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马。长吏以时存问,常以岁八月赐羊一头,酒二斛。不幸死者,赐复衾一,祠以中牢。’”又传言王莽依韩福故事,复诏遣楚龚胜、琅邪邴汉归故里。汉标榜以孝道治天下,故优待孝悌清行之士,屡有发生。袁宏类书江革、毛义、薛苞诸孝子,实本华峤书之孝义传,而范晔亦因而不革,两汉风俗于此可见一斑。
庐江毛义以孝行称,南阳人张奉慕其名,故往候之。坐定,而府檄适至,以义为守令,义喜甚,动于颜色。奉者,志尚士也,心贱之,自恨来,固辞去。义母死,弃官行服,进退必以礼,贤良公车征,皆不至。张奉叹曰:“贤者之心,故不可测。往日之喜,乃为亲也,所谓‘家贫亲老,不择官而仕’也〔一〕。”天子闻而嘉之,赐谷千斛,八月长吏问起居,加赐羊、酒。
〔一〕 语出韩诗外传第一章曾子语。
汝南薛苞〔一〕,字孟尝。丧母,以至孝闻。后母憎苞,出令别居。日夜号泣,不肯去,被欧打,不得已庐住门外,旦夕洒埽进养。父怒之,又庐于里头,晨昏不废。积岁,父母惭而还之。后行六年服,丧过其哀,而弟子求出居,苞不能止。乃中分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者,曰:“吾少时所治,意所恋也。”器取朽者,曰:“我服之久,身所安也。”征拜侍中。苞性恬虚,以死自乞,有诏听焉,礼如毛义。
〔一〕 范书作“薛包”。东观记与袁纪同。惠栋曰:“先贤传云西平人。”按西平属汝南郡。
华峤曰:孔子称:“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一〕子路曰:“伤哉贫也!生无以养,死无以葬。”子曰:“啜菽饮水,孝也。”〔二〕钟鼓非乐云之本,而器不可去;〔三〕三牲非孝养之主〔四〕,而养不可废。夫务器而忘本〔五〕,乐之过也〔六〕;崇养以伤行,养之累也〔七〕。故〔言〕(定)以道养,周公之礼〔八〕,致四海之祭;〔言〕(定)以义养,则仲由之粥,无骄慢之性〔九〕。夫患啜菽粥之粗〔十〕,干禄以求养,是以〔耻〕禄亲也〔十一〕。孜孜于致孝,孝成而禄厚者〔十二〕,此能以义养也。孔子称:“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兄弟之言。”〔十三〕言其孝皆合于道,莫可复间也。先代石氏父子称孝,子庆相齐,人慕其孝而治〔十四〕。此殆所谓‘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也〔十五〕。若二子者,推至诚以为行,行信于心而感于人,以成名受禄,可谓能孝养也。
〔一〕 出孝经圣治章。
〔二〕 礼记檀弓下曰:“子路曰: ‘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礼也。’孔子曰: ‘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敛手足形,还葬而无樽,称其财,斯之谓礼。’”
〔三〕 “乐云”,典出论语阳货,其文曰:“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马融曰:“乐之所贵者,移风易俗,非谓钟鼓而已。”
〔四〕 范书孝义传所录华峤序,“ 孝养”作“致孝”。按孝经纪孝行章曰:“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故华峤言“三牲非孝养之主”。
〔五〕 “务”,范引华峤序作“存 ”。
〔六〕 “过”,范引华峤序作“遁 ”。
〔七〕 范引华峤序,“养”作“孝 ”。
〔八〕 范引华峤序,此句作“脩己以致禄,养之大也。故言能道养”云云。袁纪恐有脱文。且“定”系“言”之误。陈璞曰:“‘言’,草书似 ‘定’也。”故据以改,下句同。又“礼”,范引华峤序作“祀”。
〔九〕 范引华峤序作“则仲由之菽,甘于东邻之牲”。
