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实验后说,它主要的效果不是因为磁力的流动而产生的,而是病人的易受情绪感染所致,事实上,他认为这种疗法是一种心理过程。布雷德称它作“神经催眠法”(抽出希腊语neuron代表“神经”,hypnos代表“睡眠”),这个词不久就在日常使用中变成了“hypmosis(催眠法)”,以后至今就一直这么用了。
在中世纪的法国,有位名叫圣奥古斯特·里埃波特的乡村医生抛弃了催眠法中所有近乎魔术和神秘仪式的装饰。他让病人看着自己的眼睛,他一边不断地暗示说,病人马上就要睡着了。当病人进人恍惚状态时,这位医生就告诉他说,他的症状将会消失,而在许多情况下,这些症状果真就消失了。到19世纪60年代,里埃波特的名声已经远走高飞,超出他的家乡法兰西了,他写了一本书,专门讲解他的催眠法及其结果。催眠法虽然当时还受人怀疑甚至是激烈争辩的议题,可从那以后,它就成了医疗的一部分了。
这种催眠法最著名的实践者,是这个世纪晚些时候的让·马丁·夏尔科,他是巴黎一家名叫萨尔贝特里埃的医院的院长。他被称为“治疗神经病的拿破伦”,相信催眠现象与歇斯底里状态有许多共同之处,而且,的确,只有歇斯底里患者才有可能被摧眠。他在学生面前给许多歇斯底里病人催眠,以演示歇斯底里症状,但并没有考虑到催眠的医疗价值,也没有利用它来进行治疗。
夏尔科还错误地认为,恍惚状态只有在病人经过了两个先期的阶段,即慵倦和强直性昏厥以后才可能进入,每一个阶段都具有特定的症状,并涉及到主要的神经系统功能变化。他的观点被里埃波特后来的弟子们所驳倒,因为里埃波特证明,恍惚状态可以直接诱发,而且非歇斯底里病人也可以进入催眠状态。还有,因为夏尔科的地位和他诱导病人进人恍惚状态的技巧,1882年,法国科学院接受了催眠法,认为它是一种与磁力无关的神经生理学现象。
夏尔科的好几名高足,其中包括阿尔弗雷德·比奈、彼埃尔·让内和西格蒙·弗洛伊德,他们都继续寻找对催眠现象的心理学而不是神经生理学上的解释,并且以他们自己的方式利用了催眠法。可是,直到相对很近的一些年里,它才作为动机心理学的术语被予以足够的重视;即是说,在听从催眠师要他们进入一种被更改过的意识状态时的暗示,并接受后催眠暗示时,一些受试者的意愿和其它一些人的能力缺失,包括症状的消失在内。梅斯梅尔医生,假如他知道这一切的话,一定会因为自己的理论被完全排斥而大为愤怒,也可能会兴高采烈,因为他的治疗方案证明是完全有效的。
颅骨问诊者:加尔
其他的一些物理主义者采取了完全不同的一些措施,他们触摸并测量头颅,因为他们相信,头骨分布的细节与一个人的性格特征及精神能量是直接相关的。
外部生理特征与心理特征有相互联系这个想法渊远流长。相面术,即对面部特征和精神能量的解释,也就是对面部长相的形状和大小的分析,自古希腊时期就已经存在了。在18世纪晚期,通过瑞士神学家和神秘主义者乔安·卡斯帕·拉瓦特尔的作品,这种相面术变得极为流行。拉瓦特尔的4卷本《论利用相面术促进对人的认识和人类之爱》目的是要宣传“相面科学”,它在1775年至1810年间共出版了55版。达尔文后来说,他差点就错过了他在毕哥号上历史性的旅程,因为船长就是拉瓦特尔的弟子,他怀疑:“一个长有像我这种鼻子的人是否有足够的力量和决心完成这次航行。”
相面术对心理学没有产生什么影响,可是,它为一种相关的理论,即颅相学,铺平了道路,而颅相学对心理学的确是产生过影响的。颅相学认为,头骨的轮廓是由大脑特定区域的发育所决定的,因此可以指示人的性格及精神力量。
这种理论最主要的倡导者是弗兰茨·约瑟夫·加尔(1758-1828),他出生在德国并在维也纳接受过培训,并于1785年在这里得到医学学位,是位医生和神经生理学家。加尔生得鼠头鼠脑,一脸的五官低低地挂在脸上,很难取悦于人——他许多有声望的患者显然不相信相面学。加尔是位习惯性的叛逆者,与权威不相投,争辩起来言辞激烈,沉醉于乱搞女人,而且还非常贪婪,他进行科学演示的时候还要收入场费,这是有悖于常规的。
