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求婚记 - 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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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求婚记 - 柏杨-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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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颓丧地垂下头,仿佛自杀前一分钟,直抽冷气,这么漂亮的小姐,怎么会瞎了眼睛,找到这么一个新郎呢?新郎是我的老朋友了,我知道他再清楚没有:论资格,他没有去过美国。论地位,小科员一个。论钱,穷光蛋。论人品,平庸之极。论学问,英文报都看不懂。论才干,连撒句谎言都会脸红。论前途,他既没有巴结上一个大官,也没有当大官的老子娘。可是竟会有这么一位如花似玉的小姐爱上了他,而且,根据今天结婚这个事实,她简直更是嫁了他。真叫人无限感慨。  “有什么好赞美的,”于是,我用筷子敲碗边,脸上露出非常非常不嫉妒的表情说,“再过三十年,还不是一个穷公务员的黄脸婆。”  同桌的人立刻都用顿开茅塞的神气望着我。  “老刘,”旁边一个问,“你怎么还不娶太太?”  “我从不考虑这个问题,”我正色说,“我不赞成像今天的新郎这样,迫不及待地,随便找一个充数。”  “听说你追阿秀追得很厉害?”另一个插嘴说。  “胡说,”我瞪眼道,“是哪个家伙造的谣?”  “阿秀自己说的。”又是一个插嘴。  “不要脸,”我说,一根鱼刺卡得我眼泪都淌出来,“她没照照镜子。”  “秘书室的李小姐对你蛮好呀!”第四个发话了。  “看她那个模样,”我冷笑说,“也打我的主意,天下的女人没有死完,劝她别自作多情。”  说罢,我没等席散,就骑上脚踏车,扬长而去。我当然知道,同桌的人一定会在我走后说我的坏话:像我怎么送给阿秀———我寄宿那家的下女———几双尼龙丝袜被退回啦;我又怎么请李美丽小姐———我们秘书室的助理———看电影被拒绝啦。但我还是扬长而去。因为我晓得他们无非是要在大庭广众之中,打击我的高尚名誉,想搞垮我在情场上的优势,以便乘虚而入———我岂能中他们的圈套。  不过,教人不愉快的事也真多。当我下了脚踏车,跨进宿舍,还没有把我那惟一的一套西服放回箱子,房东的小女孩就蹦蹦跳跳地跑过来。  “刘伯伯!”她叫。  我哼了一声。  “我问你,刘伯伯,”小女孩说,“什么是‘老光棍’?”  “不知道。”我吼。    “可是,”小女孩奇怪道,“妈妈她们说,你就是‘老光棍’。”  我勃然大怒,一巴掌下去,小女孩放声大哭,连滚带爬地跑掉了。马上院子里就响起房东太太的破口大骂,对于这种没有教养的人,我气得直冒汗。  好容易,骂声停止,空气又恢复平静。我把房门关好,坐到镜子前面,开始端详镜子里呈现的仪容: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双目炯炯有神,不胖也不瘦,嘴唇红如朱砂,一颗黑痣生在两眉之间,在相书上,这叫做“二龙戏珠”,主大富大贵。我端详了足足有二十分钟之久(我是天天都要这样端详一番),实在看不出有什么一直到今天还得不到小姐们垂爱的理由。悲愤之余,我霍地站起,我不能老是呆在房子里虚耗青春呀,我得到外面碰碰,好让那些女郎们多一个选择到我的运气。于是,我重新翻出刚才放进箱子里的西服,骑上脚踏车出去。  只是,我去哪里呢?我不愿去有太太的人家,我看不惯他们当着人那股假亲热;我也不愿去找单身汉,他们三句话就谈到女人,我最讨厌这种缺德无聊的话。  正在犹豫不决,突然间,像射出的枪弹一样,一辆坤式脚踏车从我身旁掠过,骑车的是一位婀娜多姿的女郎。环顾一下四周,看看没有什么熟人,我就用足力气,追了下去,她那黑亮的秀发飘到半空,红裙被风吹成一个大包,黄色的半高跟鞋衬着雪白的小腿,我立刻心跳如捣,就索性完全放弃岸然的道貌,拼命狂驰。  