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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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通考1- 第1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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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子容、龚鼎臣、周孟阳及礼官王汾、刘分攵、韩忠彦以为讲读官日‘侍’,盖
侍天子,非师道也。且讲、读官一等,侍读仍班侍讲上,今侍讲坐而侍读立,不
应为二。申公等议遂格。今讲、读官初入,皆坐赐茶,唯当讲时起,就案立,讲
毕复就坐,赐汤而退。侍读亦如之。盖乾兴之制也。”
    ○翰林侍讲学士(侍讲 兼侍讲)
    汉显宗时,张数侍讲於御前。张侍灵帝,以杨赐有重名,举赐侍讲於华
光殿中。又诏刘宽拜大中大夫,侍讲华光殿。虽有侍讲之号而未以名官。至唐开
元十三年始置。(详见《侍读门》)
    宋咸平二年,国子祭酒邢为侍讲学士。其後又有马宗元为侍讲,不加别名,
但供职而已。景德四年,以翰林侍讲学士邢知曹州,侍讲学士外使自始。元
丰以後官制(见《侍读门》),故事,自两省、台端以上并兼侍讲。元中,司
马公休以著作佐郎兼侍讲,时朝议以文正公之贤,故特有是命(《朝野杂记》)。
绍兴五年,范元长以宗卿,朱子发以秘少并兼,盖殊命也。乾道六年,张敬夫始
复以吏部员外郎兼。盖中兴後庶官兼侍讲者惟此二人。若绍兴二十五年张扶以祭
酒,隆兴二年王宣子佐以检正,乾道七年林景度以宗卿入经筵,亦兼侍讲者。盖
扶本以言路兼说书,就升其秩,宣子时摄版曹,景度尝为右史,且有敬夫旧例,
故稍优之,皆有以也。熙宁元年,龚鼎臣、苏颂、刘分攵等议不当坐讲疏,朝廷
班制以侍讲居侍读下(《会要》)。台谏兼侍讲:庆历二年,召御史中丞贾昌朝
侍讲迩英阁。故事,台丞无在经筵者,上以昌朝长於讲说,特召之(《仁宗实录》)。
神宗用吕正献,亦止命时赴讲筵,去学士职。中兴後,王尚书宾为御史中丞,建
请复开经筵,遂命兼侍讲。自後十五年,继之者惟王唐公、徐师川二人,皆上
意也。绍兴十二年春,万俟中丞(Ι)、罗谏议(汝楫)并兼讲读;绍兴二十五
年春,董殿院、王正言(珉)。并兼侍讲。非台丞、谏长而以侍讲为称,又自此
始。其後,犹或兼说书,台官自尹穑,隆兴二年五月;谏官自詹元宗,乾道九年
十二月。後并以侍讲为称,不复兼说书矣(《朝野杂记》)。修注兼侍讲:自朱
子发後,修注官多得兼侍讲。嘉泰二年八月,林伯玉自殿中侍御史兼侍讲,除起
居郎;其年闰十二月,邓伯允自右正言兼侍讲,除起居舍人;伯玉改兼权刑侍,
伯允改兼史编实讨,非故典也。开禧元年八月,娄彦开自言路徙奉常,兼权中书
舍人,亦以史院易经筵,遂为定例。三年十月,朱仲文自司谏改奉常,兼讲如故,
意者以其兼权史侍故也。十一月,王简卿知谏院为左史,仍兼崇政殿说书,言者
犹以为不可,罢之。嘉定元年,黄伯庸自右正言兼侍讲,除起居舍人,兼知旧,
今故典矣(自渡江以後,惟王枢密纶以右史兼说书,其他无此)。宫观兼侍讲:
国初自元丰以来,多以宫观兼侍读。乾道七年,宝文阁待制胡铨除提举佑神观兼
侍讲。是日,以宰执进呈,虞允文奏曰:“胡铨早岁一节甚高,谓当阔略,录其
气节,不宜令遽去朝廷。”上曰:“铨固非他人比,且除在京宫观,留侍经筵。”
故有是命。
    ○崇政殿说书(兼说书 经筵附)
    古无此官,宋朝仁宗景元年正月,命贾昌朝、赵希言、王宗道、杨安国并
为崇政殿说书,日轮二员候。初,侍讲学士孙年老乞外,因荐昌朝等。至是,
特置此职以命之。庆历二年,以赵师民预讲官,复为崇政殿说书,盖秩卑资浅则
为说书,不兼侍讲。元,程正叔以布衣为之。然范淳夫乃以著作佐郎兼侍讲,
