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大明摄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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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大明摄政王- 第1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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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 前哨战(2)

    这样一来,也算是和崇祯相安无事,近十年下来了,天下人除了孙老头的门生故旧之外,已经极少听到这位孙高阳故大学士的消息了。

    不知道大人为什么派出这么多精锐人手,只是为了一个政治影响力已经快为零的大半截身子入土的老人?

    若是为了攀结权贵,现成的薛国观,谢升、程国祥、陈演,一个个拍马送礼过去,怕是没有一个不收的,这其中尽可能会有下任的首辅,现任的首辅薛国观已经是交情很好,攀附一个退职十来年的大学士做什么?

    想不通归想不通,该做的事不能含糊。

    朱王礼回转过身,打量着自己的伙伴们。

    一共是三十二人,其中十二人是特务处的,二十人是马队的成员。近一半人是他的部下,还有一半的好手是从马队别的哨里精心挑出来的好手。

    他们都是同样的羊袍毡帽,普通的商户行商打扮,不过此时每个人都斜挎着腰刀,身上还都背着涂膝的牛皮箭囊,里边插满了白羽箭矢,箭囊布满刀伤箭痕,崭新的箭囊和崭新的砍痕,显示出这一路上过来的艰辛和惊险,寒风吹开他们身上的衣袍,也是露出精铁打就的十分坚固的甲叶来。

    大半的人都是在马身一侧悬挂着一支手弩,还有少数五六人,是背着庞大的步弓。

    这种铁弓射程是手弩的好几倍,三棱箭尖和鞑子用的大铁箭头一样,威力十足,下坠很快,射中人身后破甲力超强,而且因为开着血槽,所以放血不止,一旦中箭,身体再壮实,意志再坚强的汉子也会倒下而失去战斗力。

    每个人的脸上,都是一般的表情……那就是毫无表情。他们脸上还带着霜花,身上的皮肤都又黑又红,十分粗糙,这是风霜磨砺之后的表情和肤色。

    这一路过来,十来天的时间,餐风饮露,十分辛苦,不仅在出山东省境要避着鞑兵,还要小心各地的山匪,流贼,响马,还要小心官兵。

    官兵的纪律,可不比响马流贼高明。

    一路冒充商贩,能走大路走大路,不能走大路就绕小道,穿林子,走夹堤渠道,宿在野地里,喝的河水,啃的干粮,打到野物也不敢烧烤,各人都易容改服,把身上一切可能暴露身份的东西丢掉,遇到争端一般也以忍为主,害怕暴露目标……这些东西,开始的时候朱王礼不以为然,甚至是暴跳如雷,到了此时,一路安然无事,几次小的争端和麻烦都被特务处的人给解决了,一起合作十来天后,倒也叫朱王礼明白了,所谓术业有专攻,特务处的这些王八蛋,在某些方面还是值得尊重的。

    但在此时,看到在河边饮马和照料马匹的十来个鞑兵时,朱王礼的脸上也是极尽傲态……这个时候,是马队表现的时候到了。

    马三标也深明此理,在开始时,特务处行动队的人对马队的这些所谓好手并不太服气,不过也是在几次小型冲突之后,他们才发觉,暗杀的好手和真正的厮杀博斗还是有不同的,两边都是心高气傲,但也都是十分的识时务。

第二百六十二章 前哨战(3)

    现在被朱王礼喷了一句,马三标也只是怪笑一声,没有反驳,而是反问道:“那么你说,怎么办?这一队鞑兵肯定是他们的侦骑,看铠甲模样,都是正八旗的鞑子。”

    “嗯,一个穿着有护心镜的铁甲,身后背小旗,是一个分得拔什库,还有一个壮尼大,八个马甲,三个有马跟役,怎么样,干他一票?”

    “不干也没法子,他们这里是咱们进高阳东门的必经之途,这些鞑子先锋就是来哨探警备有无援兵来着。”

    朱王礼有点心烦意乱,在昨天半夜,特务处有一个把细的探子混进了高阳,派他去劝孙承宗全家出城,但到现在人也没有回来,也没有消息送来,这使得这一次任务的前途有点扑朔迷离,前景未卜。

    而清军的哨探前锋已经赶来,不动手已经不可能,动手之后是否能安然南返,也很难说,身为马队方面的首领,他得负责这一次任务的成败还有部下们的安危,这对朱王礼来说,也是一个难得的挑战。

    当然,以他的性子,这种能叫老实人崩溃的压力却使得他十分陶醉,当下深呼口气,对着马三标狞笑一声,道:“我们马队先上,你们特务处跟在后头补刀。”

