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察孝廉,五辟宰府,三举茂才”也。
时陈蕃为太守,以礼请署功曹,嗫不免之,既谒而退。蕃在郡不接宾客,唯嗫来特设一榻,去则县之。后举有道,家拜太原太守,'一'皆不就。
注'一'就家而拜之也。
延熹二年,尚书令陈蕃、仆射胡广等上疏荐嗫等曰:“臣闻善人天地之纪,政之所由也。'一'诗云:‘思皇多士,生此王国。’'二'天挺俊乂,为陛下出,当辅弼明时,左右大业者也。'三'伏见处士豫章徐嗫、彭城姜肱、汝南袁闳、'四'
京兆韦着、'五'颍川李昙,德行纯备,着于人听。若使擢登三事,协亮天工,必能翼宣盛美,增光日明矣。”桓帝乃以安车玄纁,备礼征之,并不至。帝因问蕃曰:“徐嗫、袁闳、韦着谁为先后?”
蕃对曰:“闳出生公族,闻道渐训。着长于三辅礼义之俗,所谓不扶自直,不镂自雕。'六'至于嗫者,爰自江南卑薄之域,而角立杰出,宜当为先。”'七'
注'一'左传曰,晋三蜔害伯宗,谮而杀之,及栾弗忌。韩献子曰“蜔氏其不免乎!善人天地之纪也,而骤绝之,不亡何待”也。
注'二'大雅文王之诗也。思,愿也。皇,天也。思愿天多生贤人于此王国。
注'三'左右,助也。
注'四'闳见袁安传。谢承书曰:“闳少修志节,矫俗高厉。”
注'五'着见韦彪传。谢承书曰:“为三辅冠族。着少修节操,持京氏易、韩诗,博通术蓺。”
注'六'说苑曰“蓬生枲中,不扶自直”也。
注'七'如角之特立也。
嗫尝为太尉黄琼所辟,不就。及琼卒归葬,嗫乃负粮徒步到江夏赴之,设鸡酒薄祭,哭毕而去,不告姓名。'一'时会者四方名士郭林宗等数十人,闻之,疑其嗫也,乃选能言语生茅容轻骑追之。及于涂,容为设饭,共言稼穑之事。临诀去,谓容曰:“为我谢郭林宗,大树将颠,非一绳所维,何为栖栖不遑宁处?”
'二'及林宗有母忧,嗫往吊之,置生刍一束于庐前而去。觽怪,不知其故。林宗曰:“此必南州高士徐孺子也。诗不云乎,‘生刍一束,其人如玉。’'三'吾无德以堪之。”
注'一'谢承书曰:“嗫诸公所辟虽不就,有死丧负笈赴吊。常于家豫炙鸡一只,以一两挠絮渍酒中,暴干以里鸡,径到所起頉□外,以水渍挠使有酒气,斗米饭,白茅为藉,以鸡置前,醊酒毕,留谒则去,不见丧主。”
注'二'颠,仆也。维,系也。喻时将衰季,岂一人可能救邪?
注'三'小雅白驹诗。此戒贤者,行所舍,主人之饩虽薄,要就贤主人,其德如玉然也。
灵帝初,欲蒲轮聘嗫,会卒,时年七十二。
子胤字季登,笃行孝悌,亦隐居不仕。'一'太守华歆礼请相见,固病不诣。'二'
汉末寇贼从横,皆敬胤礼行,转相约□,不犯其闾。建安中卒。
注'一'谢承书曰“胤少遭父母丧,致哀毁瘁,欧血发病。服阕,隐居林薮,躬耕稼穑,□则诵经,贫窭困乏,执志弥固,不受惠于人”也。
注'二'魏志曰,歆字子鱼,平原人。为豫章太守。为政清净不烦,吏人咸感而爱之。
李昙字云,少孤,继母严酷,昙事之愈谨,'一'为乡里所称法。养亲行道,终身不仕。
注'一'谢承书曰:“昙少丧父,躬事继母。*'继母'*酷烈,昙性纯孝,定省恪勤,妻子恭奉,寒苦执劳,不以为怨。得四时珍玩,先以进母。与徐孺子等海内列名五处士焉。”
姜肱字伯淮,彭城广戚人也。'一'家世名族。'二'肱与二弟仲海、季江,俱以孝行着闻。其友爱天至,常共卧起。'三'及各娶妻,兄弟相恋,不能别寑,以系嗣当立,乃递往就室。
注'一'广戚故城今徐州沛县东。
注'二'谢承书曰“祖父豫章太守,父任城相”也。
注'三'谢承书曰“肱性笃孝,事继母恪勤。母既年少,又严厉。肱感恺风之孝,兄弟同被而寑,不入房室,以慰母心”也。
肱博通五经,兼明星纬,士之远来就学者三千余人。诸公争加辟命,皆不就。
二弟名声相次,亦不应征聘,时人慕之。
肱尝与季江谒郡,夜于道遇盗,欲杀之。肱兄弟更相争死,贼遂两释焉,'一'
但掠夺衣资而已。既至郡中,见肱无衣服,怪问其故,肱托以它辞,终不言盗。
