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原来它们已决出胜负,落败的一方心理已崩溃,黯然神伤地转身,缓慢举步,逃离决斗场。
角马与野牛形态类似,颈部厚皮适合抵御猛兽的“截脉之法”。但雄狮另辟跷蹊,它选择咬住角马的口鼻令其窒息,从而使角马成为雄狮的主要猎杀对象。野牛需要面对的是同样恶劣的环境,但频繁上演的“公牛对决”——这一幕成功的“表演秀”,使狮虎产生了心理负担,假如不是形势所逼,它们避免与公牛正面为敌。
公牛交锋时,选择一处裸露的地皮,首先使用“震”字诀,用牛蹄震松土层;然后采用“铲”字诀,各自用巨大的牛角将地皮铲得尘土飞扬,场面极其壮观!在沙尘滚滚中,牛眼圆瞪运用“撞”字诀,以全身的劲力撞向对方,纵是狮虎都难以抵挡这一击,这是雄性力量的完美演绎!但别忘了对阵的另一方也有角,于是牛角架着牛角,互撞对顶角力,执行“顶”字诀,即使是失败者也决无性命之虞。
这是属于动物的“仪式化”对战,不管仪式多么隆重,仅仅为了决出胜负,不会有过火的杀戮行为,否则,将会导致种群式微,自绝于天地。但人类才不管那么多,将对手杀死是他们的光荣传统。
中世纪流行于欧洲的“决斗”,即是以生命为代价,懦弱怯战的被定义为“不是男人”,决斗前专门设置公证人,使貌似公平的谋杀行为合法化。在亚洲同样有类似行径,立下“各安天命”的“生死状”,即可在公开场合杀害同类,胜利者还被定义为“英雄”。
这就是人类的传统,更为大型的杀戮行为——战争,也被赋予耀眼的光环。我们少年时代,都认为这一切理所当然,也曾经对这些英雄豪杰顶礼膜拜,且迄今未变。这确实是人类的本性,尤以男人为甚。我们为何拥有这样“反自然”的性格基因?人类发展史上,从未拥有过致命的杀伤性器官,相反犬齿逐渐退化成只适合撕扯鸡肉,上肢也仅剩下缚鸡之力……为解开上述谜题,我们尝试从男女差异上寻找答案。
“巾帼不让须眉”,这是现代人的一句口号,是一种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人既然是动物,雄强雌弱代表了自然法则。狮子是将“雄强雌弱”演绎得最具神髓的家伙。与狮子一样,人类也是“雌雄异像”的物种,以“须眉”自诩的男性,拥有与女性迥异的特征:胡须。至于胡须的功能何在?这个疑问困扰了几代人。自然界可以参照的是雄狮:威武的鬓毛无视气候炎热,这条“颈巾”应有吸引异性的功能;此外在“仪式化”对战中避免假戏真做,蓬松“颈巾”可抵御对手利齿,以保卫头颈部。人类胡须不具备任何防御与进攻的性能,难道它仅仅是吸引异性的摆设?
“须眉”们自然不予认同,仔细探究胡须,这一种“雄毛”遍及脸面的大部分。在中国古代,上唇胡须称为“髭”,两边面颊上的胡须称为“髯”。蜷曲茂盛的“髯”则称“虬髯”,如隋末的传奇人物即名“虬髯客”。“髯”生长得比“髭”要慢,具有较多体毛的特征。现代人两颊越来越光滑,“髯”的退化明显。假如仅是“性感摆设”,不应出现“选择性”退化的迹象。从遗传学的基理考证,上唇胡须“髭”拥有更为强盛的遗传基因,无论哪个种族的男性必定拥有。按照我们的定义,这是“强势遗传”。
胡须是雌雄异像的标志,也是俗称的第二性征,它是基于雄性激素而生长。人类是一个成熟稳定的生命体,健康男人体内雄性激素几乎一致,为何胡须状况却千差万别?这只能得出一个结论:这是退化过程的“反复”。由此而论,人类始祖的胡须相当突出,但反观灵长目的各类猿猴,嘴上绝对没有“胡须”这多余器官。道理几乎不用解释,嘴边长出这样累赘的东西,仅仅“影响进食”这一项已罪不容恕。至于支持“水生返回”的科学家同样哑口无言,胡须必然影响了潜游的效率。这决不可能是进化的产物,那么,它究竟是什么?
