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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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后汉书- 第1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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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三'东观记曰:“鲁阳乡在寻阳*(郡)**'县'*”也。 
  肃宗诏鸿与广平王羡及诸儒楼望﹑成封﹑桓郁﹑贾逵等,论定五经同异于北宫白虎观,'一'使五官中郎将魏应主承制问难,侍中淳于恭奏上,帝亲称制临决。 
  鸿以才高,论难最明,诸儒称之,帝数嗟美焉。时人叹曰:“殿中无双丁孝公。” 
  '二'数受赏赐,擢徙校书,遂代成封为少府。门下由是益盛,远方至者数千人。 
  彭城刘恺﹑北海巴茂﹑九江朱伥皆至公卿。元和三年,徙封马亭乡侯。'三' 
  注'一'广平王羡,明帝子也。东观记曰“与太常楼望﹑少府成封﹑屯骑校尉桓郁﹑卫士令贾逵等集议”也。白虎,门名。 
  于门立观,因之以名焉。 
  注'二'东观记曰:“上叹嗟其才,号之曰‘殿中无双丁孝公’,赐钱二十万。” 
  续汉书亦同。而此书独作“时人叹”也。 
  注'三'东观记曰:“元和二年,车驾东巡狩,鸿以少府从。上奏曰:‘臣闻古之帝王,统治天下,五载巡狩,至于岱宗,柴祭于天,望秩山川,协时月正日,同斗斛权衡,使人不争。陛下尊履蒸蒸,奉承弘业,祀五帝于明堂,配以光武,二祖四宗,咸有告祀。瞻望太山,嘉泽降澍,柴祭之日,白气上升,与燎烟合,黄鹄髃翔,所谓神人以和,荅响之休符也。’上善焉。”又曰“以庐江郡为六安国”,所以徙封为马亭侯。 
  和帝即位,迁太常。永元四年,代袁安为司徒。是时窦太后临政,宪兄弟各□威权。鸿因日食,上封事曰: 
  臣闻日者阳精,守实不亏,君之象也;月者阴精,盈毁有常,臣之表也。故日食者,臣乘君,阴陵阳;月满不亏,下骄盈也。昔周室衰季,皇甫之属专权于外,党类强盛,侵夺主埶,则日月薄食,'一'故诗曰:“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二'春秋日食三十六,弒君三十二。变不空生,各以类应。夫威柄不以放下,利器不可假人。'三'览观往古,近察汉兴,倾危之祸,靡不由之。是以三桓专鲁,田氏□齐,六卿分晋;诸吕握权,统嗣几移;哀﹑平之末,庙不血食。'四'故虽有周公之亲,而无其德,不得行其埶也。'五' 
  注'一'周室衰谓幽王时也。皇甫即幽王后之党也。诗小雅曰:“皇甫卿士,番惟司徒,家伯维宰,仲允膳夫。”其类非一,故言之属也。 
  注'二'十月之交,诗小雅篇名也。孔,甚也。丑,恶也。周之十月,夏之八月也。八月朔,日月交而日食,阴侵阳,臣侵君之象也。日辰之义,日为君,辰为臣。辛,金也。卯,木也。又以卯侵金,故甚恶也。 
  注'三'刘向上书云:“弒君三十六。”今据春秋与刘向同,而东观及续汉范氏诸本皆云“三十二”,盖误也。威柄谓周礼之八柄,即爵﹑禄﹑生﹑置、予﹑夺﹑废﹑诛也。利器谓国之权埶。假,借也。左传曰“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也。 
  注'四'三桓谓季孙氏﹑叔孙氏﹑仲孙氏。三家皆出自鲁桓公,故言三桓。并专权鲁国。至鲁昭公,遂为季氏所逐,平子乃摄行君事。田氏,陈敬仲之后,因自陈奔齐,改为田氏,遂执齐政,至田和乃篡齐。六卿谓晋之智氏﹑中行氏﹑范氏﹑韩氏﹑赵氏﹑魏氏,并专晋政,韩﹑赵﹑魏卒三分晋国也。诸吕谓吕产﹑吕禄也。产领南军,禄领北军,谋危刘氏,故曰“统嗣几移”。 
  注'五'言亲贤兼重,方可执政。孟子曰:“有伊尹之心则可,无伊尹之心则篡也。” 
  今大将军虽欲□身自约,不敢僭差,然而天下远近皆惶怖承旨,刺史二千石初除谒辞,求通待报,虽奉符玺,受台□,不敢便去,久者至数十日。背王室,向私门,此乃上威损,下权盛也。人道悖于下,效验见于天,虽有隐谋,神照其情,垂象见戒,以告人君。闲者月满先节,过望不亏,'一'此臣骄溢背君,专功独行也。陛下未深觉悟,故天重见戒,诚宜畏惧,以防其祸。诗云:“敬天之怒,不敢戏豫。”'二'若□政责躬,杜渐防萌,则凶妖销灭,害除福凑矣。 
