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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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之剑- 第1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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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丁一开场就把所有人震住了。片刻前无论将领和军官怎么劝说,如何喝骂都无法打起精神来的士兵开始抬起头,他们茫然的目光里久违地有了神采。

    马丁一个响指,从维摩那上,顿时抛射出一个个巨大狰狞的巨人头颅。

    这就是马丁*洛林的明证!

    士兵们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我也不是天生勇气!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当初不过是王都里一个小白脸。告诉你们,我的第一战,一个敌人都没杀,吓得跳进瑞克河,这才捡回一条小命。”

    马丁的话,让这些曾经的逃兵下意识发出了哄笑声。可旋即他们发现不对了,因为在他们面前的是他们的王,也是被誉为巴卡利亚千年来最强的大英雄、巨怪杀手、格金特毁灭者、斯林格征服者、废土开拓者……

    这就是英雄光环带来的好处了。

    出名之后,当年的糗事,只不过是谈资,没有谁会真的在意英雄怯弱的过去。

    但正是这贴近平凡的事迹,才更有说服力。

    “但是,在我的第二战,我一刀杀了四个地精。第三战,我一把火烧了数千兽人!”

    马丁大手一挥:“我不是让你们每个人都学我这样。我只是让你们知道,兽人照样是生物,一样会痛,会流血,会死!只要鼓起勇气找对了方法,他们跟家畜栏里的猪没什么区别!”

    马丁的手指遥遥指向北方:“当然,你们可以再退缩,再逃跑。但这样做的代价,就是下一次你们再看到兽人时,他们会在半夜里把你们老迈的父母拖下床砸死,将你们的妻子撕成碎片,让你们的孩子在临终前闻到的是他们恶心的口气。我问你们,这样的未来,你们愿意吗?”

    马丁越说越大声,到了最后,简直是咆哮。

    那种震人心魄的发言,让每个本来还有多少茫然的士兵,脸上顿时有了痛苦的抽搐。不知不觉,好多士兵已经握紧了拳头。

    “我们人类无路可逃了。我刚从南方大沙漠地区回来,那里的鼠人在每一个人类地窖里打洞,将每一个躲藏起来的懦夫拖出来杀死,将他们的肠子拉出来,缠绕到邪神的祭坛上献祭!”

    “不想让自己和自己的亲人毫无意义地死去,那就鼓起你们的勇气,站出来,跟敌人拼了!”

    马丁大吼声刚落下,就有士兵用哭丧的声音大喊道:“但是……但是我们已经没有武器了!”

    “武器?”马丁嘴角泛起笑意:“武器要多少我可以给多少!”

    下一秒钟,维摩那周边的空间泛起无数团金色的水波,在水波当中,“咻咻咻咻”地电射出成千上万的长枪,长矛、长戟、以及刀剑。

    华丽的兵器之雨就这样挥洒在兵阵的前方,狠狠地钉在地面上。

    “万岁!”

    “巴卡利亚万岁!”

    “马丁*洛林陛下万岁!”

    士兵们欢呼着,如果不是马丁还没下令可以去捡起武器,估计他们已经一拥而上了。

    就在这时候,马丁蓦然泼了他们一头冷水。

    “等等!”

第295章 飞马骑士

    怎么?

    还有什么条件吗?

    士兵们一下子愣了。

    马丁寒着声音道:“这是我在南方沙漠,横扫鼠人和混沌战士,从城邦提利尔和艾斯塔利尔收回来的战利品。我不会无偿提供给你们!为什么?谁知道你们这些家伙骨子里是不是还是懦夫,会把这些带着荣耀的武器又一次丢掉?”

    冷冽中带着杀意的声音,让全场一下子鸦雀无声。

    “我的武器,只给真正愿意为家人、为王国、为人类未来战斗的勇士!你可以曾经怯弱,你也可以曾经丢失了荣耀。从拿到这些武器的这一刻起,你就必须是血战到底的勇士!”

    “武器断了就用拳头砸!手断了就用腿去踢!连腿都断了就用牙咬!这就是人类的存亡之战!这就是秩序与混沌之战!没有怜悯!没有退路!要么胜利!要么死亡!”

    “能做到的,就给我拿起武器,像个男人一样去战斗!否则,就拿着武器自裁吧!”