胡须系统构成相当复杂,男人面部的各类胡须,并非源于单一的遗传基因。嘴唇下方的胡须,是“髭”弱化后的补偿性遗传,但即使弱化,青春期率先萌芽的必定是“髭”;成年后逐渐蔓延到两颊的“髯”,则是由两鬓延续向下的头发,通过激活面颊表皮毛囊形成,属于非典型的遗传,已接近被淘汰的边缘。
虽然胡须被公认为性感标志,但女权主义者曾经对男人胡须非议甚大。胡须表层含有相当大的毒性,有毒物质上百种,因此女权组织建议男人必须剃掉胡须才允许亲吻女人——避免“毒吻”对女性的危害。由于毒性聚集在上唇胡须,呼吸成了罪魁祸首,认为是呼吸使体内的有害物质“染”在胡须上。这一假说相当牵强,因为初生胡须依然有毒性,反而鼻腔的绒毛并不带毒。更有学者指出:倘若一个人的呼吸能瞬间使胡须染毒,这个人无疑是“毒人”,毒性比世界上最毒的生物还要厉害百倍。然而在没有更合理的解释之前,我们惟有接纳“胡须染毒”这样一个童话。
染毒的上唇胡须,在面部所有胡须当中最为特殊。古称“髭”的这类胡须,率先萌芽且生长速度甚快,人体对其供应的养分也特别多,可谓得天独厚。通过“髭”所处位置的肌肉构成与韧带组织显示,证明它不会仅属“性感摆设”,也不可能只是体毛那么简单。自古以来,“髭”就引发了众多争议与猜测,科学家努力探寻“髭”的起源,发现它的前身是一种“角”。位于上唇的这只“角”,由于是通过雄性激素引发的性征,可以预见,它原本是一件利器。
但凡提到角,立刻使人想起野牛的那一对铲得尘土飞扬的弯角,这是一种误解。牛角由骨质构成,与骨骼一样可“矿化”形成化石。人类的胡须并非属于这一类构造。
在高等生物里,嘴唇上方长角的物种是犀牛。它是一种生存了六千万年的古老种族。犀牛的角是由特殊毛发构成,是一种“须角”,折断可重新再长,因此犀角不会形成化石,与人类的胡须类似。人类始祖竟然拥有犀类一般的“重型匕首”?那它的形状象犀角吗?
事实上引导人们产生“胡须是角”这一设想的并不是犀牛,最早启发人类的是上唇肌肉与韧带组织,按照人体结构推论,人类的这一把“匕首”并非尖筒状,形状确实就与匕首相差无几。“两刃一尖”的一把小剑,“剑脊”位于“人中”。人中是十二正经中“手阳明经”支脉交互处,该处主导“形而外”的攻击,以前认为古人殊不可解,但配合“须角”的攻击特性,该处疑问也就迎刃而解。
上唇胡须“髭”褪变到现代,依然拥有复杂的毒性,可以想象人类始祖的“须角匕首”毒性颇大,拥有类似响尾蛇一般的血液、神经双重毒性,它无疑是雄性争斗的利器。因此也导致了人类具有“你死我活”的性格特征,并代代传承。人类特异于动物界的无奈正源于此。近代“胡须研究学”成为一门备受排挤的另类科学,潜心于该学科的女性曾经说过一番话,附录以下,作为本文的结案陈词。
在悠长的历史进程中,男性用于争强斗胜的这一只毒角,伤害了对手,同时也伤害了种族,全赖女性柔情感化,它才逐步消失,并演变成胡须,这一份情意,跨越了千秋万世,延续至现代,成为我们传递爱意的标准姿势——吻。
十三、天赋异禀的柔美红唇
近代的生物分类学说,进入一个异常繁复和混乱的阶段。依照分子生物钟理论,由于黑猩猩和人类的亲缘相当接近,几乎就是堂兄弟的关系;而其他猿猴和人的关系就相当疏远,大不了就是“同姓三分亲”。因此科学家将黑猩猩划入“人科”。后来发觉这种划分,遗漏了大猩猩这一位表兄弟,于是更为开明的科学家提出建议,索性将人类、黑猩猩、大猩猩都划归一科。由于黑猩猩更能体现本科特征,遵照分类学命名的惯例,本科命名为“黑猩猩科”。
人类自此隶属“黑猩猩科”,虽然心情不爽,但仍独立归类于“人属”,还算勉强维护了万物主宰的身份。可惜事情并没有就此了结。由于人类与黑猩猩确实具有血浓于水的关系,比较其它动物的分类,拥有这种关系的肯定同归一属,基于一视同仁原则,虽是万物之灵也不应有例外,于是人类被取缔“人属”称号,正式列入“黑猩猩属”。
这对人类来说无疑是奇耻大辱,原本是惟我独尊,突然之间需要与黑猩猩分享万物之灵的荣誉。假如日后黑猩猩投身政界,成为一国总统,甚至联合国秘书长,必然会将环保进行到底,继而削夺了人类的大量福利。是可忍孰不可忍!几经思索,人类想起自己的毛发系统独一无二,于是依此据理力争,希望能够脱离“黑猩猩属”。
在生物分类学说中,唯一能够反击分子理论的是解剖学理论。然而,毛发系统在解剖学不具地位,脱离“黑猩猩属”的梦想未能实现。苦思冥想使人喉干舌燥,不由自主舔了一下嘴唇,正是这一舔,使人类重获新生!
