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史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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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史下卷- 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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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订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或采取重大经济措施时,都必须听取它们的意见或 

建议。企业中的工会对生产经营、工资福利和企业领导人的任免拥有建议、 

监督和否决权。经过几年努力,在匈牙利形成了政治团结、社会安定的新局 

面。 

    在经济方面,卡达尔采取了循序发展、小步前进的方针,并从农业抓起。 

1957年6、7月份,召开全国农业代表会议,制订了农业发展纲要。纲要认 

为,“发展农业生产和社会主义改造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任务”。决定在 

政府的人力物力支持下,坚持自愿互利和示范说服的原则,重新开展农业合 

作化运动。到1961年,90%以上的农户再次参加了生产合作社。与此同时, 

对农业合作社的其他政策也作了较大调整,如支付土地补贴,稳定自留地经 

济,对社员实行退休金和老年补贴制度,积极团结中农,经过社员讨论同意 

富农也可入社,甚至担任领导职务,社领导人必须具备专业才能并由社员选 

举产生,取消农产品义务交售制,改用合同收购制,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收购 

价格,允许合作社自订生产计划并决定产品销售,开放农贸市场,鼓励合作 

社与国营农场协作或联合组成农工综合体等。这些措施促进了农业的较快发 

展。50年代匈牙利粮食不能自给,到60年代中期已自给有余,肉、奶、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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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也很充足,并大量出口。 

     在工业方面,卡达尔上台最初几年,主要是调整工业结构,强调优先发 

展适合本国国情的化工、机械、制铝和日用轻工产品等。1964年成立经济体 

制改革委员会,吸收约250名各类专家组成十几个专门小组,从理论到政策, 

准备全面改革。1966年5月,党中央扩大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 

决议》,确定了改革的指导原则是,“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础上, 

把国民经济按计划发展的中央管理和商品关系、市场的积极作用有机地结合 

起来”。其后两年,选择了一批企业进行改革试点并培训了一批干部。1968 

年元旦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行新经济体制。 

     新经济体制改革 新经济体制的主要内容是:(1)改革计划管理体制。 

国家计划只确定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的主要比例,取消下达企业的指令性指 

标,但国防工业等重点工业部门除外;将国家投资预算拨款改为银行贷款, 

但规定信贷总限额。(2)改革价格和工资制度。实行三种价格,即固定价格、 

浮动价格和自由价格。直接涉及国计民生的产品价格由国家严格掌握。强调 

物价改革与工资、补贴和税收改革同步进行,并允许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的优 

劣实行部分工资浮动。(3)允许雇工五人以内的私人小企业发展。 

     1968—1973年改革比较顺利,是匈牙利的黄金时期,被赞为稳健改革的 

 “匈牙利模式”。这时期,国民收入年递增率为6%,人民消费水平也以5 

—6%的速度提高,外贸平衡并略有盈余,经济各个领域都呈现一定活跃状 

态,广大群众情绪也较好。不过,多重价格体制也带来一些新的矛盾,大型 

企业经济效益不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比产业工人提高更快,国内外一些人对 

改革有所指责。特别是,从1973年底开始,国际上能源和原材料价格猛涨, 

农产品和工业成品价格下跌,这给动力和资源短缺、产品一半靠出口的匈牙 

利经济打击很大。这些因素导致70年代中期经济停滞。 

     于是,从1979年起又扩大改革范围,以刺激经济回升。新措施主要是: 

