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而不知其为地之几何也。如此,则增损出入,惟其意之所为。官吏虽明,法禁虽严,而其势无由以止绝。且其为奸,常起于贸易之际。夫鬻田者,必穷迫之人,而所从鬻者,必富厚有馀之家。富者恃其有馀而邀之,贫者迫于饥寒,而欲其速售。是故多取其地,而少入其赋。有田者,方其贫困之中,苟可以缓一时之急,则不暇计其他日之利害。故富者地日以益,而赋不加多,贫者地日以削,而赋不加少。又其奸民欲以计免于赋役者,割数亩之地,加之以数倍之赋,而收其少半之直,或者亦贪其直之微而取焉。是以数十年来,天下之赋,大抵淆乱。有兼并之族而赋甚轻,有贫弱之家而不免于重役,以至于破败流移而不知其所往,其赋存而其人亡者,天下皆是也。
夫天下不可以有侥幸也。天下有一人焉侥幸而免,则亦必有一人焉不幸而受其弊。今天下侥幸者如此之众,则其不幸而受其弊者从亦可知矣。三代之赋,以什一为轻。今之法,本不至于什一而取,然天下嗷嗷然以赋敛为病者,岂其岁久而奸生,偏重而不均,以至于此欤?虽然,天下皆知其为患而不能去。何者?势不可也。今欲按行其地之广狭瘠腴,而更制其赋之多寡,则奸吏因缘为贿赂之门,其广狭瘠腴,亦将一切出于其意之喜怒,则患益深,是故士大夫畏之而不敢议,而臣以为此最易见者,顾弗之察耳。
夫易田者必有契,契必有所直之数。具所直之数,必得其广狭瘠腴之实,而官必据其所直之数,而取其易田之税,是故欲知其地之广狭瘠腴,可以其税推也。久远者不可复知矣,其数十年之间,皆足以推较,求之故府,犹可得而见。苟其税多者则知其直多,其直多者则知其田多且美也。如此,而其赋少,其役轻,则夫人亡而赋存者可以有均矣。鬻田者皆以其直之多少而给其赋,重为之禁,而使不敢以不实之直而书之契,则夫自今以往者,贸易之际,为奸者其少息矣。要以知凡地之所直,与凡赋之所宜多少,而以税参之,如此,则一持筹之吏坐于帐中,足以周知四境之虚实,不过数月,而民得以少苏。不然,十数年之后,将不胜其弊,重者日以轻,而轻者日以重,而未知其所终也。
《策别十一》
其五曰教战守。夫当今生民之患,果安在哉?在于知安而不知危,能逸而不能劳,此其患不见于今,将见于他日。今不为之计,其后将有所不可救者。昔者先王知兵之不可去也,是故天下虽平,不敢忘战。秋冬之隙,致民田猎以讲武,教之以进退作坐之方,使其耳目习于钟鼓旌旗之间而不乱,使其心志安于斩刈杀伐之际而不慑。是以虽有盗贼之变,而民不至于惊溃。及至后世,用迂儒之议,以去兵为王者之盛节,天下既定,则卷甲而藏之。数十年之后,甲兵顿弊,而人民日以安于太平之佚乐。卒有盗贼之警,则相与恐惧讹言,不战而走。开元、天宝之际,天下岂不大治?惟其民安于太平之乐,酣豢于游戏酒食之间,其刚心勇气,消耗钝毛,痿蹶而不复振,是以区区之禄山一出而乘之,四方之民,兽奔鸟窜,乞为囚虏之不暇,天下分裂,而唐室因以微矣。
盖尝试论之。天下之势,譬如一身。王公贵人所以养其身者,岂不至哉?而其平居常苦于多疾。至于农夫小民,终岁劳苦,而未尝告疾,此其故何也?夫风雨霜露寒暑之变,以疾之所由生也。农夫小民,盛夏力作,而穷冬暴露,其筋骸之所冲犯,肌肤之所浸渍,轻霜露而狎风雨,是故寒暑不能为之毒。今王公贵人处于重屋之下,出则乘舆,风则袭裘,雨则御盖,凡所以虑患之具,莫不备至。畏之太甚,而养之太过,小不如意,则寒暑入之矣。是故善养身者,使之能逸而能劳,步趋动作,使其四体狃于寒暑之变,然后可以刚健强力,涉险而不伤。
夫民亦然。今者治平之日久,天下之人,骄惰脆弱,如妇人孺子不出于闺门,论战斗之事,则缩颈而股栗;闻盗贼之名,则掩耳而不愿听。而士大夫亦未尝言兵,以为生事扰民,渐不可长。此不亦畏之太甚而养之太过欤?且夫天下固有意外之患也。愚者见四方之无事,则以为变故无自而有,此亦不然矣。今国家所以奉西北之虏者,岁以百万计。奉之者有限,而求之者无厌,此其势必至于战。战者,必然之势也。不先于我,则先于彼,不出于西,则出于北。所不可知者,有迟速远近,而要以不能免也。天下苟不免于用兵,而用之不以渐,使民于安乐无事之中,一旦出身而蹈死地,则其为患必有所不测。故曰:天下之民知安而不知危,能逸而不能劳。此臣所谓大患也。
臣欲使士大夫尊尚武勇,讲习兵法。庶人之在官者,教以行阵之节。役民之司盗者,授以击刺之术。每岁终则聚之郡府,如古都试之法,有胜负,有赏罚,而行之既久,则又以军法从事。然议者必以为无故而动民,又悚以军法,则民将不安,而臣以为此所以安民也。天下果未能去兵,则其一旦将以不教之民而驱之战。夫无故而动民,虽有小恐,然孰与夫一旦之危哉?今天下屯聚之兵,骄豪而多怨,陵压百姓而邀其上者何故?此其心以为天下之知战者,惟我而已。如使平民皆习于兵,彼知有所敌,则固已破其奸谋,而折其骄气。利害之际,岂不亦甚明欤?
