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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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仙-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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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中个子最矮,一米七出头,彭涛则是一个肌肉男,长的人高马大,一米八五的个子四人中是最高的,励志要做健美教练的男人,在学校也是体育特长生。

    见面寒暄了几句,在周少瑾的提议下,四人走进了步行街旁边小吃街的一家火锅店。

    “吃饭了我们四个去哪里?”点好菜,彭涛开口道,看着周少瑾、袁哲、刘明三人:“要不我们去打篮球!”

    “这大热天的去打篮球,你脑袋有坑哦,你个运动狂不怕热别拉上我们三个。”彭涛一开口,袁哲就怂了一句。

    “你也知道这么热的天,那你还取溪州花园,还是和刘明两个大男人,岂不是脑袋也有坑。”周少瑾则是怂了一句袁哲。

    “怪我咯,是刘明这家伙非要拉我去的。”原则撇撇嘴,推到刘明身上。

    “我看我们干脆去唱歌吧,里面有空调,正合适。”刘明转移话题道。

    “大白天去唱歌有什么意思,再说,就我们四个大男人去唱歌,亏你想的出来,最起码你也要找几个女生好不好啊!”袁哲白痴一样的看着刘明。

    “唱歌的话还是等晚上吧,实在不行,要不我们去网吧四黑撸几句!”

    见实在没有什么好去处,想了想,周少瑾想到了开黑,其他三人则是眼睛一亮。

    袁哲:“这个可以有!”

    刘明:“哇,少瑾你这个定位赛都没打完的菜鸡不要坑啊”

    彭涛:“我有预感,等下要翻车!”

    周少瑾:“mmp,每次都是我带你们飞好不好,三个白银渣!”

第十七章:死党

    吃过饭,四人直接来到网吧,开黑四连坐,开机、登号、上车,四人的账号都在电一艾欧尼亚,周少瑾的账号刚刚三十级,定位赛还差两局打完,前面八局八连胜,刘明、彭涛、袁哲三人是老撸友,不过一直在白银徘徊,万年白银,也就是所谓的白银狗!

    四人中虽然周少瑾段位都没有,他玩lol资历也算是最浅的,但是论实力,四人中他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虽然他玩这个游戏不多,但是天赋还是很高的,意识、反应、手数都算得上一流,不过玩这个游戏他倒是没有什么特别擅长的位置、上单、中单、打野四个位置他都打,除了辅助。

    因为辅助位是lol中中没有凯瑞能力的位置,用他的想法,若是玩游戏不是为了凯瑞全场,不是为了装逼那还有什么意义,所以,辅助位置直接被他打入了冷宫。

    四人开车,灵活组排,排了一分多钟进入搬选页面,正好从一楼到四楼都被四人占了

    想读死老师的少年(周少瑾):“一楼中单!”

    裸奔的羔羊(刘明):“二楼打野!”

    脱缰的野马(袁哲):“3l上单!”

    多毛的野鸡(彭涛):“4ladc!”

    5l:“我恨5l!”

    。。。。。。。。。。。。。。。。。。。。。。。。。。。。。。。。。。。。。。。。。。。。。

    一旦撸上就没有时间概念,这句话说的一点都没有错,周少瑾四人三点多进网吧,再次出来已经晚上九点多,四人在街边找了个夜市摊,点了条烤鱼和一些吃的以及啤酒就坐了下来。

    “你们在这里先坐一下,我去买点东西。”见点完东西三人坐下,周少瑾则是开口道。

    “你要去买什么?”刘明疑惑道:“要不要我和你去。”

    “不用了,我一个人就行,十几分钟就回来。”周少瑾摆摆手。

    “买个屁哦,吃完东西再去买不就得了。”袁哲开口,这家伙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但实际熟了之后这家伙粗口比谁都多。

    “吃完了才叫买个屁,那时候人家店家早关门了,你个傻吊,我先走了,十几分钟回来。”周少瑾懒得和这三个家伙多言,挥了挥手就向着马路的另一边马穿了过去,他还真是有些怕店家关门,现在已经晚上九点多了。

    穿过马路,又走进一条小巷拐了几个弯,来到菜市场旁边的一条小解,这条街是专门卖香纸蜡烛这些东西的地方,也是周少瑾此行的目的,买香纸。

    还好,十几家店铺还有三家没关门,周少瑾松了口气,然后就走到了第一家。

    “老板,给我一把香和一沓纸!”“好嘞,一共十五块钱!”

