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广记 50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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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 500卷- 第2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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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崔郎多建造功德,替她拔掉这种厄难。’又看见一婆罗门僧从空中下来,作梵语,教素玉念金刚、法华、药师经各一遍。让她离去,于是素玉就复活了,并没有遗忘。”有一个僧人听到了说:“素玉所传诵的,如同西国语,与中国的是不同的。


襄阳老姥
唐神龙年中,襄阳将铸佛像,有一老姥至贫,营求助施,卒不能(“能”原作“成”。据明抄本改。)得。姥有一钱,则为女时母所赐也,宝之六十余年。及铸像时,姥持所有,因发重愿,投之炉中。及破炉出像,姥所施钱,著佛胸臆,因磨错去之。一夕,钱又如故,僧徒惊异,钱至今存焉。乃知至诚发心,必有诚应,姥心至诚,故诸佛感之,令后人生希有此事也。(出《纪闻》)
【译文】
唐朝神龙年中,襄阳将要铸一佛像,有一个老妇人非常贫困,向大家求助出钱,而始终不能得到。老妇人有一钱,则是做女儿时母亲赐给她的,六十多年来把它当作宝物,等到铸像的时候,老妇人拿着她仅有的一钱,就发了重愿之后投入到炉中。等到破炉出像时,老妇人所投的钱,正贴在佛像的胸前,于是就把它磨掉了,过了一天晚上,钱又象原来那样在胸前。僧徒惊异,钱至今还存在。才知是诚心发愿,一定会有诚挚的报应。老妇人的心非常诚挚,所以感动了许多佛,让后人希冀有这样的事。


普贤社
开元初,同州界有数百家,为东西普贤邑社,造普贤菩萨像,而每日设斋。东社邑家青衣,以斋日生子于其斋次,名之曰普贤。年至十八,任为愚竖,厮役之事,盖所备尝,后因设斋之日,此竖忽推普贤身像而坐其处。邑老观者,咸用怒焉,既加诟骂,又苦鞭挞。普贤笑曰:“吾以汝志心,故生此中。汝见真普贤不能加敬,而求此土像何益?”于是忽变其质为普贤菩萨身,身黄金色,乘六牙像,空中飞去,放大光明,天花采云,五色相映,于是遂灭。邑老方悟贤圣,大用惊惭。其西社为普贤邑斋者,僧徒方集,忽有妇人,怀妊垂产,云:“见欲生子。”因入菩萨堂中,人呵怒之,不可禁止。因产一男子,于座之前,既初产生,甚为污秽,诸人不可提挈出,深用诟辱。忽失妇人所在,男变为普贤菩萨,光明照烛,相好端丽,其所污秽,皆成香花,于是乘象腾空,稍稍而灭。诸父老自恨愚暗,不识普贤,刺眇其目者十余人。由是言之,菩萨变观。岂凡人能识。(出《纪闻》)
【译文】
开元初年,同州界有几百户人家,分为东西普贤邑社,建造了普贤菩萨像,而每天设斋戒。东社邑家的青衣,把斋戒日子生的儿子放在斋案旁,给他取名叫普贤。年龄到了十八岁,任性而愚俗,劳累的事,都被尝遍。后因设斋戒的日子,这个小子忽然推倒普贤身像而自己坐在那个地方。邑老看到了,都非常生气,咒骂他,又鞭打他。普贤笑着说:“我因你们的诚心,所以出生在这里,你们看见真普贤不能更加敬拜,而拜求这个土像有什么好处?”于是忽然变自身为普贤菩萨身,身上黄金色,乘着六牙象,飞向空中去了,放出巨大的光明,天上花象彩云,五色相映,于是就熄灭了。邑老才明白是贤圣,都非常惊讶惭愧。那个西社为普贤邑斋戒的,僧徒正集聚。忽然有一妇人,怀孕临产,说要生孩子。于是就进入菩萨堂内,人呵怒她,不能阻止,于是在灵座的前面,生下一男孩。既是刚刚生出,非常污秽,人人都不可以抱出来,更用诟语侮辱她。忽然妇人不见了,男孩变成为普贤菩萨,光明照耀,貌相端正美丽,他的那些污秽之处,都变成香花。于是乘象腾空而去,渐渐而熄灭。各位父老自恨愚昧,不识普贤。刺瞎自己眼睛的十几个人。因此说:菩萨的变化,凡人怎么能识别呢?


