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孝己之行,而无处于胜负之数,陛下何暇用之乎?臣进奇谋之士,顾其计诚足以利国家不耳。且盗嫂受金又何足疑乎?”汉王复拜平为护军。
〔三〕 文帝时,赏轻罚重。魏尚为云中守,匈奴远避,而坐上功首虏差六级,削爵,罚作之。冯唐谏,帝乃赦尚,复为云中守。事见史记冯唐传。
〔四〕 史记儒林传曰:“公孙弘治春秋,不如董仲舒,而弘希世用事,位至公卿。董仲舒以弘为从腴。弘疾之,乃言上曰:‘独董仲舒可使相胶西王。’胶西王素闻董仲舒有行,亦善待之。董仲舒恐久获罪,疾免居家。”
〔五〕 李广击匈奴,数有功,号“ 飞将军”。元狩四年,从大将军卫青伐匈奴,失道后期。卫青使长史急责广之幕府对簿,广不愿复对刀笔吏,遂引刀自刭。事见史记李将军列传。
〔六〕 范书冯衍传“自惟”下有“ 微贱之臣”四字,疑袁纪脱之。
衍字敬通,冯奉世之后〔一〕,有奇才,博通,无所不览。王莽时诸公多荐之者,衍辞不肯仕。衍有大度,自度其才,不能耦世取容〔二〕,故遂坎□失志〔三〕,居常慷慨,庶几名贤之风。家贫年老,常为司隶从事。
〔一〕 冯奉世,武帝末为郎,历仕昭、宣、元诸帝、官至左将军,为折冲宿将,功名次赵充国。有男九人,谭、野生、逡、立、参皆至高位。惠栋曰:“衍之祖,东观记及本传皆云野王,唯华峤书以为冯立。”
〔二〕 广雅释诂曰:“耦,谐也。 ”
〔三〕 楚辞九辩曰:“坎廪兮贫士,失职而志不平。”
全椒侯马成薨。
二十九年(癸丑、五三)
春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遣使者举冤狱,问鳏寡。庚申,赐天下男子爵,各二级;鳏寡孤独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乙丑,诏天下系囚自殊死已下减本罪各一等,不孝不道,不在此书。
三十年(甲寅、五四)
春二月甲子,上幸鲁国、济南。
夏四月,徙左(冯)翊公焉为中山王。
五月,旱〔一〕。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鳏寡孤独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一〕 范书光武帝纪“旱”作“大水”。
冬十月丁酉,上幸鲁国〔一〕。
〔一〕 范书光武帝纪作“秋七月丁酉”。按七月己酉朔,无丁酉日。十月丁丑朔,丁酉乃第二十一日,袁纪不误。通鉴依范书作“秋七月丁酉,上行幸鲁;冬十一月丁酉,还宫”,误也。
太尉喜、司空纯上书曰:“自古帝王治道之隆,未尝不登封太山,以告成功。书曰:‘二月东巡狩,至于岱宗。’封禅之义也。陛下受命中兴,顺天行诛,修复祖宗,抚宁万国,天下旷然,咸蒙更生,夷狄慕义,符瑞并应。诗云:‘受天之福,四海来贺。”诚宜封禅告成,以顺天心。”诏曰:“是何言也?当今日月薄蚀,灾异并臻,吏失其职,百姓怨讟〔一〕。吾谁欺,欺天乎〔二〕?”于是群臣不敢言。
〔一〕 说文曰:“痛怨也。春秋传曰‘民无怨讟’。”讟音独。
〔二〕 乃论语子罕孔子之语。
