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的消失,终于尘封为中国历史上一个永恒的谜,也做了人类文明史上一个不朽的话题。
周王朝历经三十七王八百六十七年,至此宣告正式灭亡。
第十章 合纵回光 二、化周有长策 大军撼山东
八年后,周室遗民又一次疯狂了。
其时,作为周室遗民封地的小东周尚留有七城,史称七县,以当时地名分别是:河南、洛阳(王城之外的洛阳县)、榖城、平阴、偃师、巩、缑氏。已经灭国的周室遗民能保留如此一片相当于一个中等诸侯国的封地,在战国之世实在是破天荒了。至少,此时还没有灭亡的两个老诸侯——鲁国、卫国的地盘便没有小东周大。尽管如此,周室遗民对秦国还是大为不满。个中原因,便是周室遗民的这块足够大的封地不是自治诸侯。也就是说,周人只能在这方土地耕耘生存,向自己的东周君交纳赋税,除此而外,便须遵守秦国法令。
秦国的选择,来自严酷的前车之鉴。
自夏商周三代有“国”伊始,战胜国对待先朝遗民的治理方式大体经历了两个过程:最先是封先朝遗族为自治诸侯,后来则是保留封地而取消治权。这一过程的演变,是血淋淋地复辟反复辟的必然结果。三代更替,商灭夏、周灭商,初期都曾经尊奉先朝遗族,许其在祖先发祥地立国自治,也就是允许其作为一个有治权的诸侯存在。其时,自治诸侯意味着几乎是完全意义上的军政治权。只要不反叛,只要向天子纳贡称臣,中央王室对自治诸侯便没有任何干涉。新战胜国之意图,显然是要通过保留并尊崇先朝王族,使天下庶民信服本朝之王道仁德,从而心悦诚服地臣服于新王朝。
然则,事实却总是与新战胜国的期望相反。先朝遗族一旦作为治权诸侯存在,便千方百计地图谋复辟旧制,最终每每酿成颠覆新政权的祸根。最先尝到苦果的,恰恰便是力倡王道德化的周室新朝。周人自诩德治天下,灭商后非但准许殷商遗族原居故地做自治诸侯,还分别将神农氏、黄帝、尧、舜、禹等“圣王”的后裔部族,一律封为自治诸侯。然而,仅仅过了两三年。周武王刚刚病逝,殷商遗民首领武庚便立即策动了大规模叛乱,非但联结了几乎所有的“圣王”遗族诸侯与东方夷人部族大举叛周,且匪夷所思地鼓动了周室王族中的反叛势力一起反周,其声势之大,只差点儿淹没了这个新王朝!靠着那位雄谋远略的周公的全力运筹,周王朝才终于平定了这场以殷商遗民诸侯为根基的大叛乱。
这是一场极其惨烈的王朝内战,更是一场极其惨痛的治国教训。
它使普天之下都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有着数百年悠久传统的先朝王族,其复辟祖先旧制的愿望是永远难以磨灭的;若不能将先朝王族后裔与其赖以生存的遗民分开治理,有治权的旧王族便随时有能力发动复辟战争!自诩德治的周王室终于醒悟,重新确立了一种新的诸侯制度:以周王族做遗民聚居地的诸侯国君,以周室礼法治理殷商遗民,如此便有了以周武王少弟康叔为诸侯国君,而实际“收殷余民”的卫国;先朝王族后裔的祭祀地虽保留“诸侯”名义,然先朝遗民却最大限度地迁徙到前一诸侯,如此便有了重新选择的殷商王族后裔微子开的宋国。也就是说,殷商遗民与殷商王族后裔从此脱节,分为两个诸侯!