——嘴唇!无疑就是嘴唇,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嘴唇。在芸芸众生中,只有人类才具有红唇,这才是万物之灵不可磨灭的印记!黑猩猩和大猩猩等凡夫俗子,虽然也有“伪唇”,但均是朝内翻卷并埋藏于口内,羞于示人;怎如我们的红唇向外翻卷,界线分明,柔美俏丽,不可方物!
红唇确实是人类特有的标志,但它的颜色并非纯红,而是一种无法勾画的魅惑色彩。人工合成的色彩里面,不存在“唇彩”这种极具生命力的颜色。因此,画动物容易,画人却甚难,无论画家们如何努力,都无法准确传达嘴唇的超现实色彩及其神韵。嘴唇上覆盖有半透明的皱褶薄膜,膜内是丰富的“乳头层”,拥有大量的毛细血管与触感神经。因此,健康的唇是近似于粉红,也只能是近似,无法准确描述,文字在某些时候显得相当苍白。
毋庸置疑,嘴唇具备无可比拟的审美价值。然而,本篇的目的并非为了讴歌嘴唇。遵从生物进化规例,柔弱唯美的嘴唇,宛如尖挺薄脆的鼻子,带给我们相当大的迷惑。究竟是什么背景之下,使我们拥有了与别不同的红唇?
依照本文观点,人类拥有海生经历。这一段经历,使我们的形貌出现异化,与纯陆生的动物有了较大的区别。但任何的进化,必定扎根于实用与传承两大系统。假定人类的嘴唇几百万年来均保持原状,性能也丝毫未变,我们也就丧失了再去追究的意义,惟有将其“定义”为一种错误。嘴唇只是可有可无的摆设?这个结论让人沮丧,但如果就此草率放弃,则不是本文的风格了。
高级动物的头面部,是感觉器官的聚集地,我们逐样加以分析。眼睛与视觉,我们已无法再加强求;至于听觉,那一对误入歧途的耳朵也暂且不提;嗅觉器官也基于环境的缘故,被相应地限制了;最后一样是味觉,那原本是舌头应拥有的能力,但唇舌结构机理类似,舌头隐藏嘴巴之内,我们的嘴唇是否拥有“外露”的味觉功能?
理论上是成立的。即使到了现代,某些自幼失去舌头的人类,可由嘴唇萌发替代功能,并产生隐约的“味感”。但这种味感倾向与舌头的特性相反,对苦味反应麻木。现代人的舌头对甜味最不敏感,但嘴唇仿佛对甜味有天生的感知力。进食咸酸类食物,嘴唇并无反应;但对于甜味食品,几乎都有“舔一舔嘴、抿一抿唇”的本能。这究竟是人类的器官互补适应,抑或嘴唇就是曾经的外置味觉器官?
相对于其它感知系统,味觉是一种“近感”,属于“贵族感知”,它一般不会对个体生存造成太大的影响。即使当初的人类将味觉进化成“远感”,可以通过水流的味道获得诸如“危险、猎物”等有价值资讯,也大可以张开口用舌头尝一尝海水,有必要大费周章创造出嘴唇?
回到海洋的大环境,这里浩瀚无垠,虽然也危机重重,但怎么说也不比陆地凶险,拥有高智慧的人类应可轻松应付。唯一疑问是初生的娇弱宝宝。人类宝宝属于“晚熟”类型,虽不畏水,但也缺乏长时间游泳的能力,更何况他要呼吸氧气。除此之外,最大的问题还在于“哺乳”。
既为哺乳动物,母体授乳的行为是必须的。人类妈妈真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