胶东侯贾复薨,谥曰刚侯〔一〕。复尝战,被创甚。上大惊曰:“我所不令复别将者,为其轻敌也,果然失吾名将。”闻复妇孕,上曰:“女邪,我〔子〕取之〔二〕;男也,我与之女。勿忧妻子。”复数从征伐,未尝破败,数为诸将溃围解阵,身被十二创。上以复敢深入,稀令远征,欲自将之,故少方面之功。诸将每论功,人人自伐、复独默不言。上曰:“贾君之勋,我自知之。”功臣中最见亲礼。左将军官罢〔三〕,以列侯就第,加位特进。为人刚毅方直,慷慨有大节,阖门守静。朱佑等荐复宜为宰相,世祖方以吏事责三公,故遂不用功臣。是时列侯唯胶东侯贾复、高密侯邓禹、固始侯李通与公卿参议国事。
〔一〕 范书系此事于建武三十一年。
〔二〕 据范书贾复传补。
〔三〕 左将军官罢,钮永建以为当补“右”字。然此仅述贾复事,复任左将军,故不必及右将军也。
三十一年(乙卯、五五)
夏五月戊辰,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鳏寡孤独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癸酉晦,日有食之。
秋九月甲辰,诏死罪下蚕室,其女子者宫。
鲜卑大人于仇贲率其种人贡献。封贲为王。鲜卑亦东胡之余也,别居鲜卑山,因号焉。其言语习俗与乌桓同。自为冒顿所破,远窜辽东,未有名通于汉,而与乌桓接。当是时南北单于更相攻伐,而鲜卑遂以彊盛。
中元元年(丙辰、五六)〔一〕
〔一〕 通鉴胡注:“洪氏隶释曰:成都有汉蜀郡太守何君造尊犍阁碑,其末云‘建武中元二年六月’。按范史本纪,建武止三十一年,次年改为中元,直书中元元年。观此所刻,乃是虽别为中元,犹冠以建武,如文、景中元、后元之类 也。又祭祀志载封禅后赦天下诏,明言‘改建武三十二年为建武中元元年’。东夷倭国传,‘建武中元二年,来奉贡’,证据甚明。宋莒公纪元通谱云:‘纪志俱出范史,必传写脱误,学者失于精审,以意删去。梁武帝大同、大通俱有‘中’字,是亦宪章于此。’司马公作通鉴,不取其说。余按考异,温公非不取宋说也,从袁、范书中元者,从简易耳。”今按胡说是也。又惠栋曰: “沈约撰符瑞志,亦言‘建武中元元年’。”
春正月,天子览河图会昌符〔一〕,而感其言。于是太仆梁松复奏封禅之事〔二〕,乃许焉。
〔一〕 续汉祭祀志载其文曰:“赤刘之九,会命岱宗。不慎克用,何益于承。诚善用之,奸伪不萌。”按此符及赤伏符均系承旨杜撰之文,所谓 “神道设教”者也。
〔二〕 范书及续汉志“太仆”均作 “虎贲中郎将”。按松任太仆乃明帝永平元年事,袁纪误。
二月辛卯,上登封于太山,事毕,乃下。是日山上云气成宫阙,百姓皆见之。
甲午,禅于梁父。
袁宏曰:夫天地者,万物之官府〔一〕;山川者,云〔雨〕(气)之丘墟〔二〕。万物之生遂,则官府之功大;云雨施其润,则丘墟之德厚。故化洽天下,则功配于天地;泽流一国,则德合于山川。是以王者经略,必以天地为本;诸侯述职,必以山川为主。体而象之,取其陶育;礼而告之,归其宗本。书云:“东巡狩,至于岱宗,柴〔三〕。”传曰:“郊祀后稷,以祈农事。”夫巡狩观化之常事,祈农抚民之定业,犹洁诚殷荐,以告昊天,况创制改物,人神易听者乎!夫揖让受终,必有至德于〔天下〕(万物),〔征伐革命,则有大功〕〔于万物〕〔四〕。是故王者初基,则有封禅之事,盖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
〔一〕 “官”原误作“宫”,据黄本及续汉祭祀志注引袁纪之文改。
〔二〕 据续汉志注引袁纪改,下文正作“云雨”。
〔三〕 范书张纯传“柴”亦作“柴 ”,而标点本改作“担薄0此滴脑唬骸暗},烧柴焚燎,以祭天神,从示此声。虞书曰:‘至于岱宗,担! 毙U叩北居诖恕H唤癖旧惺橐嘧鳌安瘛保杭漓胫咀⒁鸵嗤什槐馗摹!