盗闻而感悔,后乃就精庐,'二'求见征君。肱与相见,皆叩头谢罪,而还所略物。肱不受,劳以酒食而遣之。
注'一'谢承书曰“肱与季江俱乘车行适野庐,为贼所劫,取其衣物,欲杀其兄弟。肱谓盗曰:‘弟年幼,父母所怜愍,又未娉娶,愿自杀身济弟。’季江言:
‘兄年德在前,家之珍宝,国之英俊,乞自受戮,以代兄命。’盗戢刃曰:‘二君所谓贤人,吾等不良,妄相侵犯。’□物而去。肱车中尚有数千钱,盗不见也,使从者追以与之,亦复不受。肱以物经历盗手,因以付亭吏而去”也。
注'二'精庐即精舍也。
后与徐嗫俱征,不至。桓帝乃下彭城使画工图其形状。肱卧于幽闇,以被韬面,'一'言患眩疾,不欲出风。工竟不得见之。
注'一'韬,臧也。
中常侍曹节等专执朝事,新诛太傅陈蕃﹑大将军窦武,欲借宠贤德,以释觽望,乃白征肱为太守。肱得诏,乃私告其友曰:“吾以虚获实,遂藉声价。明明在上,犹当固其本志,况今政在阉竖,夫何为哉!”乃隐身遯命,远浮海滨。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诏书至门,'一'肱使家人对云“久病就医”。遂羸服闲行,窜伏青州界中,卖卜给食。召命得断,家亦不知其处,历年乃还。年七十七,熹平二年终于家。弟子陈留刘操追慕肱德,共刊石颂之。
注'一'谢承书曰:“灵帝手笔下诏曰:‘肱抗陵云之志,养浩然之气,以朕德薄,未肯降志。昔许由不屈,王道为化;夷﹑齐不挠,周德不亏。州郡以礼优顺,勿失其意。’”申屠蟠字子龙,陈留外黄人也。九岁丧父,哀毁过礼。服除,不进酒肉十余年。
每忌日,辄三日不食。'一'
注'一'海内先贤传曰:“蟠在頉侧致甘露﹑白雉,以孝称。”
同郡缑氏女玉为父报雠,'一'杀夫氏之党,吏执玉以告外黄令梁配,'二'配欲论杀玉。蟠时年十五,为诸生,进谏曰:“玉之节义,足以感无耻之孙,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时,尚当表旌庐墓,况在清听,而不加哀矜!”配善其言,乃为谳得减死论。'三'乡人称美之。
注'一'缑,姓也。
注'二'续汉书曰“同县大女缑玉为从父报仇,杀夫之从母兄李士,姑执玉以告吏”也。
注'三'谳,请也。
家贫,佣为漆工。郭林宗见而奇之。同郡蔡邕深重蟠,及被州辟,乃辞让之曰:
“申屠蟠禀气玄妙,性敏心通,丧亲尽礼,几于毁灭。至行美义,人所鲜能。
安贫乐潜,味道守真,不为燥湿轻重,'一'不为穷达易节。'二'方之于邕,以齿则长,以德则贤。”
注'一'律历志曰:“铜为物至精,不为燥湿寒暑变其节,不为风雨暴露改其形,介然有常,似于士君子之行。”
注'二'易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后郡召为主簿,不行。'一'遂隐居精学,博贯五经,兼明图纬。始与济阴王子居同在太学,子居临殁,以身托蟠,蟠乃躬推辇车,送丧归乡里。遇司隶从事于河巩之闲,'二'从事义之,为封传护送,'三'蟠不肯受,投传于地而去。事毕还学。
注'一'谢承书曰“蟠前后征辟,文书悉挂于树,初不顾眄”也。
注'二'百官志曰“司隶从事史十二人,秩百石”也。
注'三'传谓符牒。使人监送之。
太尉黄琼辟,不就。及琼卒,归葬江夏,四方名豪会帐下者六七千人,'一'互相谈论,莫有及蟠者。唯南郡一生与相酬对,既别,执蟠手曰:“君非聘则征,如是相见于上京矣。”蟠勃然作色曰:“始吾以子为可与言也,何意乃相拘教乐贵之徒邪?”'二'因振手而去,不复与言。再举有道,不就。'三'
注'一'帐下,葬处。
注'二'乐音五孝反。
注'三'谢承书曰“诏书令郡以礼发遣,蟠到河南万岁亭,折辕而旋”也。
先是京师游士汝南范滂等非讦朝政,自公卿以下皆折节下之。'一'太学生争慕其风,以为文学将兴,处士复用。蟠独叹曰:“昔战国之世,处士横议,'二'列国之王,至为拥篲先驱,'三'卒有坑儒烧书之祸,今之谓矣。”乃绝夡于梁砀之闲,'四'因树为屋,自同佣人。'五'居二年,滂等果罹党锢,或死或刑者数百人,蟠确然免于疑论。后蟠友人陈郡冯雍坐事系狱,豫州牧黄琬欲杀之。或劝蟠救雍,蟠不肯行,曰:“黄子琰为吾故邪,未必合罪。如不用吾言,虽往何益!”琬闻之,遂免雍罪。
