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三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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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三之谜- 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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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三路线),还决定派共产国际东方部部长米夫来华具体指导中共进行大换班。    

  在共产国际电催下,李立三于10月初离开上海去莫斯科。    

  11月17日,向忠发看到了共产国际的《十月来信》,此时方知对抗国际是闯了大祸。当他得知米夫即将来华,原先那股为李立三当坚强后盾的劲头即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在18日的会议上,他心情沉重地宣读了来信,在22日与团中央举行联席会议上,他被迫开始承认自己负有主要责任。但到12月6日,向忠发又开始畏畏缩缩地想把自己的责任推个干净,说什么“我缺乏理论,过去对立三错误不能说服他,不能与他争辩”,加上“我不能写,没有帮手,使我自己觉得立三不对也不能反抗,这是我过去的责任——助长立三路线”。    

  直到12月16日,共产国际东方部负责人米夫在上海与向忠发谈话以后,向忠发才彻底老实了,提出:“中央政治局有改选的必要。因我工作能力不够,同时在立三路线时代我应负很重大的责任。对我个人,希望允许我到下层去做工作。我的态度也有很不好的地方,亦可影响到政治上去,并且我病体不能担任这一工作。”    

  向忠发在1931年1月7日由米夫操纵的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发言,刊登在1931年1月24日的《实话》刊物上,标题是:《如何去反对立三路线》,向忠发在作自我批评时竭尽推卸责任的能事,他把自己完全打扮成在中共中央处于从属的地位。他说:“当立三同志在会议上提出过的一切冒险政策的意见与办法,都是最后得到我的同意与赞成而通过的。某些问题我虽有不同的意见,然都未曾坚决反对他的主张,并且结果是同意了他的意见,而给了他的主张坚决执行的保障。”    

  向忠发轻描淡写地把自己降于制定“立三路线”的次要地位,他说:“当我成了立三路线的拥护者和执行者以后,对于一些比较正确的意见,都被我视为右倾,给了一些无情的批评。这些事实都是给了立三路线的有力保障,是帮助了他那一贯的系统路线的形成与统治着党,这都是在政治上我所应负的责任。”    

  在谈到对共产国际代表的态度时,向忠发说:“我确实也同样是犯了不尊重的严重错误。”但他马上把话音一转,把一切责任又推给了在莫斯科的瞿秋白。他说:“当我在立三路线统治时代,曾怀疑过国际代表是有右倾的危险。这里,中国党驻莫斯科代表秋白同志,确应负更大的责任。因为,他曾唤起过我要注意国际代表,这也是引起我们当时对国际代表不尊重以致在重要问题上没有接受他们指示的重要原因。”    

  尽管向忠发在“立三路线”中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但是在由米夫操纵的中共六届四中全会(1931年1月7日)上向忠发仗着他工人出身的金字招牌,仍然保住了总书记的位置。米夫直截了当地说:向忠发“是工人同志”,“决不让他们滚蛋,就连屁股也不用打。什么叫真正的反立三路线?就是要吸引工人干部,提高他的政治水平,教育他训练他,到指导机关为党工作,这才是真正的反立三路线”。结果,新选的政治局委员“十六人中十人是工人出身”。    

  五、王明与李立三的老账新仇    

  在说到“立三路线”时,还有一个重要人物不能不提及。这就是曾长期欺压在李立三头上,并让他为之付出过惨重政治代价的王明。    

  是什么原因造成王明一直与李立三过不去呢?简单地说,除了王明的领袖欲作祟外,就是他始终不忘对李立三报仇。李立三对王明来说,既有1930年在上海时期的老账要算,又有1935年在莫斯科发生的新仇要报。    

  先说1930年在上海时期的老账。    

  之一、无冕之王    

  巴维尔·米夫,原是共产国际东方部中国局的局长,负责中国事务,还是莫斯科中山大学副校长,此人可说是中国共产党的“太上皇”。    

  王明,原名陈绍禹,是1925年由中国共产党派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的首届学员,由于他善于钻营,深受米夫青睐。1927年学习毕业后,被米夫留在中山大学担任翻译工作,同时协助米夫研究中共送给共产国际的报告和文件。中共第六次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期间,米夫指定王明为自己的助手,协助组织大会,在斯大林与中共领导人会谈时,王明充当翻译。    

