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魂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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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魂剑士-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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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枫的左手握住剑鞘,右手紧紧抓住剑柄。

    二十年了,高原神兵之首龙息剑再次觉醒,一定会有什么异象。

    当少年鼓起勇气拔出剑时,什么都没有发生,甚至连墙上的烛火都没有晃动一下。

    这把剑实在是普通到不能再普通了,甚至让人有些失望。普通的双刃剑,略有些发白的剑身刻着一条有些像四脚蛇的东西,剑锋好象好久没有磨了,不知道会不会生锈。

    恐怕只有那条四脚蛇能跟龙和龙息剑扯上些关系。

    这把剑,当年可是让高原上所有的剑客又惧又羡,伴随你祖父驰骋高原的利器。祖宾无比自豪地说。

    明枫揉了揉太阳穴,父亲,能请你帮个忙吗?

    做什么?

    捏我下,看看是不是又做梦了

    那大厅墙壁上的壁画竟然就是完整的炎神诀法门,而且雕刻者仿佛是要帮助传人理解壁画的含义,所以几乎每一幅画都有题字。

    而题字到了第十式就断了。

    祖父只研习到第十式?

    应该是的。

    这些壁画是祖父刻的?

    怎么可能,这些是全国最优秀的匠师雕刻的。

    那,那些人岂不是会偷师?

    祖宾摇摇头,那些匠师自然不会活着出去这密道,你祖父又怕他们腐烂弄脏这里,于是

    于是什么?

    祖父已经用炎神诀让他们化为飞灰了,这大厅里的灯为什么可以经久不熄,因为里面都掺了匠师们的骨灰。

    明枫不知为何叹息了一声。

    前十幅壁画都十分地完整,十一幅是一个人站在火中;十二幅更奇怪,是一个人用剑刺进自己的身体里;第十三幅也许是当时没有拓好,几乎什么都看不出来;而最后一幅是在群山和森林的背景下,日月同辉,一个人与一条龙在壁画的中央。

    祖宾到了最后一幅壁画前,推开一块砖,一只手伸了进去,明枫,你来一下。

    那手伸出来时,托在掌心的是一卷羊皮纸。

    炎神诀的剑诀就在这里了,好好用它。不要忘记,你身上流着的是亚比斯皇室的血。

    明枫接过那卷羊皮纸,展开看了看。

    炎神诀分前七式后七式,前七式是剑式,所以每一式祖父都用剑开头。而后七式是龙式,你也看到龙式并不是那么好参悟的,连你祖父都只研习出了三招龙式。祖宾转回身,但是只要你可以练会这十式炎神诀,为父保证,你可以睥睨高原;如果你可以练完整套炎神诀,那么你绝对会是高原上近乎神的存在。

    明枫抬起头,与注视自己的祖宾目光相接,父亲,您想要我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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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节:游历伊始,并不愉快

    正如明枫自己所说的,我是一个剑客,应该属于战场。

    理查德就这样离开了,满怀着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挥一挥手告别了在深秋被渲染得火红的枫城云澜。

    十七岁,正是寻找梦的季节,这个幼稚的孩子只知道面前是通向远方的坦途,是道路边倔强向天的云杉树。

    只知道去模仿那些传说中的,小说中的名剑客唱着高傲或凄凉的乐曲,用手中的剑去表现自己的价值,去争夺看似比生命更重要的名誉。

    谁又知道,在那坦荡的大道之上有多少人一去不返,那高高望天的云杉之上有多少生死的涅磐,而那如雪的剑锋之下,又有多少斑斓的幻想破碎成风?

    云澜城渐渐消失在明枫的视线之外。

    少年突然有一种雏鹰初翔天空,鲲鹏须臾间振翅万里的自由。城外的原野上是茫茫望不带尽头的荒草,原本看来是那么地凄凉,但在理查德眼中这带着霜露的荒原竟也如盛开满鲜花的花海一般令人神往。

    年少的剑客信马由僵,也不知道走了多少的路途,尽情享受着游历高原伊始的乐趣。

    而这一切美好的意境,全让一匹马给破坏了。

    明枫的宝马罢工了,一个急刹车险些把主人摔出去,然后兀自低下头啃起地上的枯草来。马贪婪地咬过一大把枯草,使劲地嚼着,显然吃起来不比燕麦差劲。

    这把马上的理查德气得半死,骑手从马上跳下来。可是无论用鞭子抽,还是用拳头打,甚至拔出龙息做出要宰了它做粮食的动作对这匹进食中的马都无动于衷。

    马宝马帅哥大哥大爷,拜托,天就要黑了啊一旦天黑之前没有地方投宿,荒郊野岭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无论明枫在马身边叫唤着什么,马还是不领情。

