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雪自选集》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残雪自选集- 第10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大年穿一件花里胡哨的皮夹克,上面尽是口袋,每个口袋里插一根鸟毛。    
    〃叔叔,你还是这么年轻啊。〃他调侃地说,一边毫无礼貌地从上到下打量我。    
    〃托你的福,我还好。〃我冷冷地回击他。    
    我哥哥是一个性格内向,外人难以琢磨透的人,嫂子也不喜欢张扬,他们怎么会生下这样两个儿子来呢?    
    两个儿子将他们那间卧室门关得紧紧的,再也不出来了。我的心像跳到了喉咙口,脑子里不断产生狂想。我抬起绝望的眼睛,看见哥哥走了进来。他今天休息。    
    〃我们出去散散步吧,屋里人太多了。〃    
    我已经很久没散步了,所以我一出去,就感到大院里的人都将目光粘在我身上。他们同哥哥招呼着,声音犹犹豫豫的,似乎处在要不要也招呼我一声的权衡之中。我连忙低下头,什么人都不看。    
    〃你还是很傲慢的嘛。据我看,大年和二年那两个家伙是打不垮你的。我早说了,他回来干什么呢?他根本没必要回来嘛。〃    
    〃回不回来他都是你的儿子。〃    
    〃你说出了我的心里话啊。我当然知道那两个家伙在房里搞什么鬼,我不愿意自己亲眼目睹那种场面。这不是承受力的问题,只是某种策略。〃    
    我和哥哥来到了碎石场,这个地方是我们小时常来玩耍的地方,我们在外面的一个水泥墩上坐下了。很久以前,当哥哥还是我的直接上司的时候,他就做出过一些令我不解的举动。我记得有一夜,他和别人打赌要到墓地那边去捉蟋蟀。我和他半夜起床来到那个地方,我们周围到处飘动着绿色的鬼火。蟋蟀倒是不少,但都隐藏在坟墓里的草丛深处。我吓得膝头都软了,哪里还敢到那鬼穴里头去翻搅呢?哥哥其实也害怕,可是他吩咐我在路边等,他说他一个人去捉。我却看见他并没有去墓地那边,他在路边一闪就消失在夜幕中了。我等啊等的,吓得哭起来。到后来实在忍无可忍,我就独自回家了。第二天我问他关于蟋蟀的事,他的目光游移着,答非所问地说,他并不害怕,想让他害怕的人是打错了算盘了。


短篇小说(二)第197节 母鼠(4)

    〃我们家里以前养过家鼠么?〃我问哥哥。    
    〃当然啦,秘密的,谁也不愿坦白对待。养它们为了什么呢?很可能是为了消除寂寞吧。这世上什么怪事没有啊。〃    
    〃是啊,就比如我,一个食客,毫无道理地在你们家吃饭。〃    
    哥哥笑起来。然后他问我还记不记得四岁以前,父母还没有去世时的事。我摇摇头,回答说记不起多少了。    
    〃那个时候满屋的老鼠,全是他们喂养的。我亲眼见到爹爹夜里起来往地上撒大米。他们是讲究体面的人,不会承认的。两个人同时病死是很少见的吧,只有我清楚,是那些老鼠造成的。他们甚至任凭老鼠在被窝里做窝。我可不想死,你嫂子也不想,你应该看出来了这一点。〃    
    〃他们关起门在房里干什么呢?〃    
    〃截肢。就用两把镊子和一把手术刀干那种勾当。〃    
    〃原来你早就知道。〃    
    〃他们干这个又不是一次了。我不希望大年回家,要是只有二年一个人的话,他就干不成,他缺乏勇气。〃    
    〃所以你就躲出来了吗?〃    
    〃是啊,这只是策略。〃    
    天阴沉沉的。突然,远处那条路上,大年和二年正在喊我们,他俩的声音竟如同哭丧一样。哥哥的样子有点紧张,我们一同站了起来。    
    到他们走近来的时候,我大大地吃惊了。两兄弟都哭得眼睛红红的,大年那件皮夹克上的两只口袋被撕得吊在衣服上晃晃荡荡,裤子上沾满了灰土,似乎刚和什么人打了一架。    
    哥哥沉下脸来,问他俩道:    
    〃你们怎么啦?〃    
    〃我们不想活了。〃二年抽抽搭搭地说。    
    〃见鬼!〃哥哥大喝一声,我从未见过他这么威严。    
