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亲戚朋友都是有知识修养的职业者。有的人在纽约地铁当司机,有的人做小买卖,有的人干杂活。然而,他们都是能使家庭丰衣足食的好父母,维系一家人,教育子女,使他们有出息。我看到叔舅姑姨们,他们的孩子们以及他们的孩子的孩子们,这三代人,全都是积极的、有贡献的和自力更生的社会成员。我的所有亲戚不论职业地位高低,在家族内部彼此都平等相待。在互相敬爱这一点上,没有任何人高人一等。有的人经受过失望,有的人怀才不遇。但归根结蒂,他们都成为有用的人,对自己有用,对家庭有用,对社会有用。
我父母的兄弟姐妹,多数留在牙买加,他们的子女在那里也都不错。例如梅克尔家的两兄弟,弗农上了多伦多大学,罗伊上了伦敦大学。70年代,牙买加政府转而奉行另一种社会制度,结果搞垮了经济,于是又有一些亲戚离开该岛,移居迈阿密。他们已开始有所成就。
美国黑人有时觉得西印度群岛裔的美国人骄傲自大。我想,之所以出现这种看法,是因为来自西印度群岛的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什么他们能做到这一点呢?原因之一在于,英国人早在1833年就在加勒比海结束了奴隶制,比美国早了一代人以上的时间。废除奴隶制以后,奴役枷锁的滞留影响也消除得比美国快。英国地主多数不住在当地,而是或多或少让当地人自己当家。在美国,黑奴一举一动都受到种植园白人园主的控制,而西印度群岛人虽然生活艰苦,却不曾受到如此严酷的监控。英国人取消奴隶制后,就告诉我的祖先说,他们已成为英国公民,享有帝国臣民的所有权利。这自然是言过其实。然而,英国人毕竟在那里办了一些好的学校,而且实行了义务教育制。他们让黑人填补了下层公务员行列。因此,西印度群岛上的黑人有机会养成独立自主、自我负责和自我尊重的品格。他们不像美国黑奴及其后裔那样惨,让自尊心横遭蹂躏达300年之久。
当然,我的祖先当初也是被人口贩子残酷无情地劫出非洲,而被割断了与自己历史的联系。在牙买加,有些黑人以英国的文化及其宗教、传统、政治体制和价值观填充了自己心灵上的文化空白。另一些人则参与了拉斯特法里运动,崇拜埃塞俄比亚的海尔·塞拉西皇帝,相信黑人终将得到救赎,以这一方式坚持自己对非洲根源的忠贞。现在,许多非洲裔美国人也奋起寻根问祖,争取收回那被窃走了的文化并从中吸取营养,我对此表示赞赏和钦佩。
还有一点:美国黑人和西印度群岛人是在不同的条件下来到美国土地上的。我的黑人祖先大概也是带着脚镣手铐被拖到牙买加的,但他们不是被捆绑到美国的。我父母从牙买加移居美国,其原因与意大利人、爱尔兰人和匈牙利人移居美国的原因相同,都是为了给自己和子孙寻求更好的生活。而美国黑人的祖先是被捆绑着来到美国土地上的,这在感情上和心理上大有区别。
西印度群岛人,包括牙买加人在内,有一定程度的氏族观念,这也无可否认。我家的人所交的朋友和参加的社交活动,曾几乎都局限于牙买加人的圈子以内。所以我姐姐玛丽琳的所作所为确实引起了震惊。她自从上大学以后,常常带些女朋友回家,其中有一些是白人。南布朗克斯跟她们习以为常的环境不大一样,但姐姐不在乎。她对自己的家庭感到自豪,我父母也欢迎她所有的朋友。1952年,她宣布要带一个男朋友回家,他是个白人,叫诺曼·伯恩斯。她恋爱了,他们要结婚。
一个牙买加裔姑娘要跟一个白人结合,这件事是发生在《布朗跟托皮卡教育委员会打官司》的故事出现之前的两年,当时还没有多少人——包括黑人和白人——知道有个马丁·路德·金①,当时美国人还不晓得坐沙发举行静坐示威。玛丽琳的选择引起了家里的不安和议论。“香蕉凯利”的姑娘怎么可以嫁给布法罗的一个白人?这是怎么一回事?他们为什么要结婚?