 (1)普遍采用自由价格,让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挂钩,推动企业改善经营, 

提高产品竞争力。(2)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企业除向国家纳税外,主管 

部门不再干预企业的资金使用;一般企业的厂长 (经理)均由职工选举产生 

或进行公开招聘。(3)放宽私人经济,把亏损的国营小型工商企业改由职工 

承包或租给私人经营,对雇工的限额放宽到30人;允许国家职工业余从事“第 

二职业”; 1982年后还允许将小型国营农场也租给私人经营;从 1985年起, 

还实行向职工发放企业债券等。 

     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城市职工一部分人收入增加,农业持续发展, 

1984年粮食人均产量达1500公斤,居世界前5名。但匈牙利领导对国际经 

济形势的恶化估计不足,又受制于经互会的“一体化”体制,既未能及时重 

新调整经济结构,又未把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减下来,而是以大量外债和补贴 

来维持危机行业和居高不下的人民消费水平。结果,外债负担越来越重,到 

1988年初已达160亿美元,人均外债1500美元,居东欧国家之首。同时, 

财政赤字剧增,通货膨胀严重,物价不断上涨,人民生活水平下降。 

     匈牙利政局的变化 改革陷入困境,引起不少社会政治问题。人民不满 

情绪增长,党内外人心思变。领导层对造成经济困难的原因,今后的出路和 

干部人事安排等问题意见分歧。苏联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和西方国家的 

 “自由、民主、人权”等煽动性口号,以及其附加各种条件的“经济援助” 

的诱惑,又对匈牙利起着复杂的、多方面的影响。这些国内外因素交织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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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导致匈牙利政局的急剧变化。 

     1988年5月,社会主义工人党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对党的核心班子进行 

了大改组,以卡达尔为首的元老全部退出政治局,波日高伊、涅尔什等“彻 

底改革派”进入政治局,格罗斯继任党的总书记。卡达尔改任新设的荣誉职 

务党主席并于次年病逝。这次代表会议提出了加速政治、经济改革的方针, 

并提出了在政治体制方面实行社会主义多元化。随之,社会上各种政治思潮 

急速涌现,各种政治组织纷纷成立。1989年2月,社会主义工人党中央全会 

发表公报宣布,放弃执政党地位,实行多党制。6月,决定重新安葬纳吉并 

为其彻底平反。10月,社会主义工人党召开“十四大”,改名为社会党,提 

出要在匈牙利建立“民主社会主义”,涅尔什当选党的主席。接着国会通过 

决议,将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改名为匈牙利共和国。这使党内矛盾进一步激化 

并陷于分裂。12月,格罗斯等人重新召开社会主义工人党“十四大”,提出 

重新建党,反对资本主义复辟。 

     1990年3月和4月,匈牙利分两轮进行了多党制的首次国会大选。当时 

登记注册的政党达52个。结果,以民主论坛为首的反对党联盟获胜组阁,原 

来执政而后分裂成立的社会党和社会主义工人党都在大选中失败,变成了在 

野党。关于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的失败,该党前总书记格罗斯认为,它“不 

是从外部,而是从内部被攻破的”。 



          四、捷克斯洛伐克的“布拉格之春”和联邦一分为二 



    诺沃提尼时期的政治经济状况 1953年3月捷共中央主席兼共和国总 

统哥特瓦尔德去世后,诺沃提尼当选捷共第一书记,萨波托斯基当选总统。 

1957年11月萨波托斯基去世后,诺沃提尼又兼任总统。诺沃提尼主张把捷 

克斯洛伐克的经济与苏联经济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1955—1959年间,捷克 

斯洛伐克将占全国土地56%的私有土地个体农户实现了集体化。1960年,基 

本完成优先发展重工业的“二·五计划”,并开始实施“建设发达的社会主 

义和准备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三·五计划”。同年10月,国民议会将国名由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改为“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 

