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读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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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读凶手-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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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东西中得到额外的快感,另外一些人只是跟着看热闹,被动地接受眼前发生的一
切。
    哪怕你从这样一个前提开始,即所有孩子都有可能变成一个残忍的人,但所出
现的问题不是什么东西今事情如此发生,而是说什么东西阻止他们不那么做。我们
再次回到道德和价值体系,这些东西都来自父母和社区。道德理解力是一种慢慢形
成的东西。
    看来从欺侮同学或者折磨动物到实际杀死另一个人类之间仍有一个非常大的跳
跃。但是,这样一次跳跃并不一定超过例如一群美国士兵从开始推搡一群越南平民
到突然间屠杀整整一个村庄的农民更大的跳跃。这是一些人聚成一个群体之后产生
的力量。
    对詹米的绑架者来说,他们有可能谈到干一些冒险和愚蠢的事情,但不一定是
非法的事情,比如爬上极高的水塔或者在阳台上吊着,然后向每一个人挑战。或者
他们兴许开始谈到在学校打架的某个人。
    “如果有人对我干这样的事情,我一定会杀了他们。”
    “是啊,我也会。”
    “你没有那个胆子。”
    “我不会无故发脾气。”
    “你一定会吓得要死。”
    “到时看看谁在吹牛。”
    “不是我。我什么都不怕。”
    有如此之多的道路可以通往这样的对话,一开始的时候根本就不会有什么惊人
之处,这跟大多数人的想法是很不一样的。并不需要一个形象生动的录像带或者暴
力电视节目才能够展开这样的计划的。
    但是,如果你找来不同的一对儿童——其中一个也许来自更优越的家庭背景,
更聪明一些,或者在学校成绩更好一些,或者找一个被人看作是一个人因此对别人
的价值观也很尊重的人——对话就有可能完全不同了。
    “如果有人对我干这样的事情,我一定会杀了他们。”
    “我希望你不会。”
    “他们不可能干了那样的事情而不负责任。”
    “那是啊,但你也跑不了。”
    这是不同的一种推理过程,一个不同的人和一个不同的结果。
    虽然我在利物浦和阿尔伯特谈到了这些,但是,让他的问讯人员了解这些也是
极其重要的。两个小时后,我给他打了电话,然后就通过免提电话跟他讲起来。
“我有十多个点子——其中一些都是不证自明的,”我说,“首先你们得明白,哪
怕这些孩子有可能杀了人,但是,他们会像常人一样反应,就跟吓坏了的儿童一样。
这是他们现在的样子,他们不再能够控制什么东西了。”
    “这一点我相信。”克比说。
    “一开始他们会否认一切牵连——正如我在轮廓描述当中所说的一样,他们是
些极会编故事的孩子——但最终他们也许会开始说,另外一个孩子才是煽动者,他
本来不愿意参与此事的。”
    “你们还必须记住,他们会在情绪上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受创伤。他们必须阻挡
这一切记忆,但很明显,任何问话都会使他们想起当时的情景,会让他们想到所有
的细节。在他们讲到所干的一切事情时,这会引起他们更大的心灵创伤。”
    “我如何能够回避?”克比问。
    “首先,尽量让每次问话时间短一些,中间多休息一下,让他们吃些小吃,让
他们感到舒服。然后慢慢来——一次走一步——让他们来解释发生的一切。你们不
能拿他们当成人,一次又一次地问同样一个问题,特别是如果他们因为某件事情而
特别反感的时候。让那两个孩子讲出他们的故事,以他们自己的方式去讲,同时你
