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尸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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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尸之死-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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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赤夏批评长相的葛林生气了。  棒槌学堂·出品
  “你自己还不是一样?人如其名,就因为你长得像一脸奸笑的赤夏猫,才会有那样的绰号。”
  赤夏学猫摆起高傲的脸孔,将头转向窗外。看着她的侧脸,葛林想起与她邂逅时的情景。虽然他不知道她的绰号是谁取的,又是怎么来的,不过他们两人邂逅的过程,就像是《艾丽斯梦游仙境》里描写的赤夏猫出现的场景。
  话说葛林借住在某个墓园并帮忙做点杂事。这天他在墓地里,正坐在坚固的大理石墓碑上聚精会神地读着米尔·巴哈杜·阿里所写的《寻找穆塔希姆》(注:【4】《寻找穆塔希姆》这本书是作者虚构的,现实生活里并没有这样的害。倒是阿根廷大师波赫士(Jorge Luis Borges,一八九九——一九八六)在他的小说集《Ficcines》里,收录有相同篇名的故事。)。不知怎么的,突然有褐色的水滴在打开的书页上。一滴 、两滴,被水滴到的范围越来越大。吓了一跳的葛林抬头往上看,这次褐色的液体竟像下雨般直接淋在他脸上。
  “是谁在那里?”
  墓碑上方有一棵茂密的糖枫树,液体是从树叶的缝隙里滴下来的。葛林的抗议刚开始只换来一阵轻笑。紧接着,树枝剧烈摇晃,露出一双穿着黑色丝榜的粗腿,最后脸上像赤夏猫一样挂着奸笑的女孩探出头来。
  “你是谁?在那里做什么?”
  坐在树枝上不停晃动双脚的女孩依旧嘻嘻笑着,将健怡可乐的空瓶朝葛林一丢,说道:“我乃赤夏是也。”
  “你不觉得这样做很过分吗?”
  “我这样做很正常啊!喂,你家有外婆吗?”这突如其来的问题把葛林搞糊涂了。
  “有啊——不,是曾经有。她已经去世了……。”
  “几岁去世的?”
  “我记得是六十八岁。”
  “你爱你外婆吗?”
  “咦?”
  “我在问你,你爱她吗?”
  “啊!哦……当然爱啰!”  棒槌学堂·出品
  赤夏先是用力吸了口气,接着大叫道:“既然如此,你马上给我从那墓碑上起来!那座坟墓从你外婆出生开始或是更早之前,就已经在那里了。”
  事实上,那座坟墓并没有那么古老,不过葛林还是立刻站了起来,生性别扭的他竟然二话不说就道歉了。从此两人变成朋友,之后更像分不开的双胞胎似的,成了最佳拍档。
  总而言之一句话,这两人是彻底的庞克族。会交代晚辈把保单好好收进箱子里的老人,以及个性懦弱、身体似弱鸡的高中老师,绝对不会想跟这种人搭乘同一部电梯。只可惜,他们无法完全泯灭自己的天良,就连使坏都只是半吊子。


  ? 2 ?


