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记]陈伯达传》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传记]陈伯达传- 第2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之命,他出面保康生。   
  陈伯达以“中央文革”组长的身份,给清华大学那位“造反司令”蒯大富打电话。电话记录迅速被印成传单,撒遍北京大街小巷。   
  以下是档案中所存的当时的传单原文:   
  陈伯达同志与蒯大富同志通电话记录   
  第一次通话:1967年1月22日凌晨2时50分。   
  陈伯达同志:我是陈伯达,我和你讲一件事,今天我们收到一份《公告》,是由“调查康生问题联络委员会”发出的。这个组织内部,有你们清华“井冈山兵团”,你知道吗?   
  (答:知道)你们态度怎么样?(答:准备退出)你们应该出一个反公告。出这份《公告》这个行动是错误的、反动的,是同中央文革小组作对!康生同志是中央文革小组顾问,是中央信任的。(原注:此时由于话听不清楚,即由陈伯达同志口授,关锋同志讲话)怎么样?   
  你们能说服他们吗?(答:能)如果不能说服则开除,你们这样干就等于与中央文革小组决裂。我们是支持你们的……   
  第二次通话:同日凌晨3时35分。   
  关锋同志:伯达要我补充几点。你们学校贴了一些攻击康生同志的大字报,建议你们挺身而出痛加驳斥!高级党校的权不能接管,那里的权在左派手里。向高级党校夺权,就是向左派夺权,向无产阶级夺权。建议你们撤出……公布人蒯大富借助于“中央文革”组长陈伯达,借助于蒯大富作为“喇叭”,随着传单的广为散发,四处贴出“康生同志是坚定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炮打康生同志,就是炮打中央文革”的大字报和标语。很快的,“打倒康生”之火被扑灭了……   
  陈伯达保了康生,康生惊魂甫定之后,并不感激“伯达同志”。这两位“大秀才”依然在权力分配上明争暗斗着,却又在推行极左路线方面通力合作着。             
第四十一章 鼓吹“公社” 
  张春桥、姚文元洋洋得意,因为他们继发明“一月革命”之后,又发明了“上海人民公社”。细细追究起来,“上海人民公社”的“发明权”并不属于张、姚。陈伯达是一位“公社迷”。   
  ※        ※         ※   
  1967年2月5日,在上海黄浦江畔冒出了一个怪物,名曰“上海人民公社”。   
  张春桥、姚文元主持了百万群众参加的“上海人民公社”成立大会。大会通过了《一月革命胜利万岁———上海人民公社宣言》,内中这样吹嘘着新生的怪物:   
  “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我们上海无产阶级革命派向全中国、全世界庄严地宣告:在伟大的一月革命的大风暴中,旧上海市委、市人委被我们砸烂了,上海人民公社诞生了……一个新型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地方国家机关,新型的上海人民公社,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地平线上,诞生在黄浦江畔,屹立在世界东方……   
  上海人民公社,是在毛泽东思想指导下,彻底打碎已被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篡夺了专政权力的国家机构,重新创造无产阶级专政的地方国家机构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   
  张春桥、姚文元洋洋得意,因为他们继发明“一月革命”之后,又发明了“上海人民公社”。眼下,“一月革命”已在推向全国,各地的造反派都在仿效上海的“一月革命”,都在向“走资派”们夺权。夺权之后建立的新政权,也将仿效上海,叫“人民公社”。张春桥、姚文元已夸下海口:上海的“一月革命”的意义,绝不亚于当年法国的巴黎公社。   
  细细追究起来,“上海人民公社”的“发明权”并不属于张、姚。陈伯达是一位“公社迷”。在50年代那场席卷全中国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中,陈伯达便是一位始作俑者,连毛泽东都说人民公社的“发明权”属于陈伯达。在“文革”中,陈伯达又一次鼓吹人民公社。   
