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Adam的吩咐,我在他书房的抽屉里找到了他的书稿。房间里很暗,好像要故意隐藏什么秘密。我旋亮了桌上的台灯,又随手开了CD唱机,肖邦的钢琴曲回荡在书房里。时间还早,Adam那褪了色的藤椅看起来很舒适,坐上去,咯吱咯吱的。
我翻开了书稿。
今天推开了Adam家的门,才知道这家里还有一扇门。这扇门后藏着一个美丽凄婉的故事。Adam一生都在等着那个女人为他打开那扇门,那扇挂了一只铜铃的门……
Adam是六十年代去中国的。他名义上是去中国教英文,实际上是替他的教会传教,这样他可以得到教会的资助以还清他上大学时欠下的学费。他在北京的一所大学教英文,不久便爱上了一个叫文月的女学生。文月的家是北京的书香门第,她父亲是当时一个赫赫有名的学者。文月的家住在什刹海烟袋胡同的一座小院里,这是北京少有的二层楼的院子,坐北朝南,乌瓦的房檐,青灰的院墙。天气不好的时候,雨水从房檐上滴落下来,砸在小院中的太湖石上,发出美妙的声响。文月家的门口有两个小狮子,残破了,大概是明清时的遗物。
第40节:你来我走(40)
夏天的时候,文月家就把一缸金鱼和几缸荷花搬到街上来,任邻居家的孩子来玩。夏天的天长,Adam总是在晚饭后骑着自行车,沿着什刹海边的小路,按着车铃,一路丁当地穿过乘凉的人群,一脚踩住停在正在玩儿鱼的文月身后。他们就沿着什刹海的河边遛着弯儿,一直走到月亮躲进了云层,一直走到各家各户都点起了灯,一直走到文月的妈妈在二层的阁楼上呼唤女儿的名字。Adam又骑上自行车,长发般的垂杨柳拂过他的脸,好像文月温柔的手。
Adam是文月家的常客,却从来没进过文月家的门。文月的父亲很重视家族的脸面,不经他应允的人是不能随便踏入他家的。文月和他父亲提了Adam,并说大学一毕业就要嫁给他。他父亲没回应,也没说不。他父亲说:“你嫁了他,迟早是要和他到国外去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世界上都是一样的。既然早晚要去,他就必须要有一份能养得起你的工作。你还没有毕业,还是等到他回去后在那边找到了工作再来问我的意见吧。”
天色渐晚,我拿了书稿,锁了门,搭上公车的时候,人在车上,心仍在Adam的故事中……
1964年底,Adam在中国的任教期满,他就回了加拿大,一心想尽快找到工作,好回来请求文月父亲的应允。临走时,文月就站在门口送他。文月说等他找了工作回来,她要亲自来为他开门,她要领着他的手去见她父亲。文月掏出一只小铜铃递给Adam。Adam让文月把它挂在了门上,说他有一天要亲自来摘。
Adam回到了加拿大,六十年代的加拿大经济不算坏,Adam 很快在一家银行找到了一份职员的工作。他没有急于回中国,他想努力工作,存一些钱,买一所房子,买一辆车。他每天都给文月写信,倾诉他的寂寞,表达他的爱。Adam完全沉浸在他的东方情节中,全然不知1966年的中国发生了怎样的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到家了,洗菜,做饭,吃饭,准备第二天的午饭。上了床,心里仍是放不下那故事,一翻身旋亮了台灯。向东就问:“你今天怎么了?”