  正如在初识那段所讲到的,葛林和赤夏依附在经营大片墓园的巴利科恩家族之下。微笑墓园是葛林的爷爷史迈利·巴利科恩所创。墓园位在新英格兰乡下名叫“墓碑村”的偏远村落里,是由史迈利带领巴利科恩家族共同打拼出来的,只可惜,如今史迈利卧病在床,只好由长男约翰跳出来接下这个担子。
  约翰都已经四十好几了,却还是单身。直到最近,他才把曾是女演员的情妇接回家里住,而赤夏就是那女人带来的拖油瓶。赤夏的本名叫莎嘉·希姆卡斯(注:【5】“莎嘉”这个名字与来自中世纪北欧的英勇传说有关。)。她明明是在法国出生的,却以挪威的森林来命名,八成是因为她那行踪不明的父亲是北欧人的关系。
  单调的一二三号公路对葛林已无吸引力,他一边开车,一边回想起自己来到这墓园的经过。大约在三个月前,人在波士顿、正忙着申请大学的葛林收到一封信。寄信人是巴利科恩家的律师,信中提到史迈利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行了,因此他立下遗嘱,分了一些遗产要给孙子葛林。为此,律师希望他能亲自来一趟。
  葛林读完这封信,真是吓呆了。怎么说呢?因为从他出生以来,别说爷爷了,巴利科恩家的亲戚他一个也没见过。是的,葛林的生父史蒂芬确实是巴利科恩家的小儿子。不过,自从年轻时跟父亲史迈利大吵一架后,他就离家出走了。
  离开巴利科恩家后,史蒂芬加入了海军,以军需补给官的身份去了日本。在东京,他与曾经从事口译工作的女子结婚,生下了葛林。因此,葛林有一半日本人的血统,甚至有个叫“京人”的日本名字。他母亲帮他取这个名字,就是要他别忘记自己是在东京出生的。
  史蒂芬离家之后,就与巴利科恩家的亲人断了联络。小时候,葛林也曾纳闷为何父亲很少提到自己的兄弟,不过他也没勇气间。因为母亲说:“总有一天,你父亲会主动告诉我们的。”
  然而,母亲的话终究没有实现。就在葛林刚满十三岁的那年冬天,某个寒冷的夜晚,参加完私人派对正准备返家的双亲坐在车上,被无照驾驶、横行霸道的青少年迎面撞上,两人立刻成了车下亡魂。
  在葛林的记忆里,当时发生的事就好像一幕电影一样。因为太过悲伤的缘故,葛林的心早已麻木了。在他的身边,大人们忙着处理丧葬事宜,但他却一点真实感都没有。那就好像一场未经他许可就径自上演的电影。于是,父母双亡的记忆也像是电影的停格画面一样,在葛林的心中永远静止不动了。没有机会跟当场死亡的双亲作最后的话别。没有声音也没有言语的照片——身穿晚礼服的父亲,粗壮的脖子上系着的灰色领结,母亲优雅的手臂上戴着的白色长手套,染上鲜红血迹的这些物品在雪夜里显得分外美丽——只有这不合时宜的联想像是一张照片,一直残存在他的记忆里。
  在那之后,葛林被外婆领养了,祖孙两人相依为命过了好些日子。然而,外婆也在葛林高中毕业前病倒,并且没多久就去世了。那个时候,葛林又觉得自己好像在看一场电影。到医院时,他被忙着抢救病人的医生和护士摒除在外,连跟外婆讲话的机会都没有。好不容易外婆看向葛林这边,勉强张开了嘴,他还来不及凑上去听,医生就已经用氧气罩把她的嘴整个罩住。然后一切就结束了。再一次,葛林没能从挚爱的亲人口中听到他们的遗言。
  从那之后,葛林就变得有点怪怪的。变声之前,父母双亡;成年前夕,又失去了唯一的保护者,在孤苦伶仃的少年心中,“死”这个字已经取代亲人的爱,成为挥之不去的阴影。
  被迫失去亲人的葛林不得不去思考“人类为什么会死亡”这件事。爸妈也好,外婆也罢,对于自己的死,他们一个字也没提就这样走了。葛林发疯似的翻过古今中外的书籍,想要探知死亡的秘密。他想,藉由这种方法,或许可以了解他这不按牌理出牌的人生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结果,他还是什么都不知道。死亡是老练的恶魔,嘲笑毛头小子的无知,经常从他的指缝间溜走。
  葛林从高中休学,将外婆留下的一点财产变卖了,远渡重洋到了英国。他的荒唐生活就是从那时开始的。为了挥去面对死亡的不安,他加入了庞克族,和伦敦的不良少年一起玩吉他、朝马路吐口水、嗑药吸毒。然而过了一阵子之后,他知道自己依然无法漠视死亡这件事。所谓的庞克族,指的是想尽办法让自己的内心世界和外面的现实世界产生激烈摩擦,再乘机窥探“死亡”奥秘的一群人。庞克族到头来也只不过是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的“活死人”罢了。跟他们在一起,并没有办法让人忘记死亡这件事。葛林的心思从成天只会叫嚷着“没有未来”的颓废庞克身上转移了,他不再逃避,重新思索起死亡的意义,并从书中寻找答案。然而,喜欢读书的庞克——这个滑稽的存在受到同伴的排挤并敬而远之是迟早的事。到最后,连最没用的同伙都嫌弃他,再一次,葛林单独面对心中的死亡,只剩怪异的庞克装扮和嗑药的恶习一直保存下来。
  在伦敦厮混的那段日子,葛林突然兴起去美国念书的想法。他看中的是被士顿的殡葬管理大学,那里面有专为将来想要从事殡葬业的人开设的课程。美国的殡葬业拥有其它国家无法比拟的特殊发展历史,礼仪师的社会地位与医师一般高,因此类似的大学开了好几间。葛林打算在那所大学里研习遗体保存术。所谓的遗体保存术(embalming),指的是尸体的防腐处理及替死人化妆的技术,在美国要拿到这张执照可不简单。
  这算是一种釜底抽薪的方法。为了解开盘跟在心中对死亡的疑惑,葛林抛开书本,决心直接面对真正的死亡。就在微弱的太阳沉落在泰晤士河对岸的某个夏日傍晚,葛林从伦敦出发了。
  历经一番波折才到了波士顿的葛林,却在此时接到巴利科恩家的来信。事后打听之下,他才知道,快要咽气的爷爷为了寻找他这流落在外的孙子,着实花了不少的心思、时间还有金钱。
  看完信的葛林,一方面对来自陌生亲人的召唤感到困惑,一方面又觉得真是冥冥中自有天意。怎么说呢?因为他想起小时候曾听父亲提起过,巴利科恩家在新英格兰乡下是经营墓园的。虽然他打算就读殡葬大学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巴利科恩家的人,不过,或许因为他的身体里流着与他们相同的血液,所以才会让他作出这样的选择吧!想到这里,葛林的心情顿时变得很复杂。
  思索了一晚之后,葛林决定前往巴利科恩家所在的新英格兰乡下——墓碑村。也许上大学的计划会因此而停摆,不过,若能在巴利科恩家经营的墓园里工作,对实习死亡学而言,将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只是,巴利科恩家也未必欢迎葛林就是了。虽然快要咽气的爷爷愿意接纳他,但其他亲戚把他这突然跑来的庞克小子视为毒蛇猛兽,一直防着他。
  立场和葛林一样尴尬的人还有赤夏。先前已经提过了,赤夏的母亲是大伯父约翰的情妇,此刻她的肚里正怀着约翰的孩子,所以也就没什么心思去管赤夏这个拖油瓶。不过,就算不是这个原因,这两个在新英格兰乡下同属“异类”的年轻人,到最后应该也会因为臭气相投而走在一起吧。
  爷爷史迈利后来总算是撑了过来,而葛林也就在巴利科恩家住下,并在墓园里帮忙。
  就这样,几个月过去了,对单调的墓园生活感到厌烦的赤夏突然宣布她要去巴黎玩。她的随性旅游大概持续了一个月吧!然后,回到纽约的她联络了葛林,要他去纽约跟她会合。刚好葛林也难得地想要转换一下心情,于是他前往久未造访的纽约,与她在那里尽情狂欢了数日。至于两人驾驶的粉红色灵车则是他们在纽约买的小礼物。此刻,他们正在返回巴利科恩家的途中。


