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塔心理学原理》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格式塔心理学原理- 第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Γ粗嗳弧:罄矗撕艹な奔洌比嗣欠⑾执藕偷绲奈团懦舛桑⒅っ魉肱6俚囊Χ稍谑可弦恢率保愀杷且酝慕馐停凰潜唤馐统沙嘧饔谩U庖挥胧奔湮薰氐淖饔酶拍钜丫肱6俚母拍畈皇敉啵慌6俚笔碧岢稣庖桓拍钍且蛭床坏狡渌目赡苄裕墒牵搅说谝慌缪Ф杀环⑾质保丫晌镜母拍睿以诳蒲逑抵芯哂屑鹊玫睦妗U馐保晃荒昵崛嗽诘绱懦≈械幕曰褪笛榭急蝗鲜叮丛獾搅撕芏嗟拿晔印U馕荒昵崛松璺ㄒ圆煌氖跤锝馐推涫笛榻峁懦艘欢ň嗬肽诘囊磺谢疃⑼ü⑸诹礁鑫锾逯涞闹薪楣汤唇馐土礁鑫锾宓牡绲奈团懦猓礁鑫锾逯涞恼庵种薪橐簿褪堑缃橹剩笆钡卮右桓龅胤酱蛄硪桓龅胤健B蹩硕しɡ埽∕ichael Faraday)的主张就此被提出,经过系统阐述,然后由克拉克·麦克斯韦(Clerk Maxwell)给出数学的形式,他引进了更为一般的术语:电磁场,以此作为力的载体;他推断出电磁力传导的速度,并证明这种传导速度在空间与光速相一致。信仰超距作用的人们进行了顽强的抗争,可是却被他们的“敌人”把他们从电磁场的位置上驱逐出去,于是抨击便暂告结束。但是,有一座堡垒仍留在“敌人”的手中,那就是牛顿的引力。直到本世纪初,这座堡垒才被迫投降。在爱因斯坦(Einstein)的引力理论中,超距作用消失了,就像它们以前从电磁学中消失一样,而引力场(gravitational  field)就此问世。作为几何的虚无飘渺的空间从物理学中消失了,并为应变(strains)和应力(stresses)的分配体系所取代了,它们既是引力的,又是电磁的,决定了空间的几何特性。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应变和应力的分配将决定一个特定构造的物体将会在该环境中干什么。反之,当我们了解了物体,观察到它在某种环境中干什么时,我们可以推断该环境中场(field)的特性。于是,我们通过观察磁针在不同地点的行为(它们的磁偏角和磁倾角)而发现地球的磁场,同样,我们也可以通过测量钟摆在不同地点的特定长度的周期而发现地球的引力场。由此可见,一个物体的场和行为是相互关联的。由于场决定着物体的行为,因此这种行为可以用作场的特性的指标。为了完善这一论点,我们说,物体的行为不仅意指与场有关的物体运动,它还同样涉及物体将经历的一些变化;例如,一块铁将在磁场中被磁化。 
心理学中的场 
    让我们回到我们自己的问题上来。我们能否把场的概念引入心理学中去,意指它是一种决定实际行为的应变和应力的系统呢?如果我们可以这样做的话,我们便拥有了针对我们全部解释的一个一般的和科学的类别,而且我们也将面临与物理学家相似的两个问题:(1)在一个特定的时间里场是什么东西?(2)从一个特定的场里必须产生什么行为? 
