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那天晚上走近大草坪时,他挣脱我的手向前奔去。这时天色已黑,几步之外就看不
清人影。我猛然想起,草坪的入口处有一条细铁链拦着,在黑暗中根本看不见,他这样冒冒
失失地奔过去,必定会被绊倒。于是我也奔跑着向前追去。可儿子却越过铁链奔了进去,被
铁链绊倒的竟是我自己。我几乎双脚凌空扑倒在地,这一跤摔得实在不轻。我爬起来蹲在地
上,好久说不出一句话。
“爸爸,你摔痛了没有?”大概是我摔倒在地的沉重的声响使小凡回过头来,他奔到我
身边,蹲下来用双手抚摸着我的脊背连连发问:“爸爸,你痛不痛?你怎么不说话呀?”
我抬起头来,在黑暗中看见了他那双瞪得大大的眼睛,他的目光除了焦灼和惊惧,还有
一种一时难以确定的情绪。我这一跤使他惊奇,因为在他的眼光里,爸爸是无所不能的,爸
爸永远以他的保护者的身份出现,总是他摔倒了,爸爸走过来把他扶起。而此刻,我们俩的
关系似乎倒过来了。我这一跤,大概也破灭了他心里的一个神话。他拉住我的手,用极其关
怀的口吻轻轻地说:“爸爸,你能站起来吗?你站起来好不好?”说着,他用力拉我站起来。
等我站直以后,他马上俯下身子用手为我拍打裤子上的尘土。看到我仍然站着不动,他又小
心地问:“爸爸,你能走路吗?”我慢慢地走了几步,他这才安下心来。不过,他的小手始
终紧拉着我,生怕我又会摔倒。我们俩一反往常地在草坪上慢慢踱步,并且有一番难忘的对
话:
“爸爸,今天你摔跤,都是我不好。”
“为什么?”
“因为我乱跑。你不来追我,就不会摔跤了。”
“不,不怪你,怪我自己不小心。”
“爸爸,你还痛不痛?”
“不痛了。我问你,爸爸摔倒了,你害怕吗?”
“呣……有点害怕。爸爸,不过,你不要害怕,我会保护你的!”
“你怎么保护我?”
“我……我来背你回家!如果你摔破皮了,我来帮你搽红药水。”
“谢谢你,小凡!
不过,爸爸如果真的走不动了,你恐怕还背不动我呢!”
“我能!我拼命背!”
“小凡,你自己去活动一会儿吧!”
“不,我再也不一个人乱跑了!”
“去吧,该活动的时候还得活动,否则,你会变成小胖子的。”
“不,今天我不跑了。爸爸,我陪你一起散步吧!”
这天夜晚,小凡变成了一个安静文雅的孩子,我们俩手拉手,慢慢走遍了整个公园……
儿子,谢谢你给了我这样一个意外,这样一段宁静美好的时光。
鸡的故事
去年夏天某日,有朋友来,送了一对活鸡。是一对未成年的童子鸡,毛色金黄,尾羽尚
未丰满,鸡冠也小,而且没有鲜艳的红色,淡淡的嫩红而已。
城里人早已没有了饲养活鸡的习惯,两只血气方刚的雄鸡,会跳,会叫,把个卫生间弄
得一片喧闹。大人们为这两个小活物烦恼,兴奋而快活的是我的五岁的儿子小凡。单调的生
活中能增添这样两个活泼的鸡朋友,对他当然是天大的喜事,只见他在卫生间奔进奔出,忙
得不亦乐乎。
活鸡太闹,绑起来吧,妻子倒提起活鸡,用一根尼龙绳缚它们的脚。
小凡在一边大声抗议:“为什么?为什么要捆它们的脚?”
妻子说:“它们太闹,爱乱跑,”
“如果我也爱乱跑,你也把我捆起来吗?”
“它们是鸡,你是人,不一样啊!”妻子嘴里这样说着,手上却作了妥协——只用绳头
缚住鸡的一只脚,绳的另一端系在桌腿上,这样,鸡在地上便稍许有了一点走动的自由。
“我们把它们养起来,让它们陪我玩,好不好?”小凡满怀希望地请求。
“好好好好,不要烦了!”妻子有点不耐烦,用一连串的好字打发小凡。
小凡觉得妈妈态度暧昧,便到书房里找我求助:“爸爸,我们把两只鸡养起来,好吗?”
