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晋)袁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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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晋)袁宏-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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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遣超诣于置国,欲增益其吏士,超自请愿但将所从三十六人。超曰:“于置大国且远,今欲出万死,立尺寸之功,虽将数百人往,无益于彊,如有不虞,多益为累耳。”遂出塞。是时于置王广德新破车师〔一〕,生得其王,匈奴遣节使监护其国。超至于置,于置俗信巫,疑事辄巫决之。超到数日,广德以匈奴使在其国,礼意不备,未有定心。会巫言:“神怒,何故向汉?属匈奴者。”言“汉使有马,急取以祠神,神怒乃解。” 广德遣国相私来比白超,愿请马以祠神。超曰:“马可得,令巫自来受之。”有顷,巫到,超叱吏执之,遂断巫头,收私来比,鞭笞数百,遣持巫头,往责让广德。广德闻超前于鄯善诛虏使,纳其贡,恐怖,遂举兵攻杀匈奴使五十余人,降超。超重赐王以镇抚之,因留于置竟冬。 

〔一〕 范书西域传“车师”作“莎车”。莎车近于置,袁纪误。 

  先是龟兹王建为匈奴所立,倚其威,功破疏勒〔一〕,杀其王忠,诛贵臣,因立左侯兜题以为疏勒〔王〕〔二〕。超令广德发专驿,自到疏勒。去兜题所治盘橐城九十里,遣吏陈宪等往降之〔三〕,敕“兜题本非疏勒种人,如不降,便劫之”。宪既见兜题无降意,又轻其卑弱无备,宪遂前,劫缚兜题,左右皆惊走,留二人守之,宪驰白超。超即往,悉召疏勒掾吏,告以“龟兹为匈奴击疏勒,尽杀汝贵人,而立兜题。兜题非汝本种,今汉使来,欲立故王种,为汝除害,无得恐怖”。众皆喜。超亦求索故王近属,得兄榆勒立之,更名忠,国中大悦〔四〕。超问忠及官属:“当杀兜题邪?生遣之邪?”咸曰:“当杀之。”超曰:“杀之,无益于事。当令龟兹知汉威德。”遂解遣之。疏勒由是与龟兹结怨,专心向汉。超守盘橐城,忠据疏勒。 

〔一〕 释名释言语曰:“功,攻也,攻治之乃成也。” 

〔二〕 据文意补。 

〔三〕 范书班超传“陈宪”作“田虑”。惠栋曰:“古陈田字通,‘宪’当是‘虑’字之误也。”愚意不可妄下断语,各存其旧以侍来日为上。 

〔四〕 范书作“立其故王兄子忠为王”,续汉书作“求得故王兄子榆勒立之,更名曰忠” ,疑袁纪“兄”下脱“子”字。 

  超字仲升,彪之子也。俶傥不修小节,而内行甚谨。家贫,尝佣写书,投笔而叹曰:“丈夫当为傅介子、张博望〔一〕,立功绝域,以取封侯耳,安能久执刀笔乎!”坐者笑之。超曰:“小子安知壮士之志哉!” 行遇相者,谓超曰:“君布衣诸生耳,而相法当封侯万里之外。”超问其故,相者曰:“君鷰颔虎颈,飞而食肉,以此知之。” 

〔一〕 传介子,元帝时使西域,杀楼兰王而封义阳侯。张博望,骞也。武帝时两次出使西域,以其凿空,建汉威德,封博望侯。事并见汉书。 

  秋七月,淮阳王延谋反,徙为阜陵王,食二县。 

  九月丁卯〔一〕,令罪死囚徒非大逆无道,减死一等,徙戍边。 

〔一〕 范书同。然是月戊子朔,无丁卯,疑有讹。 

  北海王睦薨,谥曰敬王。 

  睦少好学,世祖器之。上为太子时,数侍宴会,入则谈论接席,出则游观同舆,甚见亲礼。是时法网尚疏,诸国得通宾客,睦不远千里,交结知识,宿德名儒莫不造其门,睦虚己折节,以礼接之,由是名声籍甚。自为王后,法禁益峻,睦乃谢绝宾客,放心音乐。岁终,遣使朝京师,睦召使者问曰:“朝廷设问寡人,大夫何辞以对?”使者曰:“大王忠孝慈仁,敬贤乐士,臣虽蝼螘,敢不实对!”王曰:“吁!危我哉!是乃孤幼时进趋之行也。大夫其对以孤宠爵以来,志意衰堕,声色是娱,犬马是好。”使者受命而行,其抑绝名迹,深识机微如此。睦父靖王兴薨,悉推财产与诸弟,虽车服珍宝,皆不以介意,有要,然后随以金帛赎之〔一〕。能属文,善史书〔二〕,作春秋指意终始论及赋、颂数十篇。病临困,帝以驿马诏睦为草书尺牍十首〔三〕。 

