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世魔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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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世魔帝- 第6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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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身边有几十名人尤其是他的孙子需要他的保护,他真的就冲出去了,或促是冲向康斯坦丁的大军,或许是冲向炎魔部落和他们并肩作战。

    而且,他们终于听到了兰陵部落的名字。

    炎魔部落……

    听到这个名字,就什么都不用问,什么都不用说了。

    所有人内心都会开始颤抖,身体感觉到温暖。

    之前在北部蛮荒的时候还不觉得,炎魔帝国仅仅只是一个传说。然而当他们失去家园,失去领地的时候,炎魔帝国就被无数次说起。

    那是近人族最美好的年代,炎魔大帝几乎统一了整个北部蛮荒,建立了强大无比的近人族帝国。

    炎魔帝国,是所有近人族的祖国。

    当最后的决战发生,康斯坦丁的两万五千大军冲向炎魔部落的时候,冈陀和其他人一样,都觉得没有希望了。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

    真的是毛骨悚然,让人从灵魂到身体的颤栗。

    两万五千敌军,竟然自己走向死亡陷阱,活生生把自己淹死。

    这……这真是神迹,鬼神莫测的神迹。

    原本,冈陀对兰陵充满了狂热,而此时增添了许多敬畏。

    康斯坦丁大败而归之后,冈陀再也忍不住了,率领着五十几人的队伍,狂奔下山,冲出了密林,冲向了炎魔部落。

    ……

    兰陵骑着金毛狮鹫,飞到了空中!

    然后,他清楚地看到,在鬼域世界,一个又一个人影从附近高山密林里面钻了出来。

    有的十几人一伙,有的几十人一伙,最多的一百多人一伙。

    清一色都是流亡者,其中**成是近人族!

    这些人原本是狂奔冲向炎魔部落,此时见到兰陵飞在空中,所有人本能地停了下来,仰头望向空中的兰陵。

    兰陵在空中不断地盘旋。

    望着一群又一群的流亡者。

    他知道,大战结束后就会有人来投靠,但没有想到这么快。

    他知道有许多近人族的流亡者就在附近,关注整个战场,但没有想到这么多。

    “炎魔部落,是所有近人族的祖国,是所有流亡者的家,欢迎你们!”

    兰陵大声道:“欢迎你们!”

    镜子魔王将兰陵的声音放大无数倍,使得他的声音响彻方圆百里。

    顿时,所有的流亡者激动得热泪盈眶,互相拥抱,拼命挥舞双臂。

    终于不用流亡了,终于不用朝不保夕了,终于不用饿肚子了,终于不用被猎杀了。

    终于有家了!

    “兰陵酋长,万岁,万岁,万岁!”

    地面上的流亡者不断下跪。

    “走,进入部落,回家!洗澡,吃饭!”

    然后,无数的流亡者涌向炎魔部落!

    ……

    整个炎魔部落,人声鼎沸!

