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魔鬼下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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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魔鬼下棋-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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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气了的“他们不反对风雅,他们崇拜风雅,模仿风雅,自以为风雅”。    
      莫言的既过量,又过度,还不许人批评,认为“我是一个出身底层的人,所以我的作品中充满了世俗的观点,谁如果想从我的作品里读出高雅和优美,他多半会失望……什么鸟叫什么调,什么作家写什么作品。我是一个在饥饿和孤独中成长的人,我见多了人间的苦难和不公平,我的心中充满了对人类的同情和对不平等社会的愤怒,所以我只能写出这样的作品”,这就不忠厚,显得有点狡辩了。    
      世俗不世俗、高雅不高雅、优美不优美,与作家的出身高低、饥饿孤独、同情愤怒等等,是没有什么必然瓜葛的。莫言觉得有联系,那不过在强词夺理。    
      强词夺理了而不知,他的不少尝试就“俗气”了、“小气”了。    
      最好的例子便是他的有些语言,自以为“我真是才华横溢,出口成章,滔滔不绝,而且合辙押韵”了,其实里面有不少是华而不实的虚架子。    
      上面这句“才华横溢,出口成章,滔滔不绝”,三个成语指意相同或相近,就很罗嗦。    
      至于其他内容,我们不妨先具体地看看他对杀人主题的研究与过度描述。    
      《红高粱》中,日本鬼子逼孙五为罗汉大爷剥皮那一节,尚只是初露头角、新试锋芒,只写剥皮过程本身,没有什么余墨闲情去把玩,考证。    
      但即使简练成这样,在当时也是比较刺激的、颇多谴责与争议的:    
      孙五……提起水桶,从罗汉大爷头上浇下去……把罗汉大爷擦洗得干干净净……孙五的刀子在大爷的耳朵上像锯木头样锯着。罗汉大爷狂呼不止,一股焦黄的尿水从两腿间一蹿一蹿地滋出来……孙五把罗汉大爷那只肥硕敦厚的耳朵放在瓷盘里。孙五又割掉罗汉大爷另一只耳朵放进瓷盘里。父亲看到那两只耳朵在瓷盘里活泼地跳动,打击得瓷盘叮咚叮咚响……    
      孙五弯下腰,把罗汉大爷的男性器官一刀旋下来,放进日本兵托着的瓷盘里……日本兵把瓷盘放到狼狗嘴下,狼狗咬了两口,又吐出来。    
      罗汉大爷凄厉地大叫着,瘦骨嶙峋的身体在拴马桩上激烈扭动。    
      孙五扔下刀子,跪在地上,嚎啕大哭……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索索发响。他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青紫的眼珠,露出了一棱棱的肉……不成形状的嘴里还呜噜呜噜地响着,一串一串鲜红的小血珠从他的酱色的头皮上往下流。孙五已经不像人,他的刀法是那么精细,把一张皮剥得完整无缺。大爷被剥成一个肉核后,肚子里的肠子蠢蠢欲动,一群群葱绿的苍蝇漫天飞舞。人群里的女人们全都跪倒在地上,哭声震野。    
       在一次回答记者提问时,莫言曾说写这次凌迟场面时的最大遗憾,并不是如众人认为的那样,太过分了,日本鬼子在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只觉得写作时还不够冷静,篇幅也太短。    
      他念念不已,总算逮了个机会,把它做到极致,真正当它是门“手艺”,来“冷静”地、津津乐道地、长篇累牍地、入微入里地进行了一次集中的描写。    
      这个刽子手便是《檀香刑》里的杀人状元赵甲,他从戊戌六君子刘光第等人,一直杀到它的“余党”钱苍狼:    
      赵甲……将身体闪电般地转了半圈,刘光第的头颅,就落在了他的手里……赵甲举着刘头,按照规矩,展示给台下的看客。台下有喝彩声,有哭叫声……刘大人的头双眼圆睁,双眉倒竖,牙齿错动,发出了咯咯吱吱的声响……刘大人的眼睛里,迸出了几点泪珠,然后便渐渐地黯淡,仿佛着了水的火炭,缓缓失去了光彩。    
      赵甲放下刘光第的头。看到死者脸上表情安详,他心中顿时安慰了很多。他默默地叨念着:刘大人,俺的活儿干得还够利落,没让您老人家多受罪,也不枉了咱们交往了一场。    
      钱苍狼……当处五百刀凌迟之刑。    
      为了让他死得完美,特意从刑部大堂请来了最好的刽子手……赵甲……    
      钱的掩饰不住的恐惧,恢复了赵甲的职业荣耀。他的心在一瞬间又硬如铁石,静如止水了。    
      面对着的活生生的人不见了,执刑柱上只剩下一堆按照老天爷的模具堆积起来的血肉筋骨。他猛拍了钱苍狼的心窝一掌,打得钱双眼翻白。就在这响亮的打击声尚未消失时,他的右手,操着刀子,灵巧地一转,就把一块铜钱般大小的肉,从钱的右胸脯上旋了下来。这一刀恰好旋掉了钱的乳粒,留下的伤口酷似盲人的眼窝。    
      ……起码是在这一刻,我不是我,我是皇上皇太后的代表,我是大清朝的法律之手!    