孩子打断了我的思路,我也不耐烦,便随口应付道:“好,快去玩吧!”
“欧!我们养鸡喽!”小凡手舞足蹈从书房奔出去,他信任我。家里顿时荡起他的欢呼。
下午小凡睡午觉时,阿姨卡嚓卡嚓两剪刀杀了那一对童子鸡。小凡睡醒起来,兴冲冲奔
进卫生间,两只鸡已经褪尽了羽毛,开膛破肚地躺在盆里了。小凡惊呆了,瞪大的眼睛里泪
如泉涌。我和妻子默默地看着儿子,不知他会说什么。
“你们骗人!”小凡哽咽的声音里充满了愤怒,“你们不是说不杀它们吗?不是说好养它
们吗?你们骗人!你们言而无信!”
我和妻子面面相觑。“言而无信”这成语,是我不久前教他的,他用得顺口,且恰如其
分,我确实是言而无信了。
“你们为什么要杀它们?你们残忍!”
“因为它们是鸡,是给人吃的!”
妻子的回答,听起来有点强词夺理的味道,无法平息小凡的愤怒和迷惘。他又责问道:
“你们不是教我要爱护小动物吗?鸡不是小动物吗?
你们残忍!”看着儿子那对泪光晶莹的
眼睛,我的心为之震颤。你们骗人,你们残忍——这是他对我们的言行的评判。我一时不知
如何来改变他的这种评判。
在晚饭的餐桌上,鸡已经变成了香气诱人的佳肴。玩饿了的小凡似乎已忘记下午那场争
论,吃得津津有味。我和妻子相视一笑。
等晚餐结束,我笑着问:“小凡,你知道那两只鸡现在到哪里去了?”
小凡一愣,盯着桌上的鸡骨头,呆呆地说不出一句话。于是我便开始讲为什么要杀鸡的
道理。道理当然很简单,有些动物,生来就是为了做人类的食物,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必
须捕杀各种各样的动物,把它们变成餐桌上的美味,譬如那两只已经只剩下骨头的童子鸡。
人类词典中的“残忍”、“怜悯”之类的词汇,不是为这些作食物的生命们创造的。
小凡哑口无言,他不得不接受我这成人世界的理论。而且,那两只鸡的一部分已在他的
腹中,他似乎因此而理亏,再也无法为自己辩解。然而,我并没有因我的胜利而产生丝毫的
喜悦。小凡目光中那种失落和惘然,使我无法使自己释然。孩子长大成人,是不是必须不断
地以这种失落作为代价?他们失落的和获得的,究竟哪一种更为珍贵?
白发
每天早晨洗完脸,按老习惯总要对着镜子梳几下头。眼看鬓边的白发一日多似一日,不
禁会生出几分惆怅来。青春流逝,岁月老去,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情,谁也无法留
住时光的脚步。有朋友开玩笑说:“你头发里的黑色素都变成了黑色的铅字,都变成了一本
本书。这些白发白得有价值。”更有朋友调侃道:“上了点年纪的知识分子,若有一头银发,
是一种风度。很多人求之而不得呢!”我想,人活着,大概只能顺其自然。有些事情是难以
改变的,譬如随着年龄而增添的白发,就像在秋风中由绿而黄的树叶,就像从高山上倾泻下
来的流水……
儿子还小,只有7岁多一点,在上二年级。他对白发的理解,居然和我不谋而合。他从
来不因我的白发而惊讶,那天和他一起去理发店理发,坐在店堂里排队等候时,我发现他皱
着眉头注意对面,那表情很显然地流露出一种厌恶,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只见一个理发师正
在为一位老太太染发。老太太满脸皱纹,两眼昏黯无光,一头稀疏的白发有一半已被染得乌
黑。此时她的模样,看上去颇有些滑稽。那黑白各半的头发,衬着一张皱纹密布的衰老的脸,
给人一种极不自然的病态的印象。于是我低声问儿子,〃你对这位染发的老奶奶感想如何?〃
“很难看。”儿子的回答几乎不假思索。
“为什么难看?”
“老奶奶头发白不是挺好吗,为什么要染成黑的呢?”儿子振振有词,一脸不以为然的
样子。
我和儿子相视一笑,也算是心有灵犀。
白发,自然的产物,何必讨厌回避它呢!