  1928年底,米夫在中山大学搞反托派斗争扩大化,拉拢王明等29人,把他们封为国际派“二十八个半布尔什维克”,把其他1000多名同学打成托派、托派嫌疑、调和派等,搞得中山大学办不下去了。由于王明等人整人有功,深得米夫的器重,即被派回到中国。米夫有意扶植亲信,原本是想让王明回国夺取中共领导权,替代李立三,挑起领导中国革命的重担。所以,当时王明被公认为“无冕之王”。    

  之二、怀才不遇    

  1929年3月上旬,25岁的王明作为莫斯科中山大学的“无冕之王”,带着米夫改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厚望,被米夫以共产国际东方部的名义派回国。米夫对王明回国作了周到安排。在王明动身之前,米夫就以共产国际东方部的名义打电报给中共中央,指示中共中央对王明的工作给予妥善安排。    

  中共中央对东方部打来的电报给予高度重视,主持中央工作的李立三与当时担任中央组织部秘书长的康生商量后,并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安排王明等人的工作问题。鉴于王明是一位从学校门到学校门,毫无国内斗争经验的留苏学生,并没有像王明和米夫想像的那样得到器重,而是决定按照中央历来对回国留学生的安排规定:凡从苏联回国的留学生,由于他们缺乏实际工作经验,一般不直接安排到中共中央机关,而是安排他们到基层工作,锻炼一个时期后,再根据他们在基层工作表现的能力,考虑调到中央或地方领导机关工作。由康生把“中央决定,让你到上海南洋烟厂担任支部书记”的通知告诉了王明。中央这个决定,太出乎自认为有靠山、有来头的王明的意料了。领袖和一个基层单位的支部书记,简直有天壤之别。前程似锦的美梦,刹那间化为乌有。他暗自咬牙切齿,耿耿于怀,这一剑之仇,迟早要报。    

  王明到烟厂去了几天,害怕白色恐怖,提出不愿在基层工作,就被调到上海沪西区委做宣传工作,其任务是每日到处去秘密散发张贴党和赤色工会的传单标语。    

 


第四部分“立三路线”揭秘(15) 

  7月底,王明被调到中共沪东区委任宣传干事,兼《红旗》报通讯员。首先的工作是深入基层到工厂群众当中了解情况和进行革命宣传鼓动。但是,王明却借口没有基层工作经验而不愿到基层接近群众,他很少深入工厂和群众当中去了解情况。他对这项工作职位深感不称心。王明认为,中央这样安排他的工作,简直是把共产国际极端器重的人冷落起来,对他是有才不用,浪费人才,对区委分配给他的工作采取消极态度,而对既漂亮又有派头的同乡姑娘孟庆树发起了猛攻,不能很好地完成区委交给的任务,因而在区委会上经常受到同志们的批评。王明转向当时担任中宣部秘书的潘文郁求救,1929年11月即通过潘文郁把他调到《红旗》报工作。    

  《红旗》报创刊于1928年11月20日,是中共中央的机关报,归中共中央宣传部直接领导。当时中共中央宣传部长由李立三兼任,副部长是罗绮园,秘书长恽代英,秘书先后有李求实、潘文郁,编辑有谢觉哉、李求实。王明调去担任编辑和采访员。    

  王明调到《红旗》报后,在不到半年时间先后以“韶玉”、“石”、“慕石”等笔名,在《布尔什维克》、《红旗》上发表了35篇文章。其思想大都来自共产国际,用共产国际的思想,论述国内政治斗争,主要是鼓吹“城市中心论”等不切实际的工人武装暴动,强调中国革命的危险是右倾,不是“左”倾。    

  之三、向米夫告黑状    

  1930年1月12日上午10时,王明在上海英租界垃圾桥附近出席工联召开的布置年关斗争的会议。10时20分左右,中外巡捕10多人冲入会场,大喊“莫动”,接着进行搜查,搜出《上海报》、《红旗》报、《布尔什维克》、苏联画报和煤业、药业、制衣业等斗争纲领数百份以及会议记录、签到簿等,装了两大篓。然后把在场的20多人全部赶到囚车上,押解到老闸捕房。1月22日上午又把他们押解到提篮桥监狱的特犯间。2月4日下午5时,英租界当局宣布将王明等人引渡到国民党的上海警察局。    