李洽
山人李洽,自都入京,行至灞上,逢吏持帖,云:“追洽。”洽视帖,文字错乱,不可复识,谓吏曰:“帖书乃以狼籍。”吏曰:“此是阎罗王帖。”洽闻之悲泣,请吏暂还,与家人别。吏与偕行过市,见诸肆中馈馔,吏视之久。洽问:“君欲食乎?”曰:“然。”乃将钱一千,随其所欲即买。止(“止”原作“正”,据明抄本改。)得一味(“味”原作“床”,据明抄大改。),与吏食毕,甚悦,谓洽曰:“今可速写金光明经,或当得免。洽至家写经毕,(“毕”字原本无,据明抄本补。)别家人,与(“与”原作“毕”,据明抄本改。)吏去。行数十里,至城,壁宇峻严,因问此为何城,吏云:“安禄山作乱,所司恐贼越逸,故作此城以遇之。”又问城主为谁,曰:“是邬元昌。”洽素与城主有故,请为通之。元昌召入,相见悲喜。须臾,有兵马数十万,至城而过,元昌留洽坐,出门迎候,久之乃回。洽问此兵云何,曰:“阎罗王往西京大安国寺也。”既至寺,登百尺高座,王将簿阅云:“此人新造金光明经,遂得延算,故未合死。”元昌叹羡良久,令人送回,因此得活。(出《广异记》)
【译文】
山人李洽,从都市入京城,来到灞上,正遇官吏拿帖说:“追李洽。”李洽看见帖子,文字错乱,不能辨认,对官吏说:“帖子写得很乱。”官吏说:“这是阎罗王的帖子。”李洽听到后悲伤流泪,请求官吏暂且回去,待和家人告别。官吏和他一起走过街市,看见许多酒肆中食物,官吏看了很久。李洽问:“你想吃吗?”回答说:“是的。”李洽就拿出一千钱,任他去买,只买一样东西吃,吃完后他很高兴,对李洽说:“现在可以速去写金光明经,或许能够获免”。李洽到家后写完经书,告别家人,和官吏一起走了。走了几十里,到了一城内,城宇峻严,于是问这是什么城,官吏说:“安禄山作乱,所主管的人害怕贼人逃跑。所以造了这座城来阻止他。”又问城主是谁?回答说:“是邬元昌。”李洽一向与城主有老交情。请求为他通报一声,元昌召唤他进来。相见悲喜交加。不一会,有兵马几十万过城。元昌留李洽暂坐,出门去迎候,很久才回来。李洽问这些兵是干什么。回答说:“阎罗王往西京大安国寺去。”已经到了寺里,登上百尺的高座,阎王把生死簿阅完后说:“这个人新造了金光明经,就能延长寿命,所以不当死。”元昌叹息羡慕了好久,令人送回。因此李洽才复活了。


王乙
王乙者,自少恒持如意轮咒。开元初,徒侣三人,将适北河。有船夫求载乙等,不甚论钱直,云:“正尔自行,故不计价。”乙初不欲去,谓其徒曰:“彼贱其价,是诱我也,得非苞藏祸心乎!”舡人云:“所得资者,只以供酒肉之资,但因长者,得不滞行李尔。”其徒信之,乃渡。仍市酒共饮,频举酒属乙,乙屡闻空中言勿饮,心愈惊骇。因是有所疑。酒虽入口者,亦潜吐出,由是独得不醉。洎夜秉烛,其徒悉已大鼾。乙虑有非道,默坐念咒。忽见舡人,持一大斧,刀长五六寸,从水仓中入,断二奴头,又斩二伴。次当至乙,乙伏地受死,其烛忽尔遂灭。乙被斫三斧,背后有门,久已钉塞,忽有二人,从门扶乙投水。岸下水深,又投于岸,血虽被体,而不甚痛。行十余里,至一草舍,扬声云:“被贼劫。”舍中人收乙入房,以为拒闭。及报县,吏人引乙至劫所,见岸高数十丈,方知神咒(原本“咒”下有“明”字,据明抄本删。)之力。后五六日,汴州获贼,问所以,云:“烛光忽暗,便失王乙,不知所之。”一疮虽破,而不损骨,寻而平愈如故,此持如意轮咒之功也。(出《广异记》)
【译文】
王乙,从小常常坚持念如意轮咒。开元初年,徒弟三人,将要到黄河以北去,有个船夫要载运王乙等,不很讲钱的多少,说:“正是你们自己要去,所以不计较价钱。”王乙起初不想过,对他的徒弟说:“他不讲价钱,是想引诱我,难道是包藏祸心吗?”船上的人说:“所得到的钱只是用来供给酒肉的钱,因为是长者,更不该阻隔了。”他的徒弟相信了他,于是上船买了酒和他共饮。船夫频频举酒敬王乙,王乙多次听到空中说“不要饮酒”,心更加惊慌害怕,因此也就有所疑心,酒虽然进入嘴里,也暗中吐出来了,因此唯独他不醉。到了夜里点上蜡烛,他的徒弟都已酣睡,王乙想到会有不测,就默坐念咒。忽见船上的人,拿着一把大斧子,刀长五六寸,从水仓中出来,砍断二个奴仆的头,又斩了两个同伴,接着就轮到王乙,王乙趴在地上等死,那个蜡烛忽然就灭了。王乙被砍三斧,背后有门,早已钉死了,忽然有两个人,从门进来扶着王乙投入水中,岸下水深,又把他投到岸边,虽然全身是血,却不很疼痛。走了十多里,到了一草屋,大声说被贼劫了。房中的人收乙进屋,把他关了起来,就报告到县里。官人带王乙到被劫之处,看见岸高几十丈,才知道是神咒的力量。以后五六天,汴州抓到了贼,问缘由,贼说:“当时烛光忽然暗了,便不见了王乙,不知去处。王乙虽然被砍破创口,却不损害骨头,不久就好了,象以前一样。这是持念如意轮咒的功劳。


