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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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候-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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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产权制度。上面的两个故事都与产权制度有关。矿产资源属于国有,割断了资源所在地人民与资源的联系。国有是谁有呢?谁有权审批矿产资源开发,谁就代表国家了。什么人有权开发国家的矿产资源呢?当地人无疑是国民,可我们在制度中找不到国民的位置!有人会说,国民分享税收啊!可谁代表国家征税呢?1吨煤35―50元的税收,可是一车装10吨却只算5吨,白天运10车计税,晚上100车不计税;就是征了税,当地的老百姓又如何实现分享税收收益的权利呢?

    如果说森林、矿产资源是国家的,农民分享不到收益也就罢了,但本来是农民辛苦建立的产业,也要被占有。比如说,农民集资办起了电,产权属于谁?属于国家的电力总公司。农民集资修了学校,产权属于谁?属于国家的教育部门。农民集资办的厂,产权也不属于农民。农民集资安装了电话,产权不属于农民了。农民集资办的公路、桥梁、水利设施等,产权都不属于农民。既然是农民集资办起来的,为什么农民没有产权收益呢?如果把农民投资的电力、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都让农民分享产权和收益,农民也不至于这么苦、这么穷。

    不仅如此,20世纪80年代后期,国家鼓励农民办粮食加工厂,一个加工厂要投资几十万、几百万,到了90年代,一个文件下来,不允许农民经营粮食了,农民损失惨重,却没任何人承担任何责任。80年代政府鼓励农民贩猪、宰猪、冷藏猪,90年代,要〃定点屠宰〃,农民办起来的生猪〃一条龙〃全垮了,谁也不赔。80年代后期,允许农民经营种子、农药、化肥,90年代,供销社重新专营,种子公司专营,把从事种子、肥料、农药经营的农民害苦了。农民由此所负的债是一代、两代人都还不清的。城里的企业破产了就破产了,农民的企业被逼得破产了,钱还是要还的。农民怎么不穷啊!

    第二,财政制度。农村用电、电话是农民自己集资建起来的,城里用电、电话是国家投资的,城里人用的电和电话比乡村便宜。农村的学校是农民自己集资建的,农村老师的工资是农民自己开的。城市里的学校是国家建的,城市里老师的工资是国家财政开的。农民修了公路,政府部门去收费,路坏了又要农民自己修。城市里的公路是国家修的,一公里就投好几百万甚至千万。都是中国的公民,在占有财政资源方面,标准是不一样的。剑川县黑桃树乡大满山红的那个村子,农民自己集资办电,一根电杆,从山下运到山上去,要用40个人,抬两天,中途回不了家,还得在半山腰过一夜。城里的人什么时候这样自力更生过啊!

    第三,社会保障制度。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没有覆盖农民的。这是个极大的不平等,即使这样,还有些人要破坏农民自己的保障制度。2003年3月1日生效的《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30年、50年不变。假设我今年有十五六岁,过五六年,要娶妻生子,我这一家人一分地也没有,政府也不给我任何补偿,社会保障制度也不包含我,我怎么生存?在云南、贵州的很多农村,分田到户之后,不准农民〃增人增地〃,已经出现了25%左右的无地农民,同时也产生了25%的有地市民,无地农民要给有地市民一亩地交300斤玉米的地租,这25%的无地农民怎么不贫困?生在农村,是一个农民,就应该拥有土地,谁有权力剥夺人生存的权利?每一部法律都不能违背《宪法》,《宪法》要保障人权,贫困地区农民最基本的权利就是拥有土地,拥有生存的权利。站在城里人的视角,《土地承包法》是一部很好的法律,固定土地承包关系可以有利于〃要素市场〃发育,有利于资本扩张。我们有没有考虑过那些生活在贫困地区的农民,一旦失去土地,他们怎么生活?我们为这些失去土地的人提供了什么样的社会保障呢?能够提供什么样的社会保障去解决大山深处的贫困呢?

