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宫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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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宫主- 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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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让王绍是辉煌学院百年以来的第一天才呢,所以才会有特殊照顾。

    而王绍小队也是辉煌学院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小队,没有之一,难度自然也是最困难的。

    辉煌学院是六年制,也就是说学生只能过在辉煌学院学习六年,之后完成毕业考核就可以毕业。

    当然,没完成也可以毕业,只不过没有那张学院开具的毕业证书罢了。

    而没有辉煌学院的毕业证书,那么以后想要去更高级的学院学习,那些高级学院是不会收的。

    当然,不去学院加入一些门派也是可以的。

    只是没有那么自由罢了。

    一入门派,生是门派的人,死是门派的鬼,绝对没有退出一说。

    所以,绝大多数,只要不是没得选者,大多都会前往学院学习,哪怕是需要付出高昂的学费。

    “好了,我去抓几只猎物回来当晚餐。”看看时间也不早了,帐篷也已经搭好了,王绍站起来说道。

    “啊,那我和王绍哥哥一起去。”月儿紧张的说道。

    “不用,晚上太危险了,而且我很快就回来。”王绍摸了摸月儿的小脑袋,怜爱的说道。

    “恩,那好吧。”月儿羞涩的点了点头。

    妲己看着这一幕,神情有些低落,看来自己在王心目中的地位远远不如月儿啊。

    天才谁不喜欢?

    妲己对于王绍的感情,相信王绍心里是明明白白的,只可惜王绍一直对她若即若离,只有一种朋友之间的友情。

    可她希望的却不是如此,她想要的是爱情啊!

    但,爱是自私的,可又强求不得。

    告别了月儿,王绍就进入森林之中,手中握着长剑,双目环视四周,不敢有一丝大意。

    虽然这不是他的第一次冒险,但还是小心为上。

    走在森林中,透过点点星光,王绍可以看清百米之内的物体,不算近也不算远。

    “飕飕……”

    突然,一阵奔走声传来,王绍回头看去,只见一只半人高的大公鸡高昂的抬起头注视着他,很是挑衅。

    “铁公鸡?”王绍看着这一只大公鸡笑了笑,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居然还有食物自己送上门来的?

    只是,铁公鸡那高傲的眼神让王绍很是不舒服啊。

    要知道,铁公鸡只不过是一级蛮兽而已,蛮兽中最低级最弱小的存在。

    可偏偏就是如此弱小的存在,却高傲的不行。

    不管是遇到谁,都会高傲的抬起自己的头颅看着对方,以示高贵。

    不过,这样的代价却是很大。

    这不,王绍提着手中长剑,一个疾步来到铁公鸡的面前,一刀斩下,铁公鸡头身分离。

    两者实力差距太大,王绍一击得手也在情理之中。

    铁公鸡,如其名,只不过身上的羽毛硬如钢铁而已,但脖子却很脆弱,加上王绍一剑数千斤的力道下去,被斩首也是理所应当的。

    斩杀铁公鸡之后,王绍也没有再去找其他猎物,一只数十斤的铁公鸡已经够他们吃一顿的了。

    “飕飕飕……”

    王绍一手提着铁公鸡,飞奔在树林中。

    很快,他就回到了营地。

    而谭力他们也把烧烤所需的装备架好,只等王绍捕猎归来了。

    王绍回到营地之后,还发现月儿和妲己两人每人烤着一条鲤鱼呢。

    应该是两人在小溪之中捕获的!

    “王绍哥哥你回来啦……”

    “王,没遇到什么危险吧?”

    月儿和妲己一见到王绍归来,忙是起身,连手中正在烤着的鱼也不顾了,小跑到王绍的身前,左看看又看看的,唯恐他受了什么伤。

    这还真是两人多虑了,王绍只是在外围走了走,根本不会遇到高品级的蛮兽,又怎么会受伤?

    说到底,还是两女关心则乱啊!

    谭力和铁胜则是一脸羡慕的看着王绍,什么时候他们也能有两个美若天仙般的女子这般关心他们?

    那么,他们都能死而无憾了!

