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亲昵态度一直发展到以卿卿我我相称;可是,什么样的卿卿我我啊! 她是不会因此而感到冒犯的。然而她也有好几次向我提出抗议,可是抗议并没有收到效果:她的抗议只能唤醒我的畏惧心情,而我又舍不得后退一步。如果这些信还在人间,如果有一天它们能被人看到,人们就会知道我曾经是怎样爱的了。
乌德托夫人的冷淡给我造成的痛苦,以及我不接受到冷淡的那种信心,使我作出了一个奇特的决定:我直接写信向圣朗拜尔本人去诉苦。在等候这封信的效果的期间,我就恣情于我早该寻求的那些消遣。当时在舍弗莱特正有些盛大的宴会,我负责为这些宴会准备音乐。马德托夫人喜爱音乐,我就以能在她面前一显身手为快,从而激起了我的兴致。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也有助于激起这份兴致,那就是我要显承一下《乡村卜师》的作者也懂得音乐,因为长久以来我就发现有人在努力使大家怀疑我懂得音乐,至少是怀疑我能作曲。其实,我在巴黎初期的那些创作,我在杜宾先生家或波普利尼埃尔先生家所受到的多次考验,我十四年来在最著名的艺人中间,并且当着他们的面谱写的大量乐曲,最后,还有《风流诗神》那部歌剧,《乡村卜师》这部歌剧,还有我为菲尔小姐特别谱写的、并由她在宗教乐会里演唱过的一首经文歌,以及我为这门艺术跟最著名的大师们在一起开过的那许多次会议,这一切都似乎应能防止这种怀疑的产生或者消除这种怀疑的。可是,这种怀疑居然还存在,就是在舍弗莱特也是如此,我还看出,连埃皮奈先生也不免有这种看法。我装着没有觉察到这一点,答应替他编一支经文歌,供舍弗莱特小教堂命名典礼之用,并且请他自由选择,为我提供歌词。他委托他的儿子的老师里南去办。里南把些切合题旨的歌词整理出来后交给了我,一星期之后,经文歌也就谱成了。这一次,恼恨之情就是我的阿波罗,从我的手里从来也没有产生出过比这更浑厚的音乐。歌词是以Ecce sedes nic Tonantis这几个字开始的。乐曲开始的壮丽气氛正好与歌词相称,接下去,全曲的音调之美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我习惯用大乐队,埃皮奈就集合了最好的合奏乐师。意大利歌手白鲁娜夫人演唱经文歌时,伴奏得非常之好。这支经文歌太成功了,所以后来还被拿到宗教音乐会上去演奏,尽管有人暗中捣鬼,演奏技术也配不上乐曲,还是两次博得热烈的掌声。我又为埃皮奈先生的生日提供了一个剧本的大意,属半正剧半哑剧性质,埃皮奈夫人就照我的意思写出来了,音乐还是我配的。格里姆一到,就听说了我在和声方面的成功。一小时后,大家不再谈这件事了;但是据我所知,别人至少已经不再怀疑,不再问我是不是会作曲了。
我本来已经不太喜欢待在舍弗莱特了,格里姆一来,就越发使我感到留在那里难以忍受,原因在于他的傲慢态度,这是我在别人身上从来没有见过,甚至连想也想不到的。他到的头一天,我就给从我住的那间贵宾室里轰了出来,这个房间和埃皮奈夫人的房间紧隔壁,它布置给格里姆住,另外给了我一个较远的房间。“这真是所谓后来居上了,”我笑着对埃皮奈夫人说,她显得有点尴尬。当天晚上我对搬动的原因就更加清楚了,因为我听说在她的房间与我腾出的那个房间之间有一道暗门,她以前一直认为不必指给我的。无论是在她家里或是在社会上,她和格里姆的关系没人不知道,甚至连她的丈夫也不是不清楚;然而,尽管我是她的知心人,尽管她曾告诉过我一些更重要得多的秘密,并且知道我这人靠得住,她却不肯在我面前承认这件事,始终坚决予以否认。我懂得这种保留态度的根子在格里姆那里,他保有我的一切秘密,却不愿意我保有他的任何秘密。
