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把瘾就死 -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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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把瘾就死 -王朔-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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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梅渭然泪下,边哭边说:“从一开始我也不是盲目的,就是真心爱上你,觉得你好,你对我好。谁说我不了解你?就了解你,你那会也是真心爱我的,别到这会儿又不承认。”
  “好啦好啦,别动不动就哭鼻子,又不是三岁小孩。就算我那会儿爱过你,就冲你对我这样,我还爱的起来么?”
  “我对你哪样了?就算我有时爱跟你吵,那也是人家……
  那人家还不是最后每回都跟你承认错误了?我也没说我对呀。”
  她这么一句倒把我怄笑了,没词可说,指指地上:“你瞧你砸这一地东西,这家还像个家么?”
  “我砸的我拣,我扫,我再去买。”
  看着她穿着单薄的内衣站在那儿抽抽噎噎地哭,我也不忍。

  “行啦,别哭了。”
  她越发委屈地哭得伤心。

  “行了,别再哭了!”我提高嗓音喝道:“不许再哭了!”
  她的哭声小了,没了,仍在流泪,因为竭力忍也忍不住,虽无声脸仍是一副哭相。

  “拿簸箕来,把地上收拾了吧。”我弯腰拣起两半摔断的马身,又拣起一本撕坏的书。

  她吸溜着鼻子拿了簸箕和笤帚哗哗地扫一地碎屑。

  我拾起摔碎了玻璃蒙子的小钟,放到耳边听了听:“还在走呢。”
  杜梅拎着笤帚鼻子嚷嚷地说:“明天我拿出去换块表蒙子。”
  “再别闹了咱们。”杜梅偎在我怀里低声说,“再这么闹下去,我真害怕。”
  “以后我一定对你发好的,决不再惹你不高兴。”第二天早晨起床,她又说。

  星期天一早她就出去了,我醒来后一个人躺在床上,窗外秋日和照的阳光,射在我脸上,有一股暖意,令我想人非非。我想到我的未来,我希望自己能操纵命运。

  走廊传来鸡的咯咯叫声,接着是一片惊呼和杂沓奔跑的脚步声。我从窗户看到一群邻居的孩子在捉一只血淋琳的鸡。

  然后杜梅出现在视野,她拿着一把雪亮的菜刀,在草丛中东扑西扑,跟着孩子们转着一棵树仰脖张望,又一窝蜂地跑进树丛深处消逝了身影。

  片刻,她头上粘着树叶草屑从树丛里出来,仍拎着那把一尘不染的菜刀,表情失望。

  原来是她雄心勃勃地想杀一只鸡,可还是给那只负了重务的鸡跑了。

  跑了就跑了,它中了我们吃别的肉。”我安慰地。

  她还是很扫兴,嘟嘟哝哝怨自己笨:“那刀没割到地方,手软了,应该一刀先把头切下来。”
  她拿瓶很贵的“郎酒”,说这是她给我买的。“你不是爱喝酒么?喝就喝好酒。”
  其实我并不喜欢酱香型的酒,包括“茅台”,那种过于浓郁的香气令我恶心,尤其不堪回味。可我没说什么,拿起那瓶酒端详着表示欣赏。

  我提议我们到外边去吃上一顿,她十分欣喜。从结婚后我们就很少去外面吃饭,也许这是现在我们的关系显得不那么浪漫的原因之一。

  我们打开报纸看街上现在正在演什么电影,准备饭前去看一两部受到吹嘘的片子。

  我们都想使自己的生活变得有一些情调。我甚至陪她去听音乐会,我们像多数人一样盲目地认为西洋音乐是高雅的东西。在一般情况下,我们仅能接受柔和一些的小的琴和钢琴。
那天很不幸。整场音乐会都是歌剧选段。

  尽管如此,我们听得很认真。当女高音不无炫耀地在她的高音区萦回不止时,我发现杜梅闭上了眼睛。初还以为她不堪忍受,继而发现她深深受了感动,睁眼时眼眶中充满泪水。
我相信这并非是受到了歌唱的感染,她对意大利文和我一样一窍不通,一定是剧情使她悲悯,那是《蝴蝶夫人》中的人一段咏叹调。如此一想,我也觉得那段旋律扣人心弦。