      他将手腕一抖,小刀子银光闪烁,那片扎在刀尖上的肉,便如一粒弹丸,嗖地飞起,飞到很高处,然后下落,如一粒沉重的鸟屎,啪唧一声,落在了一个黑脸士兵的头上,那士兵怪叫一声,脑袋上仿佛落上了一块砖头,身体摇晃不止。    
      按照行里的说法,这第一片肉是谢天。    
      一线鲜红的血,从钱胸脯上挖出的凹处,串珠般地跳出来。部分血珠溅落在地,部分血珠沿着刀口的边缘下流,濡红了肌肉发达的钱胸。    
      第二刀从左胸动手,还是那样子干净利落,还是那样子准确无误,一下子旋掉了左边的乳粒。现在钱的胸脯上,出现了两个铜钱般大小的窟窿,流血,但很少。原因是开刀前那猛然一掌,把钱的心脏打得紧缩起来,这就让血液循环的速度大大减缓了……    
      赵甲从钱身上旋下来的第二片肉摔在地上,按照行里的说法,这是谢地。    
      当赵甲用刀尖扎着钱肉转圈示众时,他感到自己是绝对的中心,而他的刀尖和刀尖上的肉是中心里的中心。上至气焰熏天的袁大人,下至操场上的大兵,目光都随着他的刀尖转,更准确地说是随着刀尖上的钱肉转。钱肉上天,众人的眼光上天;钱肉落地,众人的眼光落地……    
      他用一块干净的羊肚子毛巾,蘸着盐水,擦干了钱胸上的血,让刀口犹如树上的崭新的砍痕。他在钱的胸脯上切了第三刀……第三刀下去,露出的肉茬儿白生生的,只跳出了几个血珍珠,预示着这活儿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这令他十分满意……他把第三片肉甩向空中,这一甩谓之谢鬼神……    
      甩完第三片肉他回手就割了第四刀。他感到钱的肉很脆,很好割。这是身体健康、肌肉发达的犯人才会有的好肉……    
      赵甲割下第五十片钱肉时,钱的两边胸肌刚好被旋尽……看到,钱的胸膛上肋骨毕现,肋骨之间覆盖着一层薄膜,那颗突突跳动的心脏,宛如一只裹在纱布中的野兔。他的心情比较安定,活儿做得还不错,血脉避住了,五十刀切尽胸肌,正好实现了原定的计划。让他感到美中不足的是,眼前这个汉子,一直不出声号叫。这使本该有声有色的表演变成了缺乏感染力的哑剧……    
      他低头打量着钱的那一嘟噜东西。那东西可怜地瑟缩着,犹如一只藏在茧壳中的蝉蛹。他心里想:伙计,实在是对不起了!他用左手把那玩意儿从窝里揪出来,右手快如闪电,嚓,一下子,就割了下来……钱连声嚎叫,身体扭曲,那颗清晰可见的心脏跳动得特别剧烈……他硬着头皮弯下腰去,扣出钱的一个睾丸……一刀旋下来。第五十二刀,他低声提醒已经迷糊了的徒弟。徒弟用哭腔报数:    
      “第……五十二……刀……”    
      ……他操刀如风,……那些从钱身上片下来的肉片儿,甲虫一样往四下里飞落。他用两百刀旋尽了钱大腿上的肌肉,用五十刀旋尽了钱双臂上的肌肉,又在钱的腹肌上割了五十刀,左右屁股各切了七十五刀。至此,钱的生命已经垂危,但他的眼睛还是亮的。他的嘴巴里溢出一团团的泡沫,他的内脏器官失去了肌肉的约束,都在向外膨胀着。尤其是他的肠胃,就如一窝毒蛇装在单薄的皮袋里蠢蠢欲动。赵甲直起腰,舒了一口气。他已经汗流浃背……为了成就钱苍狼的一世英名,为了刑部大堂刽子手的荣誉,他付出了血的代价……    
      当他举起刀子去剜钱的右眼时,钱的右眼却出格地圆睁开了。与此同时,钱发出了最后的吼叫。这吼叫连赵甲都感到脊梁发冷,士兵队里,竟有几十个人,像沉重的墙壁一样跌倒了……刀子的锋刃沿着钱的眼窝旋转时,发出了极其细微的“咝咝”声响……    
      我们难得亲眼看见杀人,“文革”时期打死过一些,那也不是割头,更不要说凌迟了。    
      文字上敢这么详细而不厌其烦地进行杀人描写或记载的,中外古今怕都罕见。    