我当时还未熄灭的旧情以及他那人的一些真正的优点使我对他还有一些好感,但这点好感也经不起他那样不遗余力的摧残。他待人接物的态度完全是带非埃尔伯爵式的,他几乎不屑于向我答礼,也没有向我问过一个字,而且我说话他连理都不理,这样,我很快也就不跟他说话了。他到处都抢先,到处都占首位,从来不把我放在心上。如果他不故意拿出那种令人难堪的样子来,这也倒还罢了。但是,人们单凭千千万万事例中的这一个事例就可以判断他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了。有一天晚上,埃皮奈夫人感到有点不舒服,叫人给她送点饭菜到她房间里,她上楼去准备坐在她的火炉旁边进餐。她叫我跟她一起上楼,我就跟她上去了。格里姆接着也来了。小桌子已经摆好,只有两份餐具。上菜了,埃皮奈夫人坐到火炉的一边。格里姆先生拿起一张扶手椅就坐到火炉的那一边,把小桌子往他们俩中间一拖,打开餐巾,吃将起来,连一句话也不跟我说。埃皮奈夫人脸红了,为了促使他纠正他那粗鲁的行为,就要把她自己的位置让给我。他呢,一句话也不对我说。看也不看我一眼。我既不能挨近火炉,就决计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等仆人再拿一副餐具来给我。他就让我在桌子离火炉很远的那一头吃了晚饭,没有对我稍微客气一下。他不想到我身体不好,又是他的老大哥,跟这家人的交情比他还早,而且是我把他介绍到这里来的。现在他作为女主人面前的红人,应该对我优礼备至才对呀。他在其他场合对我的态度也跟在这个事例中完全一样,他不只完全把我看成比他次一等的人,他简直把我看作零。我很难在这种态度中认出当年在萨克森-哥特的储君家里以得我一顾为荣的那个学究先生了。他一面有这样深沉的缄默和这种侮辱人的傲慢态度,一面却又在所有他知道与我有交谊的人们面前吹嘘他对我的友谊如何深挚,这二者怎么能调和起来呢?说真的,他表示友好,不过是为了同情我穷,不过是为着怜我命苦,也不过是为着嗟叹几声而已;而我自己是乐天知命的,并不为穷而抱怨。据他说,他是想善意地照顾我,而我却无情地拒绝了他。他就是用这种手腕来使人赞美他好心的慷慨,谴责我忘恩负义的恨世心情,他就是用这种手腕来使大家于不知不觉中认为在他那样一个保护人和我这样一个不幸者之间,只能有那边施恩、这边感激的关系,根本就想不到,即使这种关系是可能的话,也还有一种平等的友谊存乎其间。在我这方面,我就怎么也找不出一件事来能叫我感激这位新的保护人。我借过钱给他,他从来也没有借过钱给我;他生病,我照护过他,我历次生病,他难得来看我一下;我把我的朋友全都介绍给他了,他的朋友他却从来没有给我介绍过一个;我曾尽我的一切力量去宣扬他,而他呢,如果他也宣扬过我,却并不是那么公开的,而且用的方式也并不相同。他从来没有帮过我任何忙,甚至没有对我说过要帮我。他怎么能是我的麦西那斯呢?我怎么能是他的受保护者呢?这一点,我过去想不通,现在还是想不通。
诚然,他对大家都傲慢,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但是他对任何人也没有象对我这样傲慢到粗暴的程度。我还记得有一次圣朗拜尔几乎要拿起面前的菜盘子砸他的脸,因为格里姆当着全桌的人说他撒谎,粗暴地对他说:“这不是真话。”在他这种天生的专横口吻上,他还加上一个暴发户的自满,甚至蛮横无礼到可笑的程度。他跟阔人们往来的结果,竟使他迷了心窍,只有最不通情理的阔人才能摆得出的架子,他自己也学着摆起来了。他喊他的仆人,从来只叫声“喂!”就好象仆人太多,老爷不知道哪一个当班似的。他叫仆人去买东西的时候,总是不把钱交到他手里,而是给他往地上一扔。总之,他完全忘了仆人也是人,不论什么事,总是把他藐视得那么令人难堪,嫌恶得那么厉害,以致那个可怜的孩子——他为人很好,是埃皮奈夫人介绍给他的——终于辞工不干了。这孩子没有别的什么抱怨,只是抱怨这样的待遇,他没有法子忍受下去:他成了这位新“自命不凡的人”的拉·弗勒尔。
