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宗玉文集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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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宗玉文集x- 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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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摆明是敲诈!我没好气地哼了一声,扭头就朝前走,但那个附骨之蛆已看透了我骨子里的懦弱,他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我一想不对,我总不能又把他往家里领吧?于是我重新站住了,为了尽快打发这个阴魂不散的家伙,我掏出钱包从里面抽出一张五十大钞朝他狠狠扔去,我咬牙切齿地低声喝道:小子,请好自为之。
  董平丢了牙签,左手把拧着的牛仔衣往肩上一甩,俯身下去,优雅地拾起地上的钞票,对着路灯照了照,然后说:回仁县的车费是50元,可我今晚没地方住。说罢竟将手平伸过来。天打雷劈的家伙!这份傲慢和张扬几乎气得我头都要炸裂了,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老虎不发威,当我是病猫?!我如果还能再忍下去,下辈子都得变王八!让小心翼翼的理智见鬼去吧,我已不需要考虑什么后果了!我咬着牙,拨开他伸来的手,提着他的衣领,一连抽了他四四一十六个耳光。
  这回算是把他打懵了,透着昏黄的路灯,我看见董平脸上尽是鲜红的手掌印。隔一会儿,一滴一滴的鲜血从他鼻孔掉落下来,董平的头本是微微低着的,突然他一仰脖子猛地把头抬了起来。他用手捂住鼻子,仰天莫明其妙地怪笑两声,哈哈——哈哈——,然后转身走了。
  我呆呆地立在马路上,看着残月之下董平的影子鬼魅般离去。盛怒之下的我虽然还在浑身颤抖,但内心已经后悔了。因为从他那毛骨悚然的笑声中我就知道,我并没有将他降服。董平之所以没有马上跟我翻脸,是因为他现在的身子骨还完全不是我的对手。但那两声怪笑已将他的“抱负”明目张胆地表露出来了,今后我要做的,就是随时随地等待他来报复。当然他若明来还好说,怕就怕他来暗的。明枪易挡,暗箭难防,我命休矣!我为什么就这样沉不住气呢?俗话说,忍得一时气,免去百日忧。我既然忍了一晚上了,就不能再忍一忍吗?也许再给他五十元钱,我就可以彻底摆脱这个天魔星了。而即使要揍他,我也应该在一开始就将他狠揍一顿,然后将他扫地出门。那时他并不知道我的深浅,也许一顿就将他打怕了他再也不敢来寻仇。现在可好,他是铁定会来报复的,我该怎么办?怎么办?
  突然,一个非常冒险的念头闯入我的脑海。所谓无毒不丈夫,我为什么不赶在他之前将他了结,以绝后患?凶杀案在京市只能查破55%左右,而以我这种反侦探的能力,杀一个人最多只有25%的可能被逮捕。而那小子90%会来寻仇,70%以上会要了我这条老命。相比之下,杀了他,我存活的几率多多了。 
自古弱肉强食, 
适者生存。想到这里,我恍惚从腰间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朝他追去。还好,他并没走好远,也没料到我会来这一手。在人民路立交桥下,我悄悄地从他后面靠过去,猛地搂住他的脖子,毫不手软地挥刀一割,只听到咔嚓一声,他脆弱的喉管就断了,温热的鲜血从我的指缝泉一般涌出来。我忙拿起他的牛仔衣塞住刀口,免得让过多的血洒到地上,他抽搐两下,哼也没哼一声就死了。我将他放倒在地,然后就近掀开一个下水道盖,再三下五去二地扒光他的衣服,啐一口,一脚将他踢进下水道。接着我在桥墩边用手扫了一捧灰尘,将地上不多的鲜血作了技术性处理。最后我拿起他的衣服迅速跑开,在一个偏僻的垃圾站,我将那些血衣点燃了,明明暗暗的火光映照着我狰狞的脸,我对着那几件在火光中消失的衣服说,小子,别怪我狠。你不逼人太甚,我也不会下此毒手。火光渐渐地黯下去了。我拍拍手心平气和地回家。看来每天的凶杀案不是白写的,潜移默化中我居然已是一个杀人高手。我想要不了一个月,下水道里的那具尸体就会只剩一具骨头了。到时即使被疏导工发现,也不过是一桩无名尸案。公安局会不会受理都不一定。一切隐患全在今夜抹杀。哈哈——
