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三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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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三之谜-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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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2年9月安源路矿工人罢工取得胜利后,俱乐部有少数职员“渐习于一种官僚绅士的态度,对工人的态度和说话,多骄傲不和悦”。以权谋私,违反纪律者屡有出现。针对这种情况,李立三等先是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他反复告诫大家:“我们是抱定社会主义的思想……干这种改造社会事业”的;“工人领袖如果都是这样,那我们的事业便非常危险。因为,我们将来的事业还很大”,“假若各人都要得相当的报酬,那不又把社会上弄得不平等吗?那我们就用不着改造现在不平等的社会了!”李立三要求大家“把自己心里洗刷得清清洁洁,然后不致作出违背主义的事情。”    

  随着罢工的胜利,参加工人俱乐部的人员猛增至12000多人,为了充分体现和贯彻以真正为工人谋利益,解除工人所受阶级压迫与痛苦的宗旨,在李立三领导下,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俱乐部总的章程。按照“民主的集权”原则,确定以“十人团”为基层单位,建立代表会议制度,让工人参加管理。    

  总章规定:以十代表大会为俱乐部的最高权力;由十代表大会选出的总代表与百代表所组织的总代表会议与百代表会议,是俱乐部立法、行政及管理的最高机关,等于苏维埃俄罗斯的中央执行委员会。总代表会议有权指挥俱乐部及俱乐部所属一切机关。    

  这样,建立起一套集体领导的体制,避免了少数人专权的家长式领导。    

  为了能够忠实地为工人阶级的利益服务,防止个人谋取私利,俱乐部又陆续制订了一系列完备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均经俱乐部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具有绝对权威,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不论是领导者,还是普通部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不管是谁,如果违反了制度,都会依章制裁。    

  俱乐部制定了《办事细则》,作为《总章》的补充,对部员总的行为准则,作出规范。《细则》一共有21条,其中第3条规定:凡各代表、股长、干事有不称职时,得由主任团或总代表提出于总代表会议依法处理之;第13条规定:本部各种罚款,皆移作书报室及公共阅报处之用,收费由本部庶务处负责,此项账目每月须在本部公布一次;第17条规定:以后本部经费,无论何人,概不出借;第18条规定:会计股每日须将其收入付出现存之款项,报告主任团一次,每月须将其预算案及决算案,用印刷品报告全体部员,半年须作总报告一次。    

  不仅如此,俱乐部一开始就注意加强纪律性方面的规定。比如规定:“俱乐部职员,如办事不公或手续失错,小事可由最高代表会揭示于俱乐部,以示薄惩;大事则撤换另选,最大事可送法庭惩办”。“禁止部员赌博,并派余江涛君至各区房子巡阅,又派各总代表为‘禁赌员’。”“派定查账委员3人,兼监督驻部职员之职,任期3个月。”“本部人员凡与两局(指铁路局和矿务局)职员沟通者,即行开除,永不恢复。”“如有总代表赌博,决从严处罚“。    

  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也制定了《办事公约》,其中第7条规定:“本社人员应各尽职责,如有放弃责任,致社内发生无意之损失,或账目模糊,或有其他情事者,得由总经理会同俱乐部主任团查明免职,并令其照数赔偿其损失。”第13条规定:来宾餐宿分公私两项:甲、凡与本社有交易往来及临时来社帮忙者,其餐宿均归社会公理,但必须先由招待人通知杂务股经理,得其允许方可开餐,最多亦不得无故连住三天以上;乙、本社职员如有亲属戚友必须在社内餐宿者,远客不得过三天,近客不得超过一天以上,事前仍须通知杂务股经理,得其允许,如有特别情形,须超过定章以外者,伙食费归各自办理。    

  由此可见其管理制度之严密与监督机制之健全。正是由于有了这样严密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监督机制,才有效地抑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促进了廉洁风气的盛行。    

 


第一部分发动和领导安源大罢工(11)