们慢慢地帮助他们打开回忆,但不要暗示他们一些事情。让他们讲出一些事情来,
然后给他们机会再次接触自己讲过的相关的话题,但又不能够让他们反感或者害怕。”
    “不要显出敌意或者批评他们——哪怕只是声调或者面部表情都不行。你们必
须拿他们当作受害人而不是罪犯来对待。他们必须应付自己做下的事情,那是非常
容易让他们受到创伤的事情。他们的心理功能尚无法接受反复不断的问询攻击——
那会使他们陷入心理崩溃。”
    “同样,你们必须考虑问询小组的事情,因为那些人也有可能处在情感创伤的
风险当中。他们当中所有的人都不会忘记这件罪案,如果这两个可能有罪也有可能
无罪的小孩子受到情感毁灭,他们的负担甚至会更沉重一些。他们必须在余下的一
生里带着对此事的了解度过每天的生活。”
    我们数次演练这个策略,直到克比非常满意而且明白了每一个细节为止。
    问讯时我并不在场,也没有人请我去听听问讯磁带。但是,警方和两个小孩子
之间的对话在他们于1993年11月在普里斯顿皇家法院接受谋杀审判时公开了。
    勃比即汤普逊在问讯的大部分时间里都懒洋洋地坐在椅子里,有时候弄湿自己
的指关节,还用手指在自己的嘴边上划圈。他似乎对延迟问讯感到很厌烦。沃尔顿
胡同警察局的问讯室很小,只有单层强化富,还有固定在墙上的录音机。
    菲尔·罗伯特警官和警员包勃·雅可布两个人都是刑警,他们都坐在靠近勃比
的地方,想建立某种亲密关系。如果房间里有人想休息一下子,不管出于什么样的
原因,问讯就会停下来,录音带也会关掉。有时候,勃比想喝饮料,或者想吃点东
西。有时候是他母亲安娜,她在那里心情烦乱地抽泣着,因此想休息一会儿。
    他用非常细小无力地声音说话,说星期五下午他的确去了斯特兰德购物中心,
但他否认带走了詹米·巴尔格。他描述他和卓恩如何在那天的大部分时间里在商店
里面行走,后来离开,然后去了图书馆,再后回家去了。
    “你见过到詹米没有?”罗伯特问。
    “见到过。是早晨。我和卓恩在上电梯。他跟他妈妈在一起,身上穿着蓝色的
外衣。”
    40分钟后,问讯中断了,此前一直在确定两个孩子那天都干了些什么的细节。
    第二次问讯的时候,罗伯特警官说:“我们相信你和卓恩一起带着詹米一起离
开了。”
    “谁说的?”勃比问。
    罗伯特回答说:“我们说的,现在说的。”
    “没有。我从来没有带着他离开。”勃比回答说。
    罗伯特说:“好吧,那你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之后发生了什么事。”
    “报纸上说电视显示卓恩牵着他的手。”勃比回答说。
    这是第一次承认他们曾跟詹米在一起,但是,勃比坚持说,他们只是跟那个小
孩子一起在斯特兰德转了一会儿,然后让他走了。勃比开始哭起来,但没有眼泪:
“我从来都没有碰过他。”
    在娄阿莱因警察局,卓恩·凡纳波斯由警官马克·戴尔和警员乔治·斯哥特负
责问讯。卓恩说,两个人不上学是勃比的主意,他开始描述那天发生的事情,先在
秋千上玩,然后在电梯里玩了一会儿,最后去了当地一个足球场。他根本没有提到
去过斯特兰德购物中心。
    直到第三次问讯时卓恩才被告知勃比对当天活动的不同描述。他开始哭起来:
“我们从来都没有带走一个小孩子,妈妈……我并没有牵他,我甚至都没有碰过那
个小孩子……”他安静地哭着,抬头看看他母亲和父亲,他们就坐在他身旁。苏和
尼尔·凡纳波斯鼓励卓忠诚实一些。同时,两名警探开始问勃比,说有人看见他们
在布里茨希尔水库边,跟詹米在一起。
    “我从来都没有带詹米上那个山坡。我根本都没有上那个山坡。我从来都不知
道该怎么办。”他说那个证人一定是在撒谎。
    “你想今晚把这些事情全都说完吗?”安娜·汤普逊问他。
    勃比回答说:“是啊。”
    “那你讲真话。”
    “我说的是实话。”
    最后,勃比承认自己去过那个水库,詹米在那个地方哭着要妈妈,头上还擦破
了一点点。他说他们就将他放在那个地方了。“我为什么要留在这里?是卓恩带走
那个孩子的。”
    2月19号那天,两个孩子都接受了3次问讯。最短的一次才只有11分钟。尤其是
勃比,他证明是一个相当有经验的撒谎者,他能够把问话者从他不想谈到的任何话