  ? 3 ?


  沿途可见以新教徒教堂的简单屋顶为象征的朴实村落,以及坐落在远方山谷间的大理石开采场,粉红色灵车在这典型的新英格兰风景中呼啸而过。葛林一边看着已经习惯了的风景,一边在脑海里想着跟生活毫不相关的事。

  死……然后复活。
  ——这就是此刻盘踞在葛林脑海中的想法。
  从英国远渡重洋来到新英格兰这片土地,建立最初的殖民社会的清教徒们,自认为朝圣者亚伯拉罕的后裔,是一群坚信末日审判的人。他们梦想在这里建立千年王国,相信人类历史结束的那天,审判终会降临。之后,打造千年王国的梦想蜕变为美国的建国神话,长期以来支持并鞭策着这个庞大的国家,成为它的立国精神。历代总统在发表就职演说的时候,多少都受到这远大梦想的启发吧?
  严格说起来,美国也算是个宗教国家,葛林心想。不只政治家,连摇滚巨星都歌颂的“美国梦”,与其说它是凡夫俗子的欲望总和,倒不如说是这片被开垦的土地,自古以来灌输给前来这里的人的一种“精神”感召。

  ——此刻,我正要投入这美国“精神”的发源地、新英格兰的怀抱中。

  想到这里,葛林突然听到一股莫名的不安。在物质上,繁荣的美国确实已经实现千年王国的梦想。然而,这个强大的国家正持续衰退中。经济的低成长、未知病毒引发的感染、药物泛滥、环境破坏,就像所有的生物都会死一样,这个国家也开始蒙上死亡的阴影。
  突然间,葛林又想起美国人的祖先们深信的某件事。

  ——世界末日降临的时候,一切死者皆当复活,与生者同受上帝的审判……

  并非虔诚天主教徒的自己怎么会有这么怪力乱神的想法?八成是被新英格兰这片古老的土地孕育出来的神秘灵气给害的,葛林心想。然而再过几个小时,他将重新体悟到,是更现实的事物——就是潜伏在他身边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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