这时候,耳旁风声随着我骑车的速度加大,眼看着,过一个十字路口就可以追上了。想不到斜刺里喇叭猛鸣,一辆丧尽天良的大卡车横闯出来,我迅速地双手握闸,大概是我爱情太专一的缘故,两只手没有能够一齐用力,准确地说,我是右手先用力,以致前轮先停止。于是,后轮翘了个一百八十度,我就像马戏团的空中飞人一样,头朝下,脚朝上,一下子就飞出二十公尺之遥,脑袋撞到电线杆上,还没有来得及叫哎哟,就不省人事了。  等到悠然还魂,我已身在医院。头上破了一个洞,用绷带包着,我极力忍住痛,不嚎出声音。因为房门开处,一个芳影跨进来。啊!竟是阿秀小姐!自从她上次拒绝我送给她的尼龙丝袜之后,已好久不肯理我,今天却来医院探望我的病情,一定是在这些日子中,发现我的种种不可抹杀的优点,而回心转意了。无妻徒刑(2)

  “刘先生!”她喊。  我点点头,露出非常非常不动心的表情。  “我给你送来两件东西。”她娇滴滴地说。        是什么东西呢?不外蛋糕水果之类吧,可是,她手里怎么空空的呀?女孩子总是淘气的,说不定她在玩什么花样,故意叫我惊奇一下哩。  “第一件,是一封信。”她脸上泛红。  她多聪明啊,女孩子的脸嫩,当面不好意思讲什么,就用信来代替,真是妙人儿。不过,她不认识字呀。  “给你!”  她没有等我对我的怀疑找到解答,就把只有两个疤痕的玉手伸给我,这明明是暗示我可以采取行动了。记得有一位大作家说过:“对于女人,该吻的时候不吻,比不该吻的时候强吻,罪过还要大。”难道我真的要让我的安琪儿认为我不懂风情吗?同时,又为了避免罪过还要大起见,我觑了个紧,然后,猛地抱住她,接着就是一个沁人肺腑的热吻。  啪的一声,我的脸上着实挨了一下。  “老不修,你还当先生,”料不到她这个不识抬举的贱货,竟又哭又骂,“房东叫我把你的行李送来,告诉你,房子不租给你了,不想好死的臭光棍。”  拖着木屐呱嗒呱嗒的,她闹着,咕哝着走了。我不由得怒发冲冠。  然而,当我捡起她送来的那封信的时候,终归心平气和。  “刘禄寿先生台启。”信封上这样写。  怪不得阿秀刚才那么吃醋,这是秘书室李小姐的信哩。对于李小姐的笔迹,她虽然从没有给我写过一个字,甚至连话也从不肯和我多谈,但我偷看她写给别人的信太多了,所以再熟悉不过。我刚才破碎的心刹那间恢复完整。最保守的推测,至少是她天良发现,先用情书安慰我的伤势,继而亲身看望。  我打开信。  “刘先生,”信上写道———  “奉总经理谕:台端致王小姐函九封,致李小姐函十七封,以及送何小姐衣料五件,均经彼等直接陆续呈报上级。顷奉交下,饬严办。查台端行为不检,有失官箴,着予免职,等因,相应通知,即希查照,为荷。秘书室启。”  我的头嗡的一声,完了,完了,该死的女人,天杀的女人,有眼不识晚香玉的女人!害得我这个一向洁身自好的人,惨遭失恋失业失屋之苦。  我不由得长叹一声,跌到病床上,两眼发黑。好人难做(1)

  一  在从前,我总是认为,人与人之间,固然有很多不愉快,但也有很多可爱之处,尤其是那伟大的“友情”,把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缩短,使人们在离开了父母后,仍能得到温暖。所以,我交朋友的态度,全在于一个“诚”字,不知道耍手段,不知道花言巧语,至于什么叫做欺骗,什么叫做玩弄,更是想都没有想过。我整天想的,都是怎么样为朋友效力,为朋友      牺牲的事。  可是,当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禁不住为这日下的世风落泪。原来,人的心里竟都充满着诡诈,甚至我最要好的朋友,都不例外,在“义”和“利”的关头上,竟用一连串非常无耻的手段来打击我。幸亏我一向以义理为担当,屹立不屈,如果换了一个意志不坚的动摇分子,恐怕早被这种反动势力迫害得抬不起头来了。  我现在把事实经过写出来,等你拜读一遍之后,凭着你的良知,我相信,你立刻可以看出,我为什么这样伤心,为什么这样为恢复旧道德而振臂狂呼了。  二  我要早晓得有那样的结果,绝不肯答应这件事的。我当时是太古道热肠了,慷慨而自发的,向我的朋友杨宗固推荐我充当他的总招待。