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星期六,直到十点半我才走向大房子的厨房,弄了些鸡蛋火腿。食物定额和短缺对香格里拉的储藏室和大厨房根本毫无影响,这个储藏室可谓藏品丰富。我独自坐在白色大厨房里的一张绿桌前,倾听暴风敲打着窗户。
我要写封信。我甚至在迪的办公室内找到一台打字机。可是我心绪很乱,写不下去,只听任自己的思想放风筝,我决定今天给自己放假。
丹尼尔开船送我到拿骚,我想拜访玛乔丽,但克制住了自己,没这么做。
形势还是老样子,尽管弗来迪已被宣布无罪,像南希说的,欧克斯夫人还是认为她女婿就是杀她丈夫的凶手。
另外,我又爱上了一个人,我的另一场夏日罗曼史……
我决定最好先不想欧克斯这件案子,于是我在沙威影院看了一场下午场的歌剧,卖我票的收银员是白蒂·罗伯特。我对所演的剧情毫无兴趣,只是和周围的几个书记员交谈了一番,他们要到星期一才发薪水。
当我回到海滨大道时,天空密布着乌云,几个很小的雨点打在我脸上。风很冷,迎风而行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我用一只手抓紧了我那已显单薄的亚麻外套的领口,另一只手扣着草帽。雷声响彻天空,闪电划破了乌云。我坐在船边,在寒冷和恐惧中颤抖,骨头里都冻透了。
回到我那舒适的小屋里,我脱下精湿的衣服,洗了个热水澡,擦干身子后就爬上床,什么也没穿。我又加盖了一条毯子,好像冷风会钻进去似的。双层玻璃门和小窗户可怜地摇晃着,外面繁茂的枝叶下,歇斯底里的鸟儿们狂叫着,因为它们再也找不到庇护所了。雨像机关枪一样打在房顶上,打在窗上,倒和飓风一样呼啸的风很合拍。
我终于睡着了。不过那不是睡眠,可以说是一种折磨。在那个热带小岛上,陆地龟裂,螃蟹横行。我和我的战友们躲在壕沟里,日本人端着刺刀昂首走过,我们希望他们快点走过去,可是他们没有。他们看见我们了,他们用刺刀向我们刺来,我的战友们像肉串一样被叉在刺刀上,只有我还活着。他们被日本人用火烧着,那是像暴雨一样急烈的火焰。噢,那不是火焰,是血。
我躺在了血泊中……
我坐起来,喘着气,一个巨大的声音让我感觉到似乎一面水泥墙突然裂开了,我一下跌坐在地板上。
不过那不是水泥墙裂开的声音,那是雷声。我光着身子坐在地上,像克里斯蒂站在证人席上时一样,浑身是汗,觉得自己很傻。
我又爬回到床上,呼吸沉重急促,好像我是在暴风雨里跋涉似的。窗户颤颤发抖,棕榈在门外已被风吹得弯到不可思议的程度。
扔掉被我揉成一团的床单和毯子,我坐到沙发上,穿上短裤蜷曲着,好像我刚刚参加完一场长跑比赛,浑身脱力,眼睛失神地盯着墙壁。不时地,房间被闪电在瞬间照亮。被雨水打得起泡的房顶在我头顶保护着我,提醒我,尽管这就像是在热带丛林里,可毕竟不是。
我运用起了在圣伊丽莎白大学心理学课上学到的呼吸方法,才镇定了下来。我几乎又要睡着了,可我突然听见了钥匙在锁孔里转动的声音。
一时间我以为是迪提前结束了旅行。
一道闪电在天空划过,照亮了整个房间。两个男人走了进来,他们浑身淌着水,黑衣服都湿透了。这是两个膀大腰圆的男人,其中一个个子极高,都十分强壮魁梧。
站在前面的那个人戴着假发,像抹石灰似的紧扣在头上。他那眉头皱紧的拳击手特有的脸上,长着一双又小又烁烁发光的眼睛;他的鼻子是扁平的,长了一嘴络腮胡子,活脱脱像一个印加面具。
矮一点儿的人也极为精壮,他的眼睛像一把利刃,一道长长的刀疤把那张圆脸分为两半。
他们的大手里都拿着一杆大枪——可能是四五口径的自动步枪——一种能使子弹穿过人体的步枪。
他们就是我在巴尔的摩看见的,和兰斯基在一起的那两个保镖。
毫无疑问,他们是这风雨之夜的刺客。
所有这些都是我在闪电之间看见的,之后屋内又归于黑暗。
他们向我床边走去,在没有光线的情况下,卷做一堆的床单和毯子看似一个人。他们没见到在沙发上的我,在闪电之间只注意了床上。他们扣动了扳机,枪声带着黄色火焰闪动着。他们扫射着床垫、床单和毯子,弄出了一个个烧焦的、冒烟的小洞。