  例如,当时,有一个股的经理陈枚生欠公款千余元,被发现并经查实后,俱乐部代表会议便依章作出将陈的房屋、用具封存,限期缴还公款,免除其经理职务的处分决定。    

  罢工胜利后,俱乐部经过斗争,第一次迫使路矿当局按照罢工时双方签订的十三条协议中所规定“年终半个月夹薪”条款(即年终多发给工人半个月的工资)与全体工人兑现。根据俱乐部总章条款规定,此夹薪之一半,共银元为25000元,由工人交俱乐部使用。俱乐部以此为基础,加上部员入部费(每人每月缴一天的工资)和常月费(每人每月每元工资收入缴一枚铜元)以及罢工协议中规定的路矿两局每月给俱乐部200大洋的津贴费等,俱乐部逐渐积累起比较雄厚的工会基金。    

  如何使用好这些资金,防止发生问题,俱乐部建立了一套民主监督机制,把经济管理工作完全置于广大工人群众的监督之下。    

  一是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最高代表会议决定推选出由九人组成的经济委员会,职权是“对消费合作社、教育股、会计股之账项,每月均审查一次。”    

  二是建立广泛的由广大工人群众进行民主监督的制度。规定经济委员会对各股的账目每月审查无讹后,由本会审查部主任及委员盖章,张贴在俱乐部门前,让广大工人群众了解俱乐部的收支情况。现在保存的安源工运资料,有经济收支的详细记载,连1922年4至9月共6个月“李隆郅借款九十元”(实际是6个月的生活费,每月15元)和1922年年终账目中“付李能至一百三十二元”都有详细记载,并公布于众。    

  安源工运中廉政建设的另一个方面是领导者模范地遵守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率先垂范。    

  李立三、刘少奇等工运领导人始终是以普通老百姓的身份和甘当小学生的态度,和工人群众打成一片,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时时处处关心群众的疾苦,同工人群众一样过着清贫的生活。    

  罢工胜利后,工人普遍增加了工资,工人代表会议一致提出要给俱乐部的负责人每月200大洋的饷薪,可李立三、刘少奇坚决不同意。为了不让俱乐部的领导者享受超出工人生活水平的任何特权和津贴,他们主持召开俱乐部干事会议议决:“驻部职员生活费每人每月十五元……本部派员出差,除路费外,每日伙食费八角;消费合作社之总经理及经理之生活费,每人每月十五元。”这样就使每个部员对于自身的权力和生活待遇方面都有章可循。李立三、刘少奇率先垂范。    

  据当时俱乐部会计股的财务报告记载,李立三从1922年9月至1923年6月共10个月中合计支洋145元(李立三虽然于1923年4月已离开安源去武汉,但仍然担任着安源俱乐部的主任,刘少奇只是代理主任,直至8月俱乐部改选,才由刘少奇任主任),刘少奇从1922年9月至1923年10月共14个月中合计支洋199元,平均每月都不到15元,同工人保持相同的水平。他们这种全心全意为工人谋利益,“只知道牺牲不知道权力”的精神,受到工人们的高度赞颂。工人们说:“自从盘古开天地,都没有见过这么好的人。”正是领袖们的廉洁自律和无私奉献,使这里的党组织同工人群众建立起了血肉联系,成为人民群众能长期跟党同心同德英勇奋斗的重要保证。    

  十一、并非结束的余波    

  毫无疑问,安源的工人运动,在中国革命史上写下了极为光辉的篇章。    

  这也因此成为李立三在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后革命生涯中的一个极其成功的高起点,他的非凡的组织活动能力和领导才干得到充分的展示,因此也获得了广大工人群众的真诚拥护和爱戴。从此,他成为工人运动的杰出领袖,很快从安源走向全国。    

  然而,后来由于历史上种种的原因,这段史实却长期未能得到实事求是的反映。    

  一些史学工作者,不顾历史真伪,极不严肃地采用移花接木的“换头术”,把本来属于李立三的功劳,随意安置到他人身上去。1963年夏,电影《燎原》正式上映前,《北京日报》某记者约李立三写影评,李立三不得不违心地写了一篇《看了“燎原”以后》,发表在当年6月4日的《北京日报》上。之后,马上受到中央某位领导的批评,说文章对毛主席突出不够。不得已,李立三在原文的基础上又增补了一些内容,再刊登到8月4日的《人民日报》上。更有甚者,在史无前例的“文革”时期,有人又把在工人群众中流传了几十年的民歌歌词“有个能人李能至”,硬改为“有个能人毛润之”……于此,安源,几乎成了李立三心中的一块“伤心地”,成了他政治生活中的一大禁区。他自1923年4月离开安源以后,再也未敢涉足安源了。即使在1954年他回故乡醴陵探亲,对近在咫尺的安源,也只能“望洋兴叹”,不敢“越雷池一步”,实堪可悲之至!    