    第四,金融制度。国家银行叫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叫国有商业银行。城里人可以用身份证贷款买房,乡下人不可以;城里人可以用房作抵押贷款,农民的房子也是房子,为什么不能用他们的房子、土地去抵押贷款呢?农民也是国民,为什么国家的银行不承认呢?农民的财富也是国民财富的一部分,也是人民币的基础,为什么中国人民银行不承认呢?如果我们农民的身份、农民的山、农民的地、农民的房,也能在银行里抵押,那农村也不缺投资,农民也有钱发展。现在,农民贷款生产农产品供城市人享用,贷款也是那么那么难,利息还高于城里几倍。国有银行进了城,又不允许农民自主办金融,叫农民和农村发展指望谁!

    第五,税收制度。农民的人均收入是(每年)2000多块钱,不是可支配收入,这些收入中还含着种子、自己和牲口吃的粮食。国家按农户农产品产量的8。4%来收取农业税,但如果把农民自己消费和投入生产的这一块除开,那肯定是20%多或更高的税率了。再如果把粮食加工流通环节的税率考虑进去,农业的税率可能就在30%以上了。一个农民一年的可支配收入就只有几百块钱,要交税;城里人一个月有几百块钱的社会保障。城里人做生意亏本,可以不做;农民种地亏本,可不可以不种?有人也许会反驳:不是给龙头企业免税和财政金融扶持吗?是的,没错。但你要知道,全世界的国家,都只给农民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这样的扶持政策,中国却不一样。(农业税虽已取消,但这个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

    第六,资源的配置制度。有权力的人相信权力配置资源,有钱的人相信市场配置资源。其实,在解决贫困的问题上,权力配置资源不是最有效的,这点好理解;市场配置扶贫资源解决贫困问题也不是最有效率的,这点很多人还没有认识。中国农村每天有3亿的劳动力在家里打麻将,中国农村每天有大量的事情没人干,〃过剩〃的劳动力市场配置不起来。中国解决农村贫困的最大资源是农村劳动力,配置农村劳动力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靠农民自己的组织。只有民间组织把劳动力资源配置起来与其他资源相结合,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最大化。

    实践证明,权力和市场配置财政资源,配置的结果,是绝大部分配置给了优势阶层。医疗资源90%都配置在县以上,教育资源主要是配置在清华、北大这样的学校里,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配置在城市里。在不少个案中,扶贫资源和公共资源配置成了权力和权力、权力和资本的交易游戏。

    第七,教育制度。人们似乎公认〃教育改变命运〃,中西部的教育能改变中西部人民的命运吗?我写过一个高中生,他的父母亲为了培养他这个高中生,借了一身的债,他高中毕业到城里打工,每月的工资400元,要用十几年的时间打工来还债。他说只要还清债攒够2000元钱,他就准备回到他的那个小山村去结婚,再不来打工了。那时候他大概有40岁了,不回山寨城里人也不会要他打工了。现在的农村教育是什么?贫穷的父母亲,负了一身债,支付了巨额的教育成本,好不容易培养一个高中生。高中生给了父母什么回报?他把20―40岁的黄金时间给了城里,他得到了什么?到了40岁,快要老了,城市和发达地区不要他了,把养老的包袱又甩给了中西部,甩给了穷人!教育是不是抽水机?教育不断把中西部的资源向发达地区抽,不断把穷地方的资源往富地方抽啊!

    我读小学时,几毛或一块钱读一年;初中时,一年两块钱;高中时,三块五块读一年;大学时,国家一个月补贴20多块钱、35斤粮票。现在我的孩子读书呢?小学一百多,中学一千多,中考把录取分数线提得高高的,缺一分一百、几百元不等。现在我们读大学,国家不给钱,更多的是学校收钱。我计算了一下,从1985年到目前为止,农产品的价格涨了不到7倍。以稻谷为例,1985年的价格0。095元/斤,2004年涨到了0。6―0。7元/斤,算涨了7倍吧,相当于农民的收入(在价格上)长了7倍。但现在农民教育支出涨了几百倍甚至几千倍,农民怎么不穷!

