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把瘾就死 -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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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把瘾就死 -王朔-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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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刚喝了一大口冰镇啤酒,哇地一下从口鼻中喷出来,一脸酒沫儿,放下酒杯连连咳嗽着忙用餐巾纸擦揩鼻子。

  “呛着了。”我用餐巾纸用力擤着鼻涕说。

  “慢点喝。”她关照了我一句,全神贯注地看窗外。半个餐厅的人都伸着脖子瞪眼往外看,有好事者饭不吃了,撂下碗筷跑出去。

  一个端着鱼盘上菜的女服务员也歪着脖子看傻了,手里的鱼盘倾斜,汤汁一滴滴落在胁下正埋头吃喝的顾客头发上。

  那个神气十足长了一头好皮毛的汉子蓦地警觉。

  “像你这样的一个月能挣多少钱?”
  “肯定送我们医院去了。”
  车祸现场已围起一圈人,警察也从路口的岗亭上下来;几个小伙子指着受伤者沿街飞奔;肇事司机愁眉苦脸地一边掏驾驶执照一边向警察解释。

  满餐厅的人都在互相捅着胳膊肘问:“死没死?”
  杜梅收回视线,瞅着我:“嘿你刚才说什么?”
  这一问倒也把我问楞了:“没说什么。”
  “以后你跟人有事可以找我。”她蛮有把握地对我说。

  “什么事?”
  “嗯……”她用手比划半天,也没比划出个形状。“没事就算了。

  “我能有什么事?”我说,“我能跟谁有事?”
  “你这么大岁数还没女朋友?”她似乎有些为我惋惜。

  “我哪么大岁数了?”我颇为不快,“我还觉我含苞欲放呢。”
  “噢。”她凝神想了一下,忽然来了兴致:“我们宿舍有一女孩不错,今天不五讲四美,她不在。我觉得她跟你挺合适的。哪天我介绍你跟她认识认识呀?”
  她说着看了眼腕上的手表。立刻站起来;“接班的时间到了,我得走了,谢谢你请我吃饭呵。”
  她转身匆匆走了。

  我结了帐,出门时又见她一头汗匆匆走回来。

  “落什么东西了?”我问她。

  “忘了留你一个电话了,到时候怎么找你呀?”她张着手掌对我说:“就写我手上吧。”
  “笔呢?”
  “噢,没笔。”她转身拦住一个过路人问:“同志,有笔么?”
  那人站住,浑身上下烈火地摸,似乎自己也不知道带笔没有,半天回答:“没带”。

  又过来一个背书包的小学生,她又拦住人家小孩花言巧语地借笔。

  小学生从书包里翻出铅笔盒,她自己挑出一支圆珠笔交给我。

  我便把我的电话号码写在她的掌心上。

  她往医院走的路上,不时张开手掌歪着脑袋看。

  “为什么呀?你为什么看不上她?我觉得她人挺好的。”
  “人是不错,她要是一男的,我能和她成为特好的朋友。”
  “我觉得你这样特别不好,以貌取人。”
  “不不,我觉得我挺高尚的。要帮助一个同志吧,就要帮助最困难的同志。”我说着走过去把她床上拽起来,搂在怀里。

  她一边熟练地和我拥抱,一边继续喋喋不休地说:“你是这么说的。可不是这么干的。
再考虑考虑,别匆忙下结论,多跟她接触几次你就知道她其实有多温柔,另外她也挺有钱的……”
  杜梅陶醉地和我接吻,闭着眼向后仰着头似在寂寞时深深地吸足了一口烟。

  外面天色尚亮,她们宿舍的光线已很昏暗。有些女兵在楼下打羽毛球,可以听到网拍击球的“嘭嘭”声和一阵阵骤然而起的清脆笑声。

  “我是不会和你性交的。”停了一下她又说:“除非你是我丈夫。”
  “这个容易,那就是吧。”我说着还是丢了手。

  “你别勉强。”她坐回床边,跷着二郎腿继续磕瓜子。“我不是有意考验你,你别害怕。”
  “我害怕?我就不知道什么是怕。”我大声干笑。

  “哎”她一本正经地对我说,“你要觉得扫兴,可以不理我,现在就走。”
  “没有,我不是,噢,你以为我就是专门来跟你干那事的?”
  我在她身边并排坐下,茫然看窗外。