 


第二部分在革命的洪流里(1) 

  他像一粒不灭的火种,走到哪里就在工人中燃起燎原的革命烈火;    

  他又像“救火队员”,哪里的工作受挫就被党派到哪里……    

  震惊中外的五卅运动,是他的一次大手笔……    

  一、临危受命去武汉    

  安源大罢工,以“未伤一人,未败一事”取得了全面胜利,开创了中国工人运动的新局面。    

  可是,时过不久,京汉铁路沿线的工人运动,却遭受到严重挫折。    

  1923年2月1日,京汉铁路沿线的16个工会分会,在河南郑州举行统一组织的总工会成立大会,直系军阀吴佩孚指使军警破坏大会。工人们情绪激昂,高呼“为自由而战,为人权而战”等口号,坚持斗争,宣布了京汉铁路总工会的成立。反动军阀恼羞成怒,派军警包围了大会代表和来宾的住所。总工会被迫搬到汉口的江岸。    

  2月4日,京汉铁路总工会决定京汉铁路全线的客车、货车、军车一律停开,全线总罢工。2月7日,武汉工会代表和江岸工人一万多人,举行了盛大的集会和游行,并冲进了租界示威。吴佩孚在帝国主义的唆使支持下,派军警包围了江岸分会,并向工人纠察队开枪射击,当场打死了7人,打伤200多人。    

  江岸分会委员长、共产党员林祥谦带领工人英勇斗争。敌人将他绑在电线杆上,强迫他下令复工。林祥谦大义凛然,坚决拒绝,说,“我的头可断,工是不复的!”穷凶极恶的敌人将他活活砍死。    

  武汉工团联合会律师、共产党员施洋为工人斗争仗义执言,军警将他送交陆军审判处,后于15日黎明将其杀害于洪山脚下。    

 


第二部分在革命的洪流里(2) 

  工人们英勇斗争,前仆后继,先后被杀死者40余人,受伤者数百人,被捕入狱者40多人,被开除者达1000多人。这就是震惊中外的“二七”惨案。“二七”惨案发生后,武汉的工会即遭封闭,不能公开活动,全国工人运动迅速转入低潮。    

  这时,安源反动当局也蠢蠢欲动,他们利用李立三回原籍探亲的机会,密谋派刺客到醴陵去杀害他。工会得知后,100多名工人连夜赶到李立三的老家,使他再次得到保护,免遭于难。    

  在这极端困难的形势面前,党中央决定,为了保存干部,把在武汉的党员干部陈潭秋、李求实、贺昌、唐绍予、黄无一、黄静源、李树彝、龚逸清、任岳、萧劲光、陈清河、刘士奇、徐全直等调到比较安全的安源,同时给李立三委以重任,调李立三去武汉,担任湖北区委书记,其任务是:恢复已经被摧垮了的地下党和工会的各级组织,“帮助武汉三万困苦的伙伴慢慢地团结起来”,准备迎接新的革命高潮。    

  同年4月初,李立三在安源工人的保护下,与夫人李一纯秘密离开安源,经长沙抵达处于严重白色恐怖下的武汉,从事艰苦的地下工作。    

  与此同时,毛泽东调中共中央工作,李维汉继任中共湘区区委书记。李立三虽然已被党中央任命为湖北区委书记,在武汉工作,中央同时又任命他为湘区区委书记(其他委员还有何叔衡、郭亮、易礼容)。    

  李立三从安源到达汉口后,第一步就是与工人区残留的个别同志重新接通关系,找他们谈话、讲解目前局势及发展前景,用说服的办法,去提高他们的革命情绪,克服灰心丧气和悲观失望的心态,研究如何在工人中开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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