    马丁咆哮着,双目赤红色,激昂的话语化作狂暴的战意,一瞬间感染了所有士兵。

    “噢噢噢噢!”士兵们大叫着,怒吼着,喊着口号,又或者激动得发出含糊不清的怪叫,冲上去,抢着武器。

    他们从大地中拔出武器,当即高高举起来。

    “噢噢噢!”

    刀枪如林,士气如虹!

    绵羊是无法变成雄狮的。

    在雄狮的领导下,绵羊至少可以变得像群狼。

    士气可用!

    军心可用!

    谁都没想到,马丁仅仅丢出一堆武器,说了一番话,就把数万溃兵化作狂战士。

    不用马丁再动员什么了。各个兵团的骑士和军官们纷纷大吼着。

    “打起精神来!小子们!我们无法击杀巨人!但我们至少要证明我们是一名合格的骑士,有资格跟随在大英雄马丁*洛林陛下的身后。”

    “检查你们的武器!不要让那群杂兵将我们比下去!”

    “以骑士之名发誓!血战到底!”

    近十万大军,彻底沸腾了。

    这时候,斥候的报告也来了。

    “哦,就十万人?”马丁撇撇嘴。

    “黑兽人可占了将近四分之一。”一个出于意料的声音插了进来。

    “红骑士?”马丁看到来者,微微一愕。

    浑身萦绕着红光、红盔红甲的红骑士化身,在近百个泛着绿色光芒的绿骑士簇拥下,来到马丁面前。

    “仓促接过了巴卡利亚王冠,实在太多琐事,还没来得及向上神问候。”这的确是马丁疏忽了,他带着诚意与愧疚,向红骑士行礼。

    “无妨!大家都知道,骑士在巴卡利亚始终是少数人。决定战争走向的,更多是普通的战士。你能这么快统合这支被打残的军队,相当了不起。”

    不知为什么,马丁总觉得红骑士说话的强调给自己一种异样的熟悉感,就好像在什么地方经常见过,聊天什么的。

    “上神,我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吗?”

    红骑士似乎笑了:“说起来,我还没见过前辈呢?”说罢,红骑士稍微向马丁身边的湖之女神欠身。

    “你好!我是莉莉丝!”湖之女神倒是落落大方,直接伸出手去,那是要握手了。

    “你好,我是红骑士!”

    这是历史性的一刻,守护着巴卡利亚王国的两任守护者,跨越了时空,聚在一块。

    “红骑士只是一个代号?还是你的神名就是红骑士?你的头盔不能脱下来吗?”莉莉丝捋了捋自己灿烂飘逸的金色长发,笑了。

    “很抱歉我的神名无法告知,这是我的一个大秘密。但我可以告诉你,红骑士在你们所不知的异界,的确是个代号。我是第二代红骑士。至于我的真面目,会在合适的时候展现在你和马丁面前的。”

    “噢?”湖之女神碧绿的眼睛流露着疑惑。不管是对于红骑士本身,还是她刻意隐藏起来的相貌。她真的非常好奇。

    “我来,是因为我知道,你可以重现飞马骑士!”红骑士用笃定的目光看着莉莉丝。

    马丁吃了一惊,他真没想过,只存在于王都浮雕上,沦为传说的飞马,竟然跟莉莉丝有关。

    看着马丁吃惊的表情,莉莉丝噗呲一笑:“你又没问我,而且我缺乏足够的纯净的、守序善良神力。”

    莉莉丝凑到马丁耳边,几乎呵气一样小声道:“马丁,你这小坏蛋的信仰之力不够纯净。我要的是最纯洁的少女祈祷出来的。”

    那边红骑士很干脆:“你要的神力,我给你。”

    她再次握着莉莉丝的手。

    不知为何,马丁觉得她们牵手的画面好美,就像一对百合姐妹花。

    得到了神力的莉莉丝,似乎更加容光焕发,圣洁迷人了。她飘荡到一个显得局促的骑士面前。

    那小伙子应该出自一个历史悠久的大家族,否则普通骑士可买不起一匹纯净得没有一丝杂毛的白马。

    “你好,莉莉丝上神!”小伙子局促地行礼。

    “你真幸运,你竟然有一匹拥有高贵血脉的飞马后裔。”莉莉丝伸出柔嫩的双手,轻轻抚摸在马的脸上。

    马儿发出欢快的律律声,打了个响鼻。

    下一秒,神迹诞生了。

    在马鞍的前方,一左一右两股白色的光芒一下子迸发出来。当光芒消逝之后,一对纯洁无瑕的硕大白色飞翼,就在骑士的大腿前伸展出来。

    比天鹅还美,比最大的苍鹰翼展还大,这就是,传说中的飞马!