  注'一'易曰“天垂象,见吉凶”,故言见戒也。月满先节谓未及望而满也。东观记亦*(云)*作“先节”,俗本作“失节”,字之误也。 
  注'二'诗大雅也。雷电震耀,天怒也。戏豫犹逸豫也。不敢自逸,所以敬天也。 
  夫坏崖破岩之水,源自涓涓;干云蔽日之木,起于鳂青。禁微则易,救末者难,人莫不忽于微细,以致其大。恩不忍诲,义不忍割,去事之后,未然之明镜也。 
  臣愚以为左官外附之臣,'一'依托权门,倾覆谄谀,以求容媚者,宜行一切之诛。闲者大将军再出,威振州郡,莫不赋敛吏人,遣使贡献。大将军虽云不受,而物不还主,部署之吏无所畏惮,纵行非法,不伏罪辜,故海内贪猾,竞为奸吏,小民吁嗟,怨气满腹。臣闻天不可以不刚,不刚则三光不明;'二'王不可以不强,不强则宰牧从横。宜因大变,改政匡失,以塞天意。 
  注'一'前书:“左官附益阿党之法设。”左官者,人道尚右,舍天子而事诸侯为左官。外附谓背正法而附私家。 
  注'二'三光,日﹑月﹑星也。天道尚刚。周易曰:“干,健也。”左传曰:“天为刚德。” 
  书奏十余日,帝以鸿行太尉兼恚荆湍烯p北宫。于是收窦宪大将军印绶,宪及诸弟皆自杀。 
  时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万并有蛮夷者亦举二人,帝以为不均,下公卿会议。鸿与司空刘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阶品,蛮夷错杂,不得为数。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四十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 
  帝从之。 
  六年,鸿薨,赐赠有加常礼。子湛嗣。*'湛'*卒,子浮嗣。浮卒,子夏嗣。'一' 
  注'一'东观记及续汉书“夏”字作“夔”也。 
  论曰:孔子曰“太伯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一'孟子曰“闻伯夷之风者,贪夫廉,懦夫有立志”。若乃太伯以天下而违周,伯夷率絜情以去国,并未始有其让也。'二'故太伯称至德,伯夷称贤人。后世闻其让而慕其风,徇其名而昧其致,所以激诡行生而取与妄矣。'三'至夫邓彪﹑刘恺,让其弟以取义,使弟受非服而己厚其名,于义不亦薄乎!'四'君子立言,非苟显其理,将以启天下之方悟者;立行,非独善其身,将以训天下之方动者。言行之所开塞,可无慎哉!原丁鸿之心,主于忠爱乎?何其终悟而从义也!异夫数子类乎徇名者焉。 
  注'一'此上论语载孔子之言也。郑玄注云:“太伯,周太王之长子,次子仲雍,次子季历。太王见季历贤,又生文王有圣人表,故欲立之,而未有命。太王疾,太伯因适吴﹑越采药,太王殁而不返,季历为丧主,一让也。季历赴之,不来奔丧,二让也。免丧之后,遂断发文身,三让也。三让之美皆蔽隐不着,故人无得而称焉。” 
  注'二'违,去也。未始犹未尝也。言太伯﹑伯夷率性清絜,超然去国,未尝故有求让之名。 
  注'三'徇,营也。言二子非故立让风以求声誉,故至德称于前古。后代之人直欲营慕其名,而昧其深致,所以激射诡谲之行生,而取与之闲多诈妄矣。 
  注'四'彪让国异母弟荆及凤,恺以国让弟宪,帝皆许焉。弟不当袭爵,故言非服,而彪﹑恺皆独受美名,而陷弟于不义也。 
  赞曰:五更待问,应若鸣钟。'一'庭列辎驾,堂修礼容。穆穆帝则,拥经以从。 
  '二'丁鸿翼翼,让而不饰。高论白虎,深言日食。'三' 
  注'一'礼记曰:“夙夜强学以待问。”又曰“善待问者如撞钟,扣之以小者则小鸣,扣之以大者则大鸣,待其舂容而后尽其声,不善荅问者反此”也。 
  注'二'从,就也。 
  注'三'春秋经书“日有食之”。杜注云:“日食者,月掩日。圣人不言月掩日,而以自食为文,阙于所不见也。” 
   校勘记 
  一二四九页三行桓荣字春卿按:集解引汪文台说,谓书钞云字子春。 
  一二四九页三行事博士九江朱普按:王先谦谓今本东观记作“朱文刚”。 
  一二五0页一行入使授太子刊误谓案文“入使”当作“使入”。按:孔广陶校注本北堂书钞五十六引续汉书作“入授太子”,无“使”字。张森楷校勘记谓治要无“使”字。 
  一二五0页四行引闳弘为议郎按:东观记无“弘”字。 
  一二五0页八行建武十八年夏旱汲本、殿本“十八年”作“十六年”。按:光武纪建武十八年夏五月旱,是作“十六年”者误也。 