自此开始以至战国,便形成了另一种传统:大国但亡,其遗民聚居地至多只能做无治权诸侯;小国灭亡,遗民则直接化入战胜国郡县,不再保留遗民封地。
从名义上说,周王室仍然是战国之世的天子之邦,是最大的先朝。无论那国灭周,灭后都应当以某种形式保留封地,许遗民聚居并建立宗庙祭祀祖先,以示战胜者抚慰之德。更不说秦人与周人有着同出西土的悠长渊源,不会不明白这一点,也不会不照拂周室遗民。然则,秦昭王一代雄主,毕竟不会不顾及前车之鉴而留下无穷后患。灭周之初,秦昭王便定下了“留其封地,秦法治周”的八字方略,将周室遗族封地纳入秦国郡县,只使封地仅仅成为周室遗族事实上的聚居之地而已。
周室遗民的疯狂,源自八年中无数难以忍受的屈辱。
第一件难堪事,便是胸前那方“秦周人”身份的标记。
新朝料民,原不意外。然周人心中的“料民”,只是各族族长将人丁数目开列上报官府,官府统计登录而已,与寻常国人并无干系。谁知这秦法却是大大不然,料民黑衣吏亲自登门入户,举家无论男女老幼都要被他登录到官册上。仅仅如此还则罢了,最令周人不可忍受的是,所有十六岁以上的成年人丁,都要在特定期限内亲自到县令官署制书“照身”!所谓照身,便是一方打磨光洁的竹片或木板,上端事先已经烙好了官印徽记,并已刻就“秦周人”三个大字,最下端则是“某县”与天干地支组合的编号,譬如“平阴甲申号”等等;而后,由黑衣吏当场确认来人与上门登录的官册相符合,便在竹片木板上刻下各人姓名,画上各人头像,或径直写上诸如“长大肥黑”之类的本人长相特征,如此一切就绪。黑衣吏宣明:但凡出门,“照身”必得悬于胸前,以便关隘客栈查核;若无“照身”,客栈不能投宿,关隘不能放行,总之是寸步难行!
周人拿着这方竹片木板,人人吃了苍蝇般呕心。在周人的久远传统中,只有奴隶与牲畜两样物事上官市交易,才在该物事鲜明处挂上一方竹木,大字标明男女公母岁齿重量以方便成交。如今胸前挂上如此一方竹牌,岂非与奴隶牲畜一般无二!甚叫身份标记?玉佩、剑格、族徽、车徽马具、服饰刺绣图样等等,那才是身份贵贱之标识!如此劳什子公然于大庭广众之下晃荡胸前,分明秦国羞辱周人也!愤愤然归愤愤然,面对秦国官吏的一丝不苟,秦军甲士的一片肃杀,老周人打掉牙肚里吞,总算生生忍住了。
第二件难堪事,便是民无贵贱皆服徭役。
周人入秦,原本的贵贱身份便如过眼云烟,除了东周君与原先的一班老孤臣保留着自己的爵号,其余“国人”一律都成了“秦周人”。除非重新立功得秦国爵位,所有的“秦周人”都只是秦国的庶民百姓,没有任何特权。战国多事,国忙民忙。除了该当的耕耘劳作,庶民的经常性义务便是两种徭役:其一是开通沟洫疏浚河道修葺城堡要塞等邦国工程,其二是为大军充当辎重营脚夫或各种工匠。大体论之,秦统一六国之前,各国徭役都是后者居多。秦赵长平大战,秦昭襄王亲赴河内,征发所有十五岁以上男子悉数入军,大数在百万上下,便是一场规模最大的战事徭役征发。秦国奖励耕战,这个“战”字便包括了战场徭役。也就是说,民服战场徭役有功,与军功同赏!秦国多战,本土老秦人尚不能例外除役,正当中原冲要而临近战场的“秦周人”如何能免却徭役?
然在周人的传统中,国人是没有徭役的。当然,国人没有徭役不等于周王朝没有工程战事征发。所不同者,周人之徭役都由“家臣”(奴隶)充当,国人则只做战车甲士、带剑骑士、重甲步卒等荣耀武士,而奴隶则是没有资格充当此类武士的。惟其如此,但有徭役征发,都是各部族、家族依据国府指定人数派出自家庄园的奴隶承担,无论工程劳役还是军中劳役,皆算做主人的赋额。后来,周人的奴隶渐渐逃亡得所剩无几,周室几乎是无仗可打无工程可开,极少量的修葺城堡宫室类的徭役,便依然由寥落的国府官奴与大家族的奴隶支应,国人依旧没有亲自品尝过徭役劳作的滋味。
如今世事一变,竟要民无贵贱皆服徭役,对周人不啻一声惊雷!
分明是主人,却要与奴隶一起气喘吁吁地劳作,一起接受黑衣吏的呵斥挑剔,一起被论优论劣赏赐惩罚,颜面何存!秦国郡守第一次征发得徭役是修葺残破的洛阳城垣,郡守令发下:每户出两名成年男丁,期限三月,三千人一期轮换修葺。秦周人闻讯顿时炸开了锅,有爵位的族老五六百人纷纷从六座小城赶到外洛阳围住了东周君宫殿,痛心疾首地大呼苛政猛于虎,声称不免除徭役宁死不为秦周人!郁闷的东周君大是惊慌,心知劝阻国人必遭唾弃,只好向秦国郡守如实禀报,力请郡守以王道之心体恤民情。谁知这秦国郡守想也没想便是一声冷笑:“违法民情,何由体恤?”立时召来郡法官与执法郡吏赶赴东周君宫殿前车马场。
面对汹汹周人,郡守竟是毫不惊慌,先令郡法官宣读有关徭役的法令,而后郡守亲自申明:在场人众若有法令疑难,法官可一一答疑。然老周国人根本不听法官与郡守解说,只一口声大呼:“废除苛政!复我王道!”郡守勃然变色,当即召来一千铁骑,将请命族老五百余人全数缉拿!次日国人惊魂未定,便有执法吏飞骑七城传下处罚令:族老乱法,先服徭役两期六个月!若不服罪,罚为终身苦役!其余人众若再拒服徭役,死罪无赦!