      神经弱一点的,现在读过这些精致的叙述,不晕倒才怪。    
      而它们确都是存在过的。    
      中国古代最发达的文化之一,就是发明了一系列的酷刑及逼供理论。    
      人类第一部制造冤狱的经典,正是我们这边的先人所写的《罗织经》。    
      而针对犯人所用的刑具,同样五花八门。    
      有的起名美丽香艳,如“凤凰展翅”、“玉女登梯”等。    
      有的名字本身就叫人不寒而栗。如唐时仅枷一项就有“定百脉”、“喘不得”、“突地吼”、“失魂胆”、“死猪愁”、“求即死”等叫法。    
      为什么在这方面的发展,我们会如此畸形地发达呢?    
      原因概在中国法律的好坏,一向不能看它的“法条”如何如何,从条文看,兴许我们早就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了,其实不然。    
      我们的皇权意识一向大于一切、高于一切,有了它,就没了“人权”,执法时也就不大重视证据、事实与诉讼了,只求“口供”,于是酷刑汹汹,逼打成招,变成“欲加其罪,何患无辞”。    
      不过,《檀香刑》的作者既不关心“打”,也不关心“招”,更不关心或无力关心中国人、德国人的“人权”问题,他的思想里可能从未形成过什么现代人权与法权意识,只好对“罪犯”的处罚,即在实施酷刑时的场面、细节上,过多地予以重现与描述。    
      和作者在《红高粱》里的表现一样,莫言写作时露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冷静,从某个角度说,他简直就是在欣赏、品味杀人的每一步动作,真就当它成“艺术”了。    
      瞧那情形一点不像片着人肉,倒像片猪、杀羊、剥狗皮。    
      中间又穿插写到杀人和凌迟这行古来就有的许多规矩,如何才杀得恰到好处、臻于一流以及新手练杀的方法等。    
      同时,他还把这个在刑部执法四十年、一生杀过近千人的“刽子手”以往所杀的那些人与这次所杀的,作了肉质的优劣的比较。    
      如此讲述,比起《红高粱》里的干干巴巴,就多出来不少“文化”与味道。    
      毕竟莫言也是要成长的。    
      当然,无论是杀刘光第,还是杀钱苍狼,他们在全书中,只算得铺垫、穿插,莫言真正着重想写的,是对正角儿孙丙的执刑。    
      孙是因德国人铺铁路,占了布衣百姓的祖坟,带头闹事,打死德国人,惊动“老佛爷”慈禧与皇上等人后被判刑,由袁世凯当主斩官处死的。    
      换在今天,我们不是也有许多工程由外国人独立建设、投资或设计的吗?    
      单凭这事,很难说百姓们的行为就是爱国、抗击外国侵略者,而未犯罪。关键得看德国人修铁路干什么用。    
      如只是想把我们的资源任意拉到海边去,再拿船运回他们国家,那就是真侵略。百姓奋起反抗,是一项义举。    
      如果是为了帮助我们发展现代交通,那么,德国人非但没有侵略,而且很友好,现在你只为祖坟就打死人,那自然犯了罪,得偿命。    
      作者没有交代,我们不知道谁是谁非。    
      而且,孙丙等人所杀的不是德国兵,而是铁路技术员,这就使他们杀人的目的变得似乎不怎么可取了,起码不再像《红高粱》里的“我爷爷”领导的武装部队杀日本鬼子那样,来得理直气壮,可歌可泣。    
      因此,朝廷动怒,把带头闹事的孙丙处以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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