然而白发终于使我震惊了一次。那也是发生在儿子身上的事情。儿子有一头乌黑的柔发,
他活动的时候,那一头黑发便随着他的动作一飘一飘,使我忍不住伸出手去抚摸它们。一天
黄昏时分,儿子趴在桌上做功课,一缕霞光正好透过西窗照在他的头顶。那一头黑发沐浴在
金红色的霞光中,仿佛是一朵美妙绝伦的花。突然,我的眼前闪过一丝不和谐的光,我无法
相信自己的眼睛——儿子的黑发中,竟然也夹杂着一茎自发!我起初怀疑是自己看错了,然
而终于捉住了那根白发,并且将它拔了下来。接着,又找到了第二根!
儿子的白发使我和妻子都震惊了。7岁的小男孩,天真烂漫,生命尚处在幼苗状态,怎
么会生出象征衰老和愁苦的白发!儿子将自己的白发放在掌心里,好奇而又纳闷地观察了很
久,嘴里忍不住喃哺自语:〃咦,奇怪,我怎么也会生白发?〃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似
乎是漫不经心地说:〃我知道了,我的白发是哪里来的,是因为我做功课的时间太长了!〃
儿子说完,对着掌心轻轻吹一口气,那两根细而短的白发被他吹得无影无踪。然后他又继续
开始埋头做功课。
站在儿子的背后,我和妻子面面相觑,儿子的话使我们吃惊,也使我们深思。儿子上学
才第二个年头,已经明显消瘦。我们这个三口之家,工作时间最长的,竟是7岁的儿子。他
每天早晨7点半离家上学校,下午放学回家已经5点,余下的时间,除了吃晚饭、洗澡,就
是做功课,经常是做到夜里9点还没有完成。每次测验或者考试前,功课总要成倍增长。一
次大考前,老师竟然命令他们在一天之内将一个学期里学的全部生字重抄八遍。儿子抄到深
夜11点,还没有抄完一半。我们从不允许他不完成作业,但这次只能逼他睡觉。第二天放
学回来,儿子告诉我们,他因为没有抄完作业,挨了老师的批评。他说:〃有一个同学写到
早晨4点才写完,老师表扬他了!〃听儿子这一番话的感觉,仿佛是被人当头敲了一棒。这
样要求六七岁的幼儿,岂不是发疯!再大几岁,还会怎样要求他们呢?简直不敢想。儿子把
他那两根白发和那些永远也做不完的功课联系在一起,是多么自然。
也许,儿子那两根白发和他紧张的小学生涯并无必然的联系,但愿如此。然而谁能消除
我心中对少年白头的担忧呢?
1992年11月17日于四步斋
我的坐骑
我的坐骑当然不是古老的牛和马,也不是现代化的摩托车,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半机械
化交通工具——自行车。自行车,也许可以看作是中国的一种象征。没有人能统计中国人拥
有多少辆自行车。在西方,人们骑自行车只是为了健身或者消遣,而且大多只是儿童的玩意
儿。中国人骑自行车是为了赶路,这是正儿八经的交通工具。从前,一个家庭有一辆自行车
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它往往就是全家最贵重的财产,现在,自行车早已算不得什么,谁家
没有二三辆自行车?一辆自行车的价格甚至还不够时髦男女们买一双进口名牌旅游鞋。这大
概也是中国人生活水平提高的一种标志吧。然而自行车的职能却没有变化,它依然是大多数
中国人的交通工具。在一个交通拥挤的城市里,小巧灵活的自行车有时候比轿车的速度还快。
这种说法有点儿“阿Q〃,却是事实。
我的骑自行车的历史已将近30年。〃文革〃期间在乡下〃摘队落户〃时,曾做过一段时间
的乡村邮递员,天天在狭窄而泥泞的乡间田埂上骑着一辆旧车来来去去送报递信,使我练得
车技不俗,不过那时骑的是别人的车。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还是后来上了大学以后。
那是70年代后期,我花50元钱从寄售商店买了一辆旧的没有商标的男式轻便车。为什么要
买旧车,原因有两条:一是经济上的原因,对我这样一个没有薪水的穷学生,这旧车的价格
还合适,另外,我认为旧车也有优点,随便丢在哪儿都不会使小偷为之心动,所以不必为它
操心。这辆车实在太黯淡太寒酸,一位在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