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原以整个中国为其势力范围的英国,不免慌了手脚。它赶紧占了九龙,以巩固其香港老巢;再一步使拿下威海卫以对抗沙俄。但是威海卫在“德国势力范围”之内,为联德防俄,它又不敢冒犯德国,否认其在山东的“势力范围”。它自己也想宣布长江流域为“英国势力范围”,但是长江流域早已华洋杂居,有范无围。并且比起中国全境也范围太小,损失太大,心有不甘。所以一八九八年的英国真惶惶如丧家之犬,不知如何是好。最后忽然灵机一动,找出个办法,便是干脆不承认“势力范围”这一概念的存在。但是它自己势力范围之内的利益,又不容他人侵犯。矛盾重重如阿是好呢?幸好英国政客都有优良的“巴厘满训练”(Parlimentariantraining),长于言辞,精于辩论。因此殖民大臣张伯伦(JosephChamberlain)乃有其面不红耳不赤,一针见血的精擘之论曰:“势力范围,从未承认;利益范围,从未否认。”(Sphereofinfluence,Wehaveneveradmitted;sphereofinterest,wehadneverdinied。)
因此英国为维持自己的“利益范围”,则必须打破其他列强的“势力范围”。这一原则既定,长于辞令的政客乃把它取个名字叫做“门户开放”政策(OpendoorPolicy)。所以九十年前英美两国在中国所搞的“门户开放”和邓小平在目前所搞的“门户开放”,就大异其趣了。老邓的门户开放是因毛泽东“闭门造车”搞得民穷财尽,才不得已来个开门请客,迎接外资外援。而九十年前的“门户开放”,则几乎与中国政府无关。中国想管,洋人也不理会。他们的门户开放是不许侵华的各帝国主义在中国划势力范围,搞非洲式的瓜分运动,所以中国在此均势条件下,也不无小惠。至少可免于作真正的殖民地。
可是英国当时要提出“门户开放”,多少有点心虚脸红。心虚者,它对它自己在华的殖民地如香港、九龙,它自己在华的势力范围如西藏,开放不开放呢?脸红者,设英国主动送出〈门户开放照会〉(OpenDoorNotes),收文者如此反问,脸红否耶?!
所以“门户开放”这个世界近代史上有名的故事。其发动者实为英国,而英国政客不愿,也无此厚脸皮执行之,这样他就想打老美的主意了。美国外交家自开国以来便一直是志大堰夸、行动敏捷、满腹理想而从不老谋深算。加以此时美国在华也没有“势力范围”,更可不负责任。放言高论。因此一经伦敦策动,麦金莱总统(PresidentWilliamMckinley)与国务卿海约翰(JohnHay)便欣然同意,并一肩扛过。自此这项英国对华政策就变成美国的对华政策了。它为英国利益服务而英国还要装模作样,对这项“美国政策”,吞吞吐吐的作有条件之保留呢!笔者走笔至此,不禁喟然有感。我想中国的外交家,尤其是邓小平以下大陆上那些老八路,真要多读点英国史,才配上枱来打点国际麻将啊!