〔一〕 范书作“非列侯制,皆以为分”。 

〔二〕 “史书”一辞,多见于两汉史传。王鸣盛十七史商榷曰:“ 
元纪赞曰:‘元帝多材艺,善史书。’应劭注曰:‘周宣王太史史籀所作大篆。’又王尊传:‘少善史书。’又贡禹传:‘武帝时,盗贼起郡国,择便巧史书者以为右职,俗皆曰:“何以礼义为?史书而仕宦。”’又西域传:‘楚王侍者冯嫽能史书。’ 又外戚传:‘孝成许皇后聪慧善史书。’后书安帝纪: ‘年十岁,好学史书。’又皇后纪:和熹邓皇后六岁能史书。顺烈梁皇后少好史书。又章八王传清河孝王庆传:安帝所生母左姬,字小峨,善史书。又齐武王縯传:北海静王兴之子敬王睦善史书,当世以为楷则。明八王传:乐成靖王党善史书,喜正文字。”按许慎说文解字叙曰:“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是时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隶卒,兴役戍。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自尔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汉兴有草书。尉律:学僮十七已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又以八体试之,郡移太史,并课最者,以为尚书史。书或不正,辄举劾之。”此乃“史书而仕宦”之意也。北京大学历史系论衡注释小组释程材篇“趋学史书”曰:“史,令史,汉代掌管文书的低级官吏。”史书,指当文吏所必须掌握的文字、书法。 ”此说甚是,然意犹未尽。帝王、皇后、诸侯而善史书,则显非欲作吏。故史书实乃学僮必修之课,即学僮所当掌握之文字及诸体书法。因汉法取文史必试以吏书,故史书也就成为追逐名利者的敲门砖。日本京都大学富谷至撰有史书考一文,载西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一九八三年第一期,可供参阅。 

〔三〕 沈钦韩曰:“张怀瓘书断:章草者,汉黄门令史游所作也。卫恒、李诞并云:汉初有草法,不知其始。王愔云:元帝时,史游作急就章,解散隶体兼书之。汉俗简惰,渐以行之。此乃存字之梗概,损隶之规矩:纵任奔逸,赴速急就,因草创之义,谓之草书。北海王睦,此开创草书之先也。至建初中,杜度善草,见称于章帝,诏使草书上奏。魏文帝亦令刘广通草书上事。盖因章奏,后世谓之章草。” 

十七年(甲戌、七四)
  秋八月丙寅,诏宥武威、张掖、酒泉、敦煌系囚〔右〕(交)趾以下〔一〕。 
〔一〕 范书明帝纪作“系囚右趾已下任兵者,皆一切勿治其罪,诣军营”。袁纪系囚误倒,“右”误“交”,皆据以正之。 

  冬十月〔一〕,窦固、耿秉将万余骑师击车师,王请降。于是固奏置西域都护、戊己校尉。陈〔睦〕(穆)为都护〔二〕,耿恭为戊己校尉,关宠为戊己校尉〔三〕;恭屯金蒲城,宠屯〔柳〕(折)中城〔四〕,相去千余里。 

〔一〕 范书明帝纪作“冬十一月” 。 

〔二〕 据范书西域传改。袁纪卷十三亦作“陈睦”。李贤曰:“宣帝初置,郑吉为都护,护三十六国,秩比二千石。元帝置戊己校尉,有丞、司马各一人,秩比六百石。戊己,中央也,镇覆四方。见汉官仪。” 

〔三〕 通鉴耿恭作“戊校尉”,关宠作“己校尉”。按范书、东观记、续汉书皆与袁纪同。吴仁杰刊误补遗、惠栋之补注均主张不改恭传本文,甚是。戊己,解见上注。 

〔四〕 据范书、续汉书改。 

  恭乃移檄乌孙、大昆弥,宣喻威德,皆遣使献马,求入侍天子。恭字伯宗,况之孙,性慷慨多大略,好将帅之事。 

十八年(乙亥、七五)
  春二月,诏固等罢兵还京师。 
  三月,北匈奴左鹿蠡王将二万骑,率焉耆、龟兹来。车师王安得死。焉耆、龟兹杀都护陈睦、副校尉郭恂,遂攻金蒲城。耿恭令军士皆持满勿得发,告匈奴曰:“汉家神箭,所中创中皆沸。”于是乃发弩,皆应弦而倒,虏中矢者,创中沸〔一〕,大惊曰:“汉神,可畏!”遂皆遁去。 

