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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现在周志远的遗产应该由谁来继承呢?
周慧兰作为养女,具有与亲生女儿相同的法律地位,理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是由于她涉嫌谋杀,因此,理应被剥夺继承权。
方玉林想起,老友在一次闲谈中曾经说过,他还有一位同父异母的弟弟在四川某地,由于关系疏远,又多年没有来往,所以具体地址也不太清楚。倘若能够找到此人,他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理应有权继承周志远的遗产。方玉林打算远赴四川亲自寻访。既然老友托梦给自己,自己就必须负责到底。况且,那儿附近的三星堆文化是自己仰慕已久的,这次正好去好好看看。
倘若找不到那人,或者是那人已经死亡,那么周志远的所有遗产就必须捐献给全社会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