司马公休又尝以著作佐郎兼侍讲,前此未有也(赵师明《家塾记》)。崇宁中,
初除说书二人,皆以隐逸起,蔡崇、吕,仍遂其性,诏以士服随班朝谒入侍。
渡江後,尹彦明初以秘书兼之,中王龟龄、范至能皆以郎官兼,亦殊命也(
《朝野杂记》)。近事,侍从以上兼经筵则曰侍讲,庶官则曰崇政殿说书,故左
史兼亦曰侍讲,如程敦厚、赵卫是也(《周益公集》)。台谏兼说书:绍兴十二
年春,万俟中丞(Ι)罗谏议(汝戢)并兼讲读。盖秦楚材、梓是时己兼说书,
便於传道,自後伯阳继之。每除言路,必与经筵矣,桧死罢兼(自二十五年十月
至三十二年,台丞、谏长兼经筵者止三人)。庆元後,台丞、谏长暨副端、正言、
司谏已上,无不预经筵者。正言兼说书自端明巫始,副端兼说书自端明余尧弼
始,察官兼说书自少卿陈夔始(《朝野杂记》)。修注兼说书:自朱子发始,修
注官多得兼侍讲。开禧三年十一月,王简卿知谏院为左史,仍兼崇政殿说书,言
者以为不可,罢之。
    吴氏《能改斋漫录》曰:“王荆公所作《贾魏公神道碑》云:‘景元年,
积官至尚书都官员外郎。乃始置崇政殿说书,而以公为之。’然予按《傅简公佳
话》云:‘太祖少亲戎事,性好艺文。即位未几,召山人郭无为於崇政殿讲书。
至今讲官所领阶衔,犹曰崇政殿说书云。’据傅简公所言,则崇政殿说书不始於
仁宗景元年矣。岂中尝罢之,而至是再建邪?”
    右翰苑经筵在近代为至清要显美之官,而杜岐公《通典》叙职官独阙焉。盖
学士、讲读之官皆始於唐开元之时,讲、读隶集贤殿,故《通典》於集贤学士条
下附载。而翰林学士,《唐史·志》以为独无所隶。然自开元建学士院之後,居
之者多名流,至号内相,乃略不叙述,则为阙事矣。古人有一事必有一官曹,虽
历代沿革不同,而所掌之事则一也,故《通典》所载唐所置之官而前代无之者,
则叙其所掌之事,以通於前代。如通事舍人唐所制也,而其事则秦、汉以来谒者
之任也;集贤殿书院唐置也,而其事则汉、魏以来秘书省之职也,然则翰林学士
之官独不可通之於前代乎?盖以言语文字被顾问,以翰墨技艺侍中、侍诏,则汉
武帝所以处邹、枚、严、徐,灵帝所以招鸿都文学之类是也。至於出入禁闼,特
被亲遇,参谋军国,号称内相,则汉、魏以来侍中、领尚书事、秘书监、中书监
之类是也。若代言典诰之任,则武帝所以命司马相如,历代所以置中书舍人是也。
但学士院之官,所职丛杂不一,而其位亦高卑不等。唐多以他官兼之。中世以後,
则所掌者制诏而已。至宋,则又以唐所置集贤殿讲、读之官隶之。元丰官制既行,
而讲、读始去翰林之名,自为经筵之官矣,故以经筵附见学士院之後,存其旧也。
    ○总学士
    宋朝殿学士有观文殿大学士、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学士,端明殿学士。殿
学士资望极峻,无吏守,无典掌,惟出入侍从备顾问而已。观文殿大学士,非曾
为宰相不除。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及学士,并以宠辅臣之去位者。端明殿
学士,惟学士久次者始除,近岁以待签枢云。
    ○观文殿大学士(学士)
    宋朝观文殿即旧日延恩殿也。庆历七年,以文明殿学士称呼同真宗谥号,乃
改名紫宸殿。後又以紫宸殿非人臣所可称呼,乃以延恩殿更名观文殿。皇元年,
诏:“置观文殿大学士,宠待旧相,今後须曾任宰相,乃得除授。”时贾昌朝由
使相、右仆射、观文殿大学士、判尚书都省。观文殿置大学士自昌朝始。三年,
诏班在观文殿学士之前、六尚书之上。自是曾任宰相者,出必为大学士。熙宁中,
韩绛宣抚陕西、河东,得罪罢守本官。四年,用明堂赦,授观文殿学士。宰相不
为大学士,自绛始。中兴後,非宰相而除者,自绍兴二十年秦喜始。喜知枢
密院、郊祀大礼使,礼成,以学士迁,且视仪揆路,非典故也。乾道四年,汪彻
旧以枢密使为学士迁。九年,王炎以枢密使为西川安抚使除。至庆元,赵彦逾
自工部尚书为端明殿学士,直以序迁至焉。曾为宰相而不为大学士者,自绍兴元
年范宗尹始。
    观文殿隋炀帝殿名。宋初,为文明殿学士。庆历七年,宋庠言:“文明殿学
士称呼同真宗谥号,兼禁中无此殿额,其学士理自当罢。乞择见今正朝或秘殿,