作为心理场的行为环境 
    但是,我们将到哪儿去寻找一种场,它在心理学中发挥的作用与在物理学中发挥的作用是否一样呢?根据我们前述的讨论,显而易见,它肯定是一种不同的场。物理场是地理环境的场,我们已经说过,行为必须由行为环境来解释。那末,这究竟是不是我们要找的心理场呢?让我们来探讨一下这种假设究竟是如何运作的。它意味着我们的行为环境,作为决定因素和行为调节者,必须具有力量。因为我们仍然坚持这样的原则:没有力量便没有运动的任何变化。那末,这种决定的规则是否意味着行为环境不能作为我们需要的场呢?回答是决非如此。当我们恰当地描述我们的行为环境时,我们不仅意指行为环境中的物体,还要意指物体的动力特性。我们将讨论若干例子。想象一下你在山间草地上或在海滩上晒日光浴,神经完全放松,而且与世无争,你什么事情也不干,你的周围环境如同一块柔软的斗篷,将你罩住,从而使你得到休息和庇护。现在,你突然听到尖叫声:“救命啊!救命!”这时你的感觉变得多么的不同,你的环境变得多么的不同。让我们用场的术语来描述这两种情境。起先,你的场对于一切意向和目的来说是同质的(homogeneous),你与场处于一种平衡状态。既没有任何行动,也没有任何紧张。实际上,在这样一种条件下,甚至自我(EgO)及其环境的分化也变得模糊不清;我是风景的一部分,风景也是我的一部分。因此,当尖叫声和意味深长的声音划破平静时,一切都变了。在此之前处于动力平衡中的一切方向,现在只有一个方向变得突出起来,这便是你正在被吸引的方向。这个方向充满着力,环境看来在收缩,好像平面上形成了一条沟,你正在被拉向这条沟。与此同时,在你的自我和那种尖叫声之间发生了明显的分化,整个场产生了高度的张力。 
    如果我们从这个例子中主要提取有关场的同质或异质的描述,那末我们便可以看到,前者比后者更罕见,尤其对于西方文明中过分活跃的人类来说更是如此。因为活动预示了异质的场(inhomogeneous fields),它是具有一系列力的场,具有潜在变化的场。勒温(Lewin)在一篇论述战争景象的文章(1917年)中为一种具有十分简单的异质性的场提供了建设性的描述。这里有一个场,该场除了一切细节以外,在一个方向上具有一种极性结构(a polar structure):一侧是敌方的阵地,另一侧为家庭和安全。这种矢量(vectorial)的特性是一种主要特征,它决定了整个场,没有其他任何一种特征可以完全摆脱它。 
    还有其他一些更具教育意义的例子包含在H·G·哈特根布奇(Hartgenbusch)关于体育心理学的一篇文章中。作者描述了他经历过的几次不同的经验或行为场。我选择了几个英式足球的例子。“当他们(足球队员)向对方球门移动时,他们将看到球场是一个不断变化着线路的场,它们的主要方向指向球门”(1927年,p.50)。这些线路是行为场中力的真正线路,随着球员队形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着,并引导着球员的行动。“所有这些球员的运动(在场上的转换移动),是与视觉的转换相联系的。当然,这并非逻辑思维的一个例子,因为在一般的意义上说,思维是与足球队员风牛马不相及的,足球队员对思维可以说一无所知;在其张力的状态下,视觉情境直接产生了运动的操作。” 
    我们必须以更为一般的观察来开始下一个例子。在我们的行为环境之中包含着各种事物和空洞(holes)。通常,对我们的行为进行调节的力产生于前者而不是产生于后者。不管这是否由于经验,它都是一个可以留待讨论的问题,虽然一个肯定的答复看来不符合这种事实,即一个骑自行车的新手为各种物体所吸引,尽管经验一定会告诉他一旦撞车会产生伤害性结果。然而,在他的行为环境中,每一个显突的物体都会吸引他,无论是一名妇女推着一辆童车还是一辆重型卡车驶过。仅就我们所说的环境中的那些“显突”物体而言,便表明了一种异质:物体存在的地方要比空洞存在的地方更受注意。当然,空洞也可以成为十分显突的部分,从而空洞中的东西要比空洞周围的物体更受注意,也就是说,现在空洞成为具有吸引力的东西了。从哈特根布奇那里摘引的另一段言论也许可以解释这一点:“在攻击的一方看来,对方的球门显然被封锁起来了,只有左边有一个空洞。从我站在受到威胁的球门后面的位置望出去,我看到正在攻击的左中卫如何控制那个球,他的眼睛盯着空门,并竭尽全力将球踢过那个空档。当我嗣后问他,当时他的感觉如何时,那位幸运的球员答道:‘我只看到一个空洞’。”