    “成,不过我们有强弓手,留他们几个撒开来,提防鞑子逃走。”

    “甚好,行动吧。”

    “要小心。”

    “不过就是阿礼哈哈营的普通哨探,不惧他们。若是巴牙喇营或是葛布什贤营,那别看咱们人数比人家多,一样不能上。”

    一边说着,朱王礼也是一般用手式示意下去。这一套特务处行动时的手式,更加复杂,传递信息也更丰富,随着他打的手式,二十名马队的成员也开始准备起来,大家纷纷勒紧马带,准备好兵器,牵着马匹到这个小树林的外围缓坡上,在他们对面,十来个鞑兵正在休整。

    这些清兵确实是正白旗下的士兵,通过长期的教育,浮山军人对八旗兵的标识认的很清楚,各旗的铠甲战袍和旗帜都有独特的标识,十分好认,而每个清兵也有自己的标识,是插双旗还是单旗,穿什么样的铠甲,用什么样的兵器,一看就能知道是普通的小兵还是武官。

    象眼前脱掉头盔,正靠在火堆前闭目养神的那个分得拔什库,也就是后世的骁骑校,他的铠甲和一些细节就很好认,那个正督促几个跟役给马匹喂料的壮尼大,也就是后世的护军校,现在正手叉着腰,用满洲语大声的吆喝着什么。

    所有的鞑兵都是身材矮壮,罗圈腿,取下了头盔,昨夜他们在这里临时立营睡觉,几个燃烧的火堆余烬证实了这一点,但所有人都没有脱下衣袍和战甲,靴子也没有脱,只是去了头盔,这样睡觉当然不舒服,但这些鞑兵都是精神抖擞,没有一个露出神情萎顿或疲惫的神色。

    所有人都是用满洲语大声说笑着,去掉的头盔下,是剃的趣青的光头皮,只有在后脑勺上,留着小指粗细的辫子,配上丑陋的长相,光是这副尊容,就已经是很多汉人百姓心中的噩梦。

第二百六十三章 斥候战斗(1)

    第二百六十三章斥候战斗

    所有鞑兵的战马都被围拢在一起,在临河的地方,他们打下几截木桩,把马的缰绳扣在木柱上,这样防止马受惊后四散奔逃。

    临河近水,也方便涮洗和喂水,对骑兵来说,战马是他的最强的兵器和最亲密的伙伴,宁愿自己受点苦,也不能叫战马受一点点委屈。

    每匹马每天最少要喂八斤草和四五斤料,还要喂盐,否则的话,每天都会掉膘,养的再肥的马,十天半月之后就瘦弱不堪,根本不能当做战马来驱使了。

    就算是这样每天精心照料,几个月后,战马也会疲瘦不堪,勉强骑乘会瘦弱的更加厉害,会大批死亡。

    这也是明朝方面判断清军最迟也在明年春夏时就得退兵的原因,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和把战马撤回,经过夏秋几个月长时间的休息,重新把战马养肥。

    这也算是一种战马局限,游牧民族的战争曲线也是和马匹息息相关,除非是生死存亡,不顾忌战马大批大批的死亡时,才会有跨春夏秋几季的长时间的奋战。

    那几个有马跟役穿着青色或绿色的箭袍,没有和别的马甲一样穿着战袍铠甲,不过他们的腰间也佩带着一柄腰刀,身上也背着长大的步弓……清兵和蒙古兵不同,蒙古兵喜欢马上开弓,所以爱用短小的骑弓,也有一些好手会下马步射,所以还会带一支长大的步弓,女真八旗中的弓箭手却只是一支步弓,并不使用骑弓,一旦遇敌,很少有马上射箭的情形……一人多长的步弓力道很大,开弓时要双手使劲,并且还要瞄准,再厉害的人也没有办法在马上开步弓,一旦遇敌,只能是下马步射。

    所谓骑射,倒是蒙古人的马上轮射算的上,但那种轮射只是扰乱阵脚,用的是力道很弱的骑弓,短小,在马上稍一用力就拉开,可以不必耗太多力气维持,所以可以稍加瞄准,然后就施放伤敌。

    倒是清军的步弓,力道一般都很大,射的远,杀伤力强,清军一般都受用重箭,箭杆长,箭头沉重,有破甲和放血的功能,一旦被射中,可能血流不止,瞬间就失去战斗力。

    所以说清军骑射无敌是有真有假,骑是机动能力,射是破敌手段,但两者是分开的,不是一般人想象的那样,在马上骑射制敌,那是纯粹的胡说八道。

    “三个在睡着休息,其余的人坐着吃喝,中间有三四个掠来的女人,三个跟役在涮马……”