宗固是我的刎颈之交,要结婚了,我不能让他的喜筵杂乱无章。他最初面有难色,但经我一再说明我的忠诚和我的才干之后,他只好表示欢迎。  宗固结婚的那一天,万里无云,阳光普照,象征着无涯的纯洁与欢乐。下午五时,他和新娘还没有从教堂回来,客人们就陆续光临了。  我的忙碌开始。  门口被拥挤得水泄不通,使得稍后来的贵宾(按照“作要人状”的不成文法,贵宾是非迟到不可的)无法举步。为了怕得罪宗固的朋友,我顶着毒烈的太阳,在门外勇猛地斥责三轮车夫,足足二十分钟之久,才算清出一条道路。刚转回院子,又碰上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孩正在掐花篮上的嫩苞。这是客人们送的礼物,岂能任人损坏。我上去就踢一脚,小孩子放声大哭。他那个也是衣衫褴褛的父亲,想不到竟毫不自惭地冲过来,质问我干什么?他简直野蛮得好像要打架似的。我真想声明,对于任何像他这样穷斯滥矣的人,概不招待。不过,我却没有张口,并不是我有什么顾忌,而是因为一辆顶顶流线型的汽车,闯进了大门,闯得人们乱叫乱喊。我立刻冒着被压死的危险迎上去,拉开车门,十分谦恭地把车上那个大块头请下,并且迅速地递上我的名片。因为他睬也不睬,所以我只好把名片收回,鞠着躬,满面堆笑地把他领进喜堂。  这时,礼桌旁边正陷于混乱。送礼的人真多,送的礼也真优厚。钱,有送两百元的,有送一百元的,最少,也是八十元。至于东西,像衣料、锦帐、花篮、镜框等等,不一会儿就堆积如山。  霎时间,我的两眼冒出正义之火,心也剧烈地为正义而跳动。民生艰苦到今天这种地步,难道这些客人们都无动于衷?送礼,内政部有规定———一律五元,他们偏偏要送得这么庞大。据我看,他们的思想大有问题,这不仅仅是浪费而已,而是故意破坏政府的威信。  于是我迅速采取行动,把司账的赶走,由我躬亲主持。凡是送两百元的,我就在簿子上登记“一百五十元”,凡是送一百元的,我就在簿子上登记“六十元”,凡是送两件衣料、锦帐或花篮的,我也都在簿子上分别登记一件。  我为了要把这事情处理得公平合理,真是呕尽心血。因为,任何人在毫无准备的状态之下,马上找到一个折扣的比例,简直有点不可能。只有我,一方面是上帝赋给我特别聪明的脑筋,一方面是我特别卖力,所以总算应付裕如,一直在汗流浃背中,担当起我不应该担当的份外工作。但,为了朋友,我毫无抱怨。  一小时后,宗固和新娘来了。大家像海豹似的拥上去,围成一团,恭喜、赞美、夸奖,叽叽呱呱,教人看不惯。我一扭头,无意间,发现客人们竟是如此之多,不但乱糟糟的不卫生,而且每个人看样子还要等着据案大嚼,硬是吃定一个人了。宗固怎么能受得了呢,我既身为总招待,不得不为我的朋友采取紧急措施。  “啊呀,老杨,”于是,我拨开众人———有几个死硬派被我拨得几乎屁股蹲地,向新郎叫道,“你发了多少帖子?”  “两百张。”  “有没有发赵处长、钱主任、孙经理、李总干事……”  宗固愣了一下。  “真他妈的,”我喊道,“该来的倒没有来!”  眨眼工夫,鸦雀无声,几个衣冠楚楚的家伙,一言不发地走出喜堂,剩下的人尴尬地瞪着眼睛。其中,以宗固的眼睛瞪得最大。  “咦,”我说,“他们到什么地方去了?”  “当然是走!”旁边一个人嗫嚅说。  “为什么呢?”  “你怎么乱说话?”宗固的舌头有点僵,“该来的没有来,当然是不该来的倒来了。”  “这才是,”我大声分辩说,“不该走的倒非走不可。”  我的话刚说完,四周已乱成倾圮了的蚂蚁窝,客人们像碰到世界末日似的,抓帽子的抓帽子,穿衣服的穿衣服,不到三分钟,就散了一大半。  “你,”宗固暴跳起来,把拳头伸到我脸上,号道,“你这算干什么?”好人难做(2)

  “我没有干什么呀。”  “你怎么拆我的台?”  “什么地方拆你的台呀?”        “你,你说不该走的倒非走不可,当然是该走的人倒不肯走了,朋友们怎么受得住?”  “苍天在上,”我大声赌咒道,“我并不是说他们的呀。”  好了,用不着我再发表谈话了,宗固也顾不得和我辩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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