“一本书稿,是讲一个加拿大人和一个中国女人的爱情故事。”
“这么有意思?给我讲讲。”
“我已经看到快结尾了,你只能听个倒叙了。”
借着台灯的灯光,我给向东念起了故事的结尾……
Adam在加拿大根本无法想像他雪片般的信给文月的家在文革中带来了多大的灾难。文月的父亲本来就是一个不知深浅的学者,文革开始没多久他就因为一篇反映“共产党人应当实事求是地检讨自己的错误”的文章而被扣上了反动文人的帽子,大字报贴到了家门口,红卫兵来抄了家。文月藏在床下的小纸箱被翻了底儿朝天,那些写着洋密码的海外来信自然就成了文月家里通外国的有力证据。
第二部分
第41节:你来我走(41)
文月家的下场是Adam坐在加拿大的公共图书馆查阅资料写出来的。文月离开什刹海之前给Adam发过信,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命都快丢了,一封信的命运就显而易见了。文月的父亲被送到农场改造学习,他知识分子单薄的身体没能经得住新时期的改造考验,两年后就在农场莫名其妙地病逝了;母亲带着弟弟去了乡下,住在亲戚家一间久置不用的小阁子间里,房子小得一进门就得上床,床下还偷偷养了两只鸡,盼着它们下的蛋能给正在长身体的弟弟增加营养;文月草草地和一个当红的领导的儿子结了婚,保住了她留在北京不用去张家口的命运。那些文革期间当红的领导虽然出身贫寒,靠造反登上了历史的舞台,但他们骨子里还是喜欢那些文人墨客的千金,以弥补他们因历史而造成的文化上的缺憾。
文月的一家从什刹海的烟袋胡同消失了,文月在Adam的生活中消失了,这一消失就是十年。十年的光阴足以把一个纯情的少女变成宿命的妇人,十年光阴也足以让Adam不再年少。十年并不是等待的结束,而是更长的等待的开始,是一生等待的开始。Adam在文革后去北京寻找文月。因为地址和人名的变动,民政局的查找没有任何结果,有人说文月的母亲过世后,她带着弟弟跑到香港投靠亲戚去了;有人说文月生孩子时难产死了,她母亲也上吊了……十年的混乱,有多少这样离散的家庭,Adam短短两个星期的寻找只能是大海捞针。Adam带着遗憾去寻找那扇门,门还是那扇门,破旧了,露了风,长了绿锈的铜铃还挂在那里,那是文月临走前为他留的讯息。门开了,推自行车上班的,送孩子上学的,呼呼地冒出了好几家的人……
夜深了,我和向东重复着结尾处Adam为文月写的一首诗睡去了:
我多希望能与你一同走过一年的四季,从穿着毛衫的冬季到披着短袖的夏季;踏过落满树叶的秋季,走进我们开始相爱的春季……
我多希望能与你一同在黑暗中等待黎明,让清晨的露水浸湿你的睫毛,让霞光包裹你的双臂;让我采集香薷为你编织成床,让我折取艾枝为你把火点燃……
我日夜兼程地为Adam的回忆录绘制插图。Adam无论在英文名还是法文名中都是圣经中亚当的意思,他的夏娃就是文月。在封面设计上,我别出心裁地让亚当和夏娃相遇在中国花园里。夏娃穿着一个素色的肚兜儿靠在苹果树前,亚当手持一只红苹果站在身边,夏娃如丝般的秀发祥云般飘在空中……我用小红毛毛笔画在熟宣纸上,扫描时做了些技巧, 整个画面充满了怀旧的情趣和时空交错的想像力。如果时光能够在我的笔下逆转,我真希望Adam和文月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
第42节:你来我走(42)
我每完成一张插图,便拿去给Adam看。他的情况愈来愈糟。他看完我用细铅笔画的那扇门,笑了,颤抖着拉过了我的手吻了我的手背。
“你……和她……一样……漂亮。她……是我这……一辈子……最想娶的……女人……”
两个星期后,Adam去世了,他没能等到书的出版。他带着他的遗憾走了,去寻找他的东方梦。我后悔没有在Adam去世前讲给他那个古老的中国故事,告诉他一定要在去天堂之前去一趟鬼城,过了奈何桥,见了王婆子,兴许王婆子见了老外一高兴,禀报了转世司,特赦了Adam转世到人间,虽然他的功力不够,不能转世成人,或可化作一枝荷花,静静守在什刹海的池塘中……
按照他的遗嘱,他的房产一部分作为书籍出版的费用,剩下的全部捐献给慈善机构以资助亚洲地区儿童的教育。Adam 把那只铜铃留给了我,他把他的梦想留给了我。
