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帝即位,侍中窦宪使人刺杀齐殇王子都乡侯畅于上东门,有司畏宪,咸委疑于畅兄弟。诏遣侍御史之齐案其事。棱上疏以为贼在京师,不宜舍近问远,恐为奸臣所笑。窦太后怒,以切责棱,棱固执其议。及事发,果如所言。宪惶恐,白太后求出击北匈奴以赎罪。棱复上疏谏,太后不从。及宪有功,还为大将军,威震天下,复出屯武威。会帝西祠园陵,诏宪与车驾会长安。及宪至,尚书以下议欲拜之,伏称万岁。棱正色曰:“夫上交不谄,下交不黩,'一'礼无人臣称万岁之制。”议者皆臱而止。尚书左丞王龙私奏记上牛酒于宪,棱举奏龙,论为城旦。'二'棱在朝数荐举良吏应顺﹑吕章﹑周纡等,皆有名当时。及窦氏败,棱典案其事,深竟党与,数月不休沐。帝以为忧国忘家,赐布三百匹。
注'一'易下系之辞也。
注'二'前书音义曰:“城旦,轻刑之名也。昼日司寇虏,夜暮筑长城,故曰城旦。”
迁南阳太守,特听棱得过家上頉,乡里以为荣。棱发敗榈粒ぶ姓鹄酰叛掀健J辏魅胛汀>拍甓欧芪究铡C髂贽啊!
子辅,安帝时至赵相。'一'
注'一'赵王良孙商之相也。
棱孙演,顺帝时为丹阳太守,政有能名。桓帝时为司徒。'一'大将军梁冀被诛,演坐阿党抵罪,以减死论,遣归本郡。'二'后复征拜司隶校尉。
注'一'演字伯南。
注'二'华峤书曰“梁皇后崩,梁贵人大幸,将立,大将军冀欲分其宠,谋冒姓为贵人父,演阴许诺,及冀诛事发,演坐抵罪”也。
周荣字平孙,庐江舒人也。肃宗时,举明经,辟司徒袁安府。安数与论议,甚器之。及安举奏窦景及与窦宪争立北单于事,皆荣所具草。窦氏客太尉掾徐齮深恶之,胁荣曰:“子为袁公腹心之谋,排奏窦氏,窦氏悍士刺客满城中,谨备之矣!”荣曰:“荣江淮孤生,蒙先帝大恩,以历宰二城。今复得备宰士,'一'纵为窦氏所害,诚所甘心。”故常□妻子,若卒遇飞祸,无得殡敛,'二'冀以区区腐身觉悟朝廷。
及窦氏败,荣由此显名。自郾令擢为尚书令。出为颍川太守,坐法,当下狱,和帝思荣忠节,左转共令。'三'岁余,复以为山阳太守。所历郡县,皆见称纪。
以老病乞身,卒于家,诏特赐钱二十万,除子男兴为郎中。
注'一'荣辟司徒府,故称宰士。
注'二'飞祸言仓卒而死也。
注'三'共,县名,属河内郡,故城在今卫州共城县东,即古共国也。
兴少有名誉,永宁中,尚书陈忠上疏荐兴曰:“臣伏惟古者帝王有所号令,言必弘雅,辞必温丽,垂于后世,列于典经。故仲尼嘉唐虞之文章,从周室之郁郁。
'一'臣窃见光禄郎周兴,'二'孝友之行,着于闺门,清厉之志,闻于州里。蕴槗古今,博物多闻,'三'三坟之篇,五典之策,无所不览。'四'属文着辞,有可观采。尚书出纳帝命,为王喉舌。'五'臣等既愚闇,而诸郎多文俗吏,鲜有雅才,每为诏文,宣示内外,转相求请,或以不能而专己自由,辞多鄙固。兴抱奇怀能,随辈栖彁,诚可叹惜。”诏乃拜兴为尚书郎。卒。兴子景。
注'一'论语孔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焕乎其有文章。”又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注'二'光禄主郎,故曰光禄郎。
注'三'蕴,藏也。槗,匮也。
注'四'伏羲﹑神农﹑黄帝之书曰三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曰五典也。
注'五'尚书为王之喉舌官也。李固对策曰:“今陛下有尚书,犹天之有北斗也。
北斗为天之喉舌,尚书亦为陛下之喉舌也。”
景字仲飨。辟大将军梁冀府,稍迁豫州刺史﹑河内太守。好贤爱士,其拔才荐善,常恐不及。每至岁时,延请举吏入上后堂,与共宴会,如此数四,乃遣之。
赠送什物,无不充备。既而选其父兄子弟,事相优异。常称曰:“臣子同贯,若之何不厚!”先是司徒韩演在河内,志在无私,举吏当行,一辞而已,恩亦不及其家。曰:“我举若可矣,岂可令篃积一门!”故当时论者议此二人。