《策别十二》
其六曰去奸民。自昔天下之乱,必生于治平之日,休养生息,而奸民得容于其间,蓄而不发,以待天下之衅。至于时有所激,势有所乘,则溃裂四出,不终朝而毒流于天下。圣人知其然,是故严法禁,督官吏,以司察天下之奸民而去之。
夫大乱之本,必起于小奸。惟其小而不足畏,是故其发也常至于乱天下。今夫世人之所忧以为可畏者,必曰豪侠大盗。此不知变者之说也。天下无小奸,则豪侠大盗无以为资。且以治平无事之时,虽欲为大盗,将安所容其身?而其残忍贪暴之心无所发泄,则亦时出为盗贼,聚为博弈,群饮于市肆,而叫号于郊野。小者呼(又鸟)逐狗,大者椎牛发冢,无所不至,捐父母,弃妻孥,而相与嬉游。凡此者,举非小盗也。天下有衅,锄棘矜相率而剽夺者,皆向之小盗也。
昔三代之圣王,果断而不疑,诛除击去,无有遗类,所以拥护良民而使安其居。及至后世,刑法日以深严,而去奸之法,乃不及于三代。何者?待其败露,自入于刑而后去也。夫为恶而不入于刑者,固已众矣。有终身为不义,而其罪不可指名以附于法者。有巧为规避,持吏短长而不可诘者。又有因缘幸会而免者。如必待其自入于刑,则其所去者盖无几耳。昔周之制,民有罪恶未丽于法而害于州里者,桎梏而坐诸嘉石,重罪役之期,以次轻之。其下罪三月役,使州里任之,然后宥而舍之。其化之不从,威之不格,患苦其乡之民,而未入于五刑者,谓之罢民。凡罢民,不使冠带而加明刑,任之以事,而不齿于乡党。由是观之,则周之盛时,日夜整齐其人民,而锄去其不善。譬如猎人,终日驰驱践蹂于草茅之中,搜求伏兔而搏之,不待其自投于纲罗而后取也。夫然后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礼乐之所以易化,而法禁之所以易行者,由此之故也。
今天下久安,天子以仁恕为心,而士大夫一切以宽厚为称上意,而懦夫庸人,又有所侥幸,务出罪人,外以邀雪冤之赏,而内以待阴德之报。臣是以知天下颇有不诛之奸,将为子孙忧。宜明敕天下之吏,使以岁时纠察凶民,而徙其尤无良者,不必待其自入于刑,而间则命使出按郡县,有子不孝、有弟不悌、好讼而数犯法者,皆诛无赦。诛一乡之奸,则一乡之人悦。诛一国之之奸,则一国之人悦。要以诛寡而悦众,则虽尧舜亦如此而已矣。
天下有三患,而蛮夷之忧不与焉。有内大臣之变,有外诸侯之叛,有匹夫群起之祸,此三者其势常相持。内大臣有权,则外诸侯不叛。外诸侯强,则匹夫群起之祸不作。今者内无权臣,外无强诸侯,而万世之后,其尤可忧者,奸民也。臣故曰去奸民。以为安民之终云。
《策别十三》
厚货财者,其别有二。一曰省费用。夫天下未尝无财也。昔周之兴,文王、武王之国不过百里,当其受命,四方之君长交至于其廷,军旅四出,以征伐不义之诸侯,而未尝患无财。方此之时,关市无征,山泽不禁,取于民者不过什一,而财有馀。及其衰也,内食千里之租,外取千八百国之贡,而不足于用。由此观之,夫财岂有多少哉!
