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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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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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德意志人国家的形成

     据塔西佗说,德意志人是人口众多的民族。我们从凯撒的著作中可以得出一个关于各德意志民族人数的大致概念;他认为住在莱茵河左岸的乌济佩特人和邓克泰人的人口,包括妇女和儿童在内,共为18万人。因而,每个民族大约有10万人,这已经大大超过例如易洛魁人在其全盛时代的总数,那时易洛魁人不到2万人,但已成为自大湖至俄亥俄河和波托马克河整个地区的可怕力量。如果我们根据现有材料,把莱茵河附近定居的大家知道得比较确切的民族试着划分一下,那么每一个这样的民族在地图上所占的面积平均约等于普鲁士的一个行政区,即约为1万平方公里,或182平方地理里。但是,罗马人的GermaniaMagna'大日耳曼尼亚',直到维斯瓦河为止,占有依整数计共50万平方公里的面积。如果一个民族的平均人口为10万人,那么整个大日耳曼尼亚的人口总数,应达500万;对于野蛮时代的民族集团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数目,而就今日的情况来说——1平方公里10人,或1平方地理里550人——这是极其微小的数目。但是这并不包括生活在那个时候的全部德意志人。我们知道,沿喀尔巴阡山脉直至多瑙河口,都居住着哥特系统的德意志民族——巴斯塔尔人、佩夫金人等等,——它们的人数非常之多,因而,普林尼认为他们是德意志人的第五个大系统,而这些在公元前180年已经替马其顿王柏修斯做过雇佣兵的德意志人,还在奥古斯都在位的初年就已突进到阿德里安堡附近了。假定他们的人数只有100万人,那么到公元初,德意志人的大概数目,就至少有600万了。
     在他们定居日耳曼尼亚以后,人口一定是日益迅速地增长的;单是上面提到的工业方面的进步,就足以证明这一点。在石勒苏益格沼地所发现的古物,就其中的罗马铸币来判断,是属于3世纪的。由此可见,到这个时候,在波罗的海沿岸金属业和纺织业已经很发达了,跟罗马帝国已有频繁的往来,比较有钱的人已享有某些奢侈品,——这一切都是人口更为稠密的迹象。而在这个时期,德意志人在莱茵河、罗马边墙和多瑙河全线,从北海起到黑海止,也开始了总进攻,——这也是人口日益增多,竭力向外扩张的直接证明。斗争持续了300年,在斗争期间,哥特民族的整个大系统(斯堪的纳维亚的哥特人和勃艮第人除外)向东南推进,形成了漫长的进攻线的左翼;进攻线的中央是高地德意志人(赫米奥南人),沿多瑙河上游突进;右翼是易斯卡伏南人即现今所谓法兰克人,沿莱茵河突进;征服不列颠,则是印格伏南人的事情。到5世纪末,罗马帝国已是那么衰弱,毫无生气和束手无策,因而为德意志人的入侵敞开了大门。
     上面我们是站在古希腊罗马文明的摇篮旁边。这里我们却站在这一文明的棺木旁边了。罗马的世界霸权的刨子,刨削地中海盆地的所有地区已经有数百年之久。凡在希腊语没有进行抵抗的地方,一切民族语言都不得不让位于被败坏的拉丁语;一切民族差别都消失了,高卢人、伊比利亚人、利古里亚人、诺里克人都不复存在,他们都变成罗马人了。罗马的行政和罗马的法到处都摧毁了古代的血族团体,这样也就摧毁了地方的和民族的自主性的最后残余。新出炉的罗马公民身分并没有提供任何补偿;它并不表现任何民族性,它只是民族性欠缺的表现。新民族'neue  Nationen'的要素是到处都具备的;各行省的拉丁方言差别越来越大;一度使意大利、高卢、西班牙、阿非利加成为独立区域的自然疆界依然存在,依然使人感觉得到。但是,任何地方都不具备能够把这些要素结成新民族'neue Nation'的力量,任何地方都还没有显示出发展能力或抵抗力的痕迹,更不用说创造力了。