〔十〕 范引华峤序作“患小菽之薄 ”。
〔十一〕据范引华峤序补。
〔十二〕范引华峤序作“存诚以尽行,孝积而禄厚者”。
〔十三〕语出论语先进。陈群曰:“ 言闵子骞上事父母,下顺兄弟,动静尽善,故人不得有非间之言。”疏曰:“间,谓非毁间厕。”
〔十四〕汉书石奋传曰:石奋“无文学,恭谨,举无与比”。“奋长子建,次甲,次乙,次庆,皆以驯行孝谨,官至二千石”,于是“号奋为万石君”。又曰:“庆于兄弟最为简易。出为齐相,齐国慕其家行,不治而齐国大治,为立石相祠。”又汪文台辑华峤书,末句作“
人慕其言而治”,黄本亦作“言” ,然按汉书作“慕其家行”,仍当以蒋本为是。
〔十五〕语出论语为政孔子之言。按尚书君陈曰:“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孔子之言,盖本于此。
二年(丁丑、七七)
夏四月,徙羌降者于河东。
封汝南王舅阴堂为西陵侯。楚王英子五人为列侯,勿置相臣吏人。
戊子,有司依旧典奏封诸舅〔一〕,太后诏曰: “有旧典,舅氏一人封也。吾非谦而不为,诚昧所可耳。今水旱连年,民流满道,至有饿馁者,而欲施封爵,上行之为失政,臣受之为丧躯,不可明矣。先帝尝言: ‘诸王财令半楚、淮阳〔二〕,吾子不当与光武帝子等。’〔三〕今何以马氏比阴氏乎?且阴卫尉天下称之,省中御者出,不及履而至门,此蘧伯玉之敬也〔四〕。又有好贤下士吐握之名〔五〕。〔新〕(亲)阳侯虽刚强〔六〕,微失理,然有方略,据地谈论,一朝无双。原鹿贞侯勇猛诚信〔七〕,此三人者天下选臣,岂可及哉,马氏不及阴氏远矣!吾不才,夙夜累息,常恐亏先后之法,有毛发之罪,吾不释也,言之不舍昼夜,而亲属犯之不止,治丧起坟,又不时觉,是吾言之不立,耳目之塞也。
〔一〕 初学记卷二四引袁纪,“奏封”作“请封”。太平御览卷一八二引袁纪,同今本。
〔二〕 范书皇后纪“财”作“裁” ,二字古通用。
〔三〕 明帝永平十五年夏四月封诸皇子诏文。
〔四〕 史记仲尼弟子传索隐引大戴礼曰:“外宽而内直,自娱于隐括之中,直己而不直人,汲汲于仁,以善存亡,蘧伯玉之行也。”蘧伯玉,卫大夫也。
〔五〕 详见卷四“公孙不吐哺走迎国士”注。
〔六〕 据袁纪卷七及范书改。新阳侯,阴就也。
〔七〕 原鹿贞侯,即阴识。
吾万乘主〔一〕,身服大练,食不求甘,左右旁人无香熏之饰,衣但布帛。如是者,欲以身率服众也。以为外亲见之,当伤心自刻,但发笑言‘太后素好俭’ 。前过濯龙门上,见外家车如流水马如龙。吾亦不谴怒之,但绝其岁用,冀以默媿其心〔二〕,而犹驽怠无忧国忘家者
〔三〕 。知臣莫若君,况亲属乎?”
〔一〕 范书皇后纪作“吾为天下母 ”。
〔二〕 初学记卷二四引袁纪作“冀知默止”。
〔三〕 范书皇后纪“驽怠”作“懈怠”。驽怠不辞,或系“驽骀”之误。
上固请封之,太后诏曰:“吾反覆念之,欲令两善,岂徒欲获谦虚之名,而令帝受不外施之嫌哉!窦太后欲封皇父〔一〕,曲周侯言‘高祖要无军功非刘氏不封’〔二〕。今马氏无功于汉,不得与阴、郭中兴之后等也。今辇毂下民食不造,岁汤火之忧也,奈何以此时封爵舅氏,令吾无面目于园陵,而令帝不知稼穑之艰难,不可明矣。吾惧富贵重叠,若再实木,根必伤也〔三〕。且人所以欲封侯者,欲以禄养亲,奉祭祀,身温饱也。祭祀则受大官之赐,其身则御府之余,〔四〕尚未足邪,而必当一县封乎?吾计之孰矣,勿有疑。
〔一〕 范书皇后纪“皇父”作“王皇后之兄”。按汉书周亚夫传正作“窦皇后曰:‘皇后兄王信可侯也。’”袁纪误。
〔二〕 范书皇后纪“曲周侯”作“ 丞相条侯”。按曲周侯乃郦商也,吕氏败后即薨,不得预此议。其子郦寄嗣,史记、汉书亦不载此事。而史记绛侯周勃世家曰:“丞相议之,亚夫曰:‘高皇帝约“ 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 。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景帝默然而止。”则袁纪误也。
