头想装就能装出来的。

    “她不是拿着康九爷的玉佩吗?”阿福不太认同她的想法。

    “玉佩是身外之物。可以是凤康交给她的,也可以是她捡来的,偷来的,或者抢来的,谁知道呢?”

    让叶知秋感觉奇怪的,不止是莎娜这个人。还有凤康的举动。不管京城有多么急的事情,写封信的工夫总是有的吧?没有时间写信,让侍卫带个话总行吧?

    她问过扮成车夫的侍卫,侍卫只说奉命送莎娜来找她,其他的事情一丝口风都不肯透露。

    他走水路。比马车要快得多,想必早就到京城了。即便路上没空,回京之后也该捎个信儿来吧?这么不声不响地送个大活人给她,算怎么一回事?

    他违约一年多未归,如果对她还有情意,回来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难道不应该是确认她嫁人了,还是依旧在等他吗?得知她还在等他,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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