  荷兰学者雅普·冯·吉内肯在其所著《林彪浮沉录》一书(JaapVanGinnekenTHERISEANDFALLOFLINPLAOPenguinBooksLtd1976),专门写了一节《上海人民公社》,十分详细地探索了陈伯达提倡公社的思想历程:   
  1966年3月,陈伯达在《红旗》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纪念巴黎公社诞生95周年。   
  陈伯达本人研究过外国革命史。后来,他和他的北京文化批评家集团中年轻的激进作家、记者一起,埋头研究历史上存亡攸关时刻如何巩固新生政权的实例,对它们进行哲学和历史的分析。在《十六条》的第九条中,特别提到了这个问题:   
  “文化革命小组、文化革命委员会的成员和文化革命代表大会的代表的产生,要像巴黎公社那样,必须实行全面的选举制。”   
  8月底,在《红旗》杂志上发表了巴黎公社的选举原则:“一切领导人都由人民选举产生。当选人必须是人民的公仆,并接受他们的监督:选举者可以随时罢免和撤换被选举人。”接着,又详细地论述了这种选举制度,但马、恩、列、斯关于1871年经验的消极教训却略而不提。林彪也把自己与“大民主”的呼吁联系在一起。1966年秋,在天安门广场的最后几次群众大会上,他说:“按照巴黎公社的原则,充分实现人民民主权利,没有这种大民主,不可能发动真正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陈伯达一次次提倡巴黎公社,张春桥、姚文元受到“启发”,最初打算把上海新政权取名为“新上海公社”。   
  这时,《红旗》杂志正在准备发表社论《论无产阶级革命派夺权斗争》。据社论的执笔者之一王力回忆,社论是毛泽东要陈伯达、王力、关锋起草的。由王力、关锋执笔,陈伯达主持。王力说,“这篇社论是主席夺权思想的纲领性文件,是根据主席历次在常委会上谈话和个别谈话整理的。社论写好后送主席审阅,主席批示:‘写得很好,照发。’”   
  这篇社论,透露了毛泽东一句甚为重要、未公开发表过的话:   
  “毛主席把北京大学的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的大字报称为20世纪60年代的北京人民公社宣言。这时,毛主席就英明地天才地预见到我们的国家机构,将出现崭新的形式。”   
  ※        ※         ※   
  北京闻风而动,准备成立“北京人民公社”。江青跟关锋已在商量“北京人民公社”的领导成员,想由中共中央党校造反派李广文负责,戚本禹参加。毛泽东则不同意李广文,要谢富治负责。   
  就在这时,陈伯达从北京给在上海的张春桥打电话。打电话时,王力在侧。陈伯达在电话中,向张春桥通报了《红旗》杂志即将发表的社论的内容,以及北京准备成立“北京人民公社”的消息。   
  急于抢头功的张春桥和姚文元,马上找上海十多个造反组织的头头们开紧急会议,决定把“新上海公社”改名为“上海人民公社”,抢先召开成立大会。   
  据王力回忆,毛泽东要他打电话给张春桥、姚文元,要张、姚参加上海新政权的领导班子,告知这是政治局常委会的决定,是主席的意见。但是,王力回忆说:“主席没有叫我告诉他们让上海成立公社。”   
  2月12日早上,奉毛泽东之召,张春桥、姚文元从上海飞往北京。王力在机场迎接张、姚,然后陪同他们驱车直奔中南海游泳池。王力回忆说:“主席坐在屋里,穿着他那件睡衣,跟张春桥、姚文元谈话。”   
  王力记得,毛泽东这次谈话,共谈三个问题,其中第一个问题就是关于“上海人民公社”。   
  毛泽东的谈话,张春桥于1967年2月24日曾在上海作过传达。现据档案中所存张春桥传达的记录原文,照录于下:   
  毛主席说:巴黎公社是1871年成立的,到现在诞生96年了。如果巴黎公社不是失败而是胜利了,那据我看,现在已经变成资产阶级的公社了,因为法国的资产阶级不允许法国的工人阶级掌握政权这么久,这是巴黎公社。再一个是苏联的政权的形式。苏维埃政权一出来,列宁当时很高兴,认为是工农兵的伟大创造,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形式。但当时他没有想到这种形式,工农兵可以用,资产阶级也能用,赫鲁晓夫也可以用。从现在的苏维埃看来,已从列宁的苏维埃变成赫鲁晓夫的苏维埃了。   