老周遗民不禁愕然!五百余族老人人都是德高望重的袭爵贵胄,个个都有赫赫大名的家世先祖,几乎便是目下周族的全部有爵国人;若在周室治下,举国族老请命,简直就是天崩地裂般的大事,其威力足以改变任何既定的王命!不想做了秦周人,举国族老的请命竟是轻飘飘一钱不值,非但没有改变辱没国人的徭役法令,反倒是最有尊严的族老们先做了徭役,是可忍孰不可忍!便在周人各族密谋暴动反秦时,东周君带着两个“大臣”昼夜兼程地奔波于七城,苦苦劝住了义愤填膺的国人……秦周人又一次生生忍住了。
徭役事件方罢,不堪之法接踵而来。
最使周人悲愤莫名者,无过于“人无贵贱,同法同罪”了。
五百余族老首服徭役,原本已经使周人难以忍受,不想跟着便出了一件更令人不堪的事体:被周遗民们暗中呼为“太子”的东周君的长子姬桁,春日在洛阳郊野踏青,与一少女在林下篝火旁野合;次日清晨太子醒来,却见少女已经在春草中剖腹自杀了;太子唏嘘一番,给少女胸前挂上了自己的一副玉佩,便要离去唤家臣前来掩埋;恰在此时,一个秦国执法吏却不期撞到了面前,绕着少女尸身查勘一圈,不由分说便将太子缉拿了。
消息传开,周人大哗!
在周人的传统世界里,春日踏青时的男女野合,无论身份贵贱,都是不违礼制的情理中事。“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此之谓也!女子死去,与太子何干?退一万步说,纵然太子用强而女子死,又能如何?寻常贵胄犯法尚且无刑,况乎皇皇太子!“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此之谓也!秦人竟因一庶民女子缉拿太子,岂非咄咄怪事?忿忿然之下,周人在三日之内呈送了一幅割指滴血的万民书,一幅三丈六尺的麻布上只有紫黑色的八个大字——请命更法,王道无刑!其余布面便是密密麻麻鲜血班驳的“冠者”姓名。也就是说,周人遗民中的加冠男子全部割指血书姓名,分明便是举国请命。秦国郡守倒也快捷,连夜便将万民书送到了咸阳。
两日之后,秦昭王特诏颁下:“王道已去,代有国法。秦法不赦王族,况乎入秦遗民也!着三川郡守查实案情,而后依法论罪,报廷尉府并国正监纠劾。”此诏一出,郡守再不理会包括东周君在内的任何周人的任何请命,第三日便在城门张挂了《决刑书》:
查:公子姬桁与家臣女芦枝野合于桃林,芦枝愤而剖腹。先是,芦枝为官奴隶身,因善绣锦服而出入东周宫室。姬桁歆慕其窈窕姿色,多求媾和,芦枝请先除隶籍,姬桁虚与周旋,未果。春来踏青,姬桁追随其女竟日不去。芦枝又请,姬桁首肯,遂野合于逃林之下。事毕,芦枝请姬桁出信物以为除籍凭据,姬桁沉吟不答,径自睡去。芦枝愤然,遂剖腹自裁于树侧草地。次晨姬桁虽有怜惜之态,然终无除籍之举。其后,东周君与其子民多为姬桁请命,终无一人一言提及其女除籍也!秦法无隶身,人皆国人,一体同法。是故:姬桁食言而致女死,以律斩首不赦!芦枝除隶籍,许其族人脱周自去,人若阻拦,依法问罪!
决刑书下,周人呼天抢地嚎啕不已。行刑那日,七城周人空巷而出,红压压围住刑场却是万众无声。这是周人有生以来第一次亲眼目睹与天子同一血统的太子伏法,谁能不惊惧惶愧!周人实在想愤然反秦,然则面对那幅言之凿凿的决刑书,却总觉得少了些底气,终是咬咬牙又生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