然而,足球也为我们提供证明,证明了我们的最初主张,即物体而非空洞乃是显突之点,也即力的中心。球员们必须学会将重点放在空洞上,并对守门员不加关心:“当一名专家……全神贯注地追踪一场足球赛时,他将经常注意到,守门员站在相对来说较大的球门跟前,要比参赛者仅仅偶然踢到的球更容易受到袭击”(p.49),甚至当人们考虑这一事实时,即守门员不论何时只要有可能便会设法截住那只球。我们的作者继续写道:“守门员在空间提供了一个显突点,它吸引了对方球员的眼睛。如果活动发生时,球员的眼光正凝视在守门员身上,那么球将一般地落在他的附近。但是,当踢球者学会重建他的‘场’,以便将现象的‘引力中心’从守门员转变到空间的另一点时,则新的‘引力中心’将具有同样的吸引力,就像守门员以前具有吸引力一样。” 
    除了对行为发生在行为环境中的事实提供了很好的说明以外,哈特根布奇的另一个例子还补充了一个新论点。对此,需要简短介绍。如果我们借助肌肉的力来举重,我们便必须使身体保持平衡;这预示着我们的肌肉组织保持某种紧张状态,它既由我们的任务所决定,也由举重发生时的机械状态所决定。哈特根布奇提出的论点清楚地表明,使我们的身体固定在地面上的这种姿势,并不仅仅依靠地理环境,同时也依靠行为环境,甚至依靠行为环境的这样一些方面,也就是不具有直接的机械作用或引力作用的方面。哈特根布奇还谈到了“重量级运动员”的竞技,他们的成绩与一切预期相反,未能达到以前的记录。“其中一名参赛者找到了解谜的方法。那个举行比赛的场地是一个灯火通明的大厅,大厅内没有任何显突的注视点可供举重运动员集中他们的目光……与注视的空间定向相伴随的稳定性,对于重量级举重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而在这种灯火通明的大厅内显然无法达到;因此,也就出现不了所期望的记录了”(p.49)。我们可以看到,行为的目标是动力的,在这个意义上说,它们不仅在各种方向上对行为进行推和拉,而且,它们还提供杠杆作用,也即稳定性和平衡性。 
    我提供的一些例子已经表明了具有动力特征的行为场这个术语的含义,以及这一概念的有用之处。对许多心理学分支来说,有关的解释无需超出其范围,而对其他一些需要超出其范围的心理学分支来说,仅需极少的补充。于是,对那些与我们自己的心理不同的心理进行描述,不论是儿童的心理描述,还是原始人的心理描述,只要这些人的行为场,以及由这些行为场所要求的行为,是被恰当地描述的话,那末,这种描述便是完整的。诸如列维-布留尔(Levy一Bruhl)对原始人进行的研究,以及皮亚杰(Piaget)对儿童进行的研究,确实是这样的描述。可是,这里并未涉及列维…布留尔和皮亚杰的描述究竟是否正确的问题,因为即便它们是错的,一种真正的描述还是这种类型的描述;它将是对行为环境以及包含在其中的自我的一种场描述。勒温的行为理论、活动理论和情绪理论已把这种行为场作为核心而包括进去,即便他不得不超越它的范围。最后,当我们或小说家或历史学家描述行为时,我们是按照行为环境中的力来描述行为的,尽管我们和他们一样使用了完全不同的术语。 
作为心理场的行为环境的不适当性 
    然而,有绝对必要的理由表明,为什么我们不能把行为环境作为我们的基本解释类别的心理场来接受。原因有三:(1)行为环境的本体论地位(ontological status);(2)行为环境和地理环境的关系;(3)行为场的不足。让我们对这几种情况——加以讨论。 
    1.行为环境的本体论地位 
    我确信,在阅读有关行为环境之动力特征的描述时,将会产生某种勉强的感觉,它涉及到把行为环境作为一种真正的解释概念来接受的问题。人们可能会说,我正在使用一个词,这个词在上下文中具有充分界定的含义,而在这个上下文中它是不可能具有这种含义的。我指的是“力”(force)这个词。人们也许会争辩说:“力在物理世界中具有明确的含义,但是在行为环境中它又意指什么呢?属于物理世界的力是一种结构,而不是一种数据;然而,它却被视作行为世界的一种特性。它从自己的论域被引入另一个论域,在那里,它原本是没有位置的。即使这些描述是合适的,即使它承认人们可以谈论由一种诱惑产生的吸引力,或由一种危险产生的排斥力,但是,这仍然只是一种描述;力在物理学中是一个解释性术语,是变化的原因。不过,这种解释性含义与描述性含义一起已经悄悄地进入了行为世界。一种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