    “滋滋滋……”

    烤肉的油渍滴落在焚烧材堆上,发出滋滋的声响。

    诱人的香气弥漫在这一片空间中,让人食欲大动,恨不得大口大口的啃食。

    铁公鸡,虽然羽毛坚硬如铁,但是肉质却是鲜嫩多汁,非常的可口。

    “王绍哥哥,来……”

    “王,尝尝我烤的……”

    面对两女的热情,王绍很无奈,本着不伤任何人心的意思,他在两女递过来的烤鸡上分别咬了一口。

    “恩,好吃,你们也吃。”王绍津津有味的点了点头,让两人不要将目光一直注视着他。

    主要是弹力和铁胜这两个家伙投向他的目光,看上去是那样的幽怨,好像被他抛弃了一样。

    搞的他浑身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实在是受不了啊。

    这种羡慕嫉妒的目光,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甚至已经不少了,可王绍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他还做不到那种心无旁骛的境界。

    晚餐吃得算是和谐,没有什么不长眼的蛮兽出来捣乱。

    之后,几人就各回个的帐篷休息了。

    帐篷中,王绍透过透明的顶棚注视着天上的星辰,很美,这一刻仿佛让人忘却所有烦恼。

    这是一个霸权即是真理,强大方能正义的世界,力量才是一切。

    几乎所有人,从小开始修炼。(十岁开始,太小还没发育完全,会伤到身体。)

    然后,一步一步往上爬。

    王绍出身一个小家族,算不得好但也不差。

    家族占据一个小岛,父亲是那个小岛的岛主,他也算是一个小小的少主了。

    可是这样的出身,真的很平凡,在这岛屿如同繁星般的星辰大海,莫说区区小岛之主,就算是大岛之主,没有百万也有十万了。

    家族之中最强大的战力,是他的爷爷,神力巅峰的境界,拥有着十龙之力。

    在王绍的眼中,这样的战力并不能算什么,因为他现在就是神力第三境,有着十象之力,距离龙力境界只差一步之遥而已。

    他有很大的可能突破到神通境界,到时候光宗耀祖。

    但这是他想要的生活吗?

    不,他不想争权也不想夺利,只希望能够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生活一辈子就好。

    只是,想法是美好的,但是现实是残酷的。

    每当想起自家的小岛被海贼侵犯,族人被杀,财产被夺,房屋被烧,就让王绍感到怒火焚烧,想要自己快点强大起来。

    可,强大哪有那么容易,虽然他被称作辉煌学院百年来第一天才,也是王家最有可能成为神通修士的存在,可即便如此,面对整个星辰大海也实在是太渺小了。

    渺小到微不足道。

    而这还是在他被建立在辉煌学院第一天才的名头上。

    事实呢?王绍真的是天才?

    不,绝对不是,只有王绍自己才知道,他之所以能够那么快修炼到十象之力,绝对不是因为他的天赋或者是努力。

    (修炼等级:神力境界分为:牛之力,虎之力,象之力,龙之力,每个小境界在细分十层。)

    而是因为一块印,一块只有婴孩拳头般大小的印。

    君王印,这是王家代代相传的传家宝,在王绍十岁的时候,他父亲将这块印给了他。

    原本,王绍还没怎么在乎,只当这是家族传承下来的传家宝而已,就好比每一个王朝都会有玉玺。

    王绍也就将君王印当成了王家的玉玺一般。

    可是,因为一次意外,那是王绍十二岁的一天晚上。

    那一天晚上,他偷偷从家族之中溜出去打猎。

    没错,就是打猎,背着一把弓,数十只箭,来到家族所在的岛,君临岛的一座小树林之中打猎。

    那座小树林之中并没有强大的蛮兽,所以并不危险,因此王绍才会去那。

    主要还是小孩子玩性起来了。

    就这样,王绍踏上了第一次杀戮之旅。

    王绍所杀的第一个生灵是一只老鼠,米老鼠,最喜欢吃大米的老鼠。

    米老鼠只不过是一品蛮兽,没有什么攻击力,速度却奇快。

    这是王绍发现的第一头猎物,而他也很好运的在射了两箭之后第三只箭射中了那只米老鼠。

    当时,王绍很高兴,这是他第一次狩猎,而第一次就收获了猎物,这让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怎么能够不高兴?