    “啊!”

    “赞美女神!”

    “湖之女神万岁!”

    骑士们顿时兴奋起来。

    真很难怪骑士们欣喜若狂,一个奔驰于大地上的骑士,哪里有成为传说中的飞马骑士那样高尚,那样令人向往!

    马儿还是那匹马儿,跟骑士的关系依旧亲密,年轻骑士读懂了马儿的眼神,他用力夹着马鞍,勒着缰绳,表示自己准备好了。

    雪白的飞马尽情展开自己的翅膀,用力扑腾了几下,荡起大股大股的强风。在旁人羡慕的惊呼声中,飞马振翅升腾起来。

    “哇哦好厉害!”年轻骑士大呼小叫起来。

    莉莉丝没有吝惜这份借来的神力,她貌似随意地施展着神迹,让更多拥有飞马血统的纯种哥隆尼战马变成飞马骑士。

第296章 飞马骑士初战

    没多久,整个阵地上方都盘旋着新诞生的飞马。

    原本已经相当高昂的士气,顿时再拔高一截。士兵们忘情地高举着武器,向那些翱翔于天际的飞马骑士致敬。

    有了飞马骑士,面对巨人什么的也不再是单方面挨打了。

    或许现在的飞马骑士们还不够熟练,但很快,他们就会成为一支令敌人生畏的强大力量。

    莉莉丝笑得合不拢嘴。

    她展现神迹,也获得了应有的报酬,她可以明晰感到,自己的信徒多了起来。这可是实打实的信仰之力啊!

    马丁对着红骑士深深一礼:“感谢你的大度。你的宽容媲美广阔的天空。”

    莉莉丝是自家的专用女神,本来马丁就没打算让她挖红骑士的信徒基本盘,既然红骑士如此大度让出来,马丁这个当男人的,自然要帮忙拍个马屁。

    反正拍马屁又不要钱。

    “如果秩序信徒都死光了,这世界也就不会有我们这些新神的位置了。巴卡利亚本来就是莉莉丝的,我只不过是一个传承者。”

    “嗯,先打完这一仗,如果有机会,你们最好还是划分一下彼此的神职。”马丁如此说着。

    毕竟两位女神的教义相当相似,倘若不是一家子的关系,这其实是很忌讳的。

    没想到红骑士的大度,超乎所料。

    “没事,就算让我只保留骑士类的神职也行。我跟莉莉丝之间没有什么不能分享的。先这样子吧,我渴望着看到你在战场上的出色表现。至于格乌什的化身和神使,就交给我和绿骑士吧。”说完,红骑士一撩她那头亮眼的红发,干净利落,转身就走了。

    “呃。”红骑士如此干脆,马丁反而感觉自己好像是个小人,亏欠了她很多。

    可惜,马丁无暇理会这个,他不强求每个同盟者都像自家女人一样,让自己顺心顺意,不要捣乱,不要猪队友,已经很谢天谢地了。

    这是一个相当原始的时代,前线指挥全靠吼,后方传令靠跑路。

    原本马丁还想着有莉莉丝的神术传音,可以让他轻松点,事实证明他想多了。

    格乌什有一种特殊的血雾,没有对应的神术,就会所有人被蒙在一片血雾里,听不见,看不着,这就变成典型的乱战。

    论个体战力,兽人相当占便宜。

    红骑士有一种战意光辉能顶住格乌什的血雾,可惜战场上的传音就没了。

    十万人级别的战斗,是相当费时费力的。光是展开阵型就需要将近一小时。

    现在是下午一点多了,马丁知道,战斗必须在入夜之前结束,否则进入夜战,人类更亏。

    “waaaagh!”兽人和地精的萨满又是那哇啦啦的吼声。

    听到这奇葩吼声,一群兽人和地精就像打鸡血一样,贼精神。他们大吼大叫着,将手中的武器互相交击,发出铿锵的碰撞声。

    马丁将最为坚实的王国步兵团放在前阵中央,两翼放上新编成的长枪兵,以防对方的狼骑兵和野猪骑兵突袭。

    中间阵是失去了战马的步行骑士,带着他们的扈从组成的中间部队。在前阵和中央阵之间,布满了弓箭手。而巴卡利亚的骑兵部队都放在后阵。

    虽然阵型比较保守,但考虑到这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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