  她把那袋奶油瓜子递给我,我抓了一把。

  “你别着急,现在我还没感觉呢。得等我什么时候有了感觉,我就去找你。”
  “行行,不急。”
  “现在咱们就好好坐着说会儿话吧。你知道我们宿舍见过你的女孩怎么说你么?说你特酸……”
  “你注意看杜梅。”
  我们站在街上,潘佑军眼角瞟着站在不远处高店屋檐下的杜梅小声对我说。

  “她站在阴处时脸上的线条很柔和,一旦太阳照到她脸——有没有一种刀出鞘的感觉?”
  我和杜梅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我有什么活动,譬如吃饭、很热闹的聚会或是当时很著名却又难得一见的电影便招呼上她。她有什么一个人办不了的或需要男人陪伴的事,譬如接站、去交通不便的地方取东西也叫上我。有时她值夜班就给我打电话,我们就在电话里聊上几个钟头,海阔天空地胡扯,最近遇到了什么好玩的人和好玩的事,哪个医生对她有意了,我又认识了一个什么款式的姑娘。话题偶尔接触到性,我们也能用科学的态度热烈地不关痛痒地讨论一番。她在电话里很认真地对我说过:“真遗憾,我觉得跟你认识时间越长,咱们越不可能成为那种朋友。”
  “真遗撼。”我也说。“不过也无所谓,人生得一知已足矣。”
  我们从来不谈吴林栋,就像这个人不曾存在过一样。但我自己躺在床上睡不着时,我却更多地想吴林栋。我想像不出他是怎么和杜梅相处。据我所知,吴林栋是一个毫无羞耻,甚至有时对女人使用暴力的家伙。也许对这样一个人来说:事情倒简单。可别人不也认为我是个无耻的人么?很多场合找也确实是那样。但和杜梅没怎么费事我就变成了一个演说家一个政客一个知识分子,简言之,一个君子。

  人人都认为我和杜梅是情人,可我从第一接吻后连手都没碰过她。

  我为自己道德上的进化感到高兴。

  那天我正在上班,杜梅打来电话,让我马上到她那儿去一趟,带着哭腔说有事。我问她什么事我正在上班。她不说只是坚持要我立刻去。我跟她解释我走不开,能不能等下班之后。她说不行。可我确实走不开我再三跟她解释。她似乎很失望,没再说什么,把电话挂了。

  其实我没什么需要的事,她打电话来时我正看《人民日报》上一篇艰涩的理论文章。我只是不想结我的上司一个自我满足的机会。我刚接电话露出要出去的意思,他就在一边搔首弄姿,把自己搞得庄严一些,只待我去请假,为难半天,斟吟半天,最后作体贴开明状鬼鬼祟祟地批准我——宁肯混到下班!
  下班后我随着人流出了公司大楼,才觉无聊。这时我看到杜梅在街对面的公共汽车站下车,穿过马路向挂着醒目大白木牌的公司门口走来。

  她背着沉甸甸的书包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走走停停,东张西望,像是一只鹤小心翼翼地涉水过河。

  她一看见我就笑了。当时天凉了,我穿着一身扣子指到脖颈的深色中山装,挟着个皮包,活像一个道貌岸然的国民党市党都委员。

  “本来就是小职员么。”我笑说,“办公室我还戴套神呢!”
  她仍是笑:“真没想到你还有这么一副嘴脸。”
  我真被她这种率真、大方的态度,毫无一些姑娘的扭怩、斤斤计较。

  “请不动你,我就自己跑来了。”
  “什么事呵?”我问她。

  “没事,就是想你了,一个人在宿舍呆着忽然觉得空虚了。”她说完笑望着我:“没事就不能来找你么?”
  我不说话,一把拉起她的胳膊就走。

  “今晚我不想回去了。”她注视着我的眼睛说,“她们都回家了,宿舍里就我一个人,我们那楼里还有老鼠。”
  小冷饮店里已经没几个顾客了,我们要的饮料也都喝光了,从下午5点起,我们吃了一顿好饭,看了一场好电影,又在这个冷饮店里坐了几个小时,吃遍了这家所有品种的冰激凌,花光了我们俩身上的所有钱,再要一瓶汽水也要不起了。