    已经接近临战,朱王礼神色仍很从容,这种小规模接触战虽然是第一次,但他对自己和那些马队的同袍们有着无比强大的信心。

    这些人都是精中选精,不是那些普通的马队官兵可比的。

    骑术精良,可以在马上使用马槊和长枪等重武器,刀术什么的也十分精良,对手只是阿礼哈哈营的侦骑,和传说中恐怖的巴牙喇营的精锐鞑兵不同,而且人数只有十三个,还多半是或坐或卧,相隔不到一里路,一旦冲过去,对手最多来的及把兵器拿在手中,想上马调整姿式应战,绝无可能。

第二百六十三章 斥候战斗(2)

    最后一次清算了敌人的数字后,朱王礼没有再压制自己的嗓门,他在马上将自己的铁枪向前一举,暴喝道:“随我来吧,杀这些狗鞑子!”

    “杀奴!”

    身后的骑兵们也一起怒吼起来,他们身下的战马开始不安的刨地,等主人将手中的缰绳一松,都是一起向前飞驰而去。

    听到响动后,躺在地上的清兵猛然惊起起来,先是全部站起,然后就是顺着声音看向朱王礼这一边。

    一看到是骑兵来袭,这些清兵一起大叫大嚷,开始去摸自己手边的兵器。

    两边相隔大约是三百来步,半里多点的距离,而且浮山军这边是居形胜之地,以上向下的冲刺,所以清军在乱纷纷反应的时候,浮山这边已经把马速提到最快!

    第一轮的马队冲刺而出后,特务处的十来人也是紧随跟上!

    所有马匹都是风驰电掣一般,向着不远处的清军疾冲过去。

    按说这一片林地的地势较高,清军应该哨探侦查,或是直接在此处休整,而不是在河口。当然,在河口方便取水和涮马,可能是这些清兵入关后所向披靡,没有明军敢于反抗和交战,所以时间久了,自然而然的就麻痹大意了。

    现在该是他们付出惨重代价的时候了。

    几乎就是眨眼之间,快速冲刺的战马就奔驰到了这一队清军侦骑的近前。

    “射!”

    所有马队成员都举着投枪,在听到朱王礼的命令后,相距不到三十步的距离,大家都是把投枪给投了出去。

    二十一支投枪在天空飞翔着,在半空中发出嗡嗡的抖动声响。远程打击,在马队还是一个弱项,这种投掷武器虽然有很多问题,但聊胜于无。

    在这种突然飞驰而至,猝然接触的情形下,第一轮的投掷就有了效果。

    一支标枪刺中了一个清兵马甲的脖子,半截标枪的枪尖滴着鲜血,在脖子的另外一边透了出来,那个马甲咯咯叫唤,但没有叫出一声,两眼瞪的如牛眼一般,就这么原地一翻,就这么死去了。

    一支标枪刺中了人的胳膊,扎穿了,那个马甲哇哇叫着,眼睛都红了,人却更加凶恶的模样,丢了虎枪,把一柄精铁镰刀挥在手中,看样子是要单手迎敌了。

    还有几支投枪,或是扎着了腰,或是刺中了腿,这么一投,鞑兵死了一个,伤了四个,算是效果极佳。

    “杀……”

    朱王礼和麾下骑兵都是声嘶力竭的叫喊着,挥舞着手中的兵器,紧随着朱王礼继续前冲。

    相隔数十步,眨眼一息间,几乎就在投枪落下不久,结面的清兵也是投出了几根标枪,还有阔刀、小飞斧、短剑等投掷武器,但因为仓促投出,平时的准头虽好,这一次也是没有什么效果,投的最近的也是在朱王礼等人的耳朵边上擦过去了。

    眨眼之间,两边就是撞在了一起。

    朱王礼先迎上的是一个臂挟虎枪的清兵马甲,事起突然,不及上马,但这个马甲的战场经验十分的丰富,刚刚他迎面投了一柄飞斧,朱王礼顿马躲了一下,这就给了这个马甲缓冲之机,趁此机会,他把虎枪双手握紧,右臂前展,就想用虎枪把朱王礼挑落下马。

    但朱王礼动作更快,反应更迅捷。

    在马背上,他大喊一声:“杀!”

    手中的长枪一下子就刺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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