    两兄弟像听到了冲锋号一样拔腿就跑,一会儿就跑得不见踪影了。    
    〃有些事,不要过早下结论,等一等就清楚了。〃哥哥说。    
    我本想问哥哥他在关心什么事情,但我又想,等下到屋里去看看吧,也许真的什么都清楚了。比如说,我的母鼠是否被他们截肢了之类的事。我注意到哥哥的步履突然老态龙钟了起来。我不由得感叹,他每天经历这样剧烈的情绪起伏,该有多么难啊。    
    我们回到家里时,大年和二年正在厨房里吃东西。哥哥一进屋就睡觉去了。我来到那间房,看见桌上满桌的水,还有血迹,我的脑袋就轰地一下响起来。但是它不在,那个宽口瓶也不见了。我用目光将房里搜索了一遍,也没有见到。这时大年出现在门口,他知道我在找什么。    
    〃它回你房里去了。它重重地打击了我们。我实在不明白,人怎么还不如一只老鼠呢?真丢人啊。〃    
    它真的回到了那个鞋柜里头。它躺在柜板上头,眼睛睁得很大,但眼里已失去了光芒。它没有死,大肚子一鼓一鼓的。不论我怎样仔细看,它身上还是找不到任何伤痕。它的皮毛有点湿,除此以外一切正常。我试着用棍子拔它一下(因为担心它会咬我,我不敢用手接触它),它还是不动不挪。也许那两个恶棍已经造成了它身体里头的内伤,也许我刚才看见的血是它肺里流出来的血,真可怕啊。如果它死了,我的情绪可能就没有这么狂乱了。问题就在这里,它根本没死,大睁着无光的眼睛什么都不看,可又什么都看见了。它到底看见了什么呢?    
    我在房里踱来踱去,忽然,我听到了无数细小的声音。地板下,柜子后面,天花板上,到处都是这种老鼠咬啮木头的声音。我觉得它们就要从隐藏的处所冲出来了。我担心是自己产生了幻觉,就用冷水洗了头,但情形依旧。它们早就在这屋里,日日夜夜都在咬,我以前却像个聋子。    
    嫂子进来打扫卫生了,她用扫帚一划一划地扫着,显得十分沉着。    
    〃嫂子,这些老鼠全是你们喂养的么?〃    
    嫂子转过身来,用她粗糙的手摸了摸我的额头。    
    〃你在发烧,真可怜。我不是你们家的人,可是我也知道这个准则:要适应这里的一切,不要对抗。你看,我从你哥哥那里学了不少东西吧。〃    
    奇怪,她在房里的时候,老鼠就不咬,她一走出去,老鼠又咬得欢,好像在示威一样。我又思考起那个问题来:母鼠究竟遭到了什么样的折磨呢?    
    我坐在我的小房间里,太阳照在地板上,外面居然出太阳了。起先我听见哥哥和嫂子在厨房里吵,后来屋里就发生了骚乱。有碗碟砸在地上,二年在高声呼叫〃死人啦!!〃我呆看着那一条阳光,不愿挪动自己的身体。渐渐地,我感到自己也具有了母鼠的目光什么都不看,可又什么都看见了。老鼠咬啮木头的响声渐渐地平息下去了。    
    后来我得知大年在家里上演了自杀的好戏。他下不了手,叫二年帮他一把,二年就乱叫起来,结果当然是没有成功。    
    忧心忡忡的哥哥只是不住口地说:    
    〃他不该回来,他不回来这里已经够乱了,各人都有各人的问题。〃    
    母鼠的伤很快好了,它又可以到地板上吃东西了。也许,它根本没受伤,至少我没看到。我每天夜里都听到它那有弹性的步子落在地板上,它仍然是那么谦卑和谨慎。而嫂子,在打扫我的房间时偶尔也会停下手里的活,说出自己心里所想的事。她总是重复这句话:〃不要对抗,就会相安无事。〃    
    我的体内渐渐地空掉了,这是一件什么性质的事呢?当我凝视着家里这三个人的时候,我就从他们身上也看出了相同的特征。我觉得用〃徒有其表〃这几个字来形容我们是最合适了。    
    哥哥已不像以前那么担心我的精神状况了。每星期一次,他大大方方地揭开鞋柜的布帘子,将那只双目无光的母鼠看来看去的看个够。末了,他叹口气,将它称为〃父母的遗产〃。    
    〃我每天去上班,可是我的心思根本就不在班上。我到了下午就那么急着往回赶,竟会把鞋都跑脱了。〃他说。    
    〃可是你看看它,并不到处跑。它心里怀着强烈的梦想。〃    
    〃是这样。〃哥哥叹了口气,有点自卑似的看了看脚下开裂的鞋底。    
    2003年4月6日于北京


读书笔记(一)第198节 艺术复仇(1)