    在苏共“二十大”影响下,捷在50年代下半期也进行了一些初步的政治、 

经济改革。如平反了部分冤案,减少了工业管理层次,给企业一些自主权, 

增加物质刺激等。这几年政治经济形势见好。但到60年代初期,由于计划冒 

进,农业在实现集体化过程中问题较多,国际形势趋于紧张导致外贸额下降 

等,国民经济出现困难。1962年12月捷共召开“十二大”,认为经济困难 

源于改革不当,决定中止改革。然而生产继续滑坡,改革呼声再起。从1963 

年底成立全国经济改革委员会到1966年5月捷共“十三大”,捷共中央又拟 

订并公布了几个关于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文件。但在完善管理体制原则的过 

程中,在党政领导机构和经济理论界都出现了严重意见分歧,改革未取得实 

质性进展。 

     经济停滞促使社会矛盾和政治斗争趋于激化。捷共“十三大”后,在报 

刊上不断出现批评党和政府工作失误的文章。特别是科学院28名专家发表题 

为《处在十字路口的文明》的综合性研究报告,指责领导工作“保守”,要 

求实行“彻底的”经济、政治改革,影响颇大。捷共领导人认为,这是一种 

对社会主义现实的“片面、不客观和否定的观点”。1967年6月召开全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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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第四次代表大会,部分作家又指责捷共领导人“极端缺乏民主”,“压制 

自由”,要求“文学脱离政治”并修改宪法,甚至要求取消共产党。捷共中 

央认为,这次大会是“试图公开建立修正主义的、反党反社会主义方针的行 

动大会”,并将几名作家开除出党。在同年10月党中央全会上,捷共中央主 

席团委员、斯洛伐克党中央第一书记杜布切克等人,也指责诺沃提尼在经济 

上改革不力,在政治上不民主,在民族关系中对斯洛伐克人不平等,并要求 

捷克斯洛伐克摆脱苏联的控制,发展“自己类型的社会主义”。10月31日, 

布拉格高等院校学生为抗议经常断水停电举行示威游行,遭到了镇压。社会 

上和捷共领导层内要求诺沃提尼辞职的呼声日高。 

      “布拉格之春”改革运动 1968年1月,捷共中央全会决定,把共和 

国总统和捷共中央第一书记的职务分开,解除诺沃提尼中央第一书记的职 

务,选举杜布切克接任。3月,诺沃提尼被迫又辞去所兼总统一职,由斯沃 

博达接任。4月5日,改组后的捷共中央举行全会,通过了推行政治经济体 

制全面改革的《行动纲领》,宣布捷“将进行试验,给予社会主义发展以新 

的形式”。由此,捷克斯洛伐克出现了一个被人们称为“布拉格之春”的改 

革新局面。 

      《行动纲领》在政治方面提出,“必须改造整个政治制度”。其主要内 

容是:(1)改变党的领导体制,实行党政分离。它强调党“不是通过统治社 

会的方式,而是通过最忠诚地为社会自由、逐步的发展而服务的行动来实现 

自己的领导作用”。认为国家机关、经济机构和群众团体的活动应“独立自 

主”,党只是通过自己的党员在其中起作用。(2)将国家体制由集中的共和 

国制改为捷克和斯洛伐克两个共和国的联邦制。(3)主张民族阵线内各政党 

和团体“都参与国家政策的制订”,实行政治协商和联合执政。(4)主张法 

律必须保证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迁徙和出国的自由,并为过去 

 “所有无辜受害者”恢复名誉。(5)主张工会独立于国家政权,其中心任务 

在于捍卫工人的就业和劳动利益。(6)执行独立的外交政策。宣称捷克斯洛 

伐克将“根据国际力量的实际对比”来制订自己对于世界政治基本问题的政 

策。捷克斯洛伐克“在互相尊重、主权、平等和国际主义团结的基础上”, 

进一步发展同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联系和合作”的同时,并愿“发 

展同一切国家的互利关系”。 

     在经济方面,纲领提出实行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其主要内容是:(1)改 

革计划体制。主张国家计划主要制订长远发展战略,确定重大比例关系,并 

对特别重要部门规定指令性指标。此外,一切经济活动都应利用税收、利润、 

价格等经济手段,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调节。(2)规定工商企业和农业合作社 

都有独立自主权,包括自聘自选领导人、自主经营、自由竞争、自愿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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