  接下来不管台上走马灯似地轮换等台的男女胖子们唱什么,我们都沉溺在同一种情绪中不能自拔,哪怕是在唱《费加罗的婚礼》这样的轻歌剧。

  实际上我们已不在听了,仅仅是在一种宜人的气氛中遐想,犹如躺在波涛上,眼前华丽景象可以使我们貌似受到吸引借以摆脱无端忧郁的困窘。

  在看一部通俗得只能说是胡编乱造的故事片时,杜梅索性呜呜咽咽地哭出声来,当时女主人公的厄运刚露萌芽,同看电影准备了手帕的女人们还都镇定自若,她便抢先一步哭了。
当女主人公苦尽甜来,安享富贵,全电影院哭成一片的女人们都被涕而笑时,她仍是哭泣不已。

  散场时,她是那群红眼兔子中眼睛最红的一个。

  我知道是什么使她这么易动感情,但我无法安慰她。我已经尽力做到善待她。那夜之后,我们从未再吵过一次嘴,相敬如宾,每到谈话出现争执的苗头,必有一方停下来,不再说话,或是干脆附和对方。我们同出同入,夫唱妇随,惹人羡慕。若不是我坚决、近乎粗鲁地拒绝,居委会险些把我荐上去竞选全市“好丈夫十佳。”
  杜梅决是对我微笑,直到我对她报以同样的一笑,才放心地继续去干别的。即便是在做爱过程中,她也不忘准时对我投来一笑。

  我们去潘佑军家玩过几次,他那个汉奸妻子做作到了令人作呕的程度,总是当着我们面表示她和潘佑军多么如胶似漆,无论是那么窄小的一张椅子,她也要和潘佑军挤着坐——那是在她家呀!无论是多么小的一块食物,譬如半个苹果,也要你一口我一口像鸟一样地互相喂。我毫不夸张地说,她称呼潘佑军就像宋美龄称呼蒋先生一样叫:“大令。”
  到她家里只给喝速溶咖啡和酸葡萄酒这些我都不说了。

  她喝酒时能把冰块嚼得嘎巴嘎巴响就可以知道她的牙齿是从小吃什么锻炼得这么结实。

  我特别不能容忍的就是她说话居然有口音,。一个货真价实的本地丫头,中国话词汇单一得只会说:“很有趣儿。”
  杜梅就很欣赏她。当然她还没俗气到喜欢白兰地和毕加索。她只羡慕她能如此外露地表现爱情。当我批评她装腔作势和娇柔造作时,她便为她辩护:“女人就是这样,爱一个人就真爱。只有男人才会觉得这过分。”
  “这不叫爱,这叫演戏,演给别人看。”我反驳她。

  “总要有所表示,否则怎么才能让人知道?”在这点上,她一向执拗。

  “不说,不做,我怎么知道你爱我?”
  “可即便是说了,帮了,也未必就证明了谁爱谁。这一套花花公子和浪荡娘们儿最拿手。”
  “我宁肯被一个人甜言蜜语哄骗一时,也不愿一个人沉默一辈子哪怕他心里爱得最深。”
  有时她也学潘佑军的老婆,怯生生地走过来坐在我腿上,我也不撵她也不说话,坐了一会儿,她便没趣儿地自己走开了。

  她夜里常做恶梦,我经常被她的搐动和呻吟弄醒,拼命摇她,她才从恶梦中惊恐万状地醒来。

  她很爱给我讲她都做些什么令她恐惧的梦。都是些荒诞不经、超现实的梦,很多是发生在欧洲。我有印象的其中之一,是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她在捷克领导了一次武装起义。反抗谁不知道,反正是些穿呢子大衣拿自动枪的男人。起义失败后,她在城里受到追捕,几次中弹都没死,从尸堆里爬出来,然后找到了残存的队伍和撤退的德军一起撤往德国。在翻越阿尔卑期山时累得精疲力尽,队伍里有很多她们医院的人,包括贾玲。好容易撤到了德国边界,边界那边的法国已经全都解放了,斯塔隆领着一帮弟兄在巡逻,而且一眼发现了她,机枪就扫了过来。她一边气喘吁吁地又往山上跑,一边想:不行,我得叛变了。但是贾玲她们还是一副坚持到底的大无畏样子。后来醒了,回到中国。

  还有一个梦是一群皮夹克党在城里杀人放火,无法无天。

  她在街上简直是失魂落魄,拼命想跑回有人站岗的院内,可院门都关了,她只好找地方爬墙。终于进了院,又发现院内气氛很阴森,院长、政委嘀嘀咕咕,她一下就明白他们想里应外合。于是想到家里安全,就想回家,可在黑洞洞的走廊总也找不着自己的家,推开一扇门不是,推开一扇门不是,里面全是正在密谋的武装匪徒。她忽然发现自己走错了地方,家在窗外另一所房子里。她跳窗奔向另一处房子。一进门,发现进了匪徒总部,再想跑已经来不及了,枪打得她睁不开眼……无数人压在她身上,压得她透不过气。

