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文学奖]第5届-王安忆长恨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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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盾文学奖]第5届-王安忆长恨歌-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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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身处何地。 
  从王琦瑶的往事中抬起头,面对眼前的现实,他是电影散场时的阑珊的心情。那一幕虽不是他经历的,可因是这样全神贯注地观看,他甚至比当事人更触动。当事人是要分出心来应付变故,撑持精神。他再躺到老虎天窗外的屋顶上,看那天空,就有画面呈现。一幅幅的,在暗沉沉,鳞次栉比的屋顶上拉过。哦,这城市,简直像艘沉船,电线杆子是那沉船的桅,看那桅的上面还挂着一片帆的碎片,原来是孩子放飞的风筝。他几乎难过得要流出眼泪。沉船上方的浮云是托住幻觉,海市蜃楼。耳边是一声一声传来的打桩声,在天字下激起回声,那打桩声好像也是要将这城市砸到地底下去的。他感觉到屋顶的颤动,瓦在身下咯吱咯吱地叫。现在,连老爵士乐都安慰不了他了,唱片上蒙起了灰尘,唱外也钝了,声音都是沙哑的,只能增添伤感。他不知什么时候睡着的。天上有了星辰,驱散了幻觉,打桩声却更欢快激越,并且此起彼伏,像一支大合唱。这合唱是这城市夜晚的新起的大节目,通宵达旦的。天亮时,它们才渐渐收了尾音,露水下来了。他不由一哆感,睁开眼睛,有一群鸽子从他眼前掠过,扑啦啦的一阵。他想:这是什么时候了?他迷蒙地望着鸽子在天空中变成斑点,自己也成了其中的一个。太阳也出来了,照在瓦棱上,一层一层地闪过去,他要起来了。 
  他问王琦瑶说,有没有觉着这城市变旧了。王琦瑶笑了,说:什么东西能长新不旧?停了一下,又说:像我,自己就是个旧人,又有什么资格去挑剔别的?他有些辛酸,看那王琦瑶,再是显年轻也遮不住浮肿的眼睑,细密的皱纹。他想:时间怎么这般无情'上怜惜之情油然生起。他抬起手摸摸王琦瑶的头发,像个年长的朋友似的。王琦瑶又笑了,轻轻弹开他的手,他却不依了,反握住她的手,说:你总是看不起我。她用另一只手理理他的头发,说:我没有看不起你。他坚持说:你就看不起我。王琦瑶也坚持:我就没夜看不起你。他又说:其实,年龄是无所谓的。王琦瑶想了想说;那要看什么样的事情。他就问:什么样的事情?王琦瑶不回答,他便追问,间紧了,王琦瑶才说:和时间有关系的事情。这一句话说得很滑头,两人都笑了,手还握在他手里。这情形有些滑稽,还有些无聊,可在这滑稽与无聊下面,还是有一点严肃的东西。这点东西是不堪推敲的,推敲起来会是惨痛的。有谁见过这样的调情?相距有四分之一个世纪的,完全错了时辰,错了节拍。倘若不是那背后的一点东西,便有些肉麻了。他们手拉着手,又是停着了。好在两人都是有耐心,再说又是个没目的,急又能急什么?因此,便渐渐地松了手,一切还按老样子进行。就算有时会插进几句唐突的话,应付过去,还是老样子。 
  有一回,他说:你不能怪我!王行瑶回答:我又没有怪你!他说。你心里怪我,怪我来迟了。王琦瑶笑笑,停了一下说:我们还是修修来世吧!他问:修来世做什么?王琦瑶反问:难道没听说这一句话?修百年才能同舟,修千年方可共枕。说到〃共枕〃两个字,双方的心都一动,静了下来。王琦瑶渐渐红了脸,觉着说话不妥,有想入非非之嫌,又看他是低头沉默着,就以为是不悦之色,不禁难堪得落下泪来。怕他看见,赶紧转身去到灶间,站了一会儿,收拾了一些不知什么东西,再回来。却见人已经不在了。桌上留了个条,上面写着:既有今生,何必来世。看了这字,心里反倒平静下来,还有些好笑,想这是在干什么?难道还当真吗?