〔三〕 李贤曰:“文子曰:‘再实之木,根必伤;掘藏之家,后必殃也。’”
〔四〕 胡三省曰:“自西都以来,皇后家祀其父母,太官供具。御府令,掌中衣服及补澣之属;饮食则太官主之。此言衣食皆资于御府,概言之也。”
至孝之行,安亲为上〔一〕。今遭变异,谷价数倍,忧惶昼夜,坐起不安,而欲违慈母之拳拳!吾素刚急,有胸中气,不可不慎。子之未冠,由于父母;已冠成人,则子之志。念帝,人君也,吾以未逾三年之故,自吾家族,故得专之。穣岁之后,行子之志,吾但当含饴弄孙〔二〕,不能复知政。”于是止,不封。
〔一〕 胡三省曰:“扬子曰:孝莫大于宁亲,宁亲莫大于四表之欢心。”
〔二〕 释名曰:“饧,洋也,煮米消烂,洋洋然也。饴,小弱于饧,形怡怡也。”方言曰:“饧谓之□。凡饴谓之饧,自关而东,陈、楚、宋、卫之通语也。”因以芽米煎熬,味甜而易消化,多为老幼之食也。
初,明帝寝疾,马防为黄门郎,参侍医药,及太后为明帝起居注,削去防名。上即位,太后诏三辅:诸马婚亲有嘱讬郡县干乱吏治者,以法闻。防等治母丧,起坟逾制度〔一〕,太后以为言,即时削减。自后诸王公主家莫敢犯者,率相效以素,被服如一,上下相承,不严而化。太后置织室于濯龙中,内以自娱,外以先女功。衣大练〔二〕,御者秃□不缘〔三〕。诸主家朝请,望见后袍极粗疏,反以为侍婢之数,就视乃非,人知者莫不叹息。
〔一〕 胡三省曰:“汉列侯坟高四丈,关内侯以下至庶人有差。”
〔二〕 李贤曰:“大练,大帛也。杜预注左传曰:‘大帛,厚缯也。’太后兄廖上书曰‘ 今陛下躬服厚缯’是也。”
〔三〕 □,即裙。释名曰:“裙,下群也,连接裙幅也。”又曰:“缘裙,裙施缘也。” 又方言曰:“绕衿谓之□。悬裺谓之缘。”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一书,以长沙陈家大山楚墓出土的梳髻贵族妇女帛画为例,根据其衣袖口及下摆,均加深色宽缘,即宽边,证明“
衣作□,饰为缘”是春秋战国以至汉代贵族男女衣着的通常式样。据上可知马后好俭,欲以身率下,故反常服,裙不加缘也。
是时廖为卫尉,防为城门校尉,光为越骑校尉。廖等皆好施爱士,藉以名势,宾客争归之,言事者多以为讥,虽天子亦不善也。
秋,卢水羌反,以城门校尉马防行车骑将军,与长水校尉耿恭率师征之。司空第五伦谏曰:“臣愚以为贵戚可封侯当之,不当豫于国事。何者?有过绳以法则负下〔一〕。窃闻马防当西征,臣诚以防亲舅,皇太后慈仁,脱有纤芥之难为意,此陛下之忧。”不从。防遂出征,大破羌。
〔一〕 范书第五伦传作“绳以法则伤恩,私以亲则违宪”。袁纪恐有脱误。
恭到陇西,上言:“宜令车骑将军防屯汉阳,以为威重。昔安封侯窦融怀集羌胡,开其欢心,子孙于今,乐闻窦氏。大鸿胪固前击白山,卢水闻固至,三日而兵合,卒克白山,(卢水)固之力也〔一〕。宜复遣固奉大使。”又荐临邑侯刘复〔二〕“素好边事,明略卓异,反以微过归国,宜令以功自效。令复将乌桓兵,所向必克”。由是忤于防。防令谒者李谭奏恭不忧军,被诏怨望。征下狱,免官〔归〕本郡〔三〕。
〔一〕 据范书及袁纪上文文意删。卢水者,卢水羌胡也,永平十五年冬随窦固出酒泉塞击匈奴者。
〔二〕 刘复,北海靖王刘兴子。范书宗室四王三侯传曰:“临邑侯复,好学能文章。永平中,每有讲学事,辄令复典掌焉。与班固、贾逵共述汉史,传毅等皆宗事之。”耿恭之奏,惟见此纪,则复又兼有武略矣。又袁纪之“要”,即约也。
〔三〕 据范书耿恭传补。
上欲为原陵、显节陵置国,于是东平王苍上疏谏曰:“臣窃见光武皇帝躬俭约之质,睹终始之分,初营寿陵,具遵古制。孝明皇帝大孝不违,奉而行之,不敢有所加焉。至于自奉之礼,尤为俭约,谦谦之美〔一〕,于斯为盛。臣愚以为国邑之兴,由秦以来,非古之制,丘陇且不欲其着明〔二〕,岂况郛郭哉〔三〕!上违先帝之心,下造无益之功,虚费国用,动摇百姓,非所以致和气,祈丰年也。又以吉凶之教言之〔四〕,俗不欲无故缮修丘墓,有所兴起。考之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