他既爱好虚荣,又妄自尊大,生就一双浑浊不清的大眼睛,一张松软多皱的脸,却还对女人野心勃勃呢;自从跟菲尔小姐闹了那场笑话以来,竟在好些女人眼里成了一个多情种子了。从此,他学起时髦来,养成了女人式的洁癖:他自己充当美男子,梳洗成了一件大事。大家都知道他是搽粉的,而我呢,先还不信,后来也信了,因为我不但看见他的肤色美起来了,还在他的梳妆台上发现过粉碟子。有一天早晨我到他房间里去,看到他在用一个特制的小刷子刷指甲,他当着我的面显得挺得意。我当时判断,一个人能天天早晨花两个钟头时间刷指甲,就很可能花一点时间用粉把皮肤上的皱纹填起来。那个老好人果弗古尔并不是什么刻薄鬼,却相当风趣地给他起了个绰号,叫“粉面霸王”。
上述的一切都只是些可笑的小事,但是与我的性格太不相投了。这些事终于使我怀疑到他的性格,我很难相信一个晕头转向到这等地步的人,能把心眼放在正中。他动辄吹嘘他的心肠是多么软,感情是多么强烈。而他那些缺点却都是渺小的灵魂才会有的,怎么能跟他所吹嘘的那一切相称呢?一颗敏感的心总是为外界事物而热情奔放的,怎么能让他不断地为他那渺小的躯体忙着做那么多微不足道的照料呢?我的上帝呀!真感到自己的心被那神圣之火燃烧起来的人,总是想法子把他的心倾吐出来的,要把满腔的东西拿给人看的。这样的人恨不得把心掏出来放到脸上,他决不会想什么修饰打扮。
我那时又想起了他的道德纲领,这是埃皮奈夫人以前告诉我的,也是他实践了的。这个纲领只有一条,那就是:人的唯一义务就是要在一切事情上都随心所欲。这种道德箴言,当我听到的时候,曾引起我无穷的感慨,虽然当时我还只把它当作一种打趣的话看待。但是不久我就看出,这个原则实实在在就是他的行为准则,并且后来那么多叫我吃亏的事都可以证明这一点。这也就是狄德罗对我说过不知道多少遍的那种秘密教条,不过他从来没有对我作过解释。
我又想起了好几年前人家就再三给我下过的那些警告,说这个人虚伪,说他会装假,特别是说他不喜欢我。我想起了好几个小故事,都是弗兰格耶先生和舍农索夫人讲给我的,这两个人都不怎么瞧得起他,而且他们都应该是了解他的为人的,因为舍农索夫人是已故弗里森伯爵的密友罗什舒阿尔夫人的女儿,而弗朗兰耶先生当时跟波立尼亚克子爵过往甚密,当格里姆开始在王宫区落脚的时候,就在那里住了很久。全巴黎都知道格里姆在弗里森伯爵死后那种悲观失望的情形。这是因为他要维持他在遭到菲尔小姐的严厉对待后所博得的那点名声,这种名声,如果我当时不是那么盲目的话,一定会把其中的骗局看得比任何人更清楚的。他被人硬拉到加斯特利公馆,在那里做作得煞有介事,真是悲痛欲绝。他每天早晨到花园里去哭个痛快,用浸透泪水的手帕蒙着眼睛,看到公馆的房子就哭个不停,但是一转过一条小径,就只见他登时把手帕放进口袋,抽出一本书来读了。这种情景多次发生,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巴黎,不过马上也就给忘了。我自己也同样把它忘了,可是有一件与我有关的事情却偏偏使我又把它想了起来。我在格勒内尔路住的时候,躺在床上病得要死,他当时在乡下,有一天早晨来看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他刚从乡下赶到,过了一会儿我就知道,他头天晚上就已经到了,当天还有人在戏院里看到他呢。
这一类事情,我想起了很多,但是有一点给我的印象最深,我自己也纳闷怎么会这样晚才注意到。我把我所有的朋友都毫无例外地介绍给格里姆,他们都成了他的朋友。我当时跟他形影不离,简直不愿有哪一家我能进去而他不能进去的。只有克雷基夫人拒绝接待他,而我也就从此不去看她了。格里姆自己也交上了一些别的朋友,有的是凭自己的关系,有的是凭弗里森伯爵的关系。在所有这些朋友之中,没有一个后来成了我的朋友。他从来没有对我说一句话,劝我至少跟他们认识一下;而且我有时在他家里遇到的那些朋友当中,也从来没有一个对我表示过丝毫好感。就连弗里森伯爵也是这样,而他是住在伯爵家里的,因此我若能跟伯爵有一点来往,自然会很高兴。至于弗里森伯爵的亲戚旭姆堡伯爵也没有对我表示过好感,而格里姆跟旭姆堡伯爵相处得还更随便些。
不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