  可是我感到幸福,像好天气好酒一样让人周身舒坦。

  “去你家。”她要求说。

  在灯火通明的地铁车箱里,她靠着我的肩头睡着了。车箱里都是欢度完周末一起回家的恋人,一对一对依偎着喃喃私语。

  在我家黑黢黢的楼前,她像夜行的猫一样双目炯炯发光,上身挺得笔直,步履矫健。

  我轻轻地开锁,悄悄地进屋,连灯也没开,直接把她带进我房间,但还是被我那个做过情报监听工作的爹发现了,很快把我妈派过来了。

  我妈妈敲门把我叫出去,说有事跟我说。

  我怕她说出什么难听话,直接批评她:“你们干嘛总把人往坏处想呢?为什么到死也不相信人间有真诚?好啦好啦,知道知道,你家没出流氓,放心回去睡吧——我到别的房间去睡。”
  杜梅正坐在我的桌前开着台灯看书,我觉得这个姿态也大可不必。”
  我带她到卫生间洗脸刷牙,指给她我的毛巾和牙具。她自己带着全套盥洗用品,关了门洗了一遍,容光焕发地回到房间,她甚至换上了自己带的睡衣。

  她在我指定的床上眼安静地躺下休息。我坐在床头和她又聊了一会儿。我一边看着她说话同时非常想低头再次吻她,不知为什么总鼓不起勇气,那贯穿了今天一晚上一路的亲密无间的气氛忽然消失了、稀薄了、变味儿了。

  她侧身躺着望着我,一接触到我的目光便垂下眼帘。

  我客气地关门熄灯离去。

  这一夜我睡得很安稳,什么也设想,梦也没做一个。

  第二天早晨,我被人捅醒,一睁眼看见杜梅睡眼惺松站在我床前用手背使劲揉眼睛。

  看到我睁开眼,她一句话没说爬上床钻进我被中,头拱到我怀里,枕着我的胳膊,闭眼又睡。

  我搂着她,摸着她背上薄薄翘起的肩胛骨,心里感动万分。

  我们就那么互相拥抱着又睡了。

  中间我醒过一次,看到她已醒了,举着衣袖褪落的一只胳膊在窗外射进来的阳光中来回转着五指伸开的手安静地自己玩呢,腕关节的骨头发出轻轻的“咔咔”响。

  我最终醒来已是中午,我父母在房外走路,低声说话,窗外传来不知是谁家收录机放的老流行歌曲。

  她已经起床,穿戴整齐地坐在桌前眺望窗外的景色,一边吃着不知从哪儿翻出来的肉脯。听到我在身后发出响动,她牙齿咬着一片肉脯转过脸来,把手里的一片赭红色的肉脯塞到我嘴里。

  我并不是出于感动才导致后来和她结婚。毕竟感动来是一瞬间的情绪波动,而大部分时间在理智地权衡。

  那之后不久,我去外地为政府办点事。在长江边一个旅馆的小房间里,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她。那梦境不堪人目,她躺在我上司的怀里,似乎比那天躺在我怀里还心甘情愿,看见我出现在床边上也无动于衷。在梦里我就很心酸,醒来仍在流泪。

  我想我还是对她发生了感情。算不算爱情我不敢说,起码可以说她使我珍惜,如同我对自己的尊严、权利或者健康一样。

  我回来时她去车站接了我。我立刻发现了她的变化,嘴起了一大溜燎泡,涂着紫药水。
一见我她就拉住我手用指甲掐我。

  那疼痛真是钻心。

  领结婚证那天我们就吵了一架。

  本来是喜洋洋地去登记,事情办得也非常顺利,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简直是毫不负责地扯了证盖了章,连我们带去的各种手续都没仔细看一眼。当时我还想:骗个婚很容易嘛。

  从办事处出来,杜梅无端地就有些情绪低落,低着头走路不吭声。其实我心绪也有些浩渺,没什么获得感,却好象被剥夺了什么。但我就不使性子,还和她开玩笑,既然已经拴在了一起。

  “从此就不算通奸了吧?”
  她看我一眼,慢悠悠地说:“你是不是觉得没意思了?”
  “没有,我就是觉得自个忽然大了。”
  “没人管了是不是觉得不舒服?”得做贼似地才过瘾?你要是觉得后悔,现在改正还来得及。”说着她便站住。

  “走呵。”我拉她,“你瞧你这人,还开不得玩笑了。”
  “本来就是嘛,我不想留下话把儿,好象我逼着你结婚似的。”
  “谁说你逼我结婚了?”
  “我听你那话就是这意思,莫大遗憾似的。”
  “开玩笑。”
  “我觉得不是开玩笑,你心里就那么想的。”
  “你这人怎么那么小心眼呵?”
  “你才发现呵?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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