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电影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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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电影世界- 第2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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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最后,王歌找到了还未变成狼人的男二,雅各布,并将其基因提取出来,用来实验制作复制人。

    在《暮光之城》世界,狼人的存在并非中了诅咒,而是一种魔法,能让普通人变成凶猛的野兽,宛如一匹马那么高大,其他的和普通狼没什么两样,这就像游戏中的德鲁伊,不过一想这个世界的吸血鬼不能看见阳光的原因是因为自己会变的像钻石一样闪闪反光,狼人不像正经狼人,也就没什么错误了。

    狼人士兵的生产和普通复制人差不多,毕竟只是将普通的人类基因进行复制,没有x战警中变种人的基因那么难以复制,造价不高。

    经过长时间的让生产出来的狼人和吸血鬼们居住在一起,激发其隐藏的能力,果真能化身成狼。

    对《暮光之城》世界的狼人和吸血鬼来说,他们互相是敌人,尤其狼人,但在王歌看来这就是最完美的搭配啊,狼人因为吸血鬼在身边,会最大程度的唤醒自己体内的基因,而吸血鬼是人形,如果有狼人这种凶猛动物的帮助,简直是如虎添翼。

    最后,王歌教导了并不长时间的绯红女巫来引导贝拉,开发她体内的力量,防御盾,能够防御所有超能力,这在任何一个世界都是没有见过的。

    索性又没事可做的王歌,选择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真正意义上的仙侠世界《倩女幽魂》,是张国荣和王祖贤版的。(未完待续。)

第496章 公子做派(第三更)

    《聊斋》虽然多是女鬼恋书生,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故事,但真正让世人了解到这一切的还是倩女幽魂这一段故事。

    最早还有过许多聊斋改变成电视剧,电影的作品,只不过让人印象深刻的却是徐克的《倩女幽魂》,心地善良的女鬼聂小倩,被树妖姥姥逼。迫,不得不勾引男人让姥姥吸收阳魄,而落魄书生宁采臣却意外和女鬼相恋,一曲人鬼恋用徐克的镜头诉说,让这一故事成为了经典。

    “看不下去,看不下去”王歌随手将手中的《白话聊斋》丢了出去,蒲松龄作为原著,写的聂小倩这一段,却让王歌受不了。

    “公子,怎么了?”坐在王歌边上的侍女一脸温柔微笑的问道“可有什么烦心事?”

    “这宁采臣没想到家里还有个老婆,出来勾搭一个女鬼,两人也没什么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就是花心男人把女鬼小三娶回家,最扯的是女鬼竟然还给他生了孩子”说着他一仰头躺在侍女大。腿上,扭了扭头找了个舒适的位置继续道“而最可怜女鬼熬了很久终于等到宁采臣正妻死了,却没想到他又找了个老婆,再看下去,我心中的倩女幽魂可就全毁了”

    “不过这个世界可是公子你想要的世界啊”侍女伸出青葱双手,轻柔的按在王歌的头顶,小心的为他按摩。

    另一边,年龄小的小侍女,仍旧在拨葡萄皮,自己吃了四五个后才想起自己主子,四下打量了几眼后做贼般吐了吐舌头,然后把一个葡萄送到王歌嘴边,而且还用正在嚼东西,囫囵不清的说道“没想到公子竟然还是真情男嘞”

    “小蝴蝶!”正帮王歌按摩脑袋的女子温柔的脸突然板起来,顿时吓的小侍女不敢吭声“对公子一点都不尊敬,真不知道当初那群科学家怎么把你调适出来的”

    “好了”王歌出言制止“小蝴蝶赶快给本公子送一颗葡萄”

    被叫做小蝴蝶的侍女闻言,感激的看了一眼王歌,然后快速的剥好一颗葡萄送到王歌口中。

    此次王歌虽然带着休闲的心思来到这个中国古代的世界,但也有自己的任务,那就是法术!