广大领土上的广大人群,只有一条把他们自己联结起来的纽带,这就是罗马国家,而这个国家随着时间的推移却成了他们最凶恶的敌人和压迫者。各行省消灭了罗马,罗马本身变成了行省的城市,像其他城市一样;它虽然有特权,但已经不再居于统治地位,已经不再是世界帝国的中心了,甚至也不再是皇帝和副皇帝的所在地了,他们现在住在君士坦丁堡、特里尔、米兰。罗马国家变成了一架庞大的复杂机器,专门用来榨取臣民的膏血。捐税、国家徭役和各种代役租使人民大众日益陷于穷困的深渊;地方官、收税官以及兵士的勒索,更使压迫加重到使人不能忍受的地步。罗马国家及其世界霸权引起了这样的结果:它把自己的生存权建立在对内维持秩序对外防御野蛮人的基础上;然而它的秩序却比最坏的无秩序还要坏,它说是保护公民防御野蛮人的,而公民却把野蛮人奉为救星来祈望。
     社会状况同样也是绝望的。从共和制的末期起,罗马统治的目的已经放在残酷剥削被征服的各行省上了;帝制不但没有消除这种剥削,反而把它变成了常规。帝国越是走向没落,捐税和赋役就越是增加,官吏就越是无耻地进行掠夺和勒索。商业和工业向来不是统治着各民族的罗马人的事业;只有在高利贷方面,他们做到了空前绝后。商业所得到所保持的东西,都在官吏的勒索下毁灭了;而残存下来的东西,仅在帝国东部的希腊部分才有,不过,这一部分不在我们研究范围之内。普遍的贫困化,商业、手工业和艺术的衰落,人口的减少,都市的衰败,农业退回到更低的水平——这就是罗马人的世界霸权的最终结果。
     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现在它更是这样了。在意大利,从共和制衰亡的时候起就几乎遍布全境的面积巨大的大庄园(Latifundien),是用两种方法加以利用的:或者当作牧场,那里居民就被牛羊所代替,因为看管牛羊只用少数奴隶就行了;或者当作田庄,那里使用大批奴隶经营大规模的园艺业,——一部分为了满足主人的奢侈生活,一部分为了在城市市场上出售。大牧场保存了下来,甚至还扩大了;但田庄田产及其园艺业却随着主人的贫穷和城市的衰落而衰败了。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大庄园经济,已经不再有利可图;而在当时它却是大规模农业的唯一可能的形式。现在小规模经营又成了唯一有利的形式。田庄一个一个地分成了小块土地,分别租给缴纳一定款项的世袭佃农,或者租给分成制农民,这种分成制农民只能获得他们一年劳动生产品的1/6,或者仅仅1/9,他们与其说是佃农,勿宁说是田产看管人。但是这种小块土地主要是交给隶农,他们每年缴纳一定的款项,被束缚在土地上,并且可以跟那块土地一起出售;这种隶农虽不是奴隶,但也不是自由的,他们不能和自由民通婚,他们相互间的婚姻也不被看作完全有效的,而是像奴隶的婚姻一样,只被看作简单的同居(contubernium)。他们是中世纪农奴的前辈。
     古典古代的奴隶制,已经过时了。无论在乡村的大规模农业方面,还是在城市的工场手工业方面,它都已经不能提供值得费力去取得的收益,因为它的产品市场已经消失了。帝国繁荣时代的庞大的生产已经收缩为小农业和小手工业,这种小农业和小手工业都不能容纳大量奴隶了。只有富人的家庭奴隶和供他们显示豪华的奴隶,在社会上还有存在余地。但是,日趋灭亡的奴隶制仍然能够使人认为,一切生产劳动都是奴隶的事,让自由的罗马人来做有失他们的身分,而现在人人都是这种自由的罗马人了。结果,一方面,多余而成了累赘的被释奴隶的人数日益增加;另一方面,隶农的人数,破产的自由民(类似美国从前各蓄奴州的白种贫民)的人数,也日益增多。基督教对于古典古代奴隶制的逐渐灭亡是完全没有罪过的。它在罗马帝国和奴隶制同流合污达数世纪之久,以后也从来没有阻止过基督徒买卖奴隶,——既没有阻止过德意志人在北方或威尼斯人在地中海买卖奴隶,也没有阻止过后世买卖黑奴。奴隶制已不再有利,因此也就灭亡了。但是垂死的奴隶制却留下了它那有毒的刺,即鄙视自由民的生产劳动。在这里罗马世界就陷入了绝境:奴隶制在经济上已经不可能了,而自由民的劳动却在道德上受鄙视。前者是已经不能再作为社会生产的基本形式,后者是还不能成为这种形式。只有一次彻底革命才能摆脱这种绝境。