景后征入为将作大匠。及梁冀诛,景以故吏免官禁锢。朝廷以景素着忠正,顷之,复引拜尚书令。'一'迁太仆﹑卫尉。六年,代刘宠为司空。是时宦官任人及子弟充塞列位。景初视事,与太尉杨秉举奏诸奸猾,自将军牧守以下,免者五十余人。遂连及中常侍防东侯览﹑东武阳侯具瑗,皆坐黜。朝廷莫不称之。
视事二年,以地震策免。岁余,复代陈蕃为太尉。建宁元年薨。以豫议定策立灵帝,追封安阳乡侯。
注'一'蔡质汉仪曰:“延熹中,京师游侠有盗发顺帝陵,卖御物于市,市长追捕不得。周景以尺一诏召司隶校尉左雄诣台对诘,雄伏于廷荅对,景使虎贲左骏顿头,血出覆面,与三日期,贼便擒也。”
长子崇嗣,至甘陵相。'一'
注'一'甘陵王理相也。理即章帝曾孙。
中子忠,少历列位,累迁大司农。'一'忠子晖,前为洛阳令,去官归。兄弟好宾客,雄江淮闲,出入从车常百余乘。及帝崩,晖闻京师不安,来候忠,董卓闻而恶之,使兵劫杀其兄弟。忠后代皇甫嵩为太尉,录尚书事,以灾异免。复为卫尉,从献帝东归洛阳。
注'一'吴书曰,忠字嘉谋,与朱鉨共败李傕于曹阳也。
赞曰:袁公持重,诚单所奉。'一'惟德不忘,延世承宠。孟侯经博,侍言帝幙。
棱﹑荣事君,志同鹯雀。'二'
注'一'单,尽也。
注'二'左传曰:“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
校勘记
一五一七页三行汝南汝阳人也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纪作“汝南宛人”。
一五一八页二行洛阳令身出案行按:殿本考证引孙禑说,谓“洛阳”当作“汝阳”。又按:汲本、殿本“身”作“自”。
一五二0页四行南阳太守满殷按:汲本“满”作“蒲”。
一五二0页六行左鹿蠡王阿佟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纪“阿佟”作“阿修”。
又引钱大昭说,谓疑即于除鞬也。“左”当作“右”。
一五二0页一二行至乎章和之初降者十余万人按:汲本“乎”作“于”。汲本、殿本“十余万人”作“十万余人”。
一五二二页一二行未蒙显赠按:“未”原斗“求”,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五二三页四行左中郎*'将'*集解引何焯说,谓“左中郎”下当有“将”字。
又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袁纪亦作“左中郎将”,与华峤书同。今据补。
一五二三页一一行中常侍袁赦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纪作“袁朗”,案梁冀传当作“赦”。
一五二三页一四行遂诛隗及术兄基等男女二十余人按:沈家本谓袁绍传注引献帝春秋曰:“卓使司隶宣Ь】谑罩讣版⒚糜ず⒁陨衔迨嗳讼掠馈!毕准妥⒁嗤4舜贫嗳耍帧岸弊治笠病!
一五二四页九行识其状貌伤其眼目按:汲本、殿本二“其”字皆作“臣”。
一五二六页一五行徒步师门按:汲本“师门”下有“从师”二字。殿本无“从师”二字,考证云从宋本删。
一五二七页一行其从父逢为太尉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袁逢以太仆为司空,未尝为太尉,“尉”字疑误,否则竟谢承谬也。
一五二七页一行不听*(呼)**'音'*声而退据汲本、殿本改。
一五二七页四行诏秘等门闾号曰七贤按:御览一五七引作“诏复秘等闾号曰七贤闾”。
一五二八页三行曾孙赖吉得立按:刊误谓案前书“立”当作“全”。
一五三一页三行足以惊百按:汲本“惊”作“警”。
一五三二页九行公又曰宥之及三宥不对走出按:刊误谓案今礼记文,注多下“公又曰宥之”五字。
一五三三页一三行十*(五)**'六'*年复拜为光禄勋数月代鲁恭为司徒按:和帝纪永元十六年秋七月庚午,光禄勋张酺为司徒,八月己酉,司徒张酺薨。今据改。
一五三六页七行棱孙演按:桓帝纪“演”作“演”。沈钦韩谓胡广传作“演”。
李慈铭谓吴志周瑜传注引张Ш杭妥鳌把荨保牖讣屯!