题上牵走。当被逼到死角,问到他是否在斯特兰德购物中心偷了一些电池和油漆时,
他最后承认说:“卓恩也许偷了那些东西……不过……他有可能把那些东西夹在衣
服里了……我从来都没有。那不是我……”
    如我所料,他们彼此咬起来。
    当天第二次问讯期间,卓恩第一次承认是他从购物中心带走詹米的。“我没有
杀他,妈妈。妈妈,我们带他走,然后在运河那边扔下他了,就这样。我没有杀他,
妈妈。”
    在旁边的人看来,已经很明显,卓恩在隐瞒一些事情。他想说实话,但又不想
伤害父母。这种情况向苏珊·凡纳波斯解释了,然后,她与儿子呆了一个小时,再
次告诉他说,不管发生过什么事情,她还是一样爱他。当她抱着卓恩摇动时,他止
不住大声哭起来,最后小声说:“我的确杀了他。”
    在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卓恩慢慢道出了实情。星期五早晨他非常兴奋,因为
那是学期中休假之前的最后一天,一位教师说他可以带一些沙鼠回家玩。他在学校
大门口遇到勃比,他们就决定一起逃学。这并不是第一次。
    一般来说,他们会把上学的小书包藏在地铁下面的某个地方,然后玩一整天,
有时候是去商店偷东西——糖果、玩具、油漆罐、饮料、蜡烛,差不多什么东西都
偷。有时候他们只是在商店里乱转,玩一玩电脑游戏或者在斯特兰德购物中心光滑
的地板上溜着玩。
    他们在肉摊外面碰到了詹米。根据卓恩的说法,勃比说:“我们去把这个小孩
子弄丢吧。”
    “我们从休斯店里走过去,他(詹米)就跟在我们身后。罗比就说:‘来吧,
小孩。’那个小孩子就跟着我们下楼梯。罗比说:“我们带他到外边去,他自己走
到公路上就给车轧死。”
    “我说:‘这是干坏事,不是吗?’”
    卓恩说自己就是那个牵着詹米手走出购物中心的人,跟摄影机里面录下来的一
样。他们一起带着那个小孩子穿过斯坦雷路,卓恩抓住他的双腿,勃比抱着他的胸。
根据卓恩的说法,当他们到达运河边时,勃比“抱起詹米来,猛地扔在地上,把他
的头磕了一个大包”。
    描述致命一击的时候,他说:“我们将他带到铁轨上,用砖头砸他……”
    “勃比往他脸上扔了一块砖。勃比说:‘捡一块砖砸他。’我只是把砖扔到地
上去了。我只拣小石头,因为我不愿拿砖砸他。他一下子就倒下去了,但他又爬起
来,不肯躺在那里。我也拣了几块石头,故意打偏。我有两次打了他的胳膊,因为
我想拿他身边的砖头。”
    “勃比用一根铁棍打他,然后我们就用砖头砸他。然后就跑走了。我们按照去
的方式往回走,然后去了录像室……”
    这就是苏珊·凡纳波斯那天晚上7点30分找到他们的地方。他们的手和衣服上全
都是泥,他们的夹克上还沾有大块浅蓝色的彩釉。苏珊非常生气,对勃比大吼大叫,
让他从她儿子身边滚开。他跑回家去,告诉他母亲说,凡纳波斯太太打了他。作为
证据,他把身上的一处擦伤给她看,那是他在铁路场上弄的。安娜·汤普逊送他到
了警察局,告对方打人。同样,苏珊也带卓恩到了警察局,要一名警员给儿子发一
次警告,要他以后不要“逃学”。可笑的是,这就使两个小孩在杀人之后的一小时
内到了警察局。
    直到第三天问讯的时候,勃比才最终承认碰过詹米。他那洋洋自得、鬼都不怕
的神气松驰了一下子,因此他说:“我的确碰过那个小孩子。我想把他弄出铁轨来。
我抱着他的肚子把他弄起来。然后我又放回去了,因为我发现自己满身是血。”这
是个聪明的解释,可以说清楚使他与犯罪行为联系起来的血渍。
    “卓恩坐在墙上朝他的脸上扔砖头。卓恩朝他肚子上砸了一砖。他倒在地上,
倒在铁轨上。然后,卓恩捡起一根铁棍,朝他头上打了一下子……我从来都没有碰
过他,只是抱着他到了铁丝网下面看看还有没有气。因此我没有什么要担心的。如
果我要杀一个小孩子,还不如将我自己杀了哩,是不是?”
    他几乎没有一点痛悔或者懊恼的迹象,只有卓恩说:“告诉他妈妈我非常难过。”

    2月20号星期六,利物浦警方公布了一份短短的声明:应公众强烈要求,今天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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