  我从来没在她的梦中出现过。

  有一次,她在极端恐惧中,曾在梦中找过我,到处找找不着。所有人都不告诉她我在哪儿。街上有几个人很像我,她认错了人,那些男人拉住她就要非礼。非要如此这番后才告诉她我在哪儿。她答应了其中某些人,可那些人事后还是不告诉她我在哪儿。

  她的血流在床上,连被子都给搞脏了一块。她一声不响地拆被子撤床单,泡在冷水中,用手攥着一点点搓洗,直到全部洗净。她疼起来的时候,脸色苍白,佝偻着腰,咬紧牙关闭着眼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仿佛挺不过这场磨难了。

  这时我就静静地坐在一边注视着她,整日不发出一点声息。

  我每天晚上都喝酒,不管什么酒,只要够度数就行。她先是陪我喝几口,怕我喝多了,就把剩下的自己喝了。后来她自己也喝。经常是我们俩人很随意地就喝光了一瓶白酒。然后眼睛通红地互相凝视,醉醺醺地上床,不到八点就昏昏沉沉地睡了。

  就像童话中两个贪心人挖地下的财宝,结果挖出一个人的骸骨,虽然迅速埋上了,甚至在上面种了树,载了花,但两个人心里都清楚地知道底下埋的是什么。看见树,看见花,想的却是地下的那具骸骨。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不爱我的?”半夜,她忽然问。

  我没说话。

  “是那次我轰你的朋友?”她自顾自地说,“还是那次我骂你没本事挣钱不如我多之后?”
  “行啦,你睡觉吧,瞎想什么?”
  “还是更早,那次我夜里跑出去当着好多人和你发脾气之后你不爱我了?你不会是从一开始就不爱我吧?”
  “当然不是,我现在还爱你。”
  “你别骗我了,我知道。”她平静地说,“我感觉得出来,你现在早就不爱我了。”
  “那我为什么现在还和你在一起?”
  “那是你怕伤我,怕我出事,这说明你还是爱过我的。”
  “……”
  “我不会总缠着你。”她隔了一会儿又说,“放心,我只要你再给我三年,把你最好的三年给我,三年之后我就让你走,跟你离婚。”
  “别胡说了。什么事都没有净瞎琢磨。”
  “三年,就三年,有三年我就知足了。”她喃喃低语。

  这个月的晚些时候,潘佑军离婚了。

  那天,我和杜梅从我父母家做客出来,顺道去看看他们,杜梅借佑军妻子的一本美容书还要还她。

  到了他们楼门口,就看见路边停了辆卡车,有几个男人从楼里抬出家具、电器往车上搬。

  上了楼,才发现那些家具是从他们家搬出来的。潘佑军和他老婆都在,潘佑军还叮嘱工人:“别动冰箱,冰箱是我的。”
  看见我们,他迎了上来。我问他是不是要搬家。他说“哪儿呵,离了,我们离婚了。”
  我以为他是开玩笑,先还不信。他说真是离了。还扭头叫他老婆证实“是不是离了?”
  那女人回头看见我们,证明道:“是离了。”还朝杜梅一笑。虽然我对这女人有看法,但还是感到突然。

  “怎么说离就离了?”
  “可不说离就离了。我们不像那些俗人,还得打几年。”潘佑军无所谓地说,”你不是也挺瞧不惯她?我更瞧不惯她。”接着又补充一句:“她早在外边有人。”
  这时,那女人走过来问潘佑军:“我那大瓶法国香水呢?”
  “不知道,”潘佑军摇头,“没看见。”
  “卑鄙!”那女人横潘佑军一眼,扭身走开。

  潘佑军笑着对我说:“偷了她好几件东西,回头她还有不见的玩艺儿呢。”
  那女人和杜梅说话,给她写了她的电话和新住址、让杜梅以后找她玩去。那本美容书就送杜梅了。

  潘佑军对我说:“以后你也来找我玩吧,这儿清静了。结婚没劲,现在我逮谁跟谁说。
幸亏当时没要小孩,现在看来这点还是比较英明的。”
  他又跟我开玩笑:“你也离了得了,回头再劝肖超英也离了,咱们几个光棍住在一起多乐儿。”
  看到杜梅转过身来,他又改了口气,诚恳地说:“别听我的,能不离还是不离,能凑和就凑和。你可不知道离回婚多伤身子骨,虽然咱们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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