以上所述英国这几招漂亮的手法,便是它在晚清对华政策的第三个阶段了。
海约翰搞“门户开放”的闹剧
海约翰自承担了“门户开放”这宗天降大任,他便认真的草拟了一篇〈门户开放照会〉,于一八九九年春正式有技巧的先后分送各列强。这照会强调三项要点:
一、中国领土完整(territorialintegrity);
二、主权独立(statesovereignty);
三、列强利益均沾(equalopportunity)。
这项照会发出去之后,有关列强不久也就批准了,或有条件的批准了,而使此一历史事件,永垂后世。虽然它并没有正面解决任何问题。原因是建议人却也是违议人(如英国),执法者竟也是犯法者(如美国)。英美尚且如此,其他列强的口是心非就更无论矣。
美国为什么要执法犯法呢?盖海约翰承担大任之初,只知道美国本身在中国并无势力范围,所以心雄嘴硬也。但海氏初未想到,在美国占领菲律宾之后,自己也变成肮脏自私的帝国主义之一了。他如以门户开放三原则为借口,不许那后起之秀,雄心勃勃的日本向朝鲜和满南侵略,则日本小鬼就要南下马尼拉了。言念及此不觉涔涔汗下。为著保护菲律宾,白宫主人把心一横乃与日本再签两造密约,便把整个门户开放运动出卖了。因此这位“门户开放”先生,在历史上虽然大名鼎鼎,但是自始至终只是一场闹剧而已,未成气候。再加上一个昏瞆无知的叶赫那拉老太太,在此紧要关头,幽囚了儿皇帝之外,又搞出一幕更荒唐的闹剧什么“刀枪不入”、“扶清灭洋”的义和团来,事态就更不堪设想了。四年之后,日俄两个帝国主义竟集重兵数十万,在我东北大打其“日俄战争”来。这一打则什么“领土完整”、“主权独立”、“利益均沾”,便啥也没有了,门户开放主义也就寿终正寝了。
不过天下事总是有其两面性。门户开放虽然失败了,它在列强之中却反应出一个列强“均势”(balanceofpower)的局面。任何强权在诸强相互牵制之下,为非作歹,都要三思而后行。满清政权就仰仗这点均势,又多活了十年。否则,如中国真的被列强瓜分了,孙中山领导的革命运动也就搞不起来了! 第八章 论“转型期”与“启蒙后” 第八章 论“转型期”与“启蒙后”
人类是动物之一种。
按“社会行为”来分类,则动物又可分为群居动物和非群居动物两大类。
像黄蜂、蚂蚁、鸿雁、企鹅、鸽子、海狗,乃至马牛羊和狼犬等等皆为群居。它们必须生活在一起。个体是不愿离群独居的,除非是被迫被诱而失去了自由意志。
至于其他动物如狮虎、豹子、熊猫,乃至鹞鹰和龟鳌等等,则是非群居动物。它们多半是单干户,除交配之外,是各不相顾的。这是现代动物学上,研究“动物社会行为”所发现的很有趣而不易理解的现象。
则是属于前一类的群居动物。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没有任何个人是可以真正地离群索居的。
既然群居,则群居动物就分群而居。这在初民的社会生活上,便叫做部落生活。
初民部落生活的特征
但是人类毕竟是“万物之灵”。他灵的地方是他会利用经验来改善生活。生活的改善也不只是个体,它也包括整个的部落。所以在初民的部落之间,他们也就有优劣强弱之分。
再者人类也是群居动物中,在社会行为上比较下流,可能也是最下流的一种。他们残酷自私、好杀好战好货,也无限制的好色。他们不但个体之间如此;团体之间也是如此。不但人兽之间如此,人人之间也是如此。不但异族之间如此;同族之间也是如此。原始宗教劝民为善,也是劝人如此行为的。
因此现代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都发现,初民之间的部落战争是打不完的。部落之间不但没有和平共存的习惯,也没有和平共存的观念。强凌弱、众暴寡,是他们价值观念的基础,也是生存方式最重要的一部分。战争既然打不完,则彼此之间就必有胜负之分。有胜负之分,也就有了统治与被统治之别。这样发展下去就发生了不同型类的奴隶制度;再进一步,不同型类的封建制度,也就出现了。
以上是初民社会中所发生的大同小异的现象。因为人总归都是群居动物之一种。人的“社会行为”是有其通性的,所以他们早期的社会生活方式,是有其类似之处。
但是人毕竟是“异于禽兽”。在他经验累积愈多愈复杂的长期过程中,“性相近、习相远”,由于自然环境和文化传统之不同,他们的社会发展起来也就渐渐的南辕北辙,不是一个模式所能概括得了的了。
“国家强于社会”的东方模式之形成
试看我国古代社会的形式与发展,就有其特殊的模式,为其他文明所未尝有。