伸手将那字条团了。这一回就这样过去了,以后,许多这样的箭在弦上的日子都安然过去。不过,想想却有些后怕的,眼看着就走到薄刃上,一个闪失便可掉下去的,却又不知怎么地收住了脚。走钢丝般的游戏,是有些刺激的。可也不能多,多了就要失足了。因此,当他们单独相处时,会有一股紧张的空气,剑拔弩张的。这样的时候,张永红的到来,便会受到他们真心的欢迎。有第三者在,他们便可暂时避免去走钢丝。他们三个人说着些海阔天空的话题,无论说到多远,于这两个人其实都是一个意思。有了张永红这个外人,这两个便成了自己人,她的不相干反证了他们的互相干联。于是,默契便产生了。张永红的加入,真是解决了他们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的大苦恼,延缓了停滞的时间。渐渐地,张永红变成了他们不可缺少的人。 
  这一日,他再一次提出请客吃饭,因是包括张永红在内的,王琦瑶便无法推辞了。下一日,张永红却带了长脚一起来,四个人来到锦江饭店底层的西餐厅吃牛排。长脚虽是临时加盟的,倒唱了主角,数他的话多。说着时下的流行语和街头传闻,天外奇谈一般,让人目瞪口呆的。这些事情,老克腊和张永红还不觉新鲜,王琦瑶却大开了眼界,真不知道在这城市夜也平常昼也平常的生计里,会有着烧杀掠抢,刀光血影的。心中半信半疑,就当故事来听。一顿饭有声有色地结束,长脚又要付钱,并且力不可挡。老克腊争夺了几番,也没成功,只得由他做了东。张永红无所谓谁付钱,这两人则觉得吃错了饭似的,很不称心。原先是借了张永红的幌子想做成一件私事,不料竟落了空,一些酝酿许久的心情也落了空。那一对出了门去便挥手上了一辆出租车,干别的去了。剩下他们站在马路沿,一时茫然不知接下去该去哪里。两人沿了长廊走了一段,那尴尬才好些,老克腊说:真心请你吃一顿饭的,到底也没请成。王琦瑶就笑:还是诚意不够啊!他也说:再加油吧!说罢,将双手插在裤兜里的臂弯朝王琦瑶张了张,王琦瑶伸手挽住了。茂名路这条林阴道,有着用不尽的罗曼蒂克。你以为那树阴是遮凉的?不对,那是制造梦境的,将人罩在影里,蒙上一层世外的光芒。 
    
11.长脚
  张永红和长脚维持了较长时间的朋友关系,一是因为长脚舍得在她身上花钱,二是因为还没有出现替代长脚的人。长脚对张永红说,他的祖父是沪上著名的酱油大王,他且是唯一的孙子,是法定的继承人。他说他祖父的酱油厂遍布东南亚地区,欧洲美国也有一部分。他老人家的产业除去酱油工业,还有橡胶园,垦殖地,甚至原始森林,循公河边有一个专用码头,纽约华尔街在发行他的股票。听起来,就像是天方夜谭。张永红并不当真,但有一桩事情,却是假不了的,那就是他的钱。长脚花起钱来确实有些骇世惊俗,他使张永红对钱的观念,前进了好几位数。有时候,她克制不住激动的心情,来向王琦瑶描述他们一掷千金的情形。王琦瑶问他从哪里来的钱,张永红就也把那一套天方夜谭从头说一遍。说的时候,自己心里便也信服了。王商瑶可不敢信,心里存疑,又不好说破,有机会冷眼观察长脚,却看出几分端倪。 
  这其实是一类混社会的人,上海这地场从来就有这样的人,他们大都没有正式职业,但吃喝穿戴却一律是上乘。白天在酒店的大堂酒吧里,喝酒谈笑的,就是他们。晚上,更不必说了,没有他们,这城市的夜生活便开不了场。但你别以为他们光是在玩,他们也是在工作挣钱。比如,陪外国人打网球,教授摩托车。再比如替一些服务单位接洽旅行团,顺带做一点兑换外币的买卖。这些国内国外的关系,他们是在马路上和酒店里打通的。他们一般都会几句英语,够他们打招呼,套近乎,换外币,做临时导游。由于他们从事的工作带有国际化的性质,使他们开阔了眼界,服饰和风度渐趋世界潮流。他们是思想开放的一群,不拘一格的作风。这个社会有许多兼顾不到的小环节,都是由他们承担义务,填补了漏洞。他们可是比谁都忙碌,街上出租车的生意,主要是靠他们做的,餐馆的买卖,也是靠他们做的。这城市显得多繁荣啊J 