尽管如此,他仍然是一流的大脑解剖学家,通过他自己的解剖方法,他第一次向人们显示出,大脑的两个半球是一些白色物质组成的茎(脑连)连通起来的;脊椎的纤维在与下脑连接时是交叉相连的(结果,身体一侧的感觉会到达另一侧的脑部);一个物种所具有的皮层——大脑表层的灰色物质——越多,其智力水平就越高。
加尔作出的这些贡献是对神经科学的巨大贡献,到今天仍然如此,可是,这些发现使教会的权威人士和弗朗西斯一世大为不快,因为这些发现使更高的智力过程归结到了更加发达的大脑,而不是非物质的灵魂或者意识上面。1802年,皇帝禁止加尔进行进一步的讲演,理由是,这些讲演会导致物质主义、不道德和无神论。他数度请求皇帝取消禁令,但反复申请后无效,因此,1807年,他放弃了维也纳来到巴黎,在这里,虽然拿破伦想要限制他的影响,而且他的思想也受到法国学院的排斥,但他还是坚持下去了,而且终生不渝。
加尔对有关大脑结构及其与智力的关系的知识方面所作出的贡献,原本应该使他在心理学的历史上占据令人尊敬的一个席位的,可是,他最出名的还是因为被他自己称作“颅骨相学”的理论,通常评判他这个人的时候,也是根据这个后来作为颅相学而著名的理论来进行的。
当加尔第一次意识到人类的智力超过动物的智力,是因为人类皮层发育得更多的时候,他突然想到,人类在智力和性格上面的一些可测量的差别,也可能是因为个人之间皮质层发育不齐所至。这就可以解释困扰了他许多年的一些东西。还是一个小学生,后来当大学生的时候,他一直感到很苦恼,因为他的一些同学虽然没有他聪明,但却得到更好的成绩,因为他们更善于记忆——而且,令人感到神秘的是,他们都长有很大的头,眼睛都鼓了出来。加尔现在猜想,这一定意味着,正好在眼睛后面的皮质层区是大脑记忆力的基础,而在一些拥有很好记忆力的人们中间,这个区域的发育非常特别,因而就倾向于把眼睛挤了出来。
果真如此,每一种较高级的能量为什么不可能也就取决于大脑皮层的某个特定区域或者“器官”呢?比如说,为什么不可能存在某个专门生成“好战性”,另一个专门生成“仁慈”等等的器官呢?加尔很熟悉苏格兰联想主义者托马斯·雷德提出来的好几十个“大脑功能区”,也许每一种功能都位于某个特定的皮质层区,而这些通常具有超常发育的某种功能的人有可能就在这方面发育非常特别。
他很难打开人的头颅以检测他的理论,而X射线当时还没有发现,可是,加尔慢慢想出了一个很方便的假想。正如那些记忆力很好的人,他们的眼睛通常都突出来一样,任何发育非常特别的区域附近的头颅也许会突出来。而且,说来奇怪,当他开始寻找证据的时候,他发现到处都是证据。这里有一段说明,可以看看他是如何找到“贪多求全器官”的:
以前,我在家里召了很多的役童和这类的仆从,他们经常彼此责难,说对方偷了某某东西。其中一些人特别厌恶偷窃,宁可饿死也不接受朋友偷来的面包或者水果,而那些偷窍者却嘲笑这种行为,并认为他们很傻。检查他们的头颅的时候,我很惊讶地发现,大部分积习已深的小偷都有很长的颅骨突起,从狡猾区几乎一直延伸到了眼睑的根上(也就是耳朵上方和前方),而这个区域很平的人都很讨厌偷窃。
加尔及其同事,即一位名叫乔安·克里斯托弗·斯伯茨海姆的年轻医生,他们一起检查了好几百位病人、朋友、犯人、精神病院病人和其它一些人的头,并给头部画了一张有27个区域的颅骨图(后来被斯伯茨海姆扩大为37个区域),每个区域都代表一个支撑它的器官或者皮质层,某种特别的功能就位于这些地方,在那些某种特征很突出的人当中,那个部位的功能就会提高。(加尔有一幅画像,画上,他双手伸开,摸着一个模型人头,手指在灵巧地摸着一些包块。)加尔和斯伯茨海姆认定了好色区(就在脑勺下方)、仁慈区(前额上方正中间)、好斗区(每只耳朵后面)、威严区(头顶前方)、愉快区(前额中间靠两边的地方)等等。
