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得只值外侨的一半,以至于“罪加一等”。主杀奴无罪,奴杀主重办的刑律,自从民国以来(呜呼,二十五年了!)不是早经废止了么?
真的要“救救孩子”。这“于我们民族前途的关系是极大的”!
而这也是关于我们的子孙。大朋友,我们既然生着人头,努力来讲人话罢!
九月二十七日。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六年十月二十日《中流》半月刊第一卷第四期,改题为《“立此存照”(五)》。
按原来的《“立此存照”(五)》,是关于张资平的那条,因作者看到《申报。儿童增刊》一篇文章,竟主张中国人杀外国人应加倍治罪,不胜愤慨,就写了这条补白寄去。《中流》编者把这一条改为《“立此存照”(五)》,在该刊第四期发表,原来的第五条改为第七条,移在该刊第五期发表,因发表时灿用手稿影印,所以号码没有改。收入本书时,编者许广平按写作时间先后将这一条改为第七条。参看作者一九三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致黎烈文信。
后记
《且介亭杂文》共三集,一九三四和三五年的两本,由先生自己于三五年最末的两天编好了,只差未有重看一遍和标明格式。这,或者因为那时总不大健康,所以没有能够做到。
一九三六年作的《末编》,先生自己把存稿放在一起的,是自第一篇至《曹靖华译〈苏联作家七人集〉序》。《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和《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似乎同属姊妹篇,虽然当时因是未完稿而另外搁开,此刻也把它放在一起了。
《附集》的文章,收自《海燕》,《作家》,《现实文学》,《中流》等。《半夏小集》,《这也是生活》,《死》,《女吊》四篇,先生另外保存的,但都是这一年的文章,也就附在《末编》一起了。
先生在《白莽作〈孩儿塔〉序》中说:“一个人如果还有友情,那么,收存亡友的遗文真如捏着一团火,常要觉得寝食不安,给它企图流布的。”所以就不自量其浅陋,和排印,装订的草率,急于出版的罢。
这里重承好几位朋友的帮助,使这集子能够迅速付印。又蒙内山先生给予便利,得以销行,谨当深深表示谢意的。
一九三七年六月二十五日,许广平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