    理查德怒火中烧,对准正吃得蹄子大动的马狠狠一脚。我让你吃……我骑头猪都比你快,比你听话……”

    马嘶鸣了一声,受到了惊吓,陡然飞奔起来。

    停下,停下,你这蠢驴明枫在马后大喊。

    宝马好像生气了,理也不理,反而越跑越快。

    离枫城云澜百里外的银松山坡道上。

    一匹四蹄矫健的棕红马,连马鞍上都缀着珠玉。马上是一名黑色长发的少年,从装束来看似乎也是剑客。少年一身月白的剑装,袖口用金色丝线绣着精致的花纹,腰间斜系着一柄长剑。

    他左手提着一只酒坛,时不说喝上几口,砸砸嘴细吸品上一番后英俊的脸上露出陶醉的表情。虽然才五年的陈酿,但这挂花酒却是淡雅脱俗……

    道路两旁是青葱的松树,在寒秋里也愈发显得精神。

    突然少年停住了,好象听到了什么声音。

    是一匹马来了,跑得还挺快的。剑客说着又提起了酒坛。

    说话间,马蹄声狂乱而至。

    剑客回头看时,只见一名银发少年趴在一匹仿佛屁股着火而飞奔的白马背上,神色十分狼狈。

    让开啊,快让开啊,要撞上了!后面的剑客扯着嗓子喊。

    对方迅速明白了情况,可是勒马时已经来不及了。

    棕红马被撞倒在松树丛中,少年被高高地抛向空中,居然能够稳住身形,缓缓地落下在地面上。

    只是那只酒坛在不远处摔得粉身碎骨。

    明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对着那少年竖着大拇指,结结巴巴地说,你,你的,功夫,好,好厉害。

    对方不领情,没有说话用剑鞘横指着明枫。

    他,该不会要决斗吧,从刚才那一下子来看,这家伙武功不弱,麻烦了。

    明枫一拽白马的缰绳,数落道:“都是你这混帐,从今天起饿你三天,看你还有力气跑!”

    别以为你装结巴我就会放过你你摔碎我十金一坛桂花酒也就算了,可是你居然还撞伤了我的绝尘马。对方想了一想又说,你撞伤了我四十个金币的绝尘马也就算了,可是你竟然摔碎了我一坛桂花酒,所以不可原谅。

    这话明枫怎么听怎么觉得别扭。

    这样吧,小子,要么我们决斗,要么你赔我的马黑发少年握住自己的佩剑,冷冷地说:“至少我看你是一个剑客,既然我比你高一阶,无妨让你一招先手。”

    明枫苦笑了一下。四十个金币?我口袋里现在连四个金币都没有了,赔什么赔啊。

    明枫只好装出一副笑脸,这位大哥能不能

    没有别的选择。

    明枫乘机瞥了瞥对方的徽章,六级金羽剑客,算了就拼一回吧。

    一握住剑,明枫眼中的笑意陡然收敛,转而显露出一丝锋芒,剑客之战必须要聚精会神,稍一分神就是生死攸关。这也是他从小练习剑术的结果。银发少年擎住佩剑,剑锋向下,双手反握住向对方微微鞠躬,正是最标准的剑客礼节。“那就开始吧。”

    龙息剑出鞘。

    等等,你手上的莫非是……龙息?

    这,才一出门就被人认出来了,明枫只好苦笑:恩,是是的。

    那剑客又仔细看了几眼,突然大笑起来,“你居然说他是的……龙息剑应该是……”他一边笑一边用手比划着,收起剑拍着明枫的肩膀说,说实话,赝品做到这地步也真可以了,也不弄像一点……说完便牵过有些跛脚的马笑着走了,这件事情真是,真是太好笑了。哈哈……

    明枫看着这个奇怪的人渐渐消失在视线之外,他看了看自己手中各的龙息,怎么可能会是赝品?一定是那家伙见打不过我,给自己找台阶下,不然跑那么快做什么?