以召学士易之。”乃诏改为紫宸殿学士,以参知政事丁度为之。时学士多以殿名
为官称,丁遂称曰“丁紫宸”。八年,御史何郯以紫宸不可为官称,於是改延恩
殿为观文殿(欧阳公云:“观文乃隋炀殿名,理宜避之,盖当时不知。然则朝廷
之上不可以无学也。”),即殿名置学士(《吕氏家塾广记》云:“观文殿学士
位资政殿学士上,盖初置观文殿学士职时已有为大资政者,故於上加此美职。朝
廷亦知不当以学士压大学士,但常有人充此二职者,故久而不能革正,可因无人
为此二职时正之也。”),以丁度为之。自後非曾任执政者弗除。熙宁中,王韶
以熙河功;元丰中,王陶以宫僚,未历二府亦除是职,盖异恩也。韶犹兼端明殿、
龙图学士云。
    ○资政殿大学士(学士)
    国朝资政殿在龙图阁之东序。景德二年,王钦若罢参政,真宗特置资政殿学
士以宠之,在翰林学士下(钦若不悦,诉於上曰:“臣向自翰林学士拜参知政事,
今无罪而罢,班反在下,是贬也。”真宗特改置大学士以处之)。十二月,复以
钦若为资政殿大学士,班在文明殿学士之下,翰林学士承旨之上。资政殿置大学
士自钦若始。自冀公班翰林承旨上,一时以为殊宠。祥符初,向文简公以前宰相
再入为东宫留守,复加此职。自是讫天圣末,二十馀年不以除人。明道元年,李
文定公知河阳;召还,始再命之。景四年,王沂公罢相,复除。三十年除三
人而皆前宰相也。宋宣献公罢参知政事,仁宗眷之厚,因加此职。自冀公後,非
宰相而除者,惟宣献一人而已。康定二年,右正言梁请遵先朝故事,定以员数。
於是诏大学士置二员,学士三员。绍兴十年,郑亿年归自伪庭,除资政殿,二年
加大学士,许出入如二府仪。亿年未尝秉政。十五年,秦喜自翰林学士承旨为
资政,诏立班、恩数同执政。十六年,秦桧弟梓以端明卒於湖州,进大资致仕,
恤典同参政。是後,从臣自端明视政府而序进者,遂为常矣。
    ○端明殿学士
    端明殿即西京正衙殿也。後唐天成元年,明宗即位之初,四方书奏命枢密使
安重诲进读,懵於文义。孔循献议,始置端明殿学士,命冯道、赵凤俱以翰林学
士充,班在翰林学士上。後有转改,止於翰林学士内选任。初如三馆例,职在官
下。赵凤转侍郎,讽任圜特移职在官上,後遂为故事。晋天福五年废,开运元年
复。
    宋朝太宗时,程侍郎羽为之,後随殿名改为文明殿学士。庆历中,改文明为
紫宸,後改紫宸为观文(其改置本末见《观文殿学士门》)。明道二年,改承明
殿为端明殿,复置端明殿学士,以翰林侍读学士宋绶为之(诏略曰:“方奖拔於
名儒,特增新於近职,俾参顾问,益广谋猷。”),在翰林学士之下。自明道讫
元丰,无前执政为之者,近来以待学士之久次者。元丰中,以前执政为之,自曾
孝宽始(孝宽前为签书枢密院);以见任执政为之,自王安礼始(安礼自尚书左
丞为之,知江宁。并见《续会要》)。政和中,尝改为延康殿。建炎二年,都省
言延宁殿学士旧系端明殿学士,诏依旧。近拜签枢者多领焉。
    ○总阁学士直学士
    宋朝庶官之外,别加职名,所以厉行义、文学之士。高以备顾问,其次与论
议,典校雠。得之为荣,选择尤精。元丰中,修三省、寺、监之制,其职并罢。
满岁补外,然後加恩兼职。直龙图阁,省郎、寺监长贰补外,或领监司、帅臣,
则除之。待制、杂学士,给、谏以上补外,则除之。系一时恩旨,非有必得之理
(《刘忠肃公奏议》又言:“待制、学士,祖宗以来,极天下之选,不为定员。
今不考治行,不察流品,幸而给、谏以上则计日得之。乞依元丰官制施行。”)。
元二年,诏增复馆职及职事官并许带职,尚书二年加直学士,中丞、侍郎、给
舍、谏议通及一年加待制。绍圣三年,诏职事官罢带职,非职事之官仍旧。中兴
後,学士率以授中司、列曹尚书、翰林学士之补外者,权尚书、给谏、侍郎则带
直学士、待制。
    ○总待制
    唐永徽中,命弘文馆学士一人,日待制於武德殿西门。文明元年,诏京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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