  长脚身高一米九零,脸是那类瘦长脸型,中间稍有些凹,牙齿则有些地包天,戴一付眼镜。身体看上去几乎是干瘦,实际上却很结实,肌肉称得上是发达。由于地包天的关系,他说起话来稍稍有些大舌头,但并不碍事,听起来还有几分斯文。他很喜欢说话,不管生人熟人,见面就滔滔不绝,这给人热情洋溢的印象。他还喜欢替人付账,有时在餐馆吃饭,遇到有熟人在另一桌吃,结束时,他便把熟人那一桌一起付了账。陪张永红买东西,都是挑最好的买。每次去王琦瑶家,从不空手的,要带礼物。礼物带的很雅致,一束玫瑰花。并且是在大冷的冬天,这玫瑰是从南方空运过来,十元钱一朵,来到没有暖气的王琦瑶家中,转眼间便枯萎了。他成天跑东跑西,来不及地花钱,钱都是花在别人身上,自己身上一年到头是一条牛仔裤,又脏又破。旅游鞋也是又脏又破。是顾不上自己、也是风格。尤其是冬天,他从不穿羽绒衣,只一件单衣,冻得鼻青脸肿,人也蜷起来了。但情绪依旧很昂扬,总是乐呵呵的,不笑不说话。他是一个天性快乐的人,喜欢人多和热闹,看到大家高兴,他便高兴。为了创造欢快的气氛,他甚至愿意扮演一个受用弄的角色。他真是能委屈自己,像他这样无私的人,天下难找。渐渐地,他确实也赢得了人们的心。人们要去哪里,都要叫上他一起,看不见他,也会找他,说:长脚呢?上哪儿去了?他就是这样,慢慢地耐心地经营起他的人际关系,像他们这样渴社会的人,表面上流动无常,实质里还是有着相对的稳定,有一些约定俗成的规则。所以也是像上班和下班一样,聚和散是有一走路数可循的。他们上的是接近工厂里中班这一档班次,大约中午十一点碰头,深夜十二点以后才分手的。他们分手后,就各人走各人的路,渐渐消失在路灯下的树影里面。 
  长脚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向着上海的西南角骑去。他慢慢地踏着车,路面上的人影显得很冷清。开始他嘴里还哼着一支歌,渐渐地也没声了。只听见自行车的绞链吱啦啦响。马路偏僻起来,灯也稀疏了,长脚那一颗欢快的心沉寂下来。假如有人在这时看见他的脸色,便会发现他换了一个人。他郁郁寡欢,眉宇间还有一股因烦躁而起的凶蛮之气。他的脸色暗淡了,失去了光彩。这时候,他已经骑到了一个住宅区,两边的房屋是七十年代造的工房,由于施工粗糙,用料简陋,看上去已旧得可以,在陡然明亮的月光下,像一排排的水泥盒子,一盏灯都不亮了。那里面藏着黑压压的梦魔,只有一个灵魂是清醒的,那就是长脚。他穿行在水泥盒子间,要是能够俯视的话,就好像一个虫子在墓穴间穿行。他停在其中一座楼前,将自行车靠在墙上,然后走进门洞,便被那里的黑暗吃掉了。难为长脚是怎么走上楼梯的。楼梯放满了杂物,供人走的只有一尺半宽的地方。这时,长脚就变成了一只灵巧的猫,他悄无声息,三步两步就上了接。你可以想象他在这里已经生活得多么久了。他打开一扇门,这里有一些光,是从通道的窗里透进来。并且有一些动静,马桶的漏水声。通道里也是东西。这里两家共一套的单元,住了很多年,屋角里的蛛网就是证明。长脚先到厨房里,拉开碗橱的纱门,朝里看看,并不为想吃什么,只是习惯成自然。碗橱里有一些碗脚,上面积了一层薄膜。他关上橱门,从煤气灶下提了一瓶水,就去了厕所。过一会儿,就响起了脚在水盆里搅动的轻轻的泼喇声,长脚在洗脚。这一切他都是趁着窗外那点模糊的月光做的,完全不必开灯,闭着眼都行。他坐在马桶上,脚浸在水盆里,手里抓一块干脚布,搁在膝盖上,眼睛看着前方。潮湿的水泥地上,有一些小虫在活动,长脚在想什么呢? 
  假如不是亲眼看见,你说什么也不会相信,长脚睡在这样一张床上。这床是安在一个直套间的外间,床前是吃饭的方桌,桌上总难免有一些油腻的气息。床的上方是一长条搁板,夏天放棉花胎,冬天放席子,还放一些终年不用却不知为什么不丢的杂物。所以长脚看上去就好像钻进一个洞里去睡觉的。他一旦钻进去,便将被子蒙了头,转眼间也让梦魔攫了进去,沉没在黑暗中了。干是,最后的一点活动也没有了,真是说不出的寂静和沉闷。这里的黑夜倒是货真价实的黑夜,不掺一点假的,盛在这些水泥格子里,又压实了一些。从光明里走来的长脚怎么忍受得了啊!所以,他蒙着头大睡的样子,就好像是在哭泣,是一头哭泣的鸵鸟。你看他弓着腰,始着长腿,要藏身又藏不住的伤心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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