    买好香纸,走出小街,周少瑾又在旁边街上的一间杂货店买了个小碗,买好东西周少瑾有原路返回夜市摊,东西提在手里他也不怕袁哲几人看见,因为就算看见也没事,虽然这大晚上的买香纸有些让人奇怪,但是绝对不会有人猜到他的具体想法。

    回到夜市摊,前后差不多花了十多分钟,回来的时候刚好老板在上吃的,见此周少瑾提着东西就走了过去在桌子边坐了下来,袁哲、彭涛、刘明三人看着周少瑾提着香纸回来都是露出疑惑之色,其中袁哲则是撇撇嘴

    “我的天,香纸,你买这些东西做什么哦。”

    “准备明天烧给你。”周少瑾嘿嘿一笑。

    袁哲翻了翻白眼,不过却是没有再接话和周少瑾对怂,刘明和彭涛也没有问周少瑾买香纸干什么的意思,见烤鱼和肉串、酒菜这些东西都上了,就已经拿起了筷子开动,再网吧呆了一下午,到现在都没吃点东西,几人肚子也是饿了。

    “来!来!喝酒,谁怂谁是卵蛋!”刚刚吃了几口饭菜,彭涛就将冰好的一件啤酒那了上来,没人面前摆三瓶:“公平公正,每人三瓶,都要喝完。”

    “哇,彭涛你丫的坑我啊,明知道我喝不了酒。”刘明大叫一声。

    “滚,上次聚会喝酒就你喝的最多。”彭涛大恨,这丫的酒量比谁都大还装。

    “来来,废话少说,先干一个。”袁哲开好酒瓶,已经拿着酒瓶举了起来。

    “来”“干!”“你们干了,我随意”“滚犊子!”

    四人碰了一杯,又继续吃东西。

    “我们明天去猛洞河玩吧,这大热天,去漂流。”吃了一会儿,刘明开口提议道,安排明天的计划。

    “可以找几个女生,到时候一起去,到时候衣服都湿了,嘿嘿。”彭涛提议,说着露出一丝猥琐的笑容。

    “这个可以有。”袁哲眼睛大亮。

    “明天恐怕不行,我明天要和堂姐去一趟我四叔哪里,还不知道要去多久,这样吧,我们后天去。”周少瑾思索了一下道。

    “老铁,扎心了啊!”袁哲捂着胸口,痛心疾首。

    “老铁,你这样是要注定孤身的。”彭涛一脸认真的看着周少瑾。

    “少瑾,这一次我站在阿哲和彭涛这边。”刘明也道。

    “至于吗,不就是推迟一天,再说,就算叫女生又不是穿比基尼,你们瞎激动个什么劲。”

    周少瑾撇撇嘴,哪里不清楚这几个人的心思,不就是泡妞吗,关键是你们泡得到吗,几年同学了也没见你们泡上一个,周少瑾心里鄙视了三人一番,四人一边吃一片没脸没皮的扯了一些,一顿饭吃完已经快十一点。

    “好了,吃饱喝足,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明天就不要找我了,和我堂姐去我四叔家,不知道要多久,如果有空了我给你们电话,漂流的话后天去,要找女生你们自己去找,只要你们找得到,多少都行,到时候通知我时间就行了。”

    向三人挥了挥手,周少瑾潇洒离开。

    “嘿嘿,放心,不会没有女生的。”

    袁哲嘿嘿一笑,他很开心,虽然很不爽周少瑾的吊样,但是不得不说,找女生这方面用周少瑾的名头还是很管用的,第一校草的名头不是吹的,一想到后天去和女生漂流,到时候女生在漂流的时候湿身,一想到这里,袁哲一颗闷骚的心就止不住跳动了起来。

    告别袁哲、刘明、彭涛三人,周少瑾并没有第一时间回住的宾馆,而是在夜市摊上又买了一些饭菜才回宾馆!

    “成与不成,就看今晚了!”