注'一'讦谓横议是非也。讦或作“评”也。
注'二'孟子曰:“圣王不作,诸侯恣行,处士横议。”前书曰:“秦既称帝,患周之败,以为起于处士横议,诸侯力争。”音义曰:“言由横议而败之。”
注'三'史记,邹衍如燕,昭王拥篲先驱,请列弟子之坐而受业。筑碣石宫,身亲往师之。
注'四'梁国有砀县。
注'五'谢承书曰“居蓬莱之室,依桑树以为栋”也。
大将军何进连征不诣,进必欲致之,使蟠同郡黄忠书劝曰:“前莫府初开,至如先生,特加殊礼,优而不名,申以手笔,设几杖之坐。经过二载,而先生抗志弥高,所尚益固。窃论先生高节有余,于时则未也。今颍川荀爽载病在道,北海郑玄北面受署。彼岂乐羁牵哉,知时不可逸豫也。昔人之隐,遭时则放声灭夡,巢栖茹薇。'一'其不遇也,则裸身大笑,被发狂歌。'二'今先生处平壤,'三'
游人闲,吟典籍,袭衣裳,事异昔人,而欲远蹈其夡,不亦难乎!孔氏可师,何必首阳。”'四'蟠不荅。
注'一'放,□也。谓□声名也。巢栖谓巢父也。说文:“薇,似藿也。”
注'二'楚词曰:“桑扈裸行。”史记曰:“箕子被发阳狂。”歌谓楚狂接舆歌而过孔子也。
注'三'壤,地也。
注'四'孔子使子路语隐者云:“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可废也?欲洁其身而乱大伦。”首阳,夷﹑齐所隐山也。
中平五年,复与爽﹑玄及颍川韩融﹑'一'陈纪等十四人并博士征,不至。明年,董卓废立,蟠及爽﹑融﹑纪等复俱公车征,'二'唯蟠不到。觽人咸劝之,蟠笑而不应。居无几,爽等为卓所胁迫,西都长安,京师扰乱。及大驾西迁,公卿多遇兵饥,室家流散,融等仅以身脱。唯蟠处乱末,终全高志。年七十四,终于家。
注'一'融字符长,诏之子也。见韶传。
注'二'续汉志曰,征爽为司空,融为尚书,纪为侍中。
赞曰:琛宝可怀,贞期难对。'一'道苟违运,理用同废。与其遐栖,岂若蒙秽?
'二'凄凄硕人,陵阿穷退。'三'韬伏明姿,甘是堙暧。'四'
注'一'琛宝喻道德也。贞期谓明时也。对,偶也。
注'二'蒙秽谓仕乱朝。
注'三'硕人谓贤者。凄凄,饥病貌也。言贤者退而穷处。诗国风曰:“考盘在阿,硕人之薖。”曲陵曰阿。陵,升也。薖,饥也。薖音苦戈反。
注'四'堙,沉也。暧犹翳也。
校勘记
一七三九页三行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也按:“则”字原脱,径据汲本﹑殿本补。
一七三九页九行申徒狄按:汲本﹑殿本“徒”作“屠”。
一七四0页七行谢沉书曰按:汲本﹑殿本“沉”作“承”。
一七四0页一二行仲叔同郡荀恁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案刘平传,数荐达名士承宫﹑郇恁等,即此荀恁也。说文无“荀”字,当以“郇”为正。
一七四一页一二行*(亦)**'夡'*若违时据殿本改。
一七四一页一四行*(法)**'决'*曹掾燕之后也据汲本﹑殿本改。按:殿本考证云“决”字监本作“法”。王会汾谓周嘉传言燕于宣帝时为郡决曹掾,则作“法曹”者误。
一七四二页六行常肆勤以自给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肆”当为“肄”字之误。
一七四二页八行择日翦发为*(髫)**'鬌'*据殿本改,与今本礼记合。
一七四三页一行遣*'门'*生送敬据刊误补。
一七四三页五行□里先生殿本“□”作“角”。按:角本有禄音,后人不知,别造“□”字代之。广韵一屋亦作“角”,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