    医疗制度和教育制度一个样,有过之而无不及,不赘述了。

    第八,就业制度。很长时期,政府谈就业、失业问题,只谈城里人,农民不在这个话语体系里。直到今天,劳动法能保护的还是城里的职工,失业保障与农民工没有关系,严重的就业歧视依然还存在。更为严重的是,在财政税收资源解决就业问题时,农民依然是极少被考虑到的,常说的再就业工程根本与农民无关。

    国家的金融资源也偏向解决城市居民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就业,每年有数百亿的贷款给了国有企业;证券市场也有更多的资源被输入国有企业,重要的职能就是保障就业。解决农民的就业是不是没有办法呢?不是的。国家有很多的机会可以为农民提供就业。例如,1998年大洪水后,国家拿出数百亿元治理大江大河,国家预算的长江大堤每方土是12元,这样的好事给了大企业家做,企业家转包给农村的拖拉机手施工,每方土3。6元,一方土净赚8元多!如果从农民就业的角度去考虑,几百亿可以解决多少农民就业!再如,农村还有很多水利工程待建,有很多是要恢复原有功能,假如国家一时拿不出钱来,可不可以让农民先干,同时发给农民〃劳动工积累券〃,让农民凭券购买教育、医疗等服务,或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

    面对农民就业难的时候,很多人会指责农民文化水平低,素质差,不适应城市社会,不适应市场经济等,可根本的问题其实是,我们没有把农民的就业问题当成是〃国民的基本权利〃,没有把创造农民就业岗位当成基本职责!

    第九,工资制度。城里人的工资里面包含有结婚、生儿育女、孝敬父母的部分,还有再教育和养老部分。农民工的工资包含这些吗?不包含。农民工一个月就500元左右,他们不可能完成劳动力再生产,承担不了赡养老人的义务,自己养老的问题也无法解决。根据陆学艺、郭书田等先生的计算,平均每个农民工在城里创造的价值是25000元,但每个农民工得到的平均工资只有6000―8000元(这是高估了)。城市和发达地区每年从农民工身上得到16000元以上的剩余价值。如果进城1亿农民,农民工每年被剥夺的就有16000多个亿。

    工资制度对农民工严重的不人道,会导致一系列严重的后果。据统计,全国现在有数以千万计的娶不上媳妇的农民和农民工。乡下的女孩子很多嫁到城里去,有的女孩子做二奶也不愿嫁〃竹马〃为妻。我在云南、贵州的大山里看到的是,10个男孩子追求一个女孩子!社会学家樊平呼吁,农村〃美女〃的流失将导致农村社会〃荒漠化〃!我们追求的城市化难道要以农村社会〃荒漠化〃为代价吗?

第二部分 10。30年农村改革,三步走了大半步(4)

    第十,土地制度。《宪法》规定,农村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水塘、水系、风水林等村民〃共有共用〃,基本农田和林地等〃按份所有、有偿承包(使用)〃,宅基地等〃按户占有,有偿使用〃,产权再明晰不过了。但农民的土地不能自主地进入任何市场交易,只能先给国家征用,再由国家出卖。国家征用的是所有权,补偿给农民的是15年或30年的使用权。国家征用1亩地几千、几万不等,转手就卖几万、几十万、几百万不等。农民自己在自己的地里建厂子可不可以?不可以,还得先给国家征用了再买回来。农民在自己的地里挖鱼塘可以吗?不可以,要挖也得出钱给国家。据统计,〃国家〃每年从农民的土地上拿走数百亿甚至更多的钱。

    这还不够,国家2003年3月1号出台了《土地承包法》。这部法律规定土地的承包期30―50年不变。越是占地多的越有能力进城,很多进城的人当〃地主〃收租;越是占地少的越没有能力进城,只能给〃地主〃种地。贵州省的土地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分到户的,一直没有调整过,20多年过去了,土地占用严重不平衡,很多没有土地的人租种进城人(包括个别干部)的土地,一年交300斤的租子,这样的农民怎么不穷啊!

    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人不在集体里了,是市民或国家干部了,自然就应该将土地交还农民集体(当然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土地农民集体所有,但农民集体却没有收回、分配甚至调整土地的权利,眼看着农民集体的成员被〃新地主〃剥削、受穷而束手无策!

    第十一,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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