我那支九毫米口径的手枪放在床头的衣箱中,离他们很近。我抓起一盏台灯向他们砸过去。台灯击中了小个子的后脑,他还以为这一击是来自他的同伙,叫喊一声,向他的同伴扑去。后者这时突然发现了我,立刻向我开枪,可是由于他的同伙妨碍,他只打碎了一块玻璃。
我冲向他们,一下把他们推到墙边。头昏眼花的圆脸小个子被我在太阳穴上打了一拳,反而清醒了,他恼怒地尖叫着,像一只被拔了毛的鹦鹉。他的同伙在他后面躲躲闪闪,想避开我,可以暗中向我射击或是抓住我。可是我抓住了小个子手中的枪,瞄准了大个子的脸,争斗之中虽没打中,却打掉了他的左耳,那只左耳掉下去,鲜血在墙上溅出一道红线。
他们都在叫喊,被我打倒的小个子很快就反应过来,扭住了我的胳膊。我跌倒在床上,滚到另一边,摔到了地下。从两侧分别射来的子弹贴着我头皮上方呼啸而过。
我跳起来回击,一个回合之后,我抢来的这该死的东西却没子弹了,我把它扔到一边。黑暗之中我揪住了他们中的一个,在他的头上乱挥重拳,杀猪一般的嚎叫响了起来。
我扔下他,想借助黑暗在硬木地板上悄悄爬向沙发,那里可以提供隐蔽,再跑到玻璃门那里,然后就可以逃离这两个该死的家伙了。没有枪,我只能这么做。
然而一个闪电却不适时地又照亮了屋内,我发现自己暴露无遗,像狗一样趴在地板上,光着身子。那个高个子就在我右边,他的眼睛睁得那么大,举着枪站在他掉耳朵流血的地方;小个子则站在玻璃门边,堵住了我的逃跑路线,他的眼睛里充满野性,手指弯曲着,就像一只动物的利爪,他的姿势就像一个穿着职业服装的相扑手。
我突然冲向他,毕竟他是没有武器的。我不能肯定是否是我们的打斗撞破了玻璃门,或是独耳人开枪打碎了那扇门,总之我们从破碎的玻璃片上滚到了暴风雨中。我被一些碎片割伤了,可是小个子在我身下更被扎得要死,这个被扎得浑身是洞的血淋淋的东西,没准死了。
我丢开他,雨打在我光着的身子上就像冰冷的子弹,可我还是不顾一切地飞快地跑进树林。
“该死的!”独耳人尖叫着,站在倒下去的同伴旁边,向我开枪。
我终于找到一棵大树,躲了起来,这棵树大得足以遮蔽风雨。闪电给夜晚的树林镀上了一层银光,似乎比白天还要明亮,借着这道亮光,我为自己找到了新的武器——椰子。
尽管风雨交加,我也能听见他噼噼啪啪上子弹的声音。我听见他的脚踩在被风雨吹落的树枝和叶子上,一步步向我走来。当他带着假发和那流血的耳朵笨拙地走过来时,我一下跳出去,用椰子砸在他额头上,这一下我倾尽了全力,我听见一声喀嚓的巨响,不过我不知道是他的头骨响,还是椰子响。可我还是为这个椰子惋借。我站在那里,雨点打在身上,赤裸得像个初生婴儿,站在这个昏迷的独耳人边,疯狂地大笑着。
我从他已放松的手指间取下了枪,也许我不这么做的话,他会爬起来抓住我的腿。我卸出子弹扔到他脸上,这三颗子弹的点缀使他的扁脸显得更加怪异,连印加人也想象不出。
我从他身边走开,跪倒在泥淖中,喘着气,我看起来一定像一个当地人要献给上帝的牺牲品。我又累又痛,低垂着头,把枪扔到湿地上,倾听天空的声音,任雨水冲洗着我。
那个家伙一动不动。
他的表情凝固了,像是在笑,也像是在哭。
可当我抬起头时,却突然看见了那个精壮的小个子。他的脸被划破了,血和泥混在一起,把脸弄得既肮脏又血红,十分可怖。他的衣服被雨和血湿透了,玻璃的碎片还扎在腿上。他手里拿着枪,站在我身后。
我知道枪里有子弹。
“你在祈祷吗,畜生?”他喊着,“你应该祈祷。”
他举起枪。我注视着黑洞洞的枪口,准备好他一发射,我就跳开。
枪声响起了,可他却一下顿住了,倒了下去。
子弹不是从他那支枪里射出的,而是来自于另一支枪。一道闪电划过天际,我看见小个子的双眼正中有一个黑洞,血流如注,刚流下就被雨水冲走,他像棵被砍断的树一样倒了下去,跌在雨水横流的树林里。我跳到了一旁。
在他身后,被我们打碎的玻璃门内的门廊上,站着一个又瘦又高的身影。在我跪着的地方看不出那是谁,只看到他穿着黑色高领套头衫和黑长裤,好像英国的肉博狙击手。
一道闪电使我看清了他棱角分明、十分清秀的脸庞。
“谢天谢地,”弗雷明说,“快进来避雨吧。”
他走向我,绕开那具被他杀死的尸体,扶着我,绕过碎玻璃,把我拽进房里。尽管风雨依旧,尽管门破了,窗户已被子弹打碎,可我们总算是在屋里。他给我围了一个毯子,说:“你会原谅我吗?”