  但事实上他并没有死,原因是我没去追杀他。虚幻惨白的月光常常能激活人的幻想,以上情节正是我的幻想。我是想去追杀他,但我已被他弄得心憔力悴,浑身的骨头像散了架一样。杀人是一项细活,方方面面都要考虑清清楚楚,不然同抹自己的脖子没有区别。而今晚我的精力显然不够。何况我这双曾经写诗画画的手具体实践起来恐怕也很困难。
  我拖着沉重的步子回到家里,用背部把门靠关,然后像一截烂木倒在床上。脑袋在开裂般的疼痛着,我怀疑自己的神经有点错乱了。我想强迫自己睡下去,但显然办不到。我又想清理清理自己的思维,但还是办不到。我伸手从枕头底下抽出自己的日记本,颓丧地翻动着。日记里记载着我对每桩凶杀案的剖析。我仔细分析了每个死者被害的原因,也分析了每个归案凶手是因为哪些细微的疏忽才导致被捕的。我以为自己已掌握了人类生存的法宝。但今晚我才发现自己是如此不堪一击!我就好比是一枚自以为坚硬的鸡蛋,董平则是从外界偶尔飞来的一颗小石子,只轻轻的一击,我就碎得一塌糊涂。这本日记大可付之一炬了。
  亏我当年还跟栅栅夸下海口,说什么自己精通人之险学,如果有兴趣挤进政界商界,包管通吃。这真是大吹法螺,难怪当时栅栅就是一副不屑一辩的神色。其实这么多年来我之所以平安无事,根本不是我防范得当,而是因为别人忽略了我。实际上只要有人盯上了我,就叫我束手无策。……这么想着,我又本能地跳坐起来,光着脚跑到门边,将铁门的六道门栓全部锁上。然后放心似的回到床边,刚要上床又觉不妥,搔搔脑袋,另生一计,于是便从餐桌下拾了一个空酒瓶,小心翼翼地倒扣在门栓上。这下好了,就算那小子有万能钥匙,我也不会让他攻个措手不及,只要门稍稍一动,酒瓶立马会砸下来,将他惊懵的同时将我惊醒。那时他若还敢斗胆进来,枕边的匕首就有用途了,要扎得狠,扎得准,一刀致命才行!自然不必担心偿命,法律管这叫正当防卫。当然如果他带了帮凶,我就顺着厕所里的通风口爬出去,等他们迟迟挨挨进来时,我已逃之夭夭走远了。
  但尽管如此,我还是没法睡着,一晚上满脑子胡思乱想,到天明我都没合一下眼。强打精神,我恍恍惚惚度过了一个白天,对那些可赚钱的案子也没什么心思顾及了。白天过后,黑夜很快来临。恐惧的黑夜,忧心重重的黑夜,我强睁双眼想再抗一晚,但睡眠对一个人实在太重要了,最后我想熬都熬不住了,不知不觉就昏昏沉沉地睡着了。但才入梦,就听到酒瓶咣啷一声炸落在地。我惊梦而起,惺忪中操起匕首就朝门口冲,没走几步,一片硬硬的滑滑的东西就尖锐地扣住了我的光脚板,我整个身子就完全失重地横掼在地,彻心彻肺的疼痛蛛网般迅速传遍我的全身。我彻底清醒了,我知道自己黑暗中的身躯一定扎满了玻璃碎片。这时一只老鼠吱吱吱地从一个屋角窜到另一个屋角,我高度紧张的神经终于猛地一松,忍不住就号啕大哭起来。我哭得那么伤心,哭得那么委屈,哭得那么孤苦和无助。哭着哭着,我满脑子竟全是栅栅的影子。难怪书上说,男人春风得意时,什么都不在乎,只有在潦倒挫败时才会发疯地想念他曾心爱的女人。是的,这一刻我也在发疯般地思念栅栅。我爱栅栅,栅栅的突然撤退差一点没将我击垮。她走后的那几天,我把自己关在家里整日整日地昏睡。从没有哪个女人像栅栅那样让我感到无比的温暖和适意,我不明白栅栅为什么不给我一点暗示说走就走了。其实只要她留在我身旁,要我怎么做都行!就算我变了,我改过来还不行么?栅栅说我没感情,其实是在她走后,我才一再告诫自己不能有感情的。栅栅走的时候还拿走了我两万元现金。栅栅在信中说是为了不让我一下子就将她忘记,她说到时会还给我的。但我总怀疑这不过是她一个漂亮的借口。事实上有了她这句话,我的确时常在一些风雨萧萧的夜晚将她想起,但愿她也没有把我忘记。她离开我差不多有三年了……