〔一〕 恭以毒药傅矢,故创中沸。 

  恭以疏勒傍有水,去王忠所据近,引兵居之。匈奴〔复〕(后)来攻恭〔一〕,恭募先登士四十人出城奔,斩首数十级〔二〕。匈奴乃相与议曰:“前疏勒王守此城,攻不能下,绝其涧水即降。”因绝涧水。吏士无饮,穷困,至柞马粪汁饮之。恭于(是)城中穿井十五丈〔三〕,不得水,吏士失色。恭叹曰:“昔苏武困于北海,犹能奋节,况恭拥兵近道而不蒙佑哉?闻贰师将军拔佩刀以刺山,而飞泉涌出,今汉神明,岂有当穷者乎?”乃整衣服,向井再拜,为吏士祷水,身自率士挽笼。有顷,飞泉涌出,大得水,吏士惊喜,皆称万岁。于是将水以示虏,虏兵大惊而去。 

〔一〕 据范书改。 

〔二〕 范书作“募先登士数千人。按耿恭传上文已言“屯各置数百人”,则恭部不满千人。恭又曾遣司马将兵三百人救车师,道皆战殁,则恭所余兵更少,岂能募先登数千?募敢死者出击,乃欲挫匈奴锐气,故兵不在多而在精,范书必误“十”为“千” 矣。 

〔三〕 “是”系衍文,删之。 

  丁亥,令天下亡命者赎罪各有差。 

  夏四月,赐天下男子爵,人三级;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秋八月壬子,帝崩于东宫,遗诏不起寝庙,藏主于世祖庙更衣台〔一〕。是日,太子即皇帝位,年十八〔二〕。 

〔一〕 范书作“藏主于光烈皇后更衣别室”。 

〔二〕 范书作“年十九”。按御览卷九一引东观记曰:“永平三年二月,以皇子立为太子,年四岁。”则至永平十八年,正当十九岁。袁纪误。 

  壬戌,葬孝明皇帝于显节陵。 

  冬十月乙未,大赦天下〔一〕。赐男子爵,人二级;其为人父后者及三老、孝弟、力田人三级;鳏寡孤独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以卫尉赵喜为太傅,司空牟融为太尉,录尚书事。 

〔一〕 范书作“丁未”日事。按是月丙午朔,不当有乙未,袁纪误。 

  戊戌,蜀郡太守第五伦为司空〔一〕。 

〔一〕 杨树达曰:“论衡恢国篇云:‘第五司空股肱国维,转谷振赡,民不乏饿,天下慕德,虽老不乱。’”又范书作十一月事,甚是。疑袁纪脱。 

  伦字伯鱼,京兆长陵人。其先齐诸田,徙充园陵,宗族多,故以次第为氏。伦好黄老,以孝行称。王莽末,天下兵起,宗族及闾里闻勇而有义,争往附之。伦相率厉,坚垒壁,铜马、赤眉数十辈皆不能下。时米石万钱,人相食,伦独收养孤子、外孙,分粮共食,死生相守,乡里以此贤之。 

  太守鲜于褒见而异之,署伦为吏。后褒坐事征,把伦臂曰:“恨相知晚!”会盖延为京兆尹,事多犯法〔一〕,伦数谏争,不合,遂沈滞曹吏。顷之,鲜于褒左迁为高唐令,伦去吏,荷檐往候褒,褒引伦升堂,属其妻子。复归县为啬夫。伦以久宦不达,乃将家属客河东,变易姓字,自称王伯春〔二〕,常载盐往来太原、上党,每所止客舍,辄为埽除而去,道上号曰道士。久之,鲜于褒为谒者,从车驾至长安。时阎兴为京兆尹,褒言伦于兴,兴聘求伦,伦复出为郡吏。伦每读诏书〔三〕,常叹曰:“此真圣主也,当何由得一见也?”等辈笑之曰:“说将尚不下,安能动万乘邪?”伦曰:“ 未遇知己,道不同故耳。” 

〔一〕 范书盖延传曰:“拜为左冯翊,将军如故。”李贤注引续汉书曰:“视事四年,人敬其威信。”惠栋曰:“袁宏纪:延为京兆尹,事多犯法。华峤书亦云:延代鲜于褒为冯翊,多非法。续书所载,非实录也。宏以为京兆尹亦讹。” 

〔二〕 东观记、范书作“王伯齐” 。 

〔三〕 惠栋曰:“刘知几云:古者诏命,皆人主所为。至近古则不然,凡有诏敕,皆责成群下。王应麟云:汉诏令,人主自亲其文,犹近于书之典诰也。” 

  举孝廉,除郎中,补淮阳王医工长。随王朝京师,官属得会见世祖,因问政事,伦具言治道所宜,世祖大悦。明日,复召,至日夕,世祖谓伦曰:“闻卿为吏榜妇公,不过从兄饭,宁有之邪?”伦对曰:“臣三娶妻,皆无父;臣遭饥馑,米一石万钱,不敢妄过人饭。 ”世祖曰:“为市掾,人有遗卿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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