    索魔指挥者男人,狄娜指挥者女人。

    这些流亡者,进入炎魔部落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澡。

    当然,没有热水,只有冷水。

    男女分开,直接跳进水池里面洗。身体用兽毛皮搓得干干净净,几乎要蜕皮为止。

    洗完后,换上干净的衣衫。当然,这些衣衫依旧是粗麻布,或者是兽皮。

    许多人第一次看到了对方的皮肤颜色,因为之前永远都是泥土蒙面。

    洗澡,洗头,梳头,这些流亡者都知道。

    但是刷牙……

    没错,兰陵花了足足几天的时间,才把集体刷牙这个政策推广了下去。

    这不是他穷讲究,也不是说刷牙能够给身体带来什么好处,而是一种精神面貌。

    兰陵要在无形中灌输一种炎魔部落高人一等的精神面貌。

    要让所有人知道,炎魔部落比周围所有部落都要文明,都要先进的感觉。

    牙刷很容易造,这里兽毛多的是,硬的软的都有。

    没有牙膏,就直接用盐。

    用盐刷牙,毫无疑问是无比奢侈的。因为在南部蛮荒,盐比金币还要硬通货,一斤盐换几十斤肉都不止。

    只不过,对于兰陵来说,盐是最不值钱的。

    他仅仅派出上百个老弱煮盐,虽然生产力底下,但煮出来的盐已经足够整个炎魔部落拿盐当饭吃了。

    煮盐这种活对于人类来说极度幸苦,但对于蛮族人来说,再轻松不过了。

    久而久之,炎魔部落的人就有了自豪感和优越感。

    我们炎魔部落的人,用比肉还要贵的盐刷牙啊。

    而这些流亡者,毫无疑问几乎没有见过盐的,见到毛牙刷上的盐,立刻就要吞吃掉。

    “啪啪啪……”后面监督的炎魔部落士兵毫不客气地把木棍抽下来。

    “盐用来刷牙,不许吃,谁吃了给我记下来!”百夫长雷铜毫不客气记下了所有把牙刷上盐舔吃的人,给他们的牙刷上补充了盐之后。

    所有流亡者开始学习刷牙。

    而舔吃盐的人就要倒大霉了,因为一会儿每个人要干吃掉半碗盐。

    你不是喜欢吃盐吗?让你吃个够。

    ……

    洗干净,换上衣服后,所有流亡者和炎魔部落的人,集体吃饭!

    吃的食物有两种,粟米饭,鱼肉!

    粟米饭哪里来的,从康斯坦丁的军营得来了。

    战败之后,康斯坦丁和阿方索幸存的三千人在兰陵空中的连珠箭下狼狈逃走,还有一部分粮草来不及带走,足足二十几万斤。

    这些流亡者者一边吃一边哭,太美味了!

    有多久没有吃过饭了?三年?五年?

    有多久没有吃过香喷喷的肉汤了,而且还带盐的?三年?五年?

    冈陀大口地吞吃,然后看着自己队伍的人,每一个人都洗得干干净净,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换上了干净的衣衫,每一个人都埋在木碗里面狼吞虎咽。

    他再一次感觉到眼睛一热,身体一阵阵酥麻的感觉。

    对比之前流亡的日子,这……应该就是天堂了吧!

    这种幸福温暖的感觉,甚至有点不真实。

    这里有高大的城墙,有宽敞的房屋,温暖的食物,珍贵的盐竟然用来刷牙。

    然后,冈陀再看其他人。

    酋长兰陵,索魔,酋长夫人,吃的都是一模一样的东西。

    唯一不一样的,就是酋长四岁的女儿,坐在兰陵酋长怀里,吃着白米饭,吃着鹿肉排,还一边喂着一只小狮鹫。

    刚刚进来的流亡者,不仅仅和炎魔部落的士兵吃得一样,还和酋长吃得一样,唯一有特殊待遇的,竟然只有一个四岁的小女孩。

    顿时,冈陀身体再一次感觉到发热。

    见到冈陀目光望来,小丫头粉妆玉琢的小脸朝他做了一个鬼脸。

    看着她可爱的小脸蛋,冈陀想起了自己小孙女,顿时感觉心都要融化了。

    “从今往后,这里就是我的家,我要用生命守护这里!”

    就在此时,旁边的孙子冈石发出一声痛呼,道:“爷爷,我卡鱼刺了!”

    他的孙子,今年十九岁,是冈陀最大的寄托,是一个憨人。

    “没出息!”年冈陀朝他后脑勺拍了一巴掌,轻而易举将他嘴里的鱼刺震了出来。

    顿时,旁边众人哈哈大笑。

    大战结束后的第一天!

    就有一千五百多人,投靠炎魔部落!

    仅仅第一天,炎魔部落的人数就翻倍了!

    ……

    康斯坦丁率领残军败将返回了奇美拉部落,带来了巨大的噩耗!

    败了!

    竟然败了!

    三万人打一千人,竟然败了!

    奇美拉的部众顿时陷入了极度震撼之中。

    兰陵是神仙吗?是鬼吗?

    竟然能够击败三十倍的敌人?

    他们的酋长康斯坦丁是猪吗?三十倍的兵力竟然都会败?

    所有人望向康斯坦丁的目光也变得无比的古怪。

    蛮荒世界就是这样,强者为尊,弱者永远得不到尊重。

    回到华贵的房间里面,躺在柔软的大床上,在二夫人丝丝的抚慰下,康斯坦丁才睁开了眼睛。

    他早就醒了,但不愿意睁开眼睛,他无法去面对无数鄙夷的目光。

    此时,一个脚步声传来。

    是勾夫和阿狸的女儿勾灵,这个女孩贪慕虚荣,把自己的亲生母亲出卖给了勾骊。

    “姑父……,您不要难过,妮妮安姐姐是小蛮王的老婆,您直接让小蛮王发兵几十万,轻而易举就灭了兰陵这个贱狗了。”勾灵目光闪烁道:“那……那妮妮姐姐的房间,她的衣服还归我吗?”