①马丁·路德·金(1929—1968),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60年代中期闻名于世,1964年获诺贝尔和平奖,1968年遇刺身亡。——译者注。
于是,诺曼·伯恩斯来我们家回答问题。他看来确实是个好人,是真正爱上了我姐姐。可是,爸爸对这样的跨种族婚姻还是不放心。他懂得青年人的热情要考验一个时期:“你俩要结婚,可以。但要等一年再办喜事,看看你们决心会不会变。”
在这期间,我们去看过伯恩斯一家。布法罗虽属纽约州,却在纽约市以西460英里,这次旅行对我来说可真是难得的出远门。诺曼一家人对这桩婚事的态度比我们鲍威尔家更宽容一点。他们认为,既然两个年轻人相爱要结婚,就应该祝福他们。
最后,爱情胜利了,婚礼安排在1953年8月。卢瑟·鲍威尔惟一的女儿要结婚,就非要把婚礼办得好上加好不可。酒席承办人要最好的,蛋糕要最大的,乐队要最棒的,场所也要第一流的,挑选了布朗克斯最大的一家饭店——大广场饭店。10年省吃俭用攒下的钱,10年辛勤劳动换来的钱,一天之内就都花掉了。可是,父亲微微舞动的眼神在说:钱不就是供花的么?
我可以补充一点:玛丽琳和诺曼现在已有两个女儿,一个外孙女儿,他们不久前刚庆祝过结婚40周年。
在姐姐上大学的榜样带动下,遵照妈妈和爸爸的愿望,我向纽约的两所大学递交了入学申请,一所是纽约市立学院,一所是纽约大学。我一定比我自己以为的水平高一点,因为两个大学都录取了我。选择哪一个是一道简单的算术题:纽约大学是私立的,一年收学费750美元;纽约市立学院是公立的,一年只收10美元。我选择了后者。学什么专业呢?我母亲成了指导者,她问过亲戚们的意见。我的两位牙买加表兄,弗农和罗伊,都是学工程的。妈妈对我说:“这是来钱的一行。”她说的不错。在50年代经济繁荣的那些年头,消费品需求旺盛,需要许多工程师去设计冰箱、汽车音响设备等等。于是,我就报考工科专业,尽管我对科技和数学一向头疼。
2月份,布朗克斯这鬼地方仍然很冷,我上大学那一天更是冷得出奇。坐了两路公共汽车,我哆哆嗦嗦地下了车,站在哈莱姆区第156街和康文特路的交叉路口。我缩着脖子,像一个从边远地区进城来的乡巴佬,瞅着一排排漂亮的褐色石头大楼和公寓大楼。这里住着一些受过教育和待遇优厚的黑人,是哈莱姆区最好的地方,是黄金海岸。
我走到康文特路和第141街的交叉路口,端详纽约市立学院的校园。我要进的这个学院是上个世纪“为了给工人阶级子弟提供高等教育”而建立的。从那时起,纽约一些最穷而又最聪明的青年抓住了这一机会。在我之前进过这一学院的人,包括小儿麻痹症疫苗的发明者乔纳斯·索尔克博士;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F.弗兰克福特;揭露黑幕的小说家阿普顿·辛克莱;名演员爱德华·鲁宾逊;剧作家佩迪·恰耶夫斯基;《纽约时报》主编艾比·罗森塔尔;小说家伯纳德·马拉默德;工会领袖A·菲里普·兰道尔夫;纽约市的三任市长P·华格纳、A·比姆和E·柯赫;以及8位诺贝尔奖金获得者。我这个二流中学毕业的丙等学生,走进这座有高大的哥特式建筑的学府,感到压得喘不过气来。这时,我听见一个友好的声音:“嗨,小伙子,是新生?”