加尔在1810年和1819年间出版了一系列卷帙浩繁的著作,用以描述他的发现。斯伯茨海姆参与了前两卷的写作,但后来就忙他自己的事了。他长得很帅,有干劲而且很迷人,在欧洲和美国成了一位极成功的讲演人和颅相学的倡导者。通过加尔的的著作和自我推销,以及斯伯茨海姆的公关活动,颅相学立即火了起来,而且在几乎一个世纪的时间内长盛不衰。有一阵子,光是在英国一地就成立了29所颅相学协会和好几本颅相学会刊。在纽约市,颅相学“诊所”在百老汇一带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颅相学大师在美国各地巡回摸诊。在颅相学的巅峰时代,它成了寻常百姓的日常谈资,他们在颅相中寻找人生两难境地的答案。更令人吃惊的是,许多杰出人士和严肃的学者也都相信它:黑格尔、马克思、巴尔扎克、勃朗特姐妹、乔治·艾略特、瓦尔特·惠特曼和其他一些人都是这样的。
可是,颅相学从一开始就遭遇到了科学界的坚决反击,而且不无道理。加尔虽然收集并提供了大量证据,但都是为了符合他的理论而取的一些证据;他应该随机抽取样品,并显示这些包块与所谈及的特征之过度发育之间存在一种联系,而与正常或者其特征不那么过度发育的人头上的包块不存在这种互动关系。另一个原因是,当一个有颅骨突出现象的人没有所预测的特征时,加尔就用其它使该问题出现偏差的大脑部件的“平衡动作”这个术语来辩解。加尔有如此之多的功能可以界定,因此他能“证明”他选择的无论什么功能,当然,大部分科学家都认为他的这些证明是毫无价值的。
可是,对颅相学确切的否定是从实验室得出来的。彼埃尔·弗楼伦(1794-1867)是位非常聪明的法国生理学家,他对加尔粗制滥造的方法论极为惊骇,因而决定以实验方法来证明,某种特别的生理学功能是不是位于某处特定的大脑区域内。他是位技术高明的外科大夫,在鸟类、兔子和狗的头颅上做手术,切掉一些小的区域,然后小心地把这些动物养好,恢复它们的健康,再看看它们的行为是否因为缺少这些区域而受影响。
当然,他不能够测验像文字记忆等的人类功能,可是,他可以测试位于加尔本人说可与人脑中的那些部分相似的部件里面的功能。在这样的一些功能中,有一项就是“好色器官”,这个功能理应位于小脑(大脑最原始的部分,即头颅靠后的基座部分。)弗楼伦在一系列的手术中切除了狗脑里越来越多的小脑后,狗慢慢失去了有顺序的移动能力,直到它本想向右转的时候却转向了左边,向前走的时候却开始后退起来等等。小脑的功能,很清楚,是有目的的移动,而不是好色与否。
同理,弗楼伦发现,不断地切除动物的皮质会减少它们对感觉刺激的反应和启动行动的能力。小小的损伤不会造成特别的后果,而颅相学的理论如果是正确的话,这里却是应该产生恶果的,可是,它只是减低了动物对视觉刺激总体的反应能力和它总体的活动水平。皮质层切除得越多,动物就显得更呆滞,直到所有的反应能力和自我启动能力都没有了;一只完全去除了皮质层的小鸟不再飞翔,除非把它抛入空中。弗楼伦的结论是,感觉、判断、意愿和记忆都分布在大脑皮质层里。尽管他在大脑里面发现了大量功能——皮质和小脑的确还是各有不同用途的——各部分具体的功能也并非均匀分布于各个部分的。
加尔的伪科学理论因而就导致了大脑功能分区的实验研究。另外,他的理论尽管在所有的细节上都是错误的,可还是躲过了弗楼伦的攻击,因为后来的神经生理学家都按照弗楼伦的做法继续实验。他们辨别出了大脑的一些特别区域,认为这些区域对视觉感知、听觉感知和运动控制有控制作用。弗楼伦说记忆和思维分布在整个皮质层上是正确的,可是,有一些较低的精神活动,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