人君之于天下,俯己以就人,则易为功;仰人以援已,则难为力。是故广取以给用,不如节用以廉取人之为易也。臣请得以小民之家而推之。夫民方其穷困时,所望不过十金之资,计其衣食之费,妻子之奉,出入于十金之中,宽然而有馀。及其一旦稍稍蓄聚,衣食既足,则心意之欲,日以渐广,所入益众,而所欲益以不给。不知罪其用之不节,而以为求之未至也。是以富而愈贪,求愈多而财愈不供,此其为惑,未可以知其所终也。盍亦反其始而思之?夫向者岂能寒而不衣、饥而不食乎?今天下汲汲乎以财之不足为病,何以异此。
国家创业之初,四方割据,中国之地至狭也。然岁岁出师以诛讨僭乱之国,南取荆楚,西平巴蜀,而东下并潞,其费用之多,又百倍于今可知也。然天下之士未尝思其始,而惴惴焉患今世之不足,则亦甚惑矣。
夫为国有三计:有万世之计,有一时之计,有不终月之计。古者三年耕必有一年之蓄,以三十年之通计,则可以九年无饥也。岁之所入,足用而有余。是以九年之蓄,常闲而无用。卒有水旱之变,盗贼之忧,则官可以自办而民不知。若此者,天不能使之灾,地不能使之贫,四夷盗贼不能使之困,此万世之计也。而其不能者,一岁之入,才足以为一岁之出,天下之产,仅足以供天下之用,其平居虽不至于虐取其民,而有急则不免于厚赋。故其国可静而不可动,可逸而不可劳,此亦一时之计也。至于最下而无谋者,量出以为入,用之不给,则取之益多。天下晏然无大患难,而尽用衰世苟且之法,不知有急则将何以加之,此所谓不终月之计也。
今天下之利,莫不尽取。山陵林麓,莫不有禁。关有征,市有租,盐铁有榷,酒有课,茶有算,则凡衰世苟且之法,莫不尽用矣。譬之于人,其少壮之时,丰健勇武,然后可以望其无疾,以至于寿考。今未五六十,而衰老之候,具见而无遗,若八九十者,将何以待其后耶?然天下之人,方且穷思竭虑,以广求利之门。且人而不思,则以为费用不可复省,使天下而无盐铁酒茗之税,将不为国乎?臣有以知其不然也。天下之费,固有去之甚易而无损,存之甚难而无益者矣。臣不能尽知,请举其所闻,而其余可以类求焉。
夫无益之费,名重而实轻,以不急之实,而被之以莫大之名,是以疑而不敢去。三岁而郊,郊而赦,赦而赏,此县官有不得已者。天下吏士,数日而待赐,此诚不可以卒去。至于大吏,所谓股肱耳目,与县官同其忧乐者,此岂亦不得已而有所畏耶?天子有七庙,今又饰老佛之宫,而为之祠,固已过矣,又使大臣以使领之,岁给以巨万计,此何为者也!天下之吏,为不少矣,将患未得其人。苟得其人,则凡民之利,莫不备举,而其患莫不尽去。今河水为患,不使滨河州郡之吏亲视其灾,而责之以救灾之术,徒为都水监。夫四方之水患,岂其一人坐筹于京师而尽其利害!天下有转运使足矣,今江淮之间,又有发运,禄赐之厚,徒兵之众,其为费岂可胜计哉!盖尝闻之,里有蓄马者,患牧人欺之而盗其刍菽也,又使一人焉为之厩长,厩长立而马益癯。今为政不求其本,而治其末,自是而推之,天下无益之费,不为不多矣。
臣以为凡若此者,日求而去之,自毫厘以往,莫不有益。惟无轻其毫厘而积之,则天下庶乎少息也。
《策别十四》
其二曰定军制。自三代之衰,井田废,兵农异处,兵不得休而为民,民不得息肩而无事于兵者,千有余年,而未有如今日之极者也。三代之制,不可复追矣。至于汉、唐,犹有可得而言者。
夫兵无事而食,则不可使聚,聚则不可使无事而食。此二者相胜而不可并行,其势然也。今夫有百顷之闲田,则足以牧马千驷,而不知其费。聚千驷之马,而输百顷之刍,则其费百倍,此易晓也。昔汉之制,有践更之卒,而无营田之兵,虽皆出于农夫,而方其为兵也,不知农夫之事,是故郡县无常屯之兵,而京师亦不过有南北军、期门、羽林而已。边境有事,诸侯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