钳耳含光
竺山县丞钳耳含光者,其妻陆氏,死经半岁。含光秩满,从家居竺山寺,有大墩,暇日登望。忽于墩侧见陆氏,相见悲喜,问其死事,便尔北望,见一大城,云:“所居在此。”邀含光同去,入城,城中屋宇壮丽,与人间不殊。傍有一院,院内西行,有房数十间,陆氏处第三房。夫妇之情,不异平素,衣玩服具亦尔。久之日暮,谓含光曰:“地府严切,君宜且还,后日可领儿子等来,欲有所嘱,明日不烦来也。”及翌日,含光又往,陆氏见之惊愕曰:“戒卿勿来,何得复至?”顷之,有绯衣吏,侍从数十人来入院。陆氏令含光入床下,垂毡至地以障之,戒使勿视,恐主客有犯。俄闻外呼陆四娘,陆氏走出。含光初甚怖惧,后稍窃视,院中都有二十八妇人,绯衣各令解髻两两结,投釜中,冤楚之声,闻乎数里,火灭乃去。陆氏径走入房,含光见入,接手床上,良久闷绝。既寤,含光问:“平生斋菜诵经念佛,何以更受此苦?”答云:“昔欲终时,有僧见诣,令写金光明经,当时许之,病亟草草,遂忘遗嘱,坐是受妄语报,罹此酷刑。所欲见儿子者,正为造金光明经。今君已见,无烦儿子也。”含光还家,乃具向诸子说其事,悲泣终夕。及明往视,已不复见,但荒草耳。遂货家产,得五百千,刺史已下,各有资助,满二千贯文。乃令长子载往五台写经,至山中,遍历诸台,未有定居。寻而又上台,山路之半,遇一老僧。谓之曰:“写经救母,何尔迟回?留钱于台,宜速还写金刚经也。”言讫不见,其子知是文殊菩萨,留钱而还。乃至舍写经毕,上墩,又见地狱,因尔直入。遇闭门,乃扣之,门内问是谁,钳耳赞府即云“是我”。(明抄本无“谁”字“我”字,即作“耶”。)久之,有妇人出曰:“贵阁令相谢,写经之力,已得托生人间,千万珍重。”含光乃问:“夫人何故居此?”答云:“罪状颇同,故复在此尔。”(出《广异记》)
【译文】
竺山县县丞钳耳含光的妻子陆氏,死后过了半年,含光的任期也到期,从家出来住在竺山寺里,有一个大土墩,闲暇的日子就去登望。忽然在墩子侧看见了陆氏,夫妻相见悲喜交加,问她死后的事,便让他向北看,看见一座大城说:“就住在这里。”并邀含光一同去。入城,城中房屋壮丽,和人间的不两样。旁边有一院,院内向西走,有几十间房子,陆氏住在第三间。夫妇之情,和平常一样,衣物也都和以前一样。过了很久天晚了,对含光说:“地府很严,你应当暂且回去了,后天可领着儿子来,想有所嘱咐,明天别再来了。”等到第二天,含光又来了,陆氏看见惊惧地说:“告诉你不要来了,为什么又来了。”过了一会,就有穿红衣的官吏,跟从几十个人来到院内,陆氏叫含光藏到床下,垂毡到地来挡住他,告诉他不要看,恐怕主人客人有所冒犯。不一会听到外面喊陆四娘,陆氏走了出去。含光起初很害怕,后渐渐偷看,院中有二十八个妇人,红衣吏各让她们解开发髻两两相结,投到釜中,冤枉痛楚之声,几里外都能听到,火灭才离去。陆氏一直走进房内,含光见她进来,接手拉到床上,好久不出声,终于明白过来,含光问:“平生斋戒吃素诵经念佛,为什么还受这样的苦?”答道:“先前将死的时候,有和尚到我那见我,令我写金光明经。当时答应了他,病急匆忙,就忘了他的嘱咐,犯了这个罪而受的报应,遭受这种酷刑,所说的想儿子,正是想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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