我什么也没说,也不打算说什么。
他走进浴室,关上门。我听见他在里面剧烈地呕吐着。
他出来的时候,用毛巾擦着嘴,看上去很苦恼,“对不起。”
“你以前从未杀过人吗?”
“说实话,”他坐在我旁边,说,“没有。”
我冲他翘了翘大拇指,赞扬他起了一个好头。
弗雷明说:“别人向我报告说这两个家伙今天下午乘大帆船来拿骚了,我一直在找他们,我猜他们可能来拜访你,所以我顺便来访。不介意吧?”
“下次,还是先打个电话比较好。”我说,我已累得毫无力气,甚至嘴角都挪不动了。
他从金烟盒中拿出一支烟,点着了。
“也给我来一支。”我说。
他照做了。
我们坐在那里抽烟,谁也不吱声。外面的风暴渐趋平息。我问他是否见到他们用过的船,我琢磨也许另外有人开船送他们来,弗雷明说没有。丹尼尔仍在船坞附近的小屋吗?应该还在。十五分钟后,而不再倾盆如注,只是滴滴答答;风也不再怒吼,变得温和多了。
他说:“最糟糕的时刻已经过去了。”
“是吗?告诉我,海军情报局抓住那些让我束手无策的蠢货了吗?”
弗雷明又点了一支烟,“你为什么不去问问迈尔·兰斯基和哈罗德·克里斯蒂?”
“你指什么?”
他笑着把火柴杆扔掉,“他们正在大英帝国殖民地旅馆里谈生意。我可以给你房间号码,如果你愿意的话……”
十五分钟后,我穿戴整齐走了出来,带着我那支九毫米口径的勃朗宁手枪和一个弹夹。
“大房开着吗?”弗雷明问我,“我想用电话。”
我给他钥匙,“你不走吗?”
“不,我要留下来……收拾一下。黑勒先生,愿你有所收获。”
我明白弗雷明“收拾一下”的意图:那两个人马上就会被收拾掉,就像他们从未来过。但这不是我的顾虑所在。
我得在头脑里整理一下我要做的事情。
第二十六章 走近谜底
整个世界呈现出一派清新的淡绿色,暴风雨过后,风温柔而凉爽。我在大英帝国殖民地旅馆的房顶穿行着,跳过一个个或大或小的水坑。房顶连着外用楼梯,而楼梯和中央铁塔的平底塔楼相通。从这儿爬上塔楼不成问题,可事情却不是那么简单。
迈尔·兰斯基住在六楼的套间里,那是个六层塔楼,也是整个大厦轴心位置的一个楼顶房间。很快,我直接爬到那个套间的顶上。套间左边有一个面朝大海的走廊;右边是一个巨大的哥伦比亚式的壁龛,突出来的部分比屋顶还要高许多。套间天花板上的电灯就像车夫的大灯一样,足有五百瓦,发出一股淡绿色的光。
我踮起脚来,估量着:我可以穿过走廊的阳台看到六楼。兰斯基的阳台大约有十五英尺宽,如果我想从哥伦比亚式壁龛突出的地方跳下,就算不摔断腿儿,也不能保证准确无误地跳到兰斯基的阳台上,更可能会掉到一楼咖啡馆的门廊上。这是个星期六的晚上,除了我的忙乱,一切都很平静。还不到十一点,由于暴风雨来得早,人们都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