    回到宾馆,将在夜市摊上买来的饭菜放在碗里盛好,又将买来的香纸打火机装在袋子里,晚上要用的东西准备妥当,周少瑾心里轻轻的松了口气,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能否真的招到鬼就看今晚了。

第十八章:招鬼

    今晚的地点周少瑾决定选在小溪门桥旁边的十字路口,因为那里是市中心,而且靠近县医院,在他想来,靠近医院的地方应该死人多一些,如果真能招来鬼的话这个地方更容易一些,时间则选定在三点,因为街上的很多夜市摊都会摆到两点左右,只有到了三点,才算是深夜无人。

    一人无言,今晚暂时是没法睡了,现在才十点多,距离三点还有四个多小时,周少瑾只有看电视玩手机慢慢打发了。

    宾馆的窗户外就是街道,可以看见街道两边摆的夜市摊和来往的行人。

    时间流逝,一点一滴,在不知不觉间,几个小时过去,窗外街道上的声音慢慢从喧哗热闹变得冷清,偶有一两道声音响起,到最后,整个窗户外的街道都安静了下来,再听不人声,周少瑾麻利的从床上爬了起来,走到窗户边往外面看了看,万籁无声,人影迹绝,看了看时间,已经到了2:50!

    见此周少瑾不再耽搁,穿上衣物,拿好东西就出门而去,来到宾馆楼下大厅,这里的灯依旧开着,不过已经没有人了,大门开着,周少瑾径直出门而去,走在大街上,早已经空无人影,只有一天留下来的垃圾丢的满大街都是。

    从步行街所住的宾馆到小溪门桥旁边的十字路口有一段距离,花了十几分钟,周少瑾来到十字路口,十字路口左边正好是小溪门桥,右边通往湘潭路方向,正前方通往菜市场,县医院也在正前方两百米远左右的街道左边,而周少瑾的后方则是他刚刚来的路。

    左右看了看,确定没有人之后,周少瑾在来的街道上距离十字路口二十多米左右的地方停了下来,正好是一家超市的门口,对面街道正对着的则是一条小巷,因为没有什么光线,小巷显得漆黑深邃。

    确定没人后,周少瑾将手里准备的东西放在脚边,想将盛好菜贩的瓷碗拿了出来,摆放在自己前面,随后周少瑾又拿出三支香,用打火机点着插在旁边,最后点燃了几张黄纸放在旁边,一切都是按照传说中招鬼的方法进行。

    做完一切,周少瑾将提的袋子放在身后,身体慢慢在盛着饭菜的瓷碗边蹲了下来,右手拿起事先准备好的一只筷子缓缓扬了起来,随后缓缓落下!

    “铛!”

    筷子落在瓷碗口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声音不大,但是在寂静的街道上却能清晰可闻,显得格外清冽,敲了一下,周少瑾的目光则是不动神色的警惕环顾着四周左右,讲真,这一刻,他心里有些发毛,虽然自己也算是见过鬼魂的人了,但是一想到那东西可能会突兀的出现在眼前,心里还是有些发悚。

    “铛!”

    第二声响起,筷子再次敲击在碗口上,周少瑾警惕着四周,他现在还不能确定这个招鬼的方法有没有用,但是不管怎么说,在不确定之前,他也要保持足够的警惕,这不是小孩子过家家,万一真的招来了鬼,他有个什么疏忽,搞不好就是要丢命的。

    虽说这个方法是他认为最安全稳妥的招鬼法,但是鬼魂又岂是那么好相与的,哪怕是普通的鬼魂,一旦被缠上,对普通人而言都是灭顶之灾,要是运气不好招来厉鬼之流,那周少瑾觉得自己估计就要跪了,这是一种冒险!

    事实上,招鬼本就是一件冒险的事,但是他也没得选,富贵险中求,他不想一辈子庸庸碌碌,好不容易得到无常令,让他有机会踏足一个超脱凡俗的世界,那么他就要把握住机会。

    “铛!铛!铛!。。。。。”

    一声声脆响,在十字路口清脆作响,很清冽,带着一种穿透力,整个大街上都是静悄悄的,只有筷子落在瓷碗上发出的敲击声,偶有晚风卷起街上的废纸垃圾发出沙沙的声音。

    周少瑾整个人打起十二分精神,警惕四周,不过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心理作用还是其他,他感觉这筷子敲在瓷碗口上发出的声音像是有一种魔力,摄人心生,他感觉每次筷子落在瓷碗口上发出的声音响起时就像是自己的心脏被敲了一下一样,跟着跳动。

    一种诡异的气氛在四周铺开,甚至有时候周少瑾感觉背后凉飕飕,全身的肌肉也会不知觉的起鸡皮疙瘩,让他不自觉的感到一种惊悚。

    周少瑾觉得这是自己的心理作用,不得不说,招鬼游戏确实吓人,先不说能不能招来鬼,就是这氛围都有些寒人,再加上心理作用,脑海中总会想象出一些关于鬼怪的恐怖画面,在这种“自己吓自己”的情况下,尤其是大半夜一个人,就算鬼没有出来,都让人心底发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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