    艺术复仇读鲁迅《铸剑》    
    从外在的,与整个黑暗道德体系的对抗、厮杀,转向内在的灵魂的撕裂,从而在自己体内将这一场残酷的战争在纯艺术层次上进行下去,是鲁迅先生的一些文学作品(例如《野草》)的突破,而这篇《铸剑》,将这种创造达到了登峰造极。    
    小说的主题是复仇,然而文中却分明有两种复仇,令人想起博尔赫斯的《曲径分岔的花园》。一种是表面结构的复仇,这种复仇是亲情道德内的复仇。即,大王杀了眉间尺的父亲,眉间尺决心替父报仇,历经曲折,在黑色人的帮助下终于如愿以偿。潜伏在这种复仇之下的,是另一种深不可测的、本质的复仇。即,人要复仇,惟一的出路是向自身复仇。世界满目疮痍,到处弥漫着仇恨,人的躯体对人的灵魂犯下的罪孽无比深重,人已被这些罪孽压得无法动挪,而人的罪孽的起因又正好是人的欲望,即生命本身,所以无法动挪的人也不可能向外部进行复仇。向自身复仇,便是调动起原始之力,将灵魂分裂成势不两立的几个部分,让它们彼此之间展开血腥的厮杀,在这厮杀中去体验早已不可能的爱,最后让它们变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达到那种辩证的统一。这第二种复仇才是故事的真正内核,被我们所忽略了的艺术精神。为进行这场精神上的复仇,灵魂一分为三,让惊心动魄的故事在三者(黑色人、眉间尺、大王)之间发生。    
    眉间尺一来到这个世界上,前世的复仇的格局就早已为他设好了:他的父亲为王所杀,他必须报仇;但王又是绝对不可企及的,因为他既生性多疑,老奸巨猾,又受到重重保护,于是报仇成为不可能的事。当主角走进这个不可解的矛盾,尖锐的冲突产生之际,黑色人就作为指引者出现了。他向眉间尺指出了一条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复仇之路,他将眉间尺的境界提升上去,让眉间尺抛弃自己的躯体,同他一道踏上不归的征途。就这样,青春和热血浓缩为砍下的头颅,无比轻灵而又勇敢无畏,向那幽冥的深处前行了。    
    因为眉间尺诞生于致命的矛盾中,他自身的性格便天生具有致命的〃缺陷〃,即同情心或爱,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性。为了实现他对父亲的爱,他却必须剿灭自己的同情心,变成一个硬心肠的冷酷的杀手,但以他的生性,是断然成不了杀手的,因而他的复仇计划刚一开始便一败涂地。故事在这里发生转折,眉间尺内心的撕裂由此开始,爱和恨永久在灵魂内对峙的格局形成。黑色人告诉眉间尺,想要真正向王复仇,就只有将自己的身体也看作王,以自戕重新开始整个计划,进行那种〃头换头〃的交媾,达到爱与仇的真正统一。正如他在歌中所唱的:    
    彼用百头颅,千头颅兮用万头颅!    
    我用一头颅兮而无万夫。    
    这是旧式复仇与黑色人的复仇的本质上的区别。    
    很显然,眉间尺是现实中具有理性认识的个人,他的处境是绝境,他的出路是通过体内热血的、爱与恨的冲动不断地认识。黑色人则是那模糊而纯净的、理念似的自我。黑色人从〃汶汶乡〃(虚空)而来,他要用眉间尺的爱和血和恨来实现自己,演出一场复仇的好戏。眉间尺则要通过黑色人将自己从污浊中提升,上升至〃异处〃,让世俗的爱和恨升华成宇宙中永不消失的〃青光〃。对读者来说难以理解的是王的形象,看到那些外在的〃恶〃的描述,一般人很容易将他与某种社会性的身份挂钩,然而这样的小说是另有所图的。认真地反省一下,王身上具有的那些〃恶〃的成分贪婪、自私的爱、专横残暴等等,难道不正是人所共有的本性吗?鲁迅先生以如此可怕的形象赋予社会中的个人,可见其对自身的严酷、决绝,对人类处境(当然首先是中国人的处境)深深的绝望。所以王的形象,是缺乏自我意识的、旧的人性中的自我,他饱含爱的激情(爱青剑),而又残暴阴险,处处透着杀机。他因爱而杀人,一旦爱上什么(人或物),必然伴随了杀戮。而眉间尺的形象,则是觉醒的新的人性之体现,是那种内含尖锐矛盾不断发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