    就这样,射中之中,王绍兴高采烈的蹦蹦跳跳的来到米老鼠的尸体旁边,就要将自己的猎物提起……

    可就在这个时候,异变发生了。

    王绍袖口之中放着的君王印掉了下来,掉到米老鼠的尸体上,还沾染了米老鼠身上的血迹。

    王绍一惊,急忙伸出手想要拿回来,这可是王家世世代代祖传下来的,绝不容有失。

    可就在他伸出手时,君王印光芒万丈,漫天的金光照亮了整片夜空,王绍也被刺的睁不开眼。

    当光芒消失,王绍睁开眼睛看的时候,却大吃一惊,不见了,全都不见了?不管是君王印还是米老鼠的尸体,全都消失在了他的眼前!

    当时,王绍还以为见鬼了,之后,他就觉得自己是真的见鬼了。

    因为,王绍突然发现自己的意识不对,他居然能够透视了?透视自己的身体。

    透过他那单薄的身体,王绍发现了那枚君王印,君王印正好好的呆在他的胸口之中呢。

    这怎么可能?

    一枚玉印怎么就能够跑到自己的身体之中?王绍怎么也想不通。

    君王印发现了,那米老鼠的尸体呢?王绍还是很疑惑。

    这么一想,王绍又发现自己的意识出现在了其他地方。

    这是一片灰蒙蒙的空间,四处都被迷雾笼罩,视野出不了十米范围。

    而在这十米范围之内,王绍能够看到三样东西,又或者是一样东西。

    鼎炉,三方大鼎炉,一模一样的大鼎炉。

    不,仔细一眼,又有些不同。

    血,器,丹,三方鼎炉刻着三个不同的字,除此之外,外表一模一样。

    当他的目光看向血之鼎炉之时,血之鼎炉突然发出当的一声,鼎炉的炉盖打开了。

    王绍张大眼睛看去,发现一个气泡正漂浮在这血之鼎炉中间,气泡之中有一颗红色的血珠。

    而一股意识就在这时突然传入他的脑海之中,血之鼎炉,炼化世间一切血肉,夺其精华,凝成血珠。血珠可用来浸泡淬炼体魄,巅峰之日,可**横渡虚空,穿越时间……

    之后,王绍又猎杀了两只米老鼠,并吸入了器之鼎炉,和丹之鼎炉。

    发现,从器之鼎炉之中会出现兵器,盔甲之类的装备,那些装备可以增加各种各样的力量,比如刀剑可以增加攻击力,服饰可以增加防御力,靴子可以增加速度之类等等……。

    从丹之鼎炉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弹药,吞服丹药可增长修为,领悟力等等……。

    正应为有礼这些,王绍原本平庸的资质才会成为大家口中的天才。

    尽管王绍到现在为止也不知道这个君王印为什么有这种能力,但是这是好处不是吗?

    没必要打破沙锅问到底。

    只要是对自己好就行了。

    不过,虽然这种能力能够让王绍飞速的提升修为,可王绍的实力却并没有飞速增长,按理来说是不应该的。

    主要还是没时间的关系,王绍在辉煌学院学习,每年只有两次离开学院的机会,寒假和暑假,分别是一个月。

    而这两个月时间,王绍还要消耗一半时间赶路回家,和与家人团聚之中,这样一来,猎杀蛮兽的时间就更少了。

    再加上,君临岛是一个适合人类居住的小岛,岛上根本没什么强大的蛮兽,最强的也不过是一品蛮兽而已,一品蛮兽被炼化出来的血珠,兵器和丹药也只对牛力之境的修士有效。

    这样一来,王绍又只能去其他岛屿狩猎,去其他岛屿又是浪费时间。

    换算下来,六年时间过去,王绍还是只有十象之力的实力。

    当然,王绍也不是没有想过其他办法,比如去买一些其他人猎杀的蛮兽然后吸收?

    想法是好的,可君王印不同意。

    王绍也试过了这种办法,可没用,不是他杀的,君王印好似不承认一般,不会吸收炼化。

    总之,耍小聪明是没有用的。

    而现在,却是王绍的机会。

    蛮兽岛,遍地都是蛮兽,王绍想要提升自己的实力,这里无疑就是天堂。

    杀戮本不是王绍的本意,可为了变强,为了能够自由自在的生活在这片大海上,唯有以杀戮正道。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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