  主席还说:英国是君主制,不是有国王嘛?美国是总统制,本质是一样的,都是资产阶级专政,还有很多例子,南越伪政权是总统制,它旁边柬埔寨西哈努克是王国,哪一个比较好一点呢?恐怕是西哈努克比较好一点。印度是总统制,它旁边的尼泊尔是王国,这两个,哪一个好一些?看起来还是王国比较印度好点。就现在来看啊,中国古代是三皇五帝,周朝叫王,秦朝叫皇帝,太平天国叫王,唐高宗(即武则天的丈夫)叫天皇。他说,你看名称变来变去,我们不能看名称,问题不在名称,而在实际,不在形式,而在内容。总统制、国王制、君主制,所谓资产阶级民主制,这些都是形式。我们不在名称,而在实际,不在形式,而在内容。总统这名称在英文里和校长是一个词,好像校长就低得多,总统就高得多,在英文里是一样的。所以主席说,名称不宜改得太多。   
  他又举了历史上的王莽,这个人最喜欢改名字的了。他一当皇帝就把所有的官职统统改了,把全国的县名统统改了,主席说,有点像红卫兵把北京街道名称全改了差不多。他改了后仍不记得,还是记老名字。王莽皇帝下诏书就困难了,改得连县名都不知道了。把老名字写在诏书里面,这样,使公文来往非常麻烦。   
  主席还说:话剧这形式,中国可以用,外国也可以用,无产阶级可以用,资产阶级也可以用。我们也可以设想,中华人民共和国,两个阶级都可以用,无产阶级可以用,资产阶级也可以用。如果我们被推翻了,资产阶级上台,他们也可以不改名字,还叫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不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是资产阶级专政。如苏联一样,他都不改,还叫苏联共产党,还叫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这个问题主要是看哪一个阶级掌握政权,谁掌权,这是根本的问题,所以是不是我们还是稳当一点好,不要都改名了。   
  ※        ※         ※   
  主席说,现在出了个问题,各省、市都想叫人民公社,与上海一样,有的地方也叫了。   
  最近主席反复在考虑这个问题。最初没有那么想,如这样想下去,各省、市都叫人民公社,国务院叫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叫什么?主席说,这样就发生改变政体、国家体制问题、国号问题。是否要改为中华人民公社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席是否变成中华人民公社的主任或叫社长?出了这个问题,就发生外国承认不承认的问题。因为改变国号,外国的大使都作废了,重新换大使,重新承认,主席说,我估计苏联是不会承认的,他不敢承认,因为承认了会给苏联带来麻烦,怎么中国出了个中华人民公社?资产阶级国家可能承认。   
  还有一个问题,主席考虑如果都叫公社,那么党怎么办?党放在哪里呢?因为公社里有党员、非党员,公社的委员里有党员和非党员,那么党委放在哪里呢?总得有个党嘛!有个核心嘛!不管叫什么,叫共产党也好,叫社会民主党也好,叫社会民主工党也好,叫国民党也好,叫一贯道也好。它总得有个党,一贯道也是个党,公社总要有个党,公社不能代替党,所以毛主席说,我看还是不要改名字吧!不要叫公社吧!还是按照老的办法,还是要人民代表大会,还是选举人民委员会。他说:这些名字改来改去,都是形式上的改变,不解决内容问题,现在建立的临时权力机构是不是还叫革命委员会……   
  毛泽东的一席话,说得张春桥、姚文元哑口无言,紧张万分。张、姚这一回抢头功,狠狠跌了一跤。   
  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上海人民公社”于1967年2月24日宣布改称“上海市革命委员会”。   
  陈伯达这位“理论家”,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在理论上的重大失误。   
  其实,倘若把康生1959年8月3日在庐山上写给毛泽东的信重读一遍,那就会发现,真正的“发明权”应当授予这位“大秀才”———他在那时候就已经提议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改为“中华人民公社”了:   
  恩格斯在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时,曾提议不用“国家”一词,而用德文古字“公团”   
  (Cemeinwesen)或用法文“公社”。可见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