    他懂五行道术,且有林正英给的修炼法力的吐纳术手抄本,但是进境缓慢,毕竟林正英那个世界,几乎没什么修仙者可言,最多也就是鬼和僵尸,妖怪都没有,自然修炼法术的法门也很差劲。

    光凭借他给的修炼法力的吐纳术,没想要提升五行道术的威力,不知道要猴年马月。

    而这个世界则不同,剧情中的午马扮演的大胡子侠客就是一个法术好手,而且还会御剑术,更能凭借这些技巧斩妖除魔,若说中华男儿最崇拜的仙术,果然还是那御剑术,潇洒帅气,千里之外取人项上人头,光是想想就热血沸腾。

    不过这燕赤霞的法术想要弄到手也不简单,必须还得一番准备。

    “公子,郭北县到了”车外响起汇报的声音。

    “先放慢速度,小心歹人”王歌未说话,发号施令的是王歌枕着腿的侍女。

    “是”

    驾车的也是个大汉。

    而在距离马车不远的一处小凉棚,一个落魄的书生抱着自己的书框快速跑到了下面,哗啦啦的雨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下了起来,转眼间就成了瓢泼大雨,好在凉棚足够结实,能抵挡不少。

    看到一华丽无比的马车,书生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这种气派,还有十个骑马的护卫,明显时自己惹不起的。

    却没想到这马车竟然停了下来,马车的门帘掀开,从里面走出来一个极其美丽的女孩儿,光是一眼,书生就险些忘记了呼吸。

    那女孩儿身穿鹅黄色的长裙,打扮看着简单,但衣料上乘,只见她取出一把伞撑在门口,然后道“公子,请出来吧”

    原来这只是个侍女。

    再一会儿,一个身穿月白长衫的俊俏男子从车内走了出来,他个子高大,远超书生见过最高的人,身上却有一股潇洒慵懒的气息。

    有伞为他遮雨,一滴也没沾湿他的长衫。

    “嘿嘿,公子你看那个人,就像呆。子一样”侍女却一指书生“看着我眼珠都不会转了,是不是个傻。子?”

    “小蝴蝶,休要乱说”那俊俏公子却责怪一声,在侍女撑伞中从马车上下来,走到凉棚里“这位兄台,在下偶然路过,想借凉棚避避雨,叨扰了”

    “我也是刚来这里的”书生却摆手“大家都能遮雨,兄台不用客气”虽然这么说,书生却下意识离得远了些,毕竟眼前这公子气派太大,让人不敢靠的太近。

    书生离得远,也不知道和这种豪门公子说些什么,只得保持沉默,但是目光却忍不住撇向那公子的白靴,一双崭新的白靴已经沾了脏泥,让人暗道可惜,书生暗想如果自己也有这么一双靴子,肯定连土路都舍不得走,想着他看向手中自己的破布鞋,已经漏了个大洞。

    而这一会儿,马车的门帘却又打开,从里面又走出来一个女人,这女人看上去年龄成熟些,越有二十岁左右,一脸温柔微笑,身穿淡粉长裙,撑着一把粉色纸伞走到贵公子身边。

    “公子,外面天凉,注意身体些”竟然又是个拥有倾国美貌的侍女。

    宁采臣还看到那纸伞上写着一行诗“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想来这个侍女还是个才女。

    而后又有两个侍女打伞从马车走出来,一穿黑,一穿白,两人不光长相同样惊为天人,而且还是罕见的双胞胎,若不是衣服不同,简直就一模一样。

    两个女子手中各自打着一把伞,手里却各自捧着一个镶金小木盒,两个女子显然不爱说话,只异口同声的对贵公子喊了一声“公子”便分别左右站在他身后,收起伞来,转成双手捧着木盒不再言语。

    而外面的马车车夫和身穿铁甲的护卫却如钢铁般立在雨中,无论人还是马,全都像石雕,任再大的雨也一动不动。

    “这位兄台,相遇即是有缘,还未请教?”

    看贵公子抱拳请教,宁采臣立刻丢掉手中的书筐“在下宁采臣,是受人之托到郭北县收账的,正好遇到大雨所以到这里避避雨”

    “在下王歌,原在粗野山林间生活,近日因京城有亲戚急事,路过此处”

    “原来如此~”

    两人谈话再度陷入了干冷。

    而就在这时,突然远处传来的惨叫声,就看一群提着刀的人突然冲了出来,看到前面的钢铁护卫也不管,好像身后有什么豺狼虎豹,拼了命的逃跑。

    他们后面不是有什么豺狼虎豹,而是有一个提剑的人在追杀!