  医生费了好一番功夫才将我身上的玻璃碎片取尽,疼痛自是不消说了。我住了二十天院才出来。出来后我又休息了一个多月才上班。但我已不能再写那些凶杀案了,我一听刑警活灵活现的叙述,浑身就直起鸡皮疙瘩,我怕,并怕得厉害。仿佛那些血淋淋的死者,就是我即将而来的下场。我魂不守舍,容颜枯槁,没日没夜地想着栅栅。晚上我几乎不敢入睡,一闭眼,以前写过的凶杀案就走马换灯笼似的在我脑海里叠现,那些断头、断手、断脚、断躯干、断肠肚、断奶头一齐在我的凶梦中横冲直撞,游离不定。后来我在家里的门窗上装上电网,但那小子始终没有出现,有一次差点没把自己给电死。最后我干脆搬家了,这使得我那本《资本论》中的存单损失了不少。但我还是不放心,我怀疑那小子会追踪而来,我知道他有这个本领。
  秋天来了,秋风秋雨愁煞人。我从医院花钱弄了张神经衰弱的病假条,休了长假。事实上我的神经的确处在崩溃的边缘。夜已经有些凉了,晚上我不开灯,就这么靠着电炉烤火。保险柜里的那本《资本论》已经有很长日子懒得数了。再多的钱也驱不散这种时时刻刻存在的危机感,我数着还有什么意思呢……这么胡思着,一抬头猛地就被大衣镜里那个满身血光的影子吓得半死,魂飞魄散地尖叫一声,细一看,里面却是电炉红光映照下的自己。
  我不知我以前飞扬跋扈的感觉都到哪去了?我好比是秋天的落叶,就那么几阵凉风,便再也禁不起哪怕最温柔的一踏,一踏就会粉身碎骨,再也拼凑不起来了。
  晴天的时候,我搬条凳子在阳台上晒太阳。偶尔可以看到雁阵横穿城市残缺不全的天空。这时我又会没命地思念遥远的栅栅来。
  初冬的第一个雪夜,我裹着冷冷的被窝梦见栅栅笑吟吟抱一团火走来。但做梦也想不到的是,早晨起来我真的收到了栅栅的一封短信。在信中,栅栅说她在大西北已有了自己的农场,又问我还记不记得那两万元钱,她就是靠它起家的。她还听说我似乎过得不怎么如意。如果我愿意,她将邀请我去做农场的主人。她说那里的一切可医治我在城市的病或痛。
  栅栅,我知道你不会就这么撇下我的。但我没想到你会看得如此之远,如此之准!是的,我只是一枚看似坚硬的鸡蛋,在拥挤的人群中总会有打碎的一天。只有等到这一天,你才会跟我联系。
  捧着栅栅的信,我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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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三青之烦恼
作者:谢宗玉 




  题记:我想在一碗比刀子还清的水里,画一尾红鱼……
  ——作者 

  一、我的堂兄谢三青从郴州少管所到郴州监狱,已经关了十几年。他的事我是知道一些的。我早就想把他的事告诉大家,可我担心自己嘴笨,怕把一个挺好的故事给叙述坏了。我写了很多年小说,一直想把自己的文笔练好,为的就是想把堂兄三青的故事叙述好。可没有人说我的小说好,所以我也就迟迟没敢动笔。可我再不写的话,等三青放出来了,他的事可能还不够他自己诉说,那时我还能多什么嘴呢?

  二、我就从那个春天开始叙述好了。那个春天谢三青十四岁,读初中二年级。朱熹有一句诗叫什么“胜日寻芳泗水边”,用这句诗就很能概括三青他们那天的情形。是一个春日的中午,天空的云儿没有成朵,而像雾一样。太阳从薄雾般的云层里射下来,照得一切亮亮的,地上却不留浓阴。目极处则被一种叫晴霭的东西笼罩着。晴霭与暮霭不同,暮霭灰沉沉的,让人的心情一下子就会黯下去;晴霭亮亮的,让人看了,就算满心的愁苦也会轻烟般地散掉,然后心里油然生出一种亮堂堂的欢快。三青就是在这样的天气里,与班上的一群少年在弹鲤江边散步。并不完全是为了“寻芳”赏景,而是觉得天气还好,外面的花花草草都洇染着一种新亮,就出来随便走走了。
  与三青一起散步的人,有一个叫小江。小江的鼻子不知咋搞的,上面有明显的疤痕,估计是小时候受过伤,或被狗咬过,或被猫抓过。因疤痕呈瓣状,有点像猫鼻,有人就给他取了个诨号,叫猫鼻子。叫的人不觉得是侮辱,应的人也不觉得是被侮辱。久而久之,他的真名好像被人忘了。
  三青他们三五个现在正在猛烈地争论,像弹鲤江边的一群闹雀。走路也没个定型,而是蹦蹦跳跳、打打闹闹。这时候,迎面突然来了两个少女,她们吃吃而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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