  一二五0页一一行嚱弘字奉卿按:“奉”原斗“秦”,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二五0页一一行吴郡人也按:张□谓吴郡顺帝时置,荣时乃会稽郡耳,“郡”当为“县”。 
  一二五三页五行食邑五千户按:东观记作“五百户”,云后以五更禄终厥身。 
  一二五四页五行则真邪几于辨矣按:王先谦谓“真”盖“贞”之误。 
  一二五四页一0行并解见吴汉传按:集解引黄山说,谓注误,乃见公孙述传。 
  一二五五页一行以侍中监虎贲中郎将按:刊误谓汉无监虎贲官,盖是“兼”字,与丁鸿同也。 
  一二五五页一四行则切而不勤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大戴礼保傅篇作“切而不攘”,贾谊传及新书作“切而不媿”。 
  一二五六页一行召训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本传作“驯”,徐广云驯古训字。 
  一二五八页六行典执政无所回避刊误谓典为御史,非执政者,“政”当作“正”。 
  按:御览四二七引作“正”。 
  一二五九页五行粝食醋餐按:聚珍本东观记“醋餐”作“粗餐”。 
  一二五九页六行时太守向苗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鸾,沛国人,苗当为国相,桓典之为孝廉,国相王吉举之,是其证。此云“太守”,误。 
  一二五九页七行复征*(辟)*拜议郎刊误谓征则上征之,辟则诸府辟之,议郎当云征而已,明多“辟”字。今据删。 
  一二五九页一0行*'除'*陈留巳吾长据汲本、殿本补。 
  一二六0页六行一无所*(当)**'留'*据殿本改,与聚珍本东观记合。 
  一二六一页三行*'猛'*雅善彬等据汲本、殿本补。按:御览二一五引重“猛”字。 
  一二六一页四行彬遂以废按:御览二一五引“以”作“见”。 
  一二六一页六行所着七说按:校补引侯康及柳从辰说,并谓“七说”当作“七误”。 
  一二六一页六行夙智早成岐嶷也按:刊误谓案蔡邕本以早成为一德,传写之误,反以“岐嶷”在下,当云“夙智岐嶷,早成也”。 
  一二六一页一三行*'孔'*子曰据汲本、殿本补。 
  一二六二页四行丁鸿字孝公按:王先谦谓李善文选注作“字季公”。 
  一二六三页七行九江人鲍骏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宏纪“骏”作“俊”。 
  一二六三页一五行故言乱*(也)**'世'*据殿本改。 
  一二六四页一行父蒯聩与辄争国按:汲本、殿本“聩”作“瞶”。下同。 
  一二六四页二行不以父命辞于王命按:陈景云谓按公羊传本文,当作“不以父命辞王父命”。 
  一二六四页一0行鲁阳乡在寻阳*(郡)**'县'*也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汉时止有寻阳县,属庐江郡,此“郡”字盖“县”字之误。今据改。 
  一二六四页一三行数受赏赐擢徙校书刊误谓汉校书者郎官而已,鸿已为二千石,不当以校书为擢徙也,明衍“校书”二字。集解引惠栋说,谓如刘说,则“擢徙”二字无所附丽,或作“尚书”。校补谓案刘意,“擢徙”二字承上“数受赏赐”为一句,不必有所附丽,尚书六百石,亦非二千石擢徙之官。此传但云“校书”,未言“校书郎”,则“赏赐擢徙”与“校书”各为一事,原不必校书定为官名。今按:句当有脱斗,诸说皆未谛。 
  一二六五页四行同斗斛权衡按:“同”原斗“角”,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二六五页一二行弒君三十二按:“弒”原斗“杀”,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二六六页一一行有伊尹之心则可无伊尹之心则篡也按:殿本“心”皆改作“志”,取与今本孟子合。校补谓案周章传论已引作“心”,官本同,周广业据为孟子异本是也。 
  一二六六页一四行虽有隐谋按:集解引王补说,谓袁宏纪作“虽欲隐讳”。 
  一二六七页二行东观记亦*(云)*作先节据校补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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