    康斯坦丁目光死死盯着勾灵。

    他从床上起来,缓缓地朝她走了过去。

    “姑父,你,您干嘛?”勾灵颤声道。

    康斯坦丁目光贪婪望着勾灵娇嫩的身体,内心无比的扭曲,狂暴,他要发泄。

    但是……

    他的身后站着二夫人丝丝,他可以不理会任何人的想法,却不能不在乎心爱女人的想法。

    所以,他压制了内心邪恶的**。

    “你这就去陪你的死鬼父亲吧!”康斯坦丁冷冷道,然后两只大手猛地掐住勾灵的脖子,缓缓地收紧。

    “呃……”勾灵眼睛爆睁,吐出舌头,发出痛苦的声音。

    康斯坦丁掐着她的脖子,将她的躯体提了起来,缓缓用力。

    “呃……”勾灵喉咙底下的声音越来越痛苦,拼命地脚踢挣扎。

    她狡诈贪婪的眼球,此时已经爆满了血丝。

    “咔嚓!”康斯坦丁猛地一阵用力,直接将勾灵脖子捏断。

    这个贪婪狡诈,又愚蠢不堪的女孩悲惨死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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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四:部落疯狂壮大!勾骊献身!

    兰陵没有想到,第一天前来投靠的流亡者中,竟然还有冈陀这样的高手,十几年前就已经成为了十星级大魔武士,距离魔武宗师仅仅只有半步之遥。

    此人在北部蛮荒的时候,曾经是一个近人族部落的最高狩猎长,手下有上千士兵。

    如今兰陵的炎魔部落中,有两个魔武宗师级人物。

    索魔是巅峰级的魔武宗师,多铎是四星级魔武宗师。多隆和冈陀一样,都是顶级的大魔武士。

    目前整个炎魔部落,兰陵担任酋长,索魔为大长老,多铎为二长老。

    从奇美拉部落哪里打劫来了近两千匹战马,可以组建一千名骑兵。

    整个蛮荒虽然有很深山老林,但绝大部分的部落都建在开阔之地,比较适合骑兵作战。

    兰陵找来多隆和刚陀。

    “你们两人武功谁高一些?”兰陵问道。

    多隆道:“单纯武力级别差不多,但是动起手来我多半会输。”

    冈陀道:“我经验多些,多隆兄弟勇猛些。”

    兰陵道:“多隆你在野马部落,是骑兵首领,掌管三千骑兵对吗?”

    “对!”多隆道。

    兰陵道:“冈陀在北部蛮荒的时候,是部落的狩猎长,也算是骑兵首领,掌管一千骑对吗?”

    刚陀道:“是一千人,没有一千骑,我们部落小,没有那么多骑兵。”

    兰陵道:“我们有两千匹战马,要组建一千骑兵,炎魔部落的第一个千夫长,我打算在你们两人挑选一个。”

    冈陀一愕道:“我不合适,我刚来,我给多隆兄弟打下手。”

    本来多隆还当仁不让的,觉得自己曾经统领过三千骑兵,而且也算是和炎魔部落同甘共苦几个月的。结果冈陀这么一说,反而让他不好意思了。

    兰陵没有理会冈陀的话,甚至没有说什么在我这里公平公正,不讲究资历之类的话,直接了当道:“接下来,会有更多的人源源不断来投靠我们炎魔部落,我会给你们各五百骑兵,一个月时间操练,只有一个月!”

    如果放在人类王国,想要从无到有操练出一支骑兵,一个月时间是不可能的。

    但是在这蛮荒世界,野马太多了,几乎各个蛮族人会骑马。

    而且这些流亡者,都是最强壮,最强悍的人才能从北部蛮荒逃出来,很多人之前就是骑兵,所以一个月时间尽管有些仓促。但只要人口基数够,挑选组建一支千人骑兵并不难。

    “一个月后,你们两人率领五百骑兵进行比武,谁赢谁做这个千夫长。”兰陵道。

    “怎么比武?比什么?”多隆问道。

    “你们觉得,我们部落现在缺什么?”兰陵问道。

    多隆道:“粮食,布匹!”

    这两样确实很缺,因为粮食除了鱼之外,其余全部靠采集。而此时外面的各种淀粉类浆果,野粮食都还没有成熟。至于布匹,外面生长的野生亚麻倒是很多,但也还没有到收割的季节。

    所以,这两样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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