这是一个身材矮小、红面庞、饱经风霜的男子,长着一双粗糙的手,面前有一个冒着热气的小推车,里面是纽约人爱吃的椒盐饼。他长期在纽约市立学院门口卖椒盐饼,可是却有一个莫名其妙的绰号,叫“卖面包圈的雷蒙德”。我从他手里买了一块热乎乎的椒盐饼,一面吃一面跟他闲聊了几分钟。我心上的冰块打碎了,这座学府不再那么可怕了。此后4年半时间,我成了雷蒙德的老顾客。现在,在我的记忆中,给我上过课的教授们大多已经模糊不清了,可是“卖面包圈的雷蒙德”的形象依然清清楚楚。这也许说明了他的性格是格外友善,或者也说明我的功课差劲。
我走向学校的主建筑谢泼德大楼,它高耸的轮廓像是一部恐怖电影的道具。路过一座平常的老建筑物时,记得当时完全没有注意到它,然而它却是我后来度过4年时光的活动中心:后备军官训练团的教学楼。
我这个工科学生的第一学期功课顺利得出奇,主要是因为还没有上工程课。夏天,我决定进修一门机械制图课,为下一学期作准备。在一个炎热的下午,老师要我们画“一个在空间与平面相交的圆锥体图形”。别人都在画,我却坐着发呆。过了一会儿,老师走过来,站在我的课桌前一瞅,我面前仍是一张白纸。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圆锥体在空间与一平面相交是什么情景。如果这就是工程学,那就让它见鬼去吧。
我给父母说我要换一门专业,他们都很失望。这科林还是老样子,挺好的孩子,就是缺乏远大志向。我宣布我要改学地质学,家里立刻讨论开了,父母跟亲戚们电话不断。有谁听说过什么人学地质学吗?地质学是干什么的?学地质学的要去什么地方?勘探石油吗?一个南布朗克斯的黑小子要学这东西,可真新鲜。这些一辈子为有一个安定的职业操碎了心的人,最关心的问题是:学地质学的人将来会有退休金吗?退休金对于我们这号人来说,是一个有神奇魔力的字眼。记得我在陆军服役5年之后,有一次回家时去看望劳丽斯姨妈。她心地善良,可是有时候显然见识不广。她像审问似地问我,陆军是什么行当?我干的是什么差事?我灵机一动,回答说我只要干上20年,干到41岁就可以拿到半薪退休金。她一听就瞪着大眼睛说,退休金?41岁就能拿到?她不再盘问我,我把她说通了。
我在纽约市立学院的第一学期里,注意到一件事:校园内有些青年穿军服。这座学府历来是自由主义和激进主义思潮的温床,甚至还有30年代遗留下来的共产主义影响。在这里本来是不会料想到还有军事活动的。1954年秋季我返校后,打听后备军官训练团的情况。不久便报名参加了后备军官训练团。为什么会这样,我也说不清。也许因为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度过了童年,又成长于朝鲜战争年代。当时为了表示爱国热情,各家各户在临街的窗子上贴一面国旗,如果旗上缀有一颗蓝色的星,表示家里有人当兵;如果旗上缀着一颗金星,则表示家里有人回不来了。当时,我看过《重返巴丹半岛》、《东京上空的三十秒》、《瓜达卡纳尔岛日记》、《科林·凯利》、《猪排山》、《托科里桥》等等影片和小说,钦佩科林·凯利、奥迪·墨菲以及与美国“朱诺”号巡洋舰共沉的沙利文五兄弟等英雄人物。在我的最可塑的年岁中,他们的形象深深扎根于我的心灵深处。或许,还有一个原因:在那个时代人们常说,你反正会应征入伍,你也可能当上一名军官。我并不是孤单一人。纽约市立学院也许比不上西点军校,可是在50年代,它那里的后备军官训练团的学员是全国高校中最多的:在朝鲜战争高潮时曾多达1500人。
入伍那一天,我站在教练场上的队列中,领取了草绿色军衣军裤、褐色衬衣、褐色领带、褐色皮鞋和一条铜扣环的武装带,以及一顶船形帽。我一回家,就穿戴整齐,对着镜子瞧,对自己这副军人姿态挺满意。当时,我在凯利大街的朋友还没有一个上大学的。我17岁,曾感到孤单。军装使我有了归属感,而且产生了我多年来所没有过的豪情。
在班上,我的数学马马虎虎,物理也很吃力,而地质学却学得相当好,我喜欢这门功课。但我时刻期盼的则是后备军官训练团的训练。我们的指挥官是军事科学与战术教授哈罗德·C·布鲁克哈特上校。他是西点军校毕业生,陆军行伍出身。他50岁左右,头发稀疏,中等个儿,举止端正,着装整洁,而且从来不说废话,所以显得仪表庄严。作为一名职业军官,他来大学负责军训,未必心满意足。我相信,他宁愿去指挥一个团,而不乐意在一个自由派的纽约市立学院校园里给一群自以为是的城市青年讲军事课。可是朝鲜战争已在那一年之前结束,陆军部队里军官过剩,布鲁克哈特大概也只好随遇而安了。不论他心里感觉如何,他对军训始终是郑重其事,从不让我们有半点马虎。
那年秋季,校园里的3个军事社团都来拉我入会,使我受宠若惊。这三个社团分别是“威布巡逻团”、“宝剑会”和“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