    不过明枫总算松了口气,好在对方没有让自己赔马,否则这麻烦绝对比决斗要大得多。

    暮色骤然降临,在天完全黑之前离开银松山道是不可能的,剑客只好将马栓在树上,为了防止马乱跑又多扎了几个结这才吃了点肉干和干粮,披上棉衣倚着一棵树美美地睡了。

    明枫游历高原的第一个夜晚,挂着满天的星斗。月光静静地照彻下来,穿过婆娑的树叶,撒在少年的身上。!~!

    ..

第八节:美女相助,只为借马一用

    第二天,天还没亮明枫就被吵醒了,不过这次惊扰他好梦的不再是以往高亢的鸡鸣而是响彻整个银松山道的狼嗥。

    现在是深秋,狼群没有食物就会吃人,而且听这狼嗥的气势少说也有一二百条狼,还是,先闪吧。

    仿佛是明枫命中不济,昨天晚上迷迷糊糊地竟然系了三个死结在缰绳上,恐怕还没完全解开自己就成了狼的早餐了。

    剑客果断地抽出龙息剑朝缰绳斩去,这一剑斩得火星四溅。

    可是火星过后,缰绳还是好好的。

    连续十几剑俱是如此。

    晨雾中隐隐传来狼群杂碎的脚步声,

    狼群逼近了。

    师傅说过,野兽惧火,如果可以点起一堆火,应该可以驱散它们。

    可是脚下潮湿的霜叶打消了明枫的念头,这种寒露深秋上哪找干柴去?

    为首的一只狼对着明枫和剑客的宝马不住地伸着红舌头。

    不如拼上一战,明枫已经四面楚歌了,这时炎神诀的种种法门和招式反而比在头脑中的任何时候都要清楚,第一式,剑荡八荒!

    明枫握紧龙息,杀气顿起,龙息的剑身变得如同燃烧的火炭,席卷一地的落叶竟然在半空中迅速燃烧起来,从各个方向朝狼群打去。

    狼群骚动起来,惊慌地望着半空的火花不敢上前。

    陡然所有的火花坠落下去,无声熄灭。

    这下轮到明枫慌神了,难道除了家传的龙息剑有问题,连老爹给自己的炎神诀都有问题?

    狼群觉得自己被猎物开了个玩笑,纷纷又围了上来。

    明枫徒劳地挥着剑,你们别过来啊,我,我很厉害的

    话未说完,一只狼被烧着了,发出痛苦的嚎叫,紧接着是噼里啪啦如同**般的声响,靠近明枫的一圈狼都被烧着了,然后是下一圈,最后以明枫为中心如同幻术中的火焰新星那样爆发出去。

    烟雾散去后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二三十具被烧焦的狼尸,而刚才还数目众多的狼群在须臾之间跑得一干二净,连脚印都没留下。

    理查德将剑收回鞘中,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咻,差点被狼当早点吃了。等等,那边树林里有人。

    原来你一直在看热闹,为什么不出手帮我?你这种人还能算是人吗?明枫对着树林里的那人说道,看着本人被狼生吞活剥很有意思是吗?

    一身灰白的法袍从树林中显现出来,听那声音竟是个女孩,我不帮你那些狼会自己跑吗?难道你挥几下破剑就能赶走有一大群狼吗?战士先生。

    明枫不语。

    也好,既然你不领情,好啊,你信不信我把那些狼再找回来?那女孩坐在一截树桩上说道,显然她对于明枫这种帮了忙连具最基本的谢谢都不会说的行为生气了。

    理查德的嘴马上软了,不,不用了,谢谢你。

    明枫抬起头,只看见那女孩灰色的长发上并排夹着两只发卡,微卷的长发有那身灰白的术袍与之相应,身材苗条,眼睛是灰色的,五官精致,看上去有些像人偶,但那是在没有那根与她身高极不相符的桃木杖的情况下。

    她好象看上去很单纯,明枫这样想,可后来他知道自己错了。

    好了,不用说什么谢不谢了,战士,这马?术师一眼就看到了明枫身后的宝马,立刻像发现了财宝似的走过去,轻轻的抚摸着马匹洁白的皮毛,开心的笑着:“这马好漂亮哦!是你的吗?”

    我是剑客,不是战士。明枫举着自己的佩剑表示抗议。

    我问你呢,这马是你的吗?怎么连缰绳都解不开?少女细眉微皱,眼中流出一丝质疑,显然厌烦了结绳解绳这样的事情。

    不是我的,难道是你的啊。明枫没好气地说。

    那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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