     各行省的情况,也不见得好些。我们所有的材料,以关于高卢的为最多。在这里,与隶农并存的,还有自由的小农。他们为了不受官吏、法官和高利贷者的侵害,往往托庇于有权势者以求保护;不仅农民个人这样做,而且整个公社也这样做,以致4世纪的皇帝们屡次发布命令,禁止这种行为。但是寻求保护的人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保护者向他们提出了这样的条件:他们把自己那块土地的所有权转让给他,而他则保证他们终身使用这块土地,——这也就是神圣的教会所心领神会的,并且在9和10世纪竭力仿效以扩张神的国家即教会地产的诡计。诚然,在那个时候,即公元475年左右,马赛的主教萨尔维安还对这种掠夺表示愤慨,并且说,罗马官吏和大地主的压迫已经如此严重,以致许多“罗马人”纷纷逃往野蛮人所占领的地方,而移居那里的罗马公民最怕的是重新落入罗马统治之下。关于那时父母常常因贫穷而把自己的子女卖为奴隶的事情,为禁止这种行为而颁布的法律就证明了这一点。
     德意志野蛮人把罗马人从他们自己的国家里解放了出来,为此他们便强夺了罗马人全部土地的2/3在自己人当中分配。这一分配是按照氏族制度进行的;由于征服者的人数相对来说较少,仍有广大的土地未被分配,一部分归全体人民占有,一部分归各个部落和氏族占有。在每个氏族内,则用抽签方法把耕地和草地平均分给各户;后来是否进行过重新分配,我们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这样的做法在罗马各行省不久就取消了,单块的份地变成了可以转让的私有财产即自主地。森林和牧场始终没有分配而留作共同使用;这种使用,以及被分配下去的耕地的耕种方式,都是按照古代的习俗和全体的决定来调整的。氏族在自己的村落里定居越久,德意志人和罗马人越是逐渐融合,亲属性质的联系就越是让位于地区性质的联系;氏族消失在马尔克公社中了,但在马尔克公社内,它起源于各成员的亲属关系的痕迹往往还是很显著的。可见,至少在保存着马尔克公社的各个国家——在法国北部,在英国,在德国,在斯堪的纳维亚,——氏族制度不知不觉地变成了地区制度,因而才能够和国家相适应。但是,它仍保存了它那种自然形成而为整个氏族制度所特有的民主性质;甚至在它后来被迫蜕变的时候,也还留下了氏族制度的片断,从而在被压迫者手中留下了一种武器,直到现代还有其生命力。
     这样,如果说氏族中的血缘纽带很快就丧失了自己的意义,那么,这是血缘纽带的各种机关在部落和整个民族内由于征服而同样发生蜕变的结果。我们知道,对被征服者的统治,是和氏族制度不相容的。在这里我们可以很普遍地看到这一点。各德意志民族做了罗马各行省的主人,就必须把所征服的地区组织管理起来。但是,它们既不能把大量的罗马人吸收到氏族团体里来,又不能通过氏族团体去统治他们。必须设置一种代替物来代替罗马国家,以领导起初大都还继续存在的罗马地方行政机关,而这种代替物只能是另一种国家。因此,氏族制度的机关必须转化为国家机关,并且为时势所迫,这种转化还非常迅速。但是,征服者民族的最近的代表人是军事首长。被征服地区对内对外的安全,要求增大他的权力。于是军事首长的权力转变为王权的时机来到了,这一转变发生了。
     就拿法兰克王国来说,在这里,胜利了的撒利法兰克人不仅完全占有了广大的罗马国有领地,而且完全占有了一切不曾分配给大大小小的区域公社和马尔克公社的大片土地,特别是全部较大的林区。从一个普通的最高军事首长变成了真正君主的法兰克国王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把这种人民的财产变为王室的财产,从人民方面把它盗窃过来而赠送或赏赐给他的扈从队。这种起初由他的私人军事扈从以及其余的下级军事首长组成的扈从队,不久就膨胀了起来,这不仅由于补入了罗马人即罗马化的高卢人,这些人因为能书写、有教养,懂得罗曼口语、拉丁文言和当地法律很快就变成他所离不开的人,而且还由于也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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