〔四〕 据续汉志注引袁纪补。
夫东方者,万物之所始;山岳者,灵气之所宅。故求之物本,必于其始;取其所通,必于所宅。崇其坛场,则谓之封;明其代兴,则谓之禅。然则封禅者,王者开务之大〔礼〕(体)也〔一〕。德不周洽,不得拟议斯建〔二〕;功不弘济,不得髣佛斯礼。旷代一有,其道至高。故自黄帝、尧、舜,至于三代,各一封禅,未有中修其礼者也。虽继体之君,时有功德,此盖率复旧业,增修前政,不得仰齐造国,同符改物者也。夫神道贞一,其用不烦;天地易简,其礼尚质。故藉用白茅,贵其诚素,器用陶匏,取其易从。然则封禅之礼,简易可也。若夫石函玉牒〔三〕,非天地之性也。
〔一〕 据续汉志注引袁纪改。
〔二〕 续汉志注引袁纪“建”作“ 事”。
〔三〕 续汉祭祀志曰:时使泰山郡及鲁趣石工,取完青石,刻方石,皆方五尺,厚一尺。并用玉牒书藏方石,牒 厚五寸,长尺三寸,广五寸,有玉检。
三月丙辰,司空张纯薨。
纯字伯仁,京兆杜陵人。父放,袭爵〔富〕(昌)平侯〔一〕。成帝时以游宴得幸,而纯以学行称。哀、平世为侍中、诸曹校尉。王莽时为九卿,遭乱世,保全侯爵。建武初,以先诣阙,复封故国,拜太中大夫,迁五官中郎将。有司奏列侯非宗室不宜复国,上以纯宿卫久,弗夺也。更封武始侯,食富平之半。纯历事先朝,明习故事。是时朝廷草创,旧典多阙,每有疑议,辄访问纯,自郊庙冠婚之礼,多所正定。纯重慎周密,时有上书,辄削□草。上甚重之,一日至数引见。及为宰相,务存无为,慕曹参之迹,所辟召皆当世通儒。
〔一〕 汉书张汤传、范书张纯传均作“富平侯”,袁纪下文亦作“
富平”,故正之。
纯临薨,敕家丞曰〔一〕:“司空无功劳于国,猥蒙大恩,爵不当及子孙,其勿绍嗣。”纯长子根常被病,大行问嗣〔二〕,家上小子奋。奋辞让曰:“先臣遗令,臣兄弟不得袭爵,故臣不即是正。猥闻诏书,惊愕惶怖。臣兄哀臣幼小,故讬称疾病〔三〕。”不听。奋字〔稚〕(释)通〔四〕,谦约节俭,阖门雍睦,租税赈给宗族,常自困乏,官至司空。
〔一〕 聚珍版东观记“家丞”下有 “翕”字。按翕乃家臣之名,而姚之骃所辑东观记及类聚、书钞所引衡无“翕”字,此恐是四库馆臣据张奋所上书之文而补,奋书见〔三〕注。
〔二〕 “大行”即大鸿胪。汉书百官公卿表曰:秦时称典客。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又续汉百官志曰:其职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及拜诸侯、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
〔三〕 东观记曰:“奋上书曰:‘ 根不病,哀臣小称病,令翕移臣。臣时在河南家庐,见纯前告翕语,自以兄弟不当蒙爵土之恩,愿下有司。’ 帝以奋违诏,收下狱。奋惶怖,乃袭封。”按此文怪谲,子直呼其父之名,尤谬。
〔四〕 据东观记、续汉书、范书改。
夏四月己卯,大赦天下。复梁父、奉高、嬴勿出今年田租〔一〕。
〔一〕 范书光武帝纪除袁纪所述三县外,尚有博县。
戊子,上幸长安,祀长陵。
是时醴泉出,京师百姓痼疾饮者皆愈。又有赤草生于泉侧。郡国三十一上言甘露降。有司奏曰:“孝宣帝时,每有嘉瑞,辄为之改元,故有神雀、五凤之号,所以奉答神祗,表彰德信也。”天子拒而不纳,是以史官不得而记焉。
六月,卫尉冯鲂为司空〔一〕,赐爵关内侯。
〔一〕 冯鲂时以太仆行卫尉事。
冬十月甲申,使司空鲂告礼高庙曰:“高帝与群臣约,非刘氏不得王。吕太后王诸吕,灭亡三赵〔一〕,赖神灵诸吕伏诛,国家永宁。吕后不宜配食地祗高庙。薄太后慈仁,孝文皇帝贤明,子孙赖之,福延至于今,宜配食地祗高庙。今上薄太后尊号为高皇后,迁吕后尊号为高后。”
〔一〕 据汉书高五王传,高祖崩,吕后征赵王如意到长安,鸩杀之。吕后七年,又幽杀赵幽王友。吕产女复鸩杀其夫赵共王恢。故称灭亡三赵。
袁宏曰:夫越人而臧否者,非憎于彼也。亲戚而加誉者,非优于此也。处情之地殊,故公私之心异也。圣人知其如此,故明彼此之理,开公私之涂,则隐讳之义着,而亲尊之道长矣。古之人以为先君〔之〕体,犹今为君之体〔一〕,推近以知远,则先后之义均也。而况彰其大恶,以为贬黜者乎?
〔一〕 据续汉祭祀志注引袁纪补。
是岁起明堂、辟雝、灵台。
初议灵台位,上问议郎桓谭曰:“吾欲以谶决之,何如!”谭默然良久曰:“臣不读谶。”上问其故,谭复言谶之非。上大怒曰:“
桓谭非圣人无法〔一〕,将下,斩之!”谭叩头流血,良久乃解。谭以屡不合旨,出为六安太守丞,失意,忽忽不乐,道病卒,时年七十余。
〔一〕 孝经五刑章作“非圣人者无法”注曰:“圣人制作礼乐而敢非之,是无法也。”
南阳人尹敏,字幼季。才学深通,能论议,以司空据掾校图谶。敏言于上曰:“谶书圣人所作,然其中多近语〔别〕(以)字,〔颇〕(取)类俗人之辞〔一〕,虚实难识,恐误后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