  由于王明被捕时是工人打扮,监狱没有发现他的真实身份,一个印度人巡捕对他说:“只要你想办法搞点钱来,买通关节就可以出去。”王明听了高兴地说:“钱不成问题,如果你们有人同我一道去,我能找到出钱的人。”这位巡捕不敢答应放他出去,只答应替王明送信。于是王明立即给他的挚友、在中山大学的同学,当时担任中共中央宣传部秘书的潘文郁写了一封简短的信,交给这位巡捕。信的大意是“我已被捕,请设法营救”。    

  王明为了自己早日获释,让巡捕到中央秘密机关送信,不惜暴露党的秘密机关,严重违背了党的纪律,影响了党的秘密机关的安全,致使一些机关被迫转移,因而受到李立三的严厉批评。康生慷慨激昂地说:“这种贪生怕死的人,应该给以严厉的处分。平时那么狂妄,在敌人面前,骨头又那么软。”在党组织积极营救下,2月18日,王明得以出狱。王明出狱后,对同学王逸常说:“这个监狱有些资产阶级味道。他们看我是个小个子,看不起我,认为我不像一个革命的共产党员样子,就把我放了。”    

  王明出狱后,写了两封信。    

  一封信是王明出狱第三天,即1930年2月21日写给中共中央的,共29页。他向党中央汇报了一些情况,也轻描淡写地承认自己有“错误或疏忽”,但没有诚恳地检讨自己的错误,极力为自己开脱罪责。    

  3月16日,党中央给王明写了一封信,指出他这次所犯的重大错误是:    

  1.供出中央秘密机关的地址,“影响机关安全”,“给一般同志以极坏的影响”;    

  2.让“巡捕送信到中央秘密机关”,违背了纪律;    

  3.“躲避自己的错误”,“没有在错误中取得教训,改正自己错误的决心”;    

  4.还说什么“中央解决你的问题不要给取消派借口”,表现着你完全不接受中央批评的精神。    

  中央决定给王明以党内警告处分,撤换他在中央宣传部及《红旗》报的工作职务,希望他能虚心接受批评,勇敢改正错误。    

  王明受处分后,党中央与李立三原准备让王明随许继慎、熊寿暄去鄂皖苏区工作,接受锻炼,但最后还是决定将他调到全国总工会工作,任全总党团秘书和《劳动》三日刊编辑。    

  王明写的第二封信是给米夫的,他向米夫状告中共中央。在信中他说,回国后,中共不拿他当人看,让他到危险的斗争前沿。他被捕后遭到毒打,但自己表现很顽强等,抱怨中共中央抛下他不管。    

  米夫见到王明的信很不痛快,大发雷霆。一面夸王明是革命英雄主义的典范,一面指责李立三对王明不重用,并写信给李立三,向李立三陈述了他的态度。    

  之四、摇旗呐喊 鼓吹暴动    

  王明对因被捕事件中的错误离开中共中央机关,一直不满。到全总宣传部后,一直不好好工作,认为他是被大材小用了。一次他向全总党团书记罗章龙炫耀说“东方部派我回国不是做普通工作,而是要做领导工作的。我们是国际直接派来的,你要认识这一点”。不等罗章龙开口王明又说:“中国共产党从建立以来,不懂马列,十分幼稚,一贯右倾,需要从上到下加以改造。”罗章龙批评他,要他虚心点。王明强辩:“这不是我的意思,是共产国际的意思。”    

  王明在全总工作期间,一方面对李立三和党中央不满,一方面又先后发表了19篇文章,竭力鼓吹暴动。比如:    

  王明在1930年5月15日出版的《布尔什维克》第3卷第4、5期合刊上发表了“目前军阀战争与党的任务”一文。    

  文章在分析了当时正在进行的“军阀战争的结果与前途”后,在第四部分提出了“武装暴动夺取政权是变军阀战争为国内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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