一五三八页九行岂可令篃积一门按:“篃”原作“偏”,径据汲本、殿本改。
一五三八页一三行中常侍防东侯览宸翰楼覆宋本东汉书刊误云:“案览本传,览防东人,封高乡侯。今此载其侯爵,当云高乡侯,若载其本县名,则非例也。
盖脱一‘侯’字,误二‘高乡’字。”今按刘氏之意,盖谓“防东”二字乃“高乡”之误,其下又脱一“侯”字。是刘氏所见本,亦作“中常侍防东侯览”也。
殿本正文作“中常侍防东阳侯侯览”*(汲本同)*,而引刘攽刊误,则删去“脱一侯字”四字,遂使读者不知刘氏所言谓何,当时校勘之粗疏如是。又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刘据览传证此文当为“高乡”之误,是矣。予又疑高乡即防东之乡,故传称防东乡侯,因下文有“东武阳”字,又误“乡”为“阳”也。今按钱氏之意,盖谓疑当作“中常侍防东乡侯侯览”也。
后汉卷四十六郭陈列传第三十六*郭躬弟子镇陈宠子忠*郭躬字仲孙,颍川阳翟人也。家世衣冠。父弘,习小杜律。'一'太守寇恂以弘为决曹掾,断狱至三十年,用法平。诸为弘所决者,退无怨情,郡内比之东海于公。年九十五卒。'二'
注'一'前书,杜周武帝时为廷尉、御史大夫,断狱深刻。少子延年亦明法律,宣帝时又为御史大夫。对父故言小。
注'二'于公,东海人,丞相于定国父也。为郡决曹,决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见前书也。
躬少传父业,讲授徒觽常数百人。后为郡吏,辟公府。永平中,奉车都尉窦固出击匈奴,骑都尉秦彭为副。彭在别屯而辄以法斩人,固奏彭专擅,请诛之。
显宗乃引公卿朝臣平其罪科。躬以明法律,召入议。议者皆然固奏,躬独曰:“于法,彭得斩之。”帝曰:“军征,校尉一统于督。'一'彭既无斧钺,可得专杀人乎?”躬对曰:“一统于督者,谓在部曲也。'二'今彭专军别将,有异于此。兵事呼吸,不容先关督帅。且汉制棨戟即为斧钺,于法不合罪。”'三'帝从躬议。又有兄弟共杀人者,而罪未有所归。帝以兄不训弟,故报兄重而减弟死。中常侍孙章宣诏,误言两报重,尚书奏章矫制,罪当□斩。
帝复召躬问之,躬对“章应罚金”。帝曰:“章矫诏杀人,何谓罚金?”躬曰:“法令有故、误,章传命之谬,于事为误,误者其文则轻。”帝曰:“章与囚同县,疑其故也。”躬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四'‘君子不逆诈。’'五'君王法天,刑不可以委曲生意。”帝曰:“善。”迁躬廷尉正,坐法免。
注'一'督谓大将。
注'二'前书音义曰“大将军行有五部,部有曲”也。
注'三'有衣之戟曰棨。
注'四'诗小雅也。如砥,贡赋平。如矢,赏罚中。
注'五'论语孔子之言。
后三迁,元和三年,拜为廷尉。躬家世掌法,务在宽平,及典理官,决狱断刑,多依矜恕,乃条诸重文可从轻者四十一事奏之,事皆施行,着于令。章和元年,赦天下系囚在四月丙子以前减死罪一等,勿笞,诣金城,而文不及亡命未发觉者。躬上封事曰:“圣恩所以减死罪使戍边者,重人命也。今死罪亡命无虑万人,'一'又自赦以来,捕得甚觽,而诏令不及,皆当重论。伏惟天恩莫不荡宥,死罪已下并蒙更生,而亡命捕得独不沾泽。臣以为赦前犯死罪而系在赦后者,可皆勿笞诣金城,以全人命,有益于边。”肃宗善之,即下诏赦焉。躬奏谳法科,多所生全。永元六年,卒官。中子晊,亦明法律,'二'至南阳太守,政有名夡。弟子镇。
注'一'广雅曰:“无虑,都凡也。”
注'二'晊音质。
镇字桓钟,少修家业。辟太尉府,再迁,延光中为尚书。及中黄门孙程诛中常侍江京等而立济阴王,镇率羽林士击杀恚狙志埃猿纱蠊Γ略诨抡叽T偾ㄉ惺榱睢L怠⑷嗾蛎胺赴兹校帧踉舫迹榈抽迕穑诿硪阅Ρ攘跽拢б唬б讼跃敉粒岳艺辍D朔庹蛭:睿骋囟ЩА0莺幽弦⑽荆狻S澜ㄋ哪辏溆诩摇Z晚涇愕亍!
注'一'章,齐王肥子也,高帝孙,诛诸吕有功,封朱虚侯也。
长子贺当嗣爵,让与小弟时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