    只看那剑客一剑落下,一颗脑袋飞起,如此几次挥剑,逃跑的人全都被杀死栽倒泥水中,只剩下最后一个吓的哆哆嗦嗦“大。爷饶命,小的有眼不识泰山,真的不该偷您的钱……我,我现在把钱还给您,求您饶了……啊”

    话还没说完,这人的脑袋却已经被砍掉了。

    拿回自己的钱,剑客才注意到身边的华贵马车和十个士兵,再看凉棚中的贵公子,也不是好惹的,不过这么大的雨再走就是傻。子行为。

    他径直走进凉棚,没有与任何人搭话,就这么坐着,然后拿起包裹中的白面馒头开始吃。

    一个高贵的公子,一个落魄的书生,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剑客,还有一地的死尸,在这暴雨天里,却非常的和谐,这一幕让人感觉到怪异。

    “公子,那个人好可恶”书生听到一个黄鹂般的好听女生,原来是那个年龄最小的侍女指着杀人的剑客在抱怨。

    果然这种当街杀人的凶行已经让人厌恶了,宁采臣虽然自己没胆量指出来,却也想有人能主张正义,他刚想张口附和小侍女的话,却没想到侍女又道“竟然在公子面前杀人,还不收拾,也不怕脏了公子的眼”

    这话从一个小侍女口中说出来,顿时将宁采臣肚子里的话给憋了回去,没想到这个侍女长的美如天仙,心肠竟然如此冷漠。

    而被指的剑客冷哼一声,宁采臣真怕这侍女被其一剑砍死。

    然而被冷哼了一声,根本不害怕的小侍女竟然同样昂起头冷哼一声,还要顶回去,直到贵公子喊了一声,她才老实的缩回脖子站好。

    宁采臣心中有苦,自己这遇见的都是些什么人啊。(未完待续。)

第497章 兰若寺(第四更)

    雨稍微小了一些。

    剑客似乎还有急事,便着急冒着雨走了出去。

    宁采臣也不敢在这里多待,抱起自己已经被雨水浸透的书筐要走。

    “我们也是要去郭北县,不如宁兄和我们一起吧”那公子却出言邀请道。

    “那……”宁采臣刚想答应,经过一场暴雨,外面地势又低,雨水早就能没过膝盖了,如果能搭车,就不用趟浑水了,只是还没等他答应,一旁的小侍女警告的目光就已经投了过来“那还是不必了吧,我在去郭北县前还要去其他地方,不顺路,不顺路……”

    王歌当然知道宁采臣拒绝自己是因为什么,但看小侍女古灵精怪的吐了吐舌头,又不忍心责骂“宁兄小心,有缘再见”

    “再见,再见”宁采臣抱着东西跑了,心中却想着再见的可能性不太大,双方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若不是一场大雨将两人聚在一起,又怎么可能再见?

    “雨已经小了,公子上路吧”

    “嗯”王歌点了点头回到马车中“可惜,和哥哥张国荣合影的机会就这么没了”

    他倒也不算太失望,因为两人注定还会再见面的。

    一行人再度赶路,向着郭北县赶去。

    这个乱世,县城内并不安宁。

    “你,别动!”一扛着大刀的男子拿着一沓的通缉令,随手抓着路边的男子便开始对比,最后发现十几张没有一个与眼前的男人相符,便一巴掌将其推倒“既然不是通缉犯,就离的远一些”

    乱世,通缉的罪犯也多,而想要抓罪犯发横财的人更不少。

    “别跑,别跑!”

    突然听到这句话,神经敏感的大汉立刻挥着刀跑了过去“是谁喊的别跑?通缉犯在哪里?是谁别跑?”

    然而他这一番动作早就将路人吓的大叫四散逃跑,怎么还能找得到刚才喊话的人?

    这还是县城,就如此混乱,可以见这个世道究竟已经混乱到了什么程度。

    十个骑着高头大马,身穿铁甲腰挎虎头大刀的护卫分散开了街上混乱的人群,而在护卫之下则是一辆极其奢华的马车。

    不少人看着这车已经在暗自盘估里面的人身价多少,准备冒着危险做上一笔,只不过那十个大汉威武非凡,是个非常巨大的麻烦。

    很多人都在猜测马车里的人是谁,但却没有人真的敢拦路,全都自觉的分到两边,这个年头人命不值钱,如果真被杀了,也只能说是自己活该,这种有钱人向衙门里砸点钱,一点事都没有。

    “停!”

    在路过一个画摊的时候,一个声音从车内喊出,一个口令,却让大汉加上马车瞬间听令,整齐的停下了步子。

    马车门帘打开,下来一个可爱的少女,而她则搀着一个非常高大英俊的公子。

    画摊老板是个精明人,自然第一眼就看出了谁是真正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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