我国在西周时代所形成的封建制,便是那个蒙古族中,武力较强、人口较多的姬姓部落以武力强加于其他落后部落的结果。文武周公强迫这些小部落奉周室正朔,服从周室规定的封建等级,向姬姓王室服兵役、劳役、贡献财货,甚或去掉其原有酋长,改奉“姬姓诸侯”为本部落的领导。
——总之它是以半独立部落主义,作为当时政治社会的基层结构的。但是这个结构历时数百年,经千万场部落战争,彼此兼并的结果,到战国时代(公元前四〇三~前二五六)就无法积蓄了。迨秦始皇削平群雄,把东亚大陆统一成为一个强大的帝国,这种以部落主义为基础的封建制度,就彻底崩溃了。
为著适应新时代的新需要,秦人乃根据他们原有的比较有效、更有进步意义的“秦制度”,从事一个全国性的改革开放和变法改制。这就是我们中小学历史教科书上所说的“废封建、立郡县;废井田、开阡陌”了。前者是政洽改制,后者是经济开放,化公为私,根据供需规律,提高农业生产。
这是我们中国——不是,是我们东方,政治经济制度的大奠基;也是我们东方民族,第一次社会生活的大“转型”——从一个高等群居动物的“部落主义”(tribalism),转上一个以自由农业生产为主的经济制度;和中央集权,而以高度科学化的文官制度为骨干的,天无二日、民无二王的宇宙帝国(universalempire)的政治制度。
在这个新制度和新的生活方式之下,它继续不断的统一了千百个还生活在部落主义方式下的“少数民族”。把他们通统纳入一个“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的混合民族“大熔炉”中,去称兄道弟,共拜祖宗;同其安乐,也共其患难。各民族之间的畛域终于渐次消灭,而至于天衣无缝。
这项诸民族不断融合,文化不断成长,而生活方式和政治经济制度却一成不变的观念与实践,竟历两千年而未稍衰。两百多年前雍正皇帝对西南少数民族实行“改土归流”,还不是“废封建、立郡县”的延续?两周之前,台湾刚选出的六位“山胞立法委员”,不也是这项民族融合的最新事例?民国初年在“五色国旗”——每色代表一族——之下就任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先生,反对“五族共和”这个概念,就是因为这个概念不符史实。纵然时至今日,中国境内还有“少数民族”五十个以上,则秦汉时代的数目不是十倍百倍而有余?“五族共和”哪能概括得了呢?
所以“中国”不是像英法德义或爱尔兰、乌克兰那样单纯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汉人”(洋人口中的Chinese)也不专指某一特定民族。“汉”原是个地理名词,后来发展成一个朝代的名称而已。正如“亚美利加”原是一个人的名字,后来变成西半球两个大陆的名字;最后竟变为拥有数百种民族的“美国人”(Americans)所专用的共名。当年东亚大陆上的“汉人”正和今日北美大陆上的“美国人”一样,它并不代表某个特定的民族;它是千百种民族大融合之后的一个共名。只因融合日久,它终于使用一种共同语文,形成了今日所谓“汉语民族”。正如二次大战前后,那位十分自豪的邱吉尔所强调的“英语人民”(English…speakingpeople)一样,是个“书同文”的文化现象。只是到目前为止,那些黑白分明的“英语人民”,还没有真正地融合成一个“英语民族”罢了。
我的老朋友张绥教授最近证明今日中国境内并没有个“犹太民族”。但是张教授也不否认犹太民族早日移民中国的历史。只是时历千年,犹太民族己与汉语民族融合得天衣无缝罢了。——这可能是三千年犹太移民史中极少有的例外。在一般情况之下,犹太人是绝少为土著民族所同化的。不过秦陵兵马俑不早就说明,远在两千年前,我们的国防军已经是一支不同民族的混合部队了吗?因此在两千年前,由汉语民族所推动的那一次社会“转型”运勤,原是一种自发性的、起自社会内部,而具有世界规模的社会模式大转型。推动这一转型的主观、客观、必然和偶然的千百种基因,是说不尽的。它和发生在西欧、北非、中东、南亚,结果完全不同的其他民族社会的转型程序一样,不是起于某一单纯的社会,或某种特殊的基因,而单线发展出来的一种所谓“历史的必然”。
更具体一点的说,这次东方民族社会的大转型,是起于公元前四世纪中叶的“商鞅变法”,而完成于公元前二世纪末由汉武帝所落实的“盐铁专卖”。由这次转型,从封建社会转变到“国家强于社会”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