最后一次去Adam家的时候,我在那张老藤椅上听完了张镐哲的《镜子?空瓶?三十年》:我正好从那镜子看到一个人在一个走不出来的房间他的脸在烟幕之中朦胧地浮现着漂白的记忆飘动的窗帘这世界永不会改变最爱的梦从不会实现想一想真的没有几个三十年何必在乎最爱什么人看一看自己那张风霜后的脸到底值得谁来思念我从他眼中找到故事的起点却忘了走到现在要几年不知谁把爱情装在他的空酒瓶里不小心绊倒他醉了多少年32。一路高歌高歌一路高歌地杀回多伦多了……
星期六的早晨,我惯性地在6:40醒来。醒来后神思恍惚,潜意识告诉自己今天是周末,迷迷糊糊地又睡了过去。
在梦中,我又回到了和平里青年沟的老房子。仰头望去,八区十三楼202的玻璃在树叶中闪着光芒。一个骑自行车的老头儿从我身边不紧不慢地滑过,那是邻居刘伯伯。“丁当——丁当——”的自行车铃声在干涩的空气中延展开来。正是学生上早操的时间,和平里一中的校园里传来踏步声,沉默之后,嘶哑的喇叭里响起了嘹亮的国歌。国旗在旗杆上爬,先慢后快,最后一个箭步在最后一个节拍中占领了制高点。没有风,到处都是干涩的。街角那家叫“雍雅”的小餐馆还没有营业,大玻璃窗被桌布遮掩得严严实实,外地来的小服务员在里面睡得正香,呼噜声都听得见。我真想进“雍雅”吃盘炒疙瘩,刚出锅的,五元一大盘,放了白菜和肉丝的……
第43节:你来我走(43)
刺耳的电话铃声将我从美梦中吵醒,吧唧着嘴,带着遗憾挣扎着爬起来,谁这么讨厌,偏偏这个时候来电话,真想再回到梦中把那盘炒疙瘩吃完。
抓起电话,我带着情绪地问:“Hello?”电话那边传来熟悉的纯正北京话,高八度的音调震得我耳膜直疼:“怎么才接呀?是我,高歌!”
高歌一路高歌地杀回了多伦多。她随一个部委的商务考察团来加拿大考察。
我开车去Royal York(皇家约克)酒店找她。这家老式的酒店因英国女皇的光顾而身价倍增。高歌住在11层157房间,那是一间面对安大略湖的房间,湖水在阳光下蓝蓝的,天空的云朵很低很低,好像一开窗户就能抓一朵进来。
房间里还坐了一个人,五十岁模样的男人,一看就是一位领导。我判断他是一位领导是因为他的肚子,大概是公款吃喝吃出来的肚子。有了够尺寸的肚子,领导才有了“胸怀”,西服总是敞着,手总是背着。
高歌给了我一个夸张的拥抱:“小美人儿,你生了孩子怎么还这么美?还让人活吗?”“来来,我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上级领导,王总。王总,这是我加拿大的朋友。她可是加拿大出版公司的首席设计师呀!”高歌真能吹,她一脸的自然,我倒满脸发烧了。
高歌在我背后推了一把,我没准备,一个踉跄被推到了王总面前:“王……王总您好,欢迎您来加拿大。Wele to Canada!”王总并没有起身,微微点了点头,伸过手来和我握了握。
早就听说高歌回国后一直很低调。找了个网络公司凑合干着。她回去的时候,网络公司的竞争已经鱼死网破了。干了没几天,老板说公司撑不住了,不如关门改做饭馆。高歌说别急,再给她点时间试试。她又做设计又做销售,每天骑个自行车一个客户一个客户地跑。老板看她这么能吃苦,怎么也不能和那个在面试中说放弃了加拿大的别墅名车的“海归”联系在一起。
高歌一点也没有觉得苦。这几年在加拿大瞎混的,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她现在倒有一种觉醒的感觉。在加拿大待的几年,她是真怕了失业的滋味。她从来没有让她的“怕”溜出过她的心,那种在强制状态下压抑出来的矛盾的平和,一旦找到了可以释放的契机,就可变成伟大的力量。高歌就是在和这家小公司较劲。也许结果还是关门,但她想在这个小舞台上把自己的能量燃尽。
第44节:你来我走(44)
奇迹出现了,小公司起死回生,没过几个月,小公司发展了。一家美国网络公司看中了高歌,年薪二十万美金把她挖了过来,七弄八弄的,高歌现在是这家美国公司的驻华代表。
高歌说王总想尝尝有特色的西餐,问我有什么主意。我开车带他们去了BCE Place大厦的Richtree。Richtree是一家极具特色的自助餐厅,环境布置得像一个五彩斑斓的大集市,多伦多一共只有三家,这家是最大的。
王总一走进去就一屁股坐下不动了。高歌跑前跑后地为王总挑着食物,选着饮料,一样一样地送到王总面前,就好像他是一个没有腿的残疾人